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VISUAL CHINA GROUP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8
Aug 29, 2018
53749_rns_2018-08-29_aed67433-1cdf-4410-9267-216be9843d50.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公司相关材 料,现就公司2018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批了2018 年度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保额度7.5亿元; 为全资子公司视觉中国香港有限公司、联景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3,200 万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截至2018 年6 月30 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67,709.3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2%。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有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迪生、王冬、汪天润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