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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LI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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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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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Labs, Inc.
股票代號:6756

戒錄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VIA Labs, Inc.

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目錄

頁次

股東常會議程...1
報告事項...2
承認事項...3
臨時動議...3

附件

附件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4
附件二、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6
附件三、114年度財務報告...7
附件四、114年度盈餘分配表...27
附件五、114年度董事之個別酬金細目...28

附錄

附錄一:董事持股情形...29
附錄二:公司章程...30
附錄三:股東會議事規則...33


戒錄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程

一、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
二、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 223 號(台北矽谷國際會議中心 2 樓 D 廳)
三、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1. 114 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 114 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 114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 114 年度現金股利分配情形報告。
5. 114 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四)承認事項
1.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14 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 1 -

報告事項

報告案一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營業狀況報告,敬請 鑑察。

說明: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一第4~5頁及附件三第7~26頁。

報告案二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敬請 鑑察。

說明: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二第6頁。

報告案三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敬請 鑑察。

說明:
1. 依本公司章程第十九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5%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不低於3%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及不高於1%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2. 本公司114年度未扣除員工與董事酬勞稅前淨利91,105,321元,按本公司章程規定分派,擬以現金分派,員工酬勞分派約8.56%計7,800,000元(含經理人酬勞分派計1,950,000元、基層員工酬勞分派計234,000元),董事酬勞分派約0.99%計900,000元。
3. 本案業經3月10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報告案四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現金股利分配情形報告,敬請 鑑察。

說明:
1. 本公司114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298,098,514元。考量資金運用及避免股本膨脹,擬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62,986,500元,截至115年2月28日止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9元,114年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四第27頁。
2. 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本公司其他收入項下。
3. 本案之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以及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 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 2 -

報告案五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董事酬金報告,敬請 鑒察。

說明:1、本公司董事酬金係包括參加董事會議之車馬費、功能性委員會之固定報酬及依公司章程按年度獲利情形提撥之董事酬勞:

(1) 董事酬金政策之定額依「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給付,除參考公司整體營運績效外,亦參酌個別董事投入時間、擔負之職責、對公司績效之貢獻度、未來風險及同業水準等。

(2) 董事酬勞政策係訂於公司章程,年度如有獲利時,得由董事會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並提股東會報告依章程按年度提撥。

114年度董事之個別酬金細目,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五第28頁。

2、本案業經3月10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承認事項

承認案一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認。

說明: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業經115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財務報表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攀發會計師及施錦川會計師查核竣事,認為足以允當表達,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連同營業報告書,經送交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在案。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一第4~5頁及附件三第7~26頁。

決議:

承認案二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說明: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四第27頁,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附件一

戚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常言道「水漲船高」,惟2025年的發展顯示,AI資本浪潮並未全面帶動產業成長,反而為整體科技產業帶來明顯的回檔壓力與衝擊。我們目睹多家產業巨擘進行歷史性的組織重整,產業同業亦普遍出現人力精簡的情況。另一方面,雖然AI PC自2023年起已廣泛上市,但對一般消費者而言,真正具顛覆性的「殺手級應用」仍尚未出現。2025年資料中心建設與AI基礎設施投資創下新高,然而這些投資同時引發全球DRAM供應吃緊,市場預期將在2026年推升成本,並對消費性裝置的整體需求造成壓力。

對戚鋒電子而言,2025年同樣充滿挑戰。美國貿易政策持續波動,包含對主要貿易夥伴提高關稅,進一步加劇市場不確定性與金融波動。在第一季因訂單大幅成長而產生明顯的「宿醉效應」,對客戶的新產品導入(NPI)時程造成重大影響。原本規劃推進具備新功能與較高平均銷售單價(ASP)的次世代晶片,卻因多項已確認專案延後而暫緩,同時部分既有產品型號的生命週期被延長。此外,中國本土晶片供應商在國家政策支持下,持續對市場價格形成壓力,為通用型產品建立新的價格底線。在此環境下,戚鋒電子仍專注於核心業務,穩健擴展高速連接與USB Type-C產品組合,涵蓋多元應用領域,持續強化產品差異化並維持技術領先地位。在整體總體經濟環境充滿挑戰的情形下,戚鋒電子2025年合併營收仍達新台幣15.5億元。

