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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UAL CHIN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Oct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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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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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 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会议的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及日常办公的需要, 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 董事廖杰先生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春田、潘帅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