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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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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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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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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VIA Technologies, Inc.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目錄

股東常會議程...1
報告事項...2
承認事項...4
臨時動議...4

附件

附件一:營業報告書...5
附件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8
附件三:114年度財務報告...9
附件四:盈餘分配表...29
附件五:114年度董事支領薪酬情形...30

附錄

附錄一:董事(含獨立董事)持股情形...31
附錄二:公司章程...32
附錄三:股東會議事規則...37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年股東常會議程

一、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
二、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 205 號(豪鼎飯店北新旗艦館豪景廳)
三、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1. 114 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 114 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 114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 114 年度現金股利分配情形報告。
5. 114 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四)承認事項
1.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14 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1-


報告事項

報告案一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營業狀況報告,敬請 鑑察。

說明:請參閱附件一第5~7頁及附件三第9~28頁。

報告案二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敬請 鑑察。

說明:請參閱附件二第8頁。

報告案三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敬請 鑑察。

說明:
1. 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規定辦理。
2. 本公司114年度未扣除員工酬勞與董事酬勞稅前淨利127,190,029元,按本公司章程規定分派,擬分派員工酬勞約5.11%計 6,500,000元(含經理人酬勞400,000元、基層員工分配酬勞約195,000元),董事酬勞約0.71%計900,000元,全部以現金方式發放。
3. 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報告案四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現金股利分配情形報告,敬請 鑑察。

說明:
1. 本公司截至民國114年度累積可分配盈餘6,845,220,460元,擬發放現金股利27,797,747元。截至股東會停止過戶日115年4月20日止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 0.05元,114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四第29頁。
2. 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本公司其他收入項下。
3. 本案之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以及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 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2-


報告案五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董事酬金報告,敬請 鑒察。

說明:本公司董事酬金係包括參加董事會議之車馬費、功能性委員會之固定報酬及依公司章程按年度獲利情形提撥之董事酬勞:

  1. 董事酬金政策係依「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給付,除參考公司整體營運績效外,亦參酌個別董事投入時間、擔負之職責、對公司績效之貢獻度、未來風險及同業水準等。
  2. 董事之酬勞政策係訂於公司章程,年度如有獲利時,得由董事會提撥不高於1%為董事酬勞。
  3. 114年董事支領薪酬情形請參閱附件五第30頁。
  4. 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3-


承認事項

承認案一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決議。

說明: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第5~7頁)及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三第9~28頁),業經115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財務報表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攀發會計師及施錦川會計師查核竣事,認為足以允當表達,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連同營業報告書,經送交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在案。

決議:

承認案二 董事會提

案由:114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決議。

說明: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四第29頁。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經董事會通過。

決議:

臨時動議

散 會

-4-


附件一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百一十四年營業報告書

2025 年,儘管全球經濟與地緣政治環境充滿挑戰,威盛集團不僅交出穩健的營運成果,更為未來持續成長奠定了堅實基礎。在人工智慧技術於多個產業領域出現前所未有需求激增的背景下,本年度對我們而言具有關鍵意義。我們成功因應高度動態的總體經濟環境,掌握 AI 浪潮所帶來的重要契機。

2025 年,AI 應用達到歷史新高。汽車、工業與基礎建設等產業的企業組織,積極導入 AI 以強化決策能力、提升安全水準,並實現過去難以達成的營運效率。這股快速發展的趨勢,為車輛安全、智慧城市基礎建設與工業危害偵測等領域創造了豐沛的創新空間,也為威盛帶來重要的新成長機會。

威盛智能解決方案事業群在本年度取得顯著進展,主要受惠於全球工業與商用車輛安全市場對威盛智慧車載解決方案的強勁需求。我們的旗艦產品「威盛重型設備安全系統」持續強化市場領導地位,其 AI 驅動之碰撞避免技術在可靠度與精準度方面獲得高度肯定。

我們正以此為基礎,將新一代技術整合至安全系統中,並積極拓展建築工程、物料處理、廢棄物管理與物流等應用市場,涵蓋道路與非道路場域。此一策略性擴展不僅彰顯我們的技術實力,更反映出前方廣闊的市場機會。

