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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an 8, 2021
56521_rns_2021-01-08_d3d685b7-82ab-4a4a-8128-13475871ad21.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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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152
股票简称:维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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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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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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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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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276 号) 中《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 馈意见”)的要求,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 构”)会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请人律师”或“律师”),对维科技 “ ” “ ” “ ” “ ” “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请人 、 发行人 、 上市公司 、 公司 或者 维科 技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 核查和落实,现就反馈意见涉及问题的核查和落实情况逐条说明如下,请审阅。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回复所用释义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维科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中的释义保持一致;除特别说明外,本反馈回复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 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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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控股股东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 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 认购的情形。请说明询价失败无法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是否继续 参与认购,如参与,说明发行价格如何确定。请保荐机构和律师进行核查。 ... 4 2. 请发行人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完成 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形或减持计划。请保荐机构和律师进行核查。 ... 6
3. 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披露发行人报告期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是 否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 8
4. 请申请人披露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 产开发资质、预售许可证等,申请人持有宿舍是否已经开工或者已经建设完工 以及是否拟对外销售,申请人所持资产是否存在自行开发建设形成的住宅和商 业房产,如存在,是否存在对外销售的情形或计划。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 发表意见。 ................................................................................................................. 10 5. 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 7 亿元,用于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 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等 2 个项目。 ................................................................. 19
6. 申请人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宁波电池 71.4% 、维科能源 60% 股权,交易对方 对 2017-2019 年业绩有业绩承诺,但业绩承诺均未实现。前次发行同时募集配套 资金 5 亿元用于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等 5 个项目,但相关项目 实际投资额均低于承诺投资额,实现业绩大幅低于预计效益,年产 3800 万支聚 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产能利用率仅 37.51% ,本次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项目。 ......................................................................................... 48
7. 申请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大,其他应收款存在部分借款 及代垫款项。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 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 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同时对比目前财务 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 性。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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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新冠肺炎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对未来生产经营及业 绩的影响。如存在不利影响,请进行风险提示。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 86 9. 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 ...................................... 91 10. 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 .............................................................. 101 11. 申请人最近三年一期扣非后均亏损,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均为负。 .. 107 12. 申请人最近三年均未现金分红。 ...................................................................... 126 13. 申请人其他应收款中存在资产处置款无法收回情形。 ..................................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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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控股股东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 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 本次认购的情形。请说明询价失败无法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是否 继续参与认购,如参与,说明发行价格如何确定。请保荐机构和律师进行核查。
