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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tech Group Inc. —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1
Jul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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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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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启明星辰信 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本次会议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传递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有利于推进公司长 远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市场形象的维护,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 利益。
3、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 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以激励员工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有 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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