隨著全球車輛安全法規日益嚴格,市場對智能車載解決方案的需求預期將進一步提升。AI 與雲端技術的融合,正推動企業對智能車載系統的高度關注,而威盛已具備良好定位,能夠引領這一轉型趨勢,邁向更安全、更高效的營運模式。

威宏科技持續擴展其專業 IC 後段設計與系統設計服務組合,協助客戶加速新世代晶片上市時程。憑藉 30 年以上深厚的 IC 設計專業經驗與卓越執行紀錄,威宏科技持續贏得更多客戶信任。本年度透過營運優化措施,進一步強化其在半導體服務領域追求卓越與創新的承諾。

在艱困的市場環境下,威鋒電子仍維持其在高速資料傳輸與電源 IC 領域的領先地位。透過對尖端研發的持續投入,威鋒電子能夠快速回應市場變化,並持續擴大全球客戶基礎。

-5-


一百一十四年度營業報告

總結一百一十四年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 9,564,428 仟元,歸屬母公司業主之稅後淨利為新台幣 69,069 仟元,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555,592 仟股計算,每股盈餘為新台幣 0.12 元。

項目 114 年 113 年
財務收支 營業收入(仟元) 9,546,428 15,910,668
營業毛利(仟元) 2,148,094 3,923,604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淨利 (仟元) 69,069 1,066,978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0.33 4.03
本公司業主股東權益報酬率(%) 0.40 6.12
占實收資本比率(%)(註) 營業(損失)利益 (22.51) 7.85
稅前純益 3.67 28.02
純益率(%) 0.96 7.24
每股盈餘 (元) 0.12 2.07

註:114 年底之實收資本額為係包括預收股款資本額 1,150 仟元。

展望未來

展望 2026 年,在生成式 AI、物聯網與雲端創新的快速普及推動下,科技產業將迎來關鍵轉型期。這些技術進展將深刻重塑汽車、運輸、製造與建築等產業的營運模式、創新方式與價值創造途徑。

威盛智能解決方案事業群的策略願景與這些產業變革高度契合。透過整合 AI、IoT 與雲端技術,開發可即時部署的智慧系統,我們致力協助各產業企業在數位時代的複雜環境中穩健前行,將挑戰轉化為成長與成功的契機。

在整體智能解決方案產品組合中,我們持續部署強大且輕量化的 AI 應用能力,提供涵蓋碰撞避免、駕駛輔助、缺陷偵測、安全檢查與安全監控等完整功能,並可依最嚴苛的營運與環境需求進行客製化。這些解決方案不僅提升決策品質與自動化複雜流程,更帶來轉型性的洞察,重新定義客戶的營運模式。

透過持續投資於先進技術,威宏科技在小晶片(chiplet)架構與新世代系統整合領域具備領導優勢,協助客戶在快速演進的半導體環境中維持競爭力。透過

-6-


持續投資先進技術,威宏科技正積極領先小晶片架構與下一代系統整合,賦予客戶在快速變化的半導體環境中保持競爭優勢。

威鋒電子將透過開發更高效能的高速資料傳輸與電源 IC 創新產品,進一步擴大市場領導地位。透過前瞻掌握產業趨勢並迅速回應客戶需求,威鋒電子持續致力於提供協助客戶掌握新興市場機會的解決方案。

在整個威盛集團層面,我們持續致力於推動產品與商業模式創新,目標是提供世界級的解決方案與服務,協助客戶實現可持續的成長與獲利。透過在員工間建立紀律、正直與共同目標的企業文化,並將核心價值落實於日常營運中,我們將持續提升整體績效,為股東創造更高價值。

董事長:陳文琦
經理人:陳文琦
會計主管:陳寶惠

中華民國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二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此致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魏悌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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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六日


附件三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9-


茲對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於銷售產品時,於客戶取得商品之控制並承擔商品風險後認列收入;技術服務收入則於勞務提供條件完全滿足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予以認列。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特定客戶之營業收入對合併財務報表之影響係屬重大,因是將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戶營業收入之真實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參閱附註四。

本會計師瞭解並測試該特定客戶收入真實性之主要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之有效性,另針對前述特定客戶之全年度銷貨收入進行抽核,藉以測試銷貨之真實性。

其他事項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10-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1-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王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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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攀發

會計師 施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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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鑫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56048 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28050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1 日

