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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ntron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0

Apr 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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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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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1.3 第三条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工作方式及业务 易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工作方式及业
程序依法披露信息。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 务程序依法披露信息。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
件应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 文件应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公司选定
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司在其他媒体发布信息 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公
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 司在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公司
选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是负责本公司1.5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本公
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 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2.7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 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
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 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
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
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
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 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
并予以披露。 并予以披露。
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2.8 第十五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
知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 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
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
大变化; 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
置财产的决定;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 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
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 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响; 百分之三十;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
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 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责任;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 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

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经 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 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 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 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 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 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 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 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 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 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 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 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 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 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 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经 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 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 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 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 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 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 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 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 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 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 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 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 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 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 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八)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十九)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 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 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

事件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

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 并配
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六条 发生可能对公司债券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投资者尚未
得知时, 公司应当立即披露, 说明事件的起
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 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
发生重大变化:
(二)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三) 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
转让、报废:
(四) 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
况;
(五)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六)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
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七)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
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 公司分配股利, 作出减资、合并、
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或者依法进
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九)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 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
施;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2.9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
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任一时点, 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
(一)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 务:
形成决议时: (一)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
(二) 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 形成决议时:
书或者协议时: (二) 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 书或者协议时:
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三)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
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 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一的,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 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
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一的,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
(一) 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二) 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 (一) 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现传闻: (二) 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
(三)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 现传闻;

Supplement and Supplement Co., LTD.

交易情况。 (三)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 已披露的重大事 交易情况。
件出现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 已披露的重大事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 应当及 件出现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 应当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 2.8 条所述重大事 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件, 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第十五
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条、第十六条所述重大事件, 可能对公司证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 2.8 条所述重大事件, 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
当勤勉尽责, 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 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并为董事会秘书和董事
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 会办公室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 确保董事
露义务。 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 保
公司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 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 整性。
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 主动调查、 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杳,发现问题的,应当
公司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及时改正, 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公司
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 关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
违规问题的, 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勉尽责, 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
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 证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
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 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
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 义务。
他相关信息。 公司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以及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 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 主动调查、
董事会秘书处及时知悉公司组织与运作的重 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大信息、可能对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信息披露事
决策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其他应 务管理制度的监督,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
当披露的信息。 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
行定期检查, 发现重大缺陷应当及时提出处
理建议并督促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 公司董
事会不予改正的, 应当立即向深交所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在独立董事年度述职
报告、监事会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公司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 关注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
违规问题的, 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
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
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
他相关信息。
经签署的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3.10 第二十八条经签署的信息披露文稿由董
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向中国证监会、贵州证 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向中国证监会、贵
监局、证券交易所报送,经登记、审核后按 州证监局、证券交易所报送,经登记、审核
规定在指定的媒体发布。 后按规定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公司选定的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