回复:
核查过程:
一、控股股东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 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根据维科控股提供的未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维科控股资产总计约 80 亿元,负债约 60 亿元,净资产约 20 亿元,其中流动资 产约 43 亿元,货币资金约 10 亿元,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较强;根据维科控股提 供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企业信用报告》,维科控股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 不良类或关注类负债。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以及维科控股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维科控股承诺如下:
“1、本企业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均来自于合法的自有资金,不存在 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等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2、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直接或间接为本企业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票提供资金或为本企业筹集资金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的情形。
3、本次认购的股票全部为本企业直接持有,不存在代持、信托或其他类似 安排的情形。”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出具了《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且不会直接或间接为维科控股认购本次发行的 股票提供资金或为其筹集资金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维科控股拟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对 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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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二、询价失败无法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维科控股将以发行底价继续参 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公司与维科控股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第 3.2 条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 含定价基准日,下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乙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市场询价过程,但同意接受根据竞价结果所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与其他 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 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乙方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第 3.3 条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 ” “ 过 126,276,026 股(含本数) , 乙方拟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 的 20%(含本数),且不高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 30%(含本数)。”
2020 年 12 月 18 日,维科控股出具《关于继续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 承诺函》承诺:“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现无人报价、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 发行价格的情形,本企业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 准日)维科技术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继续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 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上限(126,276,026 股(含本数))的 20%(含本数), 且不高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上限(126,276,026 股(含本数))的 30%(含本数)。”
综上,询价失败无法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维科控股将继续参与认购并将 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继续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措施:
1、核查维科控股出具的《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关于继续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承诺函》,以及发行人出具的《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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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核查维科控股就本次发行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3、核查维科控股提供的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
-
4、核查维科控股提供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的《企业征信报告》;
-
5、核查《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二)核查意见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维科控股拟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 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 的情形;
2、询价失败无法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维科控股将继续参与认购并将以 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继续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 请发行人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 完成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形或减持计划。请保荐机构和律师进行核查。
回复 :