-12-


威盈

公司

民航

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13,564,159 38 $ 15,638,886 44
1110 透過揚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619,933 2 338,197 1
1136 按聯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九) 2,167,236 6 3,661,985 10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十、二五及三四) 547,686 2 457,047 1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十及三四) 100,335 - 133,483 -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一) 1,909,529 5 2,393,646 7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十八及三五) 4,834,941 13 3,071,024 9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八) 996,222 3 1,169,408 3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24,740,041 69 26,863,676 75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揚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2,430,681 7 2,014,118 6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揚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3,198,520 9 1,974,061 5
1535 按聯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九) 292,528 1 262,464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 589,829 2 567,514 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三四及三五) 1,980,354 5 2,001,612 5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十五及三四) 181,762 - 221,930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四、五、十六及三五) 1,797,480 5 1,857,614 5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七) 259,885 1 145,542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七) 98,691 - 109,938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八及三五) 371,852 1 25,090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11,201,582 31 9,179,883 25
1XXX 資產總計 $ 35,941,623 100 $ 36,043,559 100
代碼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十九) $ 234,131 1 $ 209,993 1
2120 透過揚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七) - - 995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二五及三四) 7,957,334 22 7,171,568 20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二十及三四) 910,906 3 1,113,563 3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一及三四) 1,797,723 5 1,861,932 5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七) 53,730 - 304,043 1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二二) 464,531 1 132,398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十五及三四) 56,197 - 70,482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五) - - 160,000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一及三四) 108,243 - 105,511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1,582,795 32 11,130,485 31
非流動負債
2541 長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五) 926,467 3 1,350,000 4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七) 227,930 1 202,944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五及三四) 67,428 - 93,065 -
2640 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280,172 1 271,516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二一及三四) 63,454 - 64,354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565,451 5 1,981,879 5
2XXX 負債總計 13,148,246 37 13,112,364 36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二四)
3110 普通股股本 5,556,749 15 5,552,960 16
3140 預收股本 2,334 - 2,198 -
3260 資本公積 7,296,114 20 7,285,029 2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901,576 3 789,763 2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26,745 - 184,561 1
3350 未分配盈餘 6,884,106 19 6,988,293 19
3400 其他權益 584,767 2 692,877 2
31XX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21,352,391 59 21,495,681 60
36XX 非控制權益(附註二四) 1,440,986 4 1,435,514 4
3XXX 權益總計 22,793,377 63 22,931,195 64
負債與權益總計 $ 35,941,623 100 $ 36,043,559 100

