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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UAL CHINA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Nov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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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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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 2023 075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均与公司或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 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1 月 20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51 元/股。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