一、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已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六 个月至完成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形或减持计划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 行相关议案;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 议案。根据上述通过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的《股东名册》、托管券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维科控股持有维科 技术股票《历史成交情况表》(查询期间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何承命《投 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查询期间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自前述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日前 6 个月(2019 年 10 月 28 日) 起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维科控股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自前述第九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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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日前 6 个月(2019 年 10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何承命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维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已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关于不减持 公司股票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企业/本人不存在 减持维科技术股票的情况。
2、本企业/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 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维科技术的任何股票 (包括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 划。
3、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因减持维科技术股票所得全部收益归 维科技术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已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六 个月至完成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形或减持计划。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措施:
1、核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以 及维科控股持有维科技术股票《历史成交情况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何承命《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
2、核查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套文件,包括会议通知、会 议资料、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
-
3、核查发行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全套文件,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资料、
-
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会议签名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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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查维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 函》。
(二)核查意见
发行人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已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 月至完成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形或减持计划。
3. 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披露发行人报告期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
为,是否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回复 :
一、公司所受到的下列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受到的下列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被处罚主体 | 处罚文书 | 处罚事由 | 处罚金额 |
|---|---|---|---|---|
| 1 | 特阔家纺分 公司 |
甬仑环罚字 (2019)17号 |
特阔家纺分公司外排废水总磷含 量为3.01mg/L,超过《纺织染整工 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GB4287-2012)表2 间接排放标 准(排放限值为1.5mg/L) |
16万元 |
| 2 | 宁波维科精 华浙东针织 有限公司 |
仑公(消)行罚决 字(2017)0193号 |
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未实行二十 四小时值班制度 |
2,000元 |
上述处罚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特阔家纺分公司
2019 年 1 月 9 日,因特阔家纺分公司外排废水总磷含量为 3.01mg/L,超过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 2 间接排放标准(排放限 值为 1.5mg/L),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甬仑环罚字 (2019)17 号)],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 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 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 规定责令特阔家纺分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 16 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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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超 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 ” “ 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 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 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根据当时有效的《宁波市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 处罚裁量实施标准(试行》的规定,“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根据超标倍数的 3 倍、3 倍至 10 倍以 及 10 倍以上划分为三档次进行处罚,其中,特阔家纺分公司适用超标 3 倍以下 的处罚档次。据此,特阔家纺分公司受到的处罚属于低档次的处罚,并且该等违 法行为不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同时,前述违法行为系因在一个新试制产品的处 理工艺上采用磷酸作为助剂导致,特阔分公司不存在主观恶意,且该等行为并未 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 局曾在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后进行抽查,未再发现特阔家纺分公司排污超标情形。
2020 年 8 月 3 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出具《关于宁波维科精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特阔家纺分公司的环保证明》:“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阔家纺分公司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镇山下村(维科工业园),经我局审查,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曾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因超标排放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已按《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罚款并完成整改工作,不属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未因环境问题受到我局行政处罚”。据此,特阔家纺分公司存在的上述处罚 不属于重大环保处罚,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2、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东针织”)