後附之附註條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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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陳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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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陳寶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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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合併資金信息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截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五及三四) $ 9,546,428 100 $ 15,910,668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三、二六及三四) 7,398,334 77 11,987,064 75
5900 營業毛利 2,148,094 23 3,923,604 25
營業費用(附註二三、二六及三四)
6100 推銷費用 814,684 9 826,812 5
6200 管理費用 712,270 7 671,140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872,451 20 1,989,587 13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3,399,405 36 3,487,539 22
6900 營業淨(損)利 ( 1,251,311 ) ( 13 ) 436,065 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十三、二六及三四)
7100 利息收入 680,200 7 630,275 4
7010 其他收入 368,230 4 260,659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627,057 6 400,800 2
7050 財務成本 ( 33,900 ) - ( 58,386 )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186,148 ) ( 2 ) ( 113,394 ) ( 1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455,439 15 1,119,954 7
7900 稅前淨利 204,128 2 1,556,019 10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七) ( 112,375 ) ( 1 ) ( 404,830 ) ( 3 )
8200 本年度淨利 91,753 1 1,151,189 7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三、二四及二七)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8,341) - $ 51,274 1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319,364 3 ( 146,577) ( 1 )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78) - -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16,710) - 20,401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80,576) ( 4 ) 673,527 4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1,398) - 3,765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合計 ( 87,739) ( 1 ) 602,390 4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4,014 - $ 1,753,579 11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69,069 1 $ 1,066,978 7
8620 非控制權益 22,684 - 84,211 -
8600 $ 91,753 1 $ 1,151,189 7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47,180) ( 1 ) $ 1,695,151 11
8720 非控制權益 51,194 1 58,428 -
8700 $ 4,014 - $ 1,753,579 11
每股盈餘(附註二八)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9710 基本 $ 0.12 $ 2.07
9810 稀釋 $ 0.12 $ 2.06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文曉 經理人:陳文琦 文簡 會計主管:陳寶惠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码
A7 113年1月1日转换 112年度基础保险及分配: 4,991,227 $ 4,316 $ 1,270,865 $ 749,725 $ 176,605 $ 5,968,159 $ 222,765 ($ 106,092) ($ 603) $ 13,276,995 $ 1,429,094 $ 14,703,089
B1 决定基础公楼 - - - 40,038 - (40,038) - - - - - - -
B3 特别基础公楼 - - - - 7,956 (7,956) - - - - - - -
B5 现金现利 - - - - - (50,003) - - - (50,003) - (50,003)
D1 113年度净利 - - - - - 1,066,978 - - - 1,066,978 84,211 1,151,189
D3 113年度税收类动作合收益 - - - - - 51,997 675,000 (98,824) - 628,173 (25,783) 602,390
D5 113年度综合收益转换 - - - - - 1,118,975 675,000 (98,824) - 1,695,151 58,428 1,703,579
E1 现金增资 550,000 - 5,954,716 - - - - - - 6,504,716 - 6,504,716
C7 其他资本公楼管制: - - 51,270 - - (844) - - 603 51,029 - 51,029
N1 海外基础估计交易(附位二元) - - 482 - - - - - - 482 - 482
N1 员工行使损税储管行积税 11,733 (2,118) 12,651 - - - - - - 22,266 - 22,266
M7 附子公司所有储储益管制(附位三十) - - (5,152) - - - - - - (5,152) 12,210 7,058
O1 子公司之现份基础估计交易(附位二元) - - 197 - - - - - - 197 157 354
O1 子公司收支现金现利 - - - - - - - - - - (61,375) (61,375)
Z1 113年12月31日转换 5,552,960 2,198 7,285,029 789,763 194,561 6,988,293 897,793 (204,916) - 21,495,681 1,435,514 22,931,195
B1 113年度基础保险及分配: - - - 111,813 - (111,813) - - - - - -
B3 特别基础公楼 - - - - (57,816) 57,816 - - - - - -
B5 现金现利 - - - - - (111,120) - - - (111,120) - (111,120)
D1 114年度净利 - - - - - 69,069 - - - 69,069 22,684 91,753
D3 114年度税收类动作合收益 - - - - - (8,139) (380,914) 272,804 - (116,249) 28,510 (87,739)
D5 114年度综合收益转换 - - - - - 60,930 (380,914) 272,804 - (47,180) 51,194 4,014
C7 其他资本公楼管制: - - 7,798 - - - - - - 7,798 - 7,798
N1 海外基础会计交易(附位二元) - - 3,991 - - - - - - 7,916 - 7,916
N1 员工行使损税储管行积税 3,789 136 (9,621) - - - - - - (9,621) (1,344) (10,965)
M7 附子公司所有储储益管制(附位三十) - - (8,917) - - - - - - 8,917 7,075 15,992
O1 子公司之现份基础估计交易(附位二元) - - 8,917 - - - - - - - (55,545) (55,545)
O1 子公司收支现金现利 - - - - - - - - - - 4,092 4,092
Z1 非控制储益管制 - - - - - - - - - - 4,092 4,092