本公司亦進一步深化與美國及日本一線科技大廠之策略合作關係,並正式推出首批工業級產品,成功切入具高度技術門檻但毛利結構優異的新市場。展望未來一年,我們將持續推出多項USB相關新產品,並加大對長期研發的投資,以提升競爭力、優化資源配置,支持公司永續成長,為股東與員工創造長期價值。

一百一十四年度營業報告

114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1,550,110仟元,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稅後淨利為新台幣77,635仟元,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69,871仟股計算,每股盈餘為新台幣1.11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盈餘:新台幣元

項目 114年 113年
財務收支 營業收入(仟元) 1,550,110 1,700,310
營業毛利(仟元) 751,776 850,957
歸屬本公司業主之淨利(仟元) 77,635 157,248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1.55 4.19
股東權益報酬率(%) 1.88 5.29
占實收資本比率(%)(註) 營業利益(損失) (15.67)
稅前純益 8.62
純益率(%) 3.53 8.95
每股盈餘(元) 1.11 2.26

註:114年底實收資本額包括預收股款資本額1,135仟元


一百一十五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2025年,威鋒電子成功從守住既有市佔的策略,轉型為開拓高價值市場。透過USB4產品在商用平台的大量出貨,以及威鋒電子專有技術的成功導入與鎖定,公司已奠定未來多年營收成長的有利基礎。我們選擇不參與價格競逐的惡性循環,而是執行紀律嚴謹的雙軌策略:一方面專注於推進標準化連接產品的核心技術藍圖,另一方面則為最具策略意義的合作夥伴提供半客製化解決方案。對於持續性創新的投入,也進一步加深了我們的競爭護城河。

威鋒電子致力於提供以USB、DisplayPort與HDMI為核心的實用且專業的IC解決方案。Apple、Intel、AMD、Qualcomm等主要作業系統與平台供應商,皆已全面支援上述三項技術。USB4為威鋒電子目前平均銷售單價(ASP)最高的產品線,且已逐步成為筆記型電腦、平板、掌上型遊戲機,甚至桌上型電腦的標準配備。最新的USB4 V2規格最高可支援80Gbps傳輸速度,預期將於未來兩至三年內廣泛導入市場,威鋒電子亦已同步投入相關解決方案的研發。

展望未來,威鋒電子肩上扛著許多股東的期許,將繼續帶領員工維持紀律、落實公司核心價值、確實執行技術路徑圖,積極推動企業永續發展,秉持共榮共生的精神,透過誠信經營的公司治理、關懷員工、重視環保議題及社區關懷…等各方面的具體行動,將永續經營概念落實在公司各項營運決策及行動中。我們也將一如既往,為客戶提供高品質的產品與服務,與合作夥伴攜手追求長期成長與獲利能力。

負責人:陳文琦
經理人:林志峰
主辦會計:陳鴻文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二

戒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此 致

戒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度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謝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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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三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73,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於銷售產品時,於客戶取得商品之控制並承擔商品風險後認列收入;技術服務收入則於勞務提供條件完全滿足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予以認列。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對部分客戶之銷貨收入金額佔合併營業收入 43%,該等客戶之銷貨收入對合併財務報表之影響係屬重大,因是將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對該等客戶銷貨收入之真實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參閱附註四。

本會計師瞭解並測試該等客戶收入真實性之主要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之有效性,並針對該等客戶之全年度銷貨收入進行抽核及函證程序,藉以測試對該等客戶銷貨之真實性。

