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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UAL CHIN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y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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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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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 2022 018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换届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 举,成立第十届董事会,设 6 名董事,其中 4 名为非独立董事、2 名为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廖杰先生、吴斯远先生、柴 继军先生、李长旭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春田先生、潘 帅女士(会计专业人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刘春田先生、潘帅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 关规定,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 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对监事会 进行换届选举,成立第十届监事会,设 3 名监事,其中 2 名为股东代表监事、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提名岳蓉女士、昆晓杰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履行 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简历

廖杰 ,男,1966 年 3 月出生,加拿大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至今 历任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现任董事会主席;2020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5 月 9 日至今 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即梁军、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 梁世平,以下简称“5 名一致行动人”)之廖道训、吴玉瑞之子,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廖杰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斯远 ,男,1964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 年 1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康佳集团 股份公司董事长;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唱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 年 7 月 29 日至今任视觉 (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吴斯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斯远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柴继军 ,男,1974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 年 8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中 国青年报图片编辑、摄影记者;2006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 董事、总编辑;2012 年 6 月至今任华夏视觉(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总编辑;2016 年 4 月 27 日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 4 月 15 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2014 年 5 月 9 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柴继军先生为 5 名一致行动人之一,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柴继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523,8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4%。柴继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长旭, 男,1963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 年至 2003 年任中联知识 产权调查中心董事长、总经理;2003 年至 2012 年任北京中联友诚知识产权代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市中诚友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 年至今任上海新诤 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6 月 29 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长旭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李长旭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春田, 男,1948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 产权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知识产权 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 护研究中心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指导委员会 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邀咨询专家,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中美知识产权学者 对话联席会议中方主席。2020 年 6 月 29 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春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春田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春田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潘帅 ,女,1974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 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自 200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中瑞岳华会 计师事务所(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北京 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 24 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潘帅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潘帅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潘帅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岳蓉, 女,1974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至 2020 年任武汉华 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至今,任武汉华科大生命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1 年至今,任科华银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2018 年 3 月 14 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 事会主席。

岳蓉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岳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昆晓杰, 女,1983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7 年至今任视觉(中国)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经理。2020 年 6 月 29 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昆晓杰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昆晓杰女士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