2017 年 10 月 16 日,因浙东针织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未实行二十四小时 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宁波市公安消 防支队北仑区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仑公(消)行罚决字(2017)0193 号],根 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浙东针织处以 2,000 元罚款。发行 人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缴纳罚款。
上述处罚作出时有效的《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消防控制室 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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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责令改正,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当时有效的《浙江省消防行政处 罚裁量标准(试行)》的规定,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根据 情节轻重分三档进行罚款,分别处以 500 元罚款、2,000 元罚款、3,500 元罚款, 浙东针织受到的处罚不属于最高档次的处罚。
发生上述违法行为系因值班人员疏忽导致,浙东针织当时已督促相关人员及 时整改,并确保消防控制室二十四小时值班,浙东针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主 观恶意且已及时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据此,浙东针织存在的上述消防违规行为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严重损害投 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措施:
-
1、核查发行人行政处罚有关的决定书、缴款凭证;
-
2、核查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3、前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政府部门官网等网站查询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
发行人报告期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4. 请申请人披露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 房地产开发资质、预售许可证等,申请人持有宿舍是否已经开工或者已经建设 完工以及是否拟对外销售,申请人所持资产是否存在自行开发建设形成的住宅 和商业房产,如存在,是否存在对外销售的情形或计划。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 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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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 质、预售许可证等情形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 序 号 |
名称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
| 直接 | 间接 | ||||
| 1 | 维科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新能源汽 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锂聚合物电池、 燃料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超级电 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 光电储能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制造 限分支机构经营);对新能源、新材料行 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 测试服务、咨询服务以及售后服务;家纺 织品、针织品、装饰布的制造、加工(制 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 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 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投资咨询服务。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锂电池研 发生产销 售 |
-- | -- |
| 2 | 宁波维科电 池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的研发、制 造;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 发、制造;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 系统的研发、制造;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 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经济贸易咨询、技 术咨询、实业投资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 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金融业务) |
锂电池研 发生产销 售 |
96.39% | 3.61% |
| 3 | 东莞市甬维 科技有限公 |
产销:锂离子电池(不含危险化学品)、 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工装治具;研发、 设计、销售:电子产品、电池、电子材料; 电池电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锂电池封 装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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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东莞维科电 池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的研发、制 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的锂离 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能 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 造及销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工装治 具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经济 贸易咨询、实业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 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锂电池研 发生产销 售 |
- | 100% |
|---|---|---|---|---|---|
| 5 | 宁波维科能 源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 |
实业项目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实业投资 | 100% | - |
| 6 | 宁波维科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
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 售;电池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助 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配件销售;共享自行 车服务;蓄电池租赁;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伏 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锂电池封 装 |
100% | - |