其他事項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8 -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9 -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王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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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施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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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56048 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28050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1 日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998,203 26 $ 1,217,459 32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99,772 2 -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九) 38,000 1 430,000 11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十及三一) 180,589 5 178,036 5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及十) 8,538 - 8,638 -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一) 200,799 5 133,753 4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3,162 - -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 39,107 1 10,506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568,170 40 1,978,392 52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188,529 5 241,495 6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1,318,557 34 959,939 25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九) 292,528 8 262,464 7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及三一) 99,165 3 106,592 3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14,811 - 29,222 1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86,784 2 115,595 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91,094 2 93,288 3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十六及三二) 146,000 4 1,000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十六) 72,097 2 224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309,565 60 1,809,819 48
1XXX 資產總計 $ 3,877,735 100 $ 3,788,211 100
代碼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十七) $ 234,131 6 $ 209,993 6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十八及三一) 135,433 4 77,230 2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九及三一) 429,689 11 509,009 1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26,086 1 24,304 1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二十) 6,642 - 7,377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十四及三一) 14,553 - 14,430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九) 9,041 - 13,302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855,575 22 855,645 22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七) 76,467 2 -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26,862 1 9,334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四及三一) 460 - 15,087 1
2640 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5,096 - 4,550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08,885 3 28,971 1
2XXX 負債總計 964,460 25 884,616 23
權益(附註二二)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698,810 18 697,260 18
3140 預收股本 1,135 - 882 -
3200 資本公積 1,598,588 41 1,581,469 42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62,848 7 247,237 7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75,458 2 28,865 1
3350 未分配盈餘 241,766 6 352,472 9
3400 其他權益 ( 11,402 ) - ( 75,458 ) ( 2 )
31XX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2,867,203 74 2,832,727 75
36XX 非控制權益 46,072 1 70,868 2
3XXX 權益總計 2,913,275 75 2,903,595 77
負債與權益總計 $ 3,877,735 100 $ 3,788,211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經理人:林志峰

會計主管:陳鴻文


戒錄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插券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十月3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三及三一) $ 1,550,110 100 $ 1,700,310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四及三一) 798,334 51 849,353 50
5900 營業毛利 751,776 49 850,957 50
營業費用(附註二四及三一)
6100 推銷費用 48,541 3 66,931 4
6200 管理費用 118,354 8 91,014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94,478 45 678,377 40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861,373 56 836,322 49
6900 營業淨(損)利 ( 109,597) ( 7) 14,635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四及三一)
7100 利息收入 31,322 2 38,511 2
7010 其他收入 43,389 3 20,020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0,924 6 110,161 7
7050 財務成本 ( 5,742) - ( 3,403)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69,893 11 165,289 10
7900 稅前淨利 60,296 4 179,924 11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五) ( 5,510) - ( 27,689) ( 2)
8200 本年度淨利 54,786 4 152,235 9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一、二二及二五)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506) - ($ 1,359)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84,055 5 ( 72,050) ( 4)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16,710) ( 1) 20,401 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5,135) - 8,124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合計 61,704 4 ( 44,884) ( 3)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16,490 8 $ 107,351 6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本公司公司業主 $ 77,635 5 $ 157,248 9
8620 非控制權益 ( 22,849) ( 1) ( 5,013) -
8600 $ 54,786 4 $ 152,235 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公司業主 $ 141,286 9 $ 109,410 6
8720 非控制權益 ( 24,796) ( 1) ( 2,059) -
8700 $ 116,490 8 $ 107,351 6
每股盈餘(附註二六)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9710 基 本 $ 1.11 $ 2.26
9810 稀 釋 $ 1.10 $ 2.2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經理人:林志峰 會計主管:陳鴻文