复事员:陈文琦

组团人:陈文琦

会计大学:陈雪美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保福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度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204,128 $ 1,556,019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253,463 240,997
A20200 攤銷費用 123,545 119,566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 998,078) ( 158,083)
A20900 財務成本 33,900 58,386
A21200 利息收入 ( 680,200) ( 630,275)
A21300 股利收入 ( 127,843) ( 24,678)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15,992 836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186,148 113,394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256 444
A24600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損失 28,563 55,596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 1,086) ( 2,849)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 ( 90,639) ( 44,012)
A31180 其他應收款 16,700 ( 4,621)
A31200 存 貨 484,117 ( 43,229)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173,186 ( 515,772)
A32125 合約負債 785,766 4,557,837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 ( 202,657) 254,161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131,173) 160,021
A32200 負債準備 332,133 ( 138,037)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2,732 40,257
A32240 確定福利負債 315 1,209
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 1,896)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409,268 5,595,27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696,884 590,382
A33200 收取之股利 127,843 24,67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34,200) ( 57,851)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339,967) ( 343,23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859,828 5,809,249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905,095) ($ 632,831)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270,270) ( 4,493,126)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734,719 1,202,267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800,847) ( 2,176,451)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067,378 2,251,622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203,945) ( 304,909)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42,452) ( 181,608)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04 602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2,503) ( 4,871)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1,303 1,056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 257,020) ( 102,269)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 2,037,780) ( 3,034,178)
B07600 收取之股利 1,804 1,069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814,504) ( 7,473,62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886,161 209,993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862,023) -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76,467 75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660,000) ( 1,440,000)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18,986 15,312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25,037) ( 6,300)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72,797) ( 62,310)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11,120) ( 50,003)
C04600 現金增資 - 6,504,716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7,916 22,266
C055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 6,873) 7,058
C05800 支付非控制權益現金股利 ( 55,545) ( 61,375)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803,865) 5,889,357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316,186) 493,637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數 ( 2,074,727) 4,718,616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5,638,886 10,920,270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3,564,159 $ 15,638,886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經理人:陳文琦 會計主管:陳寶惠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19-


茲對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子公司對特定客戶收入認列

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十一所述,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採用權益法投資中,威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宏公司)及威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威鋒公司)之餘額分別為 454,543 仟元及 1,484,836 仟元,分別占資產總額 2% 及 5%;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份額分別為 66,421 仟元及 43,439 仟元,分別占稅前淨利 55% 及 36%。是以威宏公司及威鋒公司之財務狀況及績效將重大影響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威宏公司及威鋒公司銷售產品時,於客戶取得商品之控制並承擔商品風險後認列收入;技術服務收入則於勞務提供條件完全滿足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予以認列。由於特定客戶之營業收入對認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益份額之影響係屬重大,因是將被投資公司其特定客戶營業收入之真實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

本會計師瞭解並測試該特定客戶收入真實性之主要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之有效性,另針對前述特定客戶之全年度銷貨收入進行抽核,藉以測試銷貨之真實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20-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1-


  1. 對於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王攀發
img-7.jpeg
2 攀發

會計師 施錦川
img-8.jpeg
孟豪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56048 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28050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1 日

-22-


民國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5,082,940 18 $ 4,151,657 15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433,845 2 296,943 1
1136 按聯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 - 1,967,100 7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九、二三及三二) 291,111 1 192,408 1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九及三二) 26,807 - 30,896 -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 1,459,588 5 1,937,741 7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十六及三三) 2,181,116 8 585,788 2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及三二) 119,800 - 140,921 1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9,595,207 34 9,303,454 34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104,443 - 326,752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一) 16,441,157 59 15,996,861 58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二、三二及三三) 1,037,419 4 990,949 4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三) 16,820 - 9,579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四、五、十四及三三) 933,301 3 927,785 3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2,706 - 3,365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十六及三三) 11,774 - 11,773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18,547,620 66 18,267,064 66
1XXX 資產總計 $ 28,142,827 100 $ 27,570,518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七) $ - - $ 995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二三及三二) 3,467,933 12 2,055,509 7
2170 應付帳款(附註十八及三二) 690,065 2 1,002,315 4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九及三二) 824,941 3 957,316 4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30,626 - 19,683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二十) 457,889 2 80,810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9,173 - 6,541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七及三三) - - 160,000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九) 19,609 - 29,598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5,500,236 19 4,312,767 16
非流動負債
2541 長期借款(附註十七及三三) 850,000 3 1,350,000 5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153,979 1 138,982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7,478 - 2,942 -
2640 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275,076 1 266,966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九及三二) 3,667 - 3,180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290,200 5 1,762,070 6
2XXX 負債總計 6,790,436 24 6,074,837 22
權益(附註二二)
3110 普通股股本 5,556,749 20 5,552,960 20
3140 預收股本 2,334 - 2,198 -
3200 資本公積 7,296,114 26 7,285,029 26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901,576 3 789,763 3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26,745 - 184,561 1
3350 未分配盈餘 6,884,106 25 6,988,293 25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7,912,427 28 7,962,617 29
3400 其他權益 584,767 2 692,877 3
3XXX 權益總計 21,352,391 76 21,495,681 78
負債與權益總計 $ 28,142,827 100 $ 27,570,518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文晓

