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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UAL CHIN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Jun 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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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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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廖杰先 生、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具备履行非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 验,能够胜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廖杰先生、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 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中陆先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都已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陆 先忠先生、张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