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VISUAL CHIN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Nov 20, 2023

53749_rns_2023-11-20_03b5e9cb-24ed-45d5-be7f-e6d2a772a40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证券代码: 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 2023 072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 董事 6 人,实际到会董事 6 人,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 旭先生,独立董事潘帅女士、陆先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 万股限制性股票。内 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原《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制度》废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原《远东股份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废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总裁工作细则》。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总裁工作细则》。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总裁工作细则》。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案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