| 7 | 深圳维科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 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初 级农产品的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 日用百货的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的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际经 营 |
100% | - |
| 8 | 深圳维科技 术有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 及配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销售;新 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与销 售;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 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储 |
实业投资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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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 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的研发与销 售;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的投资(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 服务、测试服务、咨询服务以及售后服务; 初级农产品的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 品、日用百货批发、销售;文化用品、体 育用品批发、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经济贸易咨询、贸易信 息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
|---|---|---|---|---|---|
| 9 | 深圳市甬毅 科技有限公 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 及配件的销售和研发;新能源汽车的锂离 子电池及材料的销售和研发;新能源汽车 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销售和研发;线 材的销售和研发;丝网的销售和研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锂 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的制造;新能 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制造;新能 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制造;线 材的制造;丝网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锂电池销 售 |
- | 100% |
| 10 | 深圳一维山 科技有限公 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产 品的研发及生产;批发兼零售;家用电器、 电子产品、玩具;设计、制作、代理和发 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经营(未取得 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 动);市场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 软件销售;(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发兼零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玩具; 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广告(不含气球 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增值 电信业务经营(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 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信息咨 询(不含投资咨询);软件销售;(以上 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
计算机软 硬件及电 子产品的 研发及生 产 |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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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 是: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及生 产; |
|||||
|---|---|---|---|---|---|
| 11 | 镇江维科精 华棉纺织有 限公司 |
生产纱、线、布及配套的后加工产品;销 售自产产品及上述产品制造过程中所产生 的次品和废料;纺织设备租赁、安装和技 术咨询服务 |
无实际经 营 |
75% | - |
| 12 | 宁波维科新 能源有限公 司 |
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新能 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 造和销售;锂离子应急电源电池、储能电 池、电动工具电池、二轮车电池、智能家 居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锂电池封 装 |
- | 100% |
| 13 | 江西维科技 术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储 能器件或装置、风力发电设备、光伏发电 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动机及相关产品的技 术研发、生产销售、测试服务、咨询服务 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服务;贸易 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锂电池销 售 |
100% | - |
| 14 | 东莞联志企 业管理有限 公司 |
企业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咨询、自有物业 出售出租、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房产租赁 (不涉及 对外出租) |
100% | - |
| 15 | 东莞忠信企 业管理有限 公司 |
企业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咨询、自有物业 出售出租、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房产租赁 (不涉及 对外出租) |
100% | - |
| 16 | 南昌维科电 池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储 能器件或装置、风力发电设备、光伏发电 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动机及相关产品的技 术研发、生产销售、测试服务、咨询服务 及售后服务 |
锂电池销 售 |
- | 100% |
| 17 | 威海维科电 池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的研发、制 造、销售及技术咨询。 |
无实际经 营 |
- | 100% |
| 18 | 东莞维科新 能源有限公 司 |
研发、设计、加工、销售:锂电池、电动 车电池、电子产品及配件、五金制品、塑 胶制品、机电设备、工装夹具;电池电子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2020年8 月设立,暂 无实际经 营 |
100% | - |
1-1-14
| (国家禁止或设计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 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19 | 维科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 司(Veken Energy Technology Co.,Limited) |
进出口贸易;投资,投资咨询 | 锂电池销 售 |
100% | - |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不存在来自于房地产开发的业务收入、 利润或相关资产。
综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以及实际从事的业务中不存在房地产开 发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亦不具有房地产 开发资质、预售许可证等情形。
二、公司申请人持有宿舍均为购买取得,已经建设完工,不存在自行开发 建设形成的住宅和商业房产;公司持有的人才公寓在员工满足申请条件情况下 存在向员工出售的情形和计划,但不存在向第三方出售房产或变相向第三方出 售房产的情形和计划;除此之外,其他房产不存在对外出售情形或计划