經理人:陳文琦

文晓

會計主管:陳寶惠

-23-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金融科系

民國114年及115年11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三及三二) $ 4,865,576 100 $ 5,730,640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一、二四及三二) ( 4,246,494 ) ( 87 ) ( 4,819,788 ) ( 84 )
5900 營業毛利 619,082 13 910,852 16
591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利益 ( 1,585 ) - ( 3,338 ) -
5920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利益 3,338 - 3,142 -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620,835 13 910,656 16
營業費用(附註二一、二四及三二)
6100 推銷費用 ( 146,670 ) ( 3 ) ( 159,708 ) ( 3 )
6200 管理費用 ( 473,424 ) ( 10 ) ( 475,469 ) ( 8 )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449,462 ) ( 9 ) ( 581,476 ) ( 10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1,069,556 ) ( 22 ) ( 1,216,653 ) ( 21 )
6900 營業淨損 ( 448,721 ) ( 9 ) ( 305,997 ) ( 5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十一、十四、二四及三二)
7100 利息收入 204,732 4 84,738 2
7010 其他收入 65,714 1 56,199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 24,328 ) ( 1 ) 246,375 4
7050 財務成本 ( 21,947 ) - ( 46,573 ) ( 1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344,341 7 1,036,474 18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568,512 11 1,377,213 24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900 稅前淨利 $ 119,791 2 $ 1,071,216 19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五) ( 50,722) ( 1) ( 4,238) -
8200 本年度淨利 69,069 1 1,066,978 19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一及二二)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7,835) - 52,633 1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78) - - -
8331 子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26) - ( 636) -
833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272,804 6 ( 98,824) ( 2)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80,918) ( 8) 674,984 12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4 - 16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合計 ( 116,249) ( 2) 628,173 11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47,180) ( 1) $ 1,695,151 30
每股盈餘(附註二六)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9710 基本 $ 0.12 $ 2.07
9810 稀釋 $ 0.12 $ 2.06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經理人:陳文琦 會計主管:陳寶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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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机 机 A1 113年1月1日物联 资 造 规 体 本 因 共 机 来 变 来 公 结 所 形 盈 结 合 成 所 系 变 成 B1 112年度盈助函额及分配: 供 齐 变 成 注 成 第 4,316 $ 1,270,865 通 所 变 成 第 749,725 $ 176,605 通 所 变 成 第 5,968,159 通 所 变 成 第 222,793 通 所 变 成 第 5,968,159 通 所 变 成 第 222,793 通 所 变 成 第 1,086,092 通 所 变 成 第 13,276,995
B1 112年度盈助函额及分配:
B1 法定盈助公佈 - - - - 40,038 ( 40,038 )
B3 纷别盈助公佈 - - - - - 7,956 ( 7,956 )
B5 统舍现列 - - - - - - ( 50,003 ) ( 50,003 )
D1 113年度净利 - - - - - - 1,066,978 1,066,978
D3 113年度收復其他综合损益 - - - - - - 51,997 675,000 ( 98,824 ) 628,173
D5 113年度综合损益總額 - - - - - - 1,118,975 675,000 ( 98,824 ) 1,695,151
其他变本公佈讫数:
C7 扶贫储蓄业结列之国酿企业之讫数数 - - 51,270 - - - ( 844 ) 603 51,029
E1 统舍现货 550,000 - 5,934,716 - - - - - 6,504,716
N1 股份基础给付交易(附注二七) - - 482 - - - - - 482
N1 员工行使结股福转行租股 11,733 ( 2,118 ) 12,651 - - - - - 22,266
O1 新子公司所有福福益讫数(附注二八) - - ( 5,152 ) - - - - - ( 5,152 )
O1 子公司股份基础给付交易 - - 197 - - - - - 197
Z1 113年12月31日物联 5,552,960 2,198 7,285,029 789,763 184,561 6,988,293 897,793 ( 204,916 ) - 21,495,681
113年度盈助函额及分配:
B1 法定盈助公佈 - - - 111,813 - - ( 111,813 )
B3 纷别盈助公佈 - - - - - 57,816 57,816 -
B5 统舍现列 - - - - - - ( 111,120 ) ( 111,120 )
D1 114年度净利 - - - - - - 69,069 69,069
D3 114年度收復其他综合损益 - - - - - - ( 8,139 ) ( 380,914 ) 272,804 ( 116,249 )
D5 114年度综合损益總額 - - - - - - 60,930 ( 380,914 ) 272,804 ( 47,180 )
其他变本公佈讫数:
C7 扶贫储蓄业结列之国酿企业之讫数数 - - 7,798 - - - - - 7,798
N1 员工行使结股福转行租股 3,789 136 3,991 - - - - - 7,916
O1 新子公司所有福福益讫数(附注二八) - - ( 9,621 ) - - - - - ( 9,621 )
O1 子公司股份基础给付交易 - - 8,917 - - - - - 8,917
Z1 114年12月31日物联 $ 5,556,749 $ 2,334 $ 7,296,114 $ 901,576 $ 126,745 $ 6,884,106 $ 516,879 $ 67,888 $ - $ 21,352,391

