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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UAL CHINA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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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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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 2024-014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为应对汇率波动,避免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 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公司外汇 远期锁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 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外汇即期结售汇(延 时交割)、即期外汇买卖(延时交割)、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等产品。 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1.5亿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在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 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 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1.5亿人民币,期限自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 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
在增强,为应对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较大的 经营业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密切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 (二)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概况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外汇即期结售汇 (延时交割)、即期外汇买卖(延时交割)、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等产品。 公司资金管理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和汇率变动情况适时适度调整,以实现 风险对冲,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1.5亿人民币,期限自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 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6、其他: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 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 金交割、差额交割等方式结束交易。公司主要在银行外汇衍生品授信额度范围内 进行交易。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 外汇衍生品到期或择期交割时,合约汇率与交割日市场汇率差异将形成实际交易
损益并冲销重估损益的累计值形成投资损益。
2、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 险。因此,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均为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 的金融机构,以降低履约风险。
3、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远期锁汇 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外汇远期锁汇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 将审慎审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远期锁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 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 限、内控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 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 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 汇远期锁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
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查了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认为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可 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的波动风险,固定或节约财务成本,因此公司开 展外汇远期锁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七、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是为应对汇率波动,避免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 度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 机和套利。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 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 年4 月25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 过等值1.5 亿人民币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履行 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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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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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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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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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关于2024 年度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