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VISUAL CHINA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3
Mar 3, 2003
53749_rns_2003-03-03_187843a5-1e0c-492a-b28e-8b24b59d80c0.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000681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股票代码: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148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 号 148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 号
联系电话: 025 - 4207888 转 30911 股份变动性质:协议转让 2003 2 28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 别 提 示
(一)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 “ ” 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披露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 15 “ 15 ”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以下简称 准则 号 )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
15 (三)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准则 号》的规定,本 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远东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 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远东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 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东方公司、受让人: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银行、出让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1
远东股份、上市公司:指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指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转让: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中国银 行江苏省分行持有的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说明:本次股份转让本应由远东股份的发起人国有股股东中行江 苏信托咨询公司行使信息披露义务,但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已由中 国银行承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中行江苏信托咨询公司于 1996 年 12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 1996 ) 141 号文批复,该公司被撤消。该 公司撤消后,其在远东股份的股份则根据中国银行( 1996 ) 22 号文 规定,由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承接持有。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其它情况:
-
1 、名称: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
2 148 、注册地:南京市中山南路 号
-
3 3200001800735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4 、企业类型:分行
-
5 、主要经营范围:国际结算、国际汇兑、外汇买卖、各类外汇
-
和人民币存、贷款、人民币储蓄、长城信用卡、投资管理、咨询。
-
6 、经营期限:长期
-
7 、前五名股东名称:由中国银行全资持有
-
8 210005 、邮编:
-
9 、电话: 025 - 4207888 转 30911
-
10 、传真: 025 - 4207888-30932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情况
| 职务 | 姓名 | 国籍 | 身份证号 | 长期居住地 | 在其它公司任职 |
|---|---|---|---|---|---|
| 行长 | 黄志伟 | 中国 | 320504490916203 | 中国 | 无 |
-
以上人员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
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持有远东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份名称:远东股份
持股数量: 2738.9058 万股
13.78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
所持股份性质: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的关联方未持有远东股份的股份。 (二)本次变动情况:
变动性质:协议转让
变动股数: 2738.9058 万股
13.78 变动比例: %
性质变动情况:转让后股份性质不变
(三)本次变动后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持有远东实业的股份的基 本情况:
股份名称:远东股份
0 持股数量: 股
0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背景
2000 44 根据财政部财金( ) 号文的要求,经过中国银行和东方公 司共同努力,达成认识一致,这次股份转让原则上采取整体划转,划 转后,中国银行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出价方式采取协商定价的原 则。
(二)协议当事人:东方公司,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三)转让股份的数量: 2738.9058 万股
13.78 (四)转让股份的比例: %
-
(五)股份性质:本次转让的 2738.9058 万股为发起人国有法人
-
股
-
(六)转让价款:人民币 32,380,000.00 元(按远东股份 2002 年
-
6 30 1.68 / 70 月 日的每股帐面净资产即 元 股的 %折价)
-
2003 2 28
-
(七)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八)生效时间:自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
效。
3
(九)其它条款
东方公司与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约定,若出现下列情形时,由东 方公司与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协商解决: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未能完成股份过户的登记手续。
(十)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到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过户手续。因远东股份为港资企业,还需得到中国外经贸部的批复。
五、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作为出让人需披露的其它情况 (一)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为远东股份的第三大股东。
(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国银行不存在未清 偿其对远东股份的负债,不存在远东股份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不存 在损害远东股份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持有远东股份股票的权利限制 情况
转让前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持有远东股份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2738.9058 万股,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七、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远 东股份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的行长、副行长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 内没有买卖远东股份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八、备查文件
-
1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的营业执照
-
2 2003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双方于 年
-
2 28 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
3 、中国人民银行银复( 1996 ) 141 号《关于中国银行于所属信托 投资公司脱钩方案的批复》。
-
4 、中国银行中银发( 1996 ) 22 号《关于撤并省市信托公司的通 知》。
-
5 2000 44 、国家财政部财金( ) 号《关于资产管理公司资本划转
-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4
6 2002 62 、中国银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银全( ) 号《关 于中国银行投资资产和自办公司划转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 再次通知》。
九、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1 1 .远东股份:江苏省常州市岷江路 号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证事务部
- 2 .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 www. zqrb.com.cn
十、本分行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2003 2 28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