威鋒協會

民國114年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普通股股本 徵收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 其他權益 適用 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 690,740 $ 5,191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112年度盈餘為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18,043 - ( 18,043 ) -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 1,237 ( 1,237 ) - - - -
B5 現金股利 - - - - - ( 138,984 ) - - ( 138,984 ) -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附註二七) - - 354 - - - - - 354 -
N1 員工行使認股權發行新股 6,520 ( 4,309 ) 4,847 - - - - - 7,058 -
D1 113年度淨利(銀) - - - - - 157,248 - - 157,248 ( 5,013 )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1,141 ) ( 51,867 ) 5,170 ( 47,838 ) 2,954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156,107 ( 51,867 ) 5,170 109,410 ( 2,059 )
O1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72,927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697,260 882 1,581,469 247,237 28,865 352,472 ( 80,733 ) 5,275 2,832,727 70,868
113年度盈餘為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15,611 - ( 15,611 ) -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 46,593 ( 46,593 ) - - - -
B5 現金股利 - - - - - ( 125,732 ) - - ( 125,732 ) -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附註二七) - - 15,992 - - - - - 15,992 -
N1 員工行使認股權發行新股 1,550 253 1,127 - - - - - 2,930 -
D1 114年度淨利(銀) - - - - - 77,635 - - 77,635 ( 22,849 )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405 ) 67,244 ( 3,188 ) 63,651 ( 1,947 )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77,230 67,244 ( 3,188 ) 141,286 ( 24,796 )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698,810 $ 1,135 $ 1,598,588 $ 262,848 $ 75,458 $ 241,766 ($ 13,489 ) $ 2,087 $ 2,867,203 $ 46,072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經理人:林志峰

會計主管:陳鴻文


貳錄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60,296 $ 179,924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89,415 90,248
A20200 攤銷費用 79,527 93,961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106,393 ) ( 63,582 )
A20900 財務成本 5,742 3,403
A21200 利息收入 ( 31,322 ) ( 38,511 )
A21300 股利收入 ( 43,389 ) ( 20,020 )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15,992 354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 ( 67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 ( 2,553 ) 24,604
A31200 存 貨 ( 67,046 ) 179,618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28,601 ) 223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 58,203 ( 74,435 )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15,067 ) 65,659
A32200 負債準備 ( 735 ) ( 1,161 )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4,261 ) ( 1,673 )
A32240 確定福利負債 40 54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9,848 438,599
A33100 收取之利息 31,658 33,620
A33200 收取之股利 43,389 20,020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5,680 ) ( 3,403 )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3,878 ) ( 54,614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5,337 434,22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74,563 ) ( 253,951 )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0,300 ) ( 382,600 )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392,000 -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 59,587 $ -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5,598 ) ( 65,940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83 ) ( 223 )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 187,248 ) ( 84,234 )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 145,000 ) -
B066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 36,846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51,205 ) ( 750,098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886,161 209,993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862,023 ) -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76,467 -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14,446 ) ( 15,079 )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25,732 ) ( 138,984 )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2,930 7,058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 72,927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36,643 ) 135,915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6,745 ) 8,035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 ( 219,256 ) ( 171,926 )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217,459 1,389,385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98,203 $ 1,217,45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經理人:林志峰
會計主管:陳鴻文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73,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17 -

茲對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銷售產品時,於客戶取得商品之控制並承擔商品風險後認列收入;技術服務收入則於勞務提供條件完全滿足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予以認列。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對部分客戶之銷貨收入金額佔營業收入 43%,該等客戶之銷貨收入對個體財務報表之影響係屬重大,因是將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對該等客戶銷貨收入之真實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參閱附註四。

本會計師瞭解並測試該等客戶收入真實性之主要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之有效性,並針對該等客戶之全年度銷貨收入進行抽核及函證程序,藉以測試對該等客戶銷貨之真實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18 -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19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王攀發
img-3.jpeg
會計師 施錦川
王攀發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56048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28050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1 日
- 20 -


