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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UAL CHINA GROUP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3

Mar 3,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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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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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000681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股票代码: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410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内大街 号 41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内大街 号 025 4501213 联系电话: -

股份变动性质:协议转让 2003 2 28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 别 提 示

(一)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 “ ”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披露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 15 “ 15 ”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以下简称 准则 号 )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

15 (三)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准则 号》的规定,本 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远东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 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远东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中国银行、出让人:指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东方公司、受让人: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远东股份、上市公司:指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指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转让: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中国银 行江苏省分行持有的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说明:本次股份转让本应由远东股份的发起人国有股股东中行江 苏信托咨询公司行使信息披露义务,但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已由中 国银行承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中行江苏信托咨询公司于 1996 年 12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 1996 ) 141 号文批复,该公司被撤消。该 公司撤消后,其在远东股份的股份则根据中国银行( 1996 ) 22 号文 规定,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承接持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其它情况:

  • 1 、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 2 410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内大街 号

  • 3 1000001003246 2-1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

  • 4 、企业类型:国有

  • 5 、主要经营范围:

  • (1)收购并经营中国银行剥离的人民币及外汇不良资产;

  • (2)人民币及外汇债务追偿、人民币及外汇资产置换、租赁、转让及销售;

  • (3)人民币及外汇债务重组、企业重组;

  • (4)人民币及外汇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

  • (5)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 (6)直接投资;

  • (7)发行债券,商业借款;

  • (8)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 6 、经营期限:长期

  • 7 、前五名股东名称:国有全资

8 210005 、邮编:

9 、电话: 025 - 4501213

10 025 4501213 、传真: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情况

职务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 长期居住地 在其它公司任职
总裁 柏士珍 110102430326238 中国
以上人员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远东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份名称:远东股份

持股数量: 2738.9058 万股

13.78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

所持股份性质: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关联方未持有远东股份的股份。 (二)本次变动情况:

变动性质:协议转让

变动股数: 2738.9058 万股 13.78 变动比例: %

性质变动情况:转让后股份性质不变

(三)本次变动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远东实业的股份的 基本情况:

股份名称:远东股份 持股数量: 2738.9058 万股

13.78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背景 2000 44 根据财政部财金( ) 号文的要求,经过中国银行和东方公

司共同努力,达成认识一致,这次股份转让原则上采取整体划转,划 转后,中国银行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出价方式采取协商定价的原 则。

  • (二)协议当事人: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

  • (三)转让股份的数量: 2738.9058 万股

  • 13.78

  • (四)转让股份的比例: %

  • (五)股份性质:本次转让的 2738.9058 万股为发起人国有法人

  • (六)转让价款:人民币 32,380,000.00 元(按远东股份 2002 年

  • 6 30 1.68 / 70 月 日的每股帐面净资产即 元 股的 %折价)

2003 2 28 (七)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八)生效时间:自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

  • 立。

  • (九)其它条款

中国银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约定,若出现下列情形时,由 中国银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协商解决: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 年内未能完成股份过户的登记手续。

(十)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到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过户手续。因远东股份为港资企业,还需得到中国外经贸部的批复。

五、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出让人需披露的其它情 况

(一)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为远东股份的第三大股东。

(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 远东股份的负债,不存在远东股份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 远东股份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远东股份股票的权利限 制情况

转让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未持有远东股份的国有法人股,不

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七、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 远东股份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总裁、副总裁以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提交 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远东股份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八、备查文件

  •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营业执照

  • 2 2003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双方于 年

  • 2 28 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 3 、中国人民银行银复( 1996 ) 141 号《关于中国银行于所属信托 投资公司脱钩方案的批复》。

  • 4 、中国银行中银发( 1996 ) 22 号《关于撤并省市信托公司的通 知》。

  • 5 2000 44 、国家财政部财金( ) 号《关于资产管理公司资本划转

  •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6 2002 62 、中国银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银全( ) 号《关

  • 于中国银行投资资产和自办公司划转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 再次通知》。

九、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 1 1 .远东股份:江苏省常州市岷江路 号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股证事务部

  • 2 .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 www.zqrb.com.cn

十、本公司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003 2 2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