公司持有的住宅、商业房产均为购买取得,已经建设完工,不存在自行开发 建设形成的住宅和商业房产。公司持有的住宅、商业房产主要用于解决员工住宿 与办公经营问题,该等房产具体情况参见附件一所示。其中,公司持有的人才公 寓(庐山花园房产)在员工满足申请条件情况下存在向员工出售的情形和计划,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持有的位于庐山花园的房产系根据宁波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宁 波市保税区庐山花园人才公寓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甬保税政[2018]65 号)等政 策购买取得的人才公寓。根据《宁波市保税区庐山花园人才公寓住房保障管理办 法》(甬保税政[2018]65 号)、公司制定的《人才公寓(庐山花园)管理办法》(维 科技术政字[2018]33 号)的相关规定,满足人才条件的员工可以申请购买庐山花 园的人才公寓,具体如下:
1-1-15
1 、申购条件
| 序号 | 类型 | 申购条件 | 依据 |
|---|---|---|---|
| 1 | 宁波市 保税区 管理委 员会规 定的条 件 |
“人才保障对象为区内企业及企业员工(行政事业单位 企业化员工和管委会直属企业员工除外),并满足以下 全部条件: (一)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 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须在区内企业连续缴交社会保险满12 个月以上 (租赁对象需满足社保在保)。 (三)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四)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在海曙区、鄞州 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行政区范围内名下无住房” |
《宁波市保税区 庐山花园人才公 寓住房保障管理 办法》(甬保税政 [2018]65 号)第 三条 |
| 2 | 发行人 规定的 条件 |
“申请对象指在维科关系企业(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 才。 申购对象:符合甬保税政[2018]65号《宁波市保税区庐 山花园人才公寓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政策要求的员工,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按学历划分:应届毕业就入职我司,具有硕士以 及以上学历,且工作满1年者,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且工作满2年者(首批申请的工作时间截止至2018年8 月31日,以下同)。 (二)按岗位划分:专业序列,工程师一级(主办专员 一级、销售业务经理)及以上,管理序列(主管、主任, 部门正职、副职),并且在相关产业工作满1年者。 (三)其他特殊人才:特殊人才指企业继续的技术类稀 缺人才、专家,对公司发展有巨大贡献价值的,由股份 公司另行审定资格。” |
《人才公寓(庐 山花园)管理办 法》(维科技术政 字[2018]33 号) 第四条 |
| 3 | “申请对象本人及配偶需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无住房(不 包括慈溪、余姚、宁海),且没有享受过宁波市及我司 安家补助、购房补助或优惠” |
《人才公寓(庐 山花园)管理办 法》(维科技术政 字[2018]33 号) 第五条 |
|
| 4 | “需与我相关产业公司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协议” | 《人才公寓(庐 山花园)管理办 法》(维科技术政 字[2018]33 号) 第六条 |
2 、购房后的限制要求
| 序号 | 类型 | 购房后的限制要求 | 依据 |
|---|---|---|---|
| 1 | 宁波市 | “申购人员购房后(以不动产登记日期为准),须在区内 | 《宁波市保税区 |
1-1-16
| 保税区 管理委 员会规 定的要 求 |
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或累计工作满7年,所购房屋才能 上市交易。未满规定年限,不得上市交易或对外提供抵 押、担保等;未满规定年限确实需要交易的,若市场价 高于或等于原销售价时,按原销售价加实际购房年限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由原销售单位回购;若市场价低于原销 售价时,按市场价由原销售单位回购。房屋销售合同中 注明上市转让限制规定,不动产登记证加注‘本不动产为 人才公寓,自登记之日起在宁波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 内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或累计工作满7年才能上市交易’ 字样” |
庐山花园人才公 寓住房保障管理 办法》 (甬保税政 [2018]65 号)第 七条 |
|
|---|---|---|---|
| 2 | 发行人 规定的 要求 |
“申购的人才公寓必须自住,不得出租或转借,如若发 现出租或转借的,将被无条件按原价购回,且无任何补 偿。该人才公寓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房屋销售合同中 附注上市转让和使用管理限制规定,房产权和土地使用 权加注‘人才公寓’字样。申购对象购房后未满5 年因个 人原因离职的,按原价折旧后购回,且回购所产生的相 关税费由其个人承担,装修款不予补偿。因非本人原因 导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除了按原价折旧购回外, 再按入住年限1年、2年、3年、4年分别给予80%、60%、 40%、20%的装修补偿” |
《人才公寓(庐 山花园)管理办 法》 (维科技术政 字[2018]33 号) 第十条 |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向宁波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合计 44 套庐山花园人才公寓;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 向满足上述条件的员工出售了 5 套人才公寓,并计划在未来向满足条件的员工出 售位于庐山花园的其他人才公寓;其中,向员工出售的人才公寓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购房人 员姓名 |
职务 | 房屋坐落 | 房屋产权证 编号 |
任职期限 | 备注 |
|---|---|---|---|---|---|---|
| 1 | 张秀秀 | 宁波电池研 发工程师 |
宁波市保税区 街道庐山西路 88号(庐山花 园)17幢803 房 |
浙(2019)宁 波市保税不 动产权第 0145859号 |
2018年6月 29日至2023 年6月30日 |
已办理过 户登记手 续,发行人 及员工出 具了确认 函,确认 “购买上述 房产用于 自住,不存 在将上述 房产出租、 转借他人 或变相向 第三方出 租、出售上 |
| 2 | 李震 | 宁波电池销 售经理 |
宁波市保税区 街道庐山西路 88号(庐山花 园)17幢1004 房 |
浙(2019)宁 波市保税不 动产权第 0146921号 |
2015年4月 29日至无固 定期限 |
|
| 3 | 宋浩堂 | 宁波电池销 售总监 |
宁波市保税区 街道庐山西路 88号(庐山花 园))17幢901 房 |
浙(2019)宁 波市保税不 动产权第 0146878号 |
2014年10 月1日至无 固定期限 |
1-1-17
| 4 | 徐煦 | 宁波电池业 务部门副经 理 |
宁波市保税区 街道庐山西路 88号(庐山花 园)17幢802 房 |
浙(2019)宁 波市保税不 动产权第 0139417号 |
2018年6月 27日至2023 年6月30日 |
述房产的 情形” |
|---|---|---|---|---|---|---|
| 5 | 周斌 | 宁波新能原 综合管理部 经理 |
宁波市保税区 街道庐山西路 88号(庐山花 园)17幢904 房 |
浙(2019)宁 波市保税不 动产权第 0145138号 |
2013年9月 23日起至 2020年8月 21日 |
已办理过 户登记手 续,因周斌 已离职,拟 由公司回 购,正在办 理回购手 续 |
注:因周斌离职未交回房屋,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判令按人才公寓购房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的价格向周斌回购位于庐山西路 88 号(庐山 花园)17 幢 904 号房屋,并要求周斌立即办理过户手续。当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主 持调解,并出具《民事调解书》[(2020)浙 0206 民初 7129 号],经调解,公司与周斌达成 协议如下:公司以 644,250 元(含购房款 581,238 元及装修补偿款 63,012 元)回购坐落于庐 山西路 88 号(庐山花园)17 幢 904 号房屋,周斌应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将上述房屋交 还公司,并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前将上述房屋协助过户到公司名下。周斌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将上述房屋交还公司,正在办理完过户手续。