成都市人民政府
民國11年1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917,626 24 $ 1,044,397 28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99,772 3 -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九) 38,000 1 430,000 12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十及三一) 174,270 5 180,428 5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及十) 8,538 - 8,638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3,162 - - -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一) 188,796 5 130,269 3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 8,650 - 9,246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438,814 38 1,802,978 48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188,529 5 241,495 6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1,318,557 35 959,939 26
154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九) 292,528 8 262,464 7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二) 87,476 2 116,254 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及三一) 71,675 2 101,891 3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13,621 1 27,241 1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49,440 1 114,266 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91,094 3 93,288 3
1915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十六及三二) 146,000 4 1,000 -
192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十六) 45,000 1 1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303,920 62 1,917,839 52
1XXX 資產總計 $ 3,742,734 100 $ 3,720,817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十七) $ 234,131 6 $ 209,993 6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十八及三一) 123,977 3 76,886 2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九及三一) 430,007 12 514,749 14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26,061 1 24,304 1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二十) 6,642 - 7,377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十四及三一) 13,972 - 13,753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九) 8,783 - 13,305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843,573 22 860,367 23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26,862 1 9,334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四及三一) - - 13,839 1
2640 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5,096 - 4,550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31,958 1 27,723 1
2XXX 負債總計 875,531 23 888,090 24
權益(附註二二)
3110 普通股股本 698,810 19 697,260 19
3140 預收股本 1,135 - 882 -
3210 資本公積 1,598,588 43 1,581,469 42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62,848 7 247,237 7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75,458 2 28,865 1
3350 未分配盈餘 241,766 6 352,472 9
3400 其他權益 ( 11,402 ) - ( 75,458 ) ( 2 )
3XXX 權益總計 2,867,203 77 2,832,727 76
負債與權益總計 $ 3,742,734 100 $ 3,720,817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經理人:林志峰

會計主管:陳鴻文


戒錄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服務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3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三及三一) $ 1,526,108 100 $ 1,703,280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四及三一) ( 780,664 ) ( 51 ) ( 852,322 ) ( 50 )
591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銷貨利益 ( 248 ) - ( 202 ) -
5920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銷貨利益 202 - - -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745,398 49 850,756 50
營業費用(附註二四及三一)
6100 推銷費用 ( 44,336 ) ( 3 ) ( 65,436 ) ( 4 )
6200 管理費用 ( 73,486 ) ( 5 ) ( 81,200 ) ( 5 )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690,355 ) ( 45 ) ( 680,914 ) ( 40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808,177 ) ( 53 ) ( 827,550 ) ( 49 )
6900 營業淨(損)利 ( 62,779 ) ( 4 ) 23,206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四及三一)
7100 利息收入 31,235 2 38,290 2
7010 其他收入 43,389 3 20,020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1,159 6 109,734 7
7050 財務成本 ( 5,056 ) - ( 3,314 )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 25,544 ) ( 2 ) ( 3,820 )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45,183 9 160,910 10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900 稅前淨利 $ 82,404 5 $ 184,116 11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五) ( 4,769) - ( 26,868) ( 2)
8200 本年度淨利 77,635 5 157,248 9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一、二二及二五)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506) - ( 1,359)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84,055 5 ( 72,050) ( 4)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16,710) ( 1) 20,401 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188) - 5,170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合計 63,651 4 ( 47,838) ( 3)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41,286 9 $ 109,410 6
每股盈餘(附註二六)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9710 基 本 $ 1.11 $ 2.26
9810 稀 釋 $ 1.10 $ 2.23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經理人:林志峰 會計主管:陳鴻文


