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Venustech Group Inc.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Nov 25, 2021

54478_rns_2021-11-25_c9b80daa-621f-4449-b9f8-04e0107d2e9e.PDF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1-067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1月25日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 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

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

  • 辰大厦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齐舰先生主持了

  • 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41人,代表股份 439,812,1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1101%。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291,968,17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27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147,844,0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8362%。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37 人,代表股份167,974,85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9925%。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20,130,838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2.1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147,844,017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15.836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39,807,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 反对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7,97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4,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3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委派律师谢阳、王健斐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1、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出具的《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