复事无:缘文件

相關人:缘文件

會計主管:陳寶惠


威盛

民國114年及113年度

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119,791 $ 1,071,216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35,415 34,997
A20200 攤銷費用 1,984 5,225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 88,935) ( 31,963)
A20900 財務成本 21,947 46,573
A21200 利息收入 ( 204,732) ( 84,738)
A21300 股利收入 ( 5,868) ( 4,555)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482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 344,341) ( 1,036,474)
A2390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銷貨利益 1,585 3,338
A24000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銷貨利益 ( 3,338) ( 3,142)
A24600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利益 ( 66,496) ( 9,463)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 60)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 ( 98,703) ( 88,360)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3,453) 5,022
A31200 存 貨 478,153 ( 431,255)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21,121 ( 55,319)
A32125 合約負債 1,412,424 1,222,510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 ( 312,250) 349,517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129,497) 50,375
A32200 負債準備 377,079 ( 166,569)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9,989) 21,304
A32240 確定福利負債 275 1,156
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 1,896)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202,112 897,98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212,274 58,246
A33200 收取之股利 5,868 4,555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22,309) ( 46,582)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24,782) ( 32,984)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373,163 881,216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1,967,100)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967,100 30,705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175,735) ( 935,000)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349,082 936,086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1,459,386) ( 882,169)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2,497) ( 16,052)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 ( 3,003)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 2,628) ( 3,089)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 1,595,328) ( 585,788)
B07600 收取之股利 1,259,864 81,149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330,471 ( 3,344,261)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 75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660,000) ( 1,440,000)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506 497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19) ( 3,056)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 9,634) ( 9,002)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11,120) ( 50,003)
C04600 現金增資 - 6,504,716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7,916 22,266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772,351) 5,775,418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931,283 3,312,373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151,657 839,284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082,940 $ 4,151,657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文琦
經理人:陳文琦
會計主管:陳寶惠


附件四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度

盈餘分配表

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民國 114 年度稅後淨利 69,068,286
減: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8,138,295)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6,092,999)
減:依法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32,791,786)
民國 114 年度稅後盈餘 22,045,206
加: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 6,823,175,254
截至民國 114 年度累積可分配盈餘 6,845,220,460
分配項目:
減:股東現金股利(0.05 元/股) (27,797,747)
期末未分配盈餘 6,817,422,713

註:威盛 115/4/20 股東會停止過戶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為 555,954,941 股計算

董事長:陳文琦
文陳琦
經理人:陳文琦
文陳琦
會計主管:陳寶惠

-29-


附件五
114年度董事支領薪酬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D)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董事 董事長兼總經理 陳文琦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董事 王雪紅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董事兼資深副總經理 林子牧 0 0 0 0 0 0 0 0% 0% 0% 3,006 0 0 0 0 0 0 0 0% 3,006
董事 劉群茂 0 0 0 0 100 100 60 60 160 160 0.232% 0 0 0 0 0 0 0 160 160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魏悌香 240 240 0 0 360 360 70 70 670 670 0.970% 0 0 0 0 0 0 0 670 670
獨立董事 許偉德 240 240 0 0 360 360 60 60 660 660 0.956% 0 0 0 0 0 0 0 660 660
獨立董事 謝崇仁 240 240 0 0 360 360 50 50 650 650 0.941% 0 0 0 0 0 0 0 650 650
獨立董事 曾國生 240 240 0 0 360 360 60 60 660 660 0.956% 0 0 0 0 0 0 0 660 660