1995年12月31日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碼 | | 普通股股本 | 預收股本 | 資本公積 | 保留 | | 盈餘 | | 其他權益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
未實現損失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 權益總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 | | |
| A1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690,740 | $ 5,191 | $ 1,576,268 | $ 229,194 | $ 27,628 | $ 354,629 | ($ 28,866) | $ 105 | $ 2,854,889 | |
| |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 | | | | | | |
| B1 |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18,043 | - | ( 18,043) | - | - | - | |
| B3 |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 | 1,237 | ( 1,237) | - | - | - | |
| B5 | 現金股利 | - | - | - | - | - | ( 138,984) | - | - | ( 138,984) | |
| N1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附註二七) | - | - | 354 | - | - | - | - | - | 354 | |
| N1 | 員工行使認股權發行新股 | 6,520 | ( 4,309) | 4,847 | - | - | - | - | - | 7,058 | |
| D1 | 113年度淨利 | - | - | - | - | - | 157,248 | - | - | 157,248 | |
| D3 |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 | ( 1,141) | ( 51,867) | 5,170 | ( 47,838) | |
| D5 |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 | 156,107 | ( 51,867) | 5,170 | 109,410 | |
| Z1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697,260 | 882 | 1,581,469 | 247,237 | 28,865 | 352,472 | ( 80,733) | 5,275 | 2,832,727 | |
| |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 | | | | | | |
| B1 |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15,611 | - | ( 15,611) | - | - | - | |
| B3 |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 | 46,593 | ( 46,593) | - | - | - | |
| B5 | 現金股利 | - | - | - | - | - | ( 125,732) | - | - | ( 125,732) | |
| N1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附註二七) | - | - | 15,992 | - | - | - | - | - | 15,992 | |
| N1 | 員工行使認股權發行新股 | 1,550 | 253 | 1,127 | - | - | - | - | - | 2,930 | |
| D1 | 114年度淨利 | - | - | - | - | - | 77,635 | - | - | 77,635 | |
| D3 |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 | ( 405) | 67,244 | ( 3,188) | 63,651 | |
| D5 |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 | 77,230 | 67,244 | ( 3,188) | 141,286 | |
| Z1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698,810 | $ 1,135 | $ 1,598,588 | $ 262,848 | $ 75,458 | $ 241,766 | ($ 13,489) | $ 2,087 | $ 2,867,203 | |

後附之附註僅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經理人:林志峰

會計主管:陳鴻文


成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82,404 $ 184,116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85,372 89,227
A20200 攤銷費用 78,153 91,625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106,393 ) ( 63,582 )
A20900 財務成本 5,056 3,314
A21200 利息收入 ( 31,235 ) ( 38,290 )
A21300 股利收入 ( 43,389 ) ( 20,020 )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15,992 354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損失之份額 25,544 3,820
A2390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銷貨利益 46 202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 6,158 22,212
A31200 存 貨 ( 58,527 ) 183,102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596 539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 47,091 ( 74,779 )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20,489 ) 63,462
A32200 負債準備 ( 735 ) ( 1,161 )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4,522 ) ( 1,784 )
A32240 確定福利負債 40 54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81,162 442,41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31,571 33,399
A33200 收取之股利 43,389 20,020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4,994 ) ( 3,314 )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3,162 ) ( 53,776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47,966 438,740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74,563) ($ 253,951)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0,300) ( 382,600)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392,000 -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59,587 -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89,133)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0,271) ( 61,007)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1 -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 123,907) ( 82,893)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 145,000) -
B066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 36,846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62,453) ( 832,738)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886,161 209,993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862,023) -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13,620) ( 14,560)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25,732) ( 138,984)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2,930 7,058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112,284) 63,507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 ( 126,771) ( 330,491)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44,397 1,374,888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17,626 $ 1,044,397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經理人:林志峰
會計主管:陳鴻文


附件四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盈餘分配表

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164,534,590
加:本期稅後淨利 77,636,083
減: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404,896)
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77,231,187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7,723,119)
加: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64,055,856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298,098,514
分配項目:
減:股東現金股利(每股0.9元) (62,986,500)
期末未分配盈餘 235,112,014

董事長:陳文琦

經理人:林志峰

會計主管:陳鴻文

  • 27 -

附件五

114年度董事之個別酬金細目

114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董事 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D)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
本公司 財務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表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董事長 陳文琦 0 0 0 0 0
0% 0% 0% 0% 0%
董事 王雪紅 0 0 0 0 0
0% 0% 0% 0%
戚盛電子(股)公司代表人:林子牧 0 0 0 0 0 0
0% 0% 0% 0%
戚盛電子(股)公司代表人:陳主望 0 0 0 0 0 0
0% 0% 0% 0%
獨立董事 謝韻明 300 300 0 0 300
0.88% 0.88% 0.88% 0.88%
殷偉雄 300 300 0 0 300 300
0.88% 0.88% 0.88% 0.88%
吳璧昇 300 300 0 0 300 300
0.86% 0.86% 0.86% 0.86%
  1. 本公司獨立董事酬金係包括參加董事會議之車馬費、功能性委員會之固定報酬及依公司章程規定所提列之董事酬勞。前述定額報酬金額係由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參考同業水準及個別獨立董事投入時間、擔負之職責等因素後提出建議,經董事會通過議定之。
  2.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並無為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酬金之情事。

