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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ntr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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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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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南方汇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 司聘任郑巍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此次聘任总法律顾问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经查询郑巍的基本资料及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郑巍先生 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郑巍先生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且前述处罚和惩戒尚未解除的 情形。

三、经查询郑巍先生的受教育情况及专业背景,并向公司了解郑 巍先生的任职经历,我们认为郑巍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各项履职能力。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郑巍先生为公司总法律 顾问。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4 月 24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法律顾 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立明 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