本公司獨立董事酬金係包括參加董事會議及功能性委員會之車馬費、功能性委員會之固定報酬、及依公司章程規定所提列的董事酬勞。前述定額報酬金額係由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參考同業水準及個別獨立董事投入時間、擔負之職責等因素後提出建議。經董事會通過議定之。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附錄一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含獨立董事)持股情形

一、公司實收資本額為 5,559,549,410 元,已發行股數計 555,954,941 股。
二、依證交法第 26 條之規定,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計 17,790,558 股。
三、截至本次股東會停止過戶股東名簿記載之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持有股數為 46,704,997 股,持股明細如下所述:

115 年 4 月 20 日

職稱 姓名 停止過戶日持有股數 佔當時發行%
董事長 陳文琦 7,353,682 1.32%
董事 王雪紅 34,629,196 6.23%
董事 林子牧 4,722,119 0.85%
董事 劉群茂 0 0.00%
獨立董事 魏悌香 0 0.00%
獨立董事 許偉德 0 0.00%
獨立董事 謝崇仁 0 0.00%
獨立董事 曾國生 0 0.00%

-31-


附錄二

成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成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定為VIA Technologies, Inc.。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3.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5.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6. 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7. F114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8. F114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9.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10.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1.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2.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13.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14.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15.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6.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17.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8.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19.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20.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21.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二條之一:本公司得經董事會決議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其投資總額,除法令另有規定,得不受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限制。前項董事會之決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

第三條:本公司得就進出口貿易及所營業務同業對外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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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五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公司法第廿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 份

第六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佰億元,分為貳拾億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分次發行。其中壹拾貳億元,分為壹億貳仟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係保留供認股權憑證使用。

第六條之一:本公司股份遇有依法得由公司自行購回情形時,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為之。

第七條:本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者,或轉讓予員工之庫藏股價格低於本公司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者,應由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第八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發行其他有價證券者亦同。

第三章 股 東 會

第九條:股份轉讓之登記,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之。

第十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股東會之召集,常會應於三十日前,臨時會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通知應載明召集股東會之事由。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一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並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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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本公司各股東,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三條:股東會之決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四章 董事

第十四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全體董事合計持股之比例,依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

本公司董事席次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

董事選舉時,非獨立董事與獨立董事一併選舉,但分別計算當選名額,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分別當選為非獨立董事及獨立董事。

第十四條之一: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負責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

第十五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推董事長一人並由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第十五條之一:董事會開會時,董事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並應於每次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董事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為之,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如遇緊急情形得隨時召集董事會,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通知各董事。

第十六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依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如公司有盈餘時,另依第二十條之規定分配酬勞。本公司得於全體董事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以降低並分散董事因違法行為而造成公司及股東重大損害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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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經理人

第十八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若干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廿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章 會計

第十九條: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一、營業報告書二、財務報表三、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等各項表冊,並依法定程序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執行員工庫藏股、員工認股權憑證、員工承購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員工酬勞等給付對象得包含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並由董事會決議具體條件對象。

第廿一條: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時,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一、提繳稅捐。
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四、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
五、依前述一至四項順序分派後,得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

本公司為考量整體環境並配合長期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穩定之經營發展,本公司股利政策主要係依據未來之資本預算規劃衡量資金需求,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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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利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為之,其數額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百分之十,惟現金股利分配之比率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盈餘分配依下列規定辦理: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如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時,依公司法規定,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分派之。

第七章 附則

第廿二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第廿三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六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四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三年三月四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十月廿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四年二月十四日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二日

第七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三日

第八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六日

第九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七日。

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三日。

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二日。

第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第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日。

第十九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二十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十年七月二十日。

第二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六月十七日。

第二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六月十六日。

第二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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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一、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二、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三、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四、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每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五、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六、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本公司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會議開始前,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六之一、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股東會召集通知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七、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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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司應將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九、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

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六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十、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十一、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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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十二、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十三、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六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十四、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

十五、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記載,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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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十六、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會議開始前,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十七、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十八、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十九、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二十、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

二十一、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依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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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二十二、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二十三、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111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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