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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ntr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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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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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0 债券代码:112538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债券简称:17 汇通01

公告编号:2020-023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 年付息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支付 2019 年 7 月 3 日至 2020 年 7 月 2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债券简称:17 汇通 01。

    • 3、债券代码:112538.SZ。

    •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 亿元。

    • 5、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6、发行对象:合格投资者。

    • 7、存续期限:2017 年 7 月 3 日至 2022 年 7 月 3 日。

    • 8、票面利率:4.80%。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 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 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 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 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7 月 3 日。

  • 11、付息日: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7 月 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

  • 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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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每年的 7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2、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7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7 月 3 日(前述日期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

13、担保情况: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14、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

1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7、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80%,每 10 张“17 汇通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8.00 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 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8.0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8.4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2 日。

2、除息交易日:2020 年 7 月 3 日。

  • 3、债券付息日:2020 年 7 月 3 日。

  •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0 年 7 月 3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2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 汇通 01”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兑付兑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申 请,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兑息到账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 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 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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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 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 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 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 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 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 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政策》(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志奇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 126 号 邮政编码:550017 咨询联系人:张小滨 咨询电话:0851-84470866 传真电话:0851-84470866 2.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200135 咨询联系人:唐政伟 咨询电话:021-3856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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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21-38565905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传真电话:0755-25987133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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