註: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附錄一

董事持股情形

一、公司實收資本額為 699,900,000 元,已發行股數計 69,990,000 股。
二、依證交法第 26 條之規定,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計 5,599,200 股。
三、截至本次股東會停止過戶股東名簿記載之全體董事持有股數為 39,461,569 股,持股明細如下所述:

115 年 04 月 20 日

職稱 姓名 選任日期 任期 停止過戶日持有股數 持股比率%
董事長 陳文琦 114.06.20 3 年 80,497 0.12%
董事 王雪紅 114.06.20 3 年 379,072 0.54%
董事 威盛電子(股)公司代表人:林子牧 114.06.20 3 年 39,002,000 55.73%
董事 威盛電子(股)公司代表人:陳主望 114.06.20 3 年 39,002,000 55.73%
獨立董事 謝韻明 114.06.20 3 年 0 0%
獨立董事 殷偉雄 114.06.20 3 年 0 0%
獨立董事 吳壁昇 114.06.20 3 年 0 0%
  • 29 -

附錄二

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VIA Labs, Inc.。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01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02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03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04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05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06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07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08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09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10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11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2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13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4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15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6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17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二條之一:本公司就業務上需要得為對外保證及轉投資其他事業,轉投資總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

第三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四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廿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拾億元,分為壹億股,每股金額新臺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前項資本總額內,保留新台幣壹億元,分壹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供員工認股權證發行之用。

第五條之一:本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者,或轉讓予員工之庫藏股價格低於本公司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者,應由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第六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並應編號及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經依法得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得以發行無實體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發行其他有價證券者亦同。

第七條:本公司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為之。

  • 30 -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八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結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之,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九條: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中互推一人代理之。

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十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並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公司各股東,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每股有一表決權。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行使表決權管道之一,以電子方式或書面行使表決權之股東,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第十二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本公司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相關事宜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四章 董事

第十三條: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九人,董事之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連選得連任。公司每年得為董事於任期内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以降低並分散董事因違法或疏失行為而造成公司及股東重大損害之風險。

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其選任方式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職權行使及相關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推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

第十五條:董事會之召集於七日前通知,如遇緊急事項得隨時召集之。前述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為之。

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者,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之,前述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董事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為之,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十六條:本公司董事長、董事之報酬,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國內外業界水準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

第五章 經理人

第十七條:本公司得設置經理人若干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 31 -

第六章 會計

第十八條: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一、營業報告書;二、財務報表;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等各項表冊,依法定程序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第十九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執行員工庫藏股、員工認股權憑證、員工承購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員工酬勞等給付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並由董事會決議具體條件對象。

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時,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一、提繳稅捐。
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三、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四、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
五、依前述一至四項順序分派後,得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

考量本公司產業發展處於成長階段,本公司之股利政策主要係依據未來之資本預算資金需求及配合長期財務規劃,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而定。本公司股利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為之,其數額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百分之十,惟現金股利分配之比率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盈餘分配依下列規定辦理: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如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時,依公司法規定,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分派之。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7年6月24日。

第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99年6月01日。
第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05年06月28日。
第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21日。
第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07年06月19日。
第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08年05月22日。
第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09年06月19日。
第七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10年07月20日。
第八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17日。
第九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13年06月20日。
第十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14年06月20日。

  • 32 -

附錄三

戒錄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1條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2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3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第4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每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第5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第6條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本公司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會議開始前,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第6-1條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股東會召集通知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第7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 33 -

第8條

本公司應將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第9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

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六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10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第11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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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條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第13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六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14條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

第15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記載,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第16條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會議開始前,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第17條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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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18條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19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20條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

第21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依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第22條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第23條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本規則訂定於106年11月21日。

第一次修正於111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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