除庐山花园人才公寓外,公司持有的其他房产不存在对外出售情况或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持有住宅、商业房产均为购买取得,已经建设完工,不存在 自行开发建设形成的住宅和商业房产,公司持有的人才公寓在员工满足申请条件 情况下存在向员工出售的情形和计划,但不存在向第三方出售房产或变相向第三 方出售房产的情形和计划,除此之外,公司持有的其他房产不存在对外出售情形 或计划。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措施:
1、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登录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2、核查发行人持有的土地、房产的产权证书,并取得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册 文件;
1-1-18
3、核查发行人提供的财务报表;
-
4、核查员工向发行人申请购买人才公寓庐山花园房产的协议、付款凭证以
-
及劳动合同、员工名册、社保缴纳记录等文件;
-
5、查阅发行人回购离职员工周斌购买的庐山花园人才公寓有关的调解书、
-
《交房证明》,并对周斌进行访谈;
-
6、核查宁波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庐山花
-
园人才公寓申购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7、核查发行人出具的关于涉房业务相关情况的声明文件以及员工就其购买 人才公寓庐山花园出具的确认函。
(二)核查意见
-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
预售许可证等情形;
2、发行人持有宿舍均为购买取得,已经建设完工,不存在自行开发建设形 成的住宅和商业房产,除持有的人才公寓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存在向员工出售的情 形和计划,但不存在向第三方出售房产或变相向第三方出售房产的情形和计划, 除此之外,发行人持有的其他房产不存在对外出售情形或计划。
5. 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 7 亿元,用于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
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等 2 个项目。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 1 )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 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 募集资金投入;( 2 )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 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3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 模合理性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4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 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1-1-19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
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
|---|---|---|---|
| 1 |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 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
69,004.00 | 53,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 | 17,000.00 |
| 合计 | 86,004.00 | 70,000.00 |
(一)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总投资额 69,004.00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53,000.0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序号 | 投资类别 | 投资金额 (万元) |
资本性支出金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 是否属于资本性 支出 |
|---|---|---|---|---|---|
| 1 | 厂房装修及公 共配套 |
9,925.00 | 9,639.00 | 8,921.00 | 是 |
| 2 | 设备及技术投 资 |
44,079.00 | 44,079.00 | 44,079.00 | 是 |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15,000.00 | - | - | - |
| 合计 | 69,004.00 | 53,718.00 | 53,000.00 | - |
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 算过程如下:
1 、厂房装修及公共配套
厂房装修及公共配套投资系公司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规划,参考同类型厂房标 准并适当考虑东莞市当地造价水平编制。具体如下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估单价 (万元) |
预估总价 (万元) |
|---|---|---|---|---|---|
| 一 | 土建及装修项目 | 5,414.61 | |||
| 1 | 一、二楼车间装修 | 平方米 | 9,670 | 0.18 | 1,740.60 |
| 2 | 一至四层办公室装修 | 平方米 | 3,378 | 0.20 | 675.60 |
| 3 | 四楼装修 | 平方米 | 7,396 | 0.20 | 1,479.20 |
| 4 | 消防工程 | 平方米 | 20,444 | 0.025 | 511.10 |
1-1-2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估单价 (万元) |
预估总价 (万元) |
|---|---|---|---|---|---|
| 5 | 外墙立面、门窗、防漏水 等改造工程 |
平方米 | 7,500 | 0.02 | 150.00 |
| 6 | 雨棚 | 项 | 1 | 30.00 | 30.00 |
| 7 | 园林环境 | 平方米 | 9,932 | 0.035 | 347.62 |
| 8 | 原屋顶隔热层、保护层 | 平方米 | 6,001 | 0.015 | 90.02 |
| 9 | 二次配电 | 平方米 | 19,566 | 0.005 | 97.83 |
| 10 | 管道疏通、场地清理 | 项 | 1 | 35.00 | 35.00 |
| 11 | 不可预见支出 | 项 | 1 | 257.648 | 257.65 |
| 二 | 机电及外围辅助设备 | 2,188.00 | |||
| 1 | 配电系统 | 项 | 1 | 700.00 | 700.00 |
| 2 | 空调机组 | 套 | 3 | 125.00 | 375.00 |
| 3 | 空压系统 | 项 | 3 | 70.00 | 210.00 |
| 4 | 真空系统 | 套 | 9 | 18.00 | 162.00 |
| 5 | 除湿机系统 | 套 | 10 | 20.00 | 200.00 |
| 6 | 纯水及环保系统 | 套 | 3 | 8.00 | 24.00 |
| 7 | 余热收集及利用系统 | 套 | 1 | 48.00 | 48.00 |
| 8 | 设备冷却水系统 | 套 | 1 | 35.00 | 35.00 |
| 9 | 四楼厂房设备 | 项 | 1 | 10.00 | 10.00 |
| 10 | IT工程 | 项 | 1 | 231.00 | 231.00 |
| 11 | 能源管理系统 | 项 | 1 | 67.00 | 67.00 |
| 12 | 电梯 | 台 | 7 | 18.00 | 126.00 |
| 三 | 宿舍 | 1,459.65 | |||
| 1 | 宿舍清理 | 项 | 1 | 50.00 | 50.00 |
| 2 | 宿舍装修 | 间 | 376 | 1.20 | 451.20 |
| 3 | 员工食堂等装修(一层) | 平方米 | 4,571 | 0.08 | 365.68 |
| 4 | 活动区(二层) | 平方米 | 3,430 | 0.01 | 34.30 |
| 5 | 园林绿化 | 平方米 | 5,255 | 0.025 | 131.38 |
| 6 | 外立面、防水、门窗等改 造 |
平方米 | 10,128 | 0.01 | 101.28 |
| 7 | 消防工程 | 平方米 | 21,721 | 0.015 | 325.82 |
| 四 | 前期费 | 576.74 | |||
| 1 | 设计服务费 | 平方米 | 22,944 | 78.97 | |
| 1.1 | 车间设计(机电装修) | 平方米 | 19,566 | 0.003 | 58.70 |
| 1.2 | 办公区及接待大厅室内设 计 |
平方米 | 3,378 | 0.006 | 20.27 |
| 2 | 房屋检测费&加固设计 | 平方米 | 22,000 | 0.00055 | 12.10 |
| 3 | 加固工程费用 | 平方米 | 25,000 | 0.015 | 375.00 |
| 4 | 原厂房内部清理 | 平方米 | 28,557 | 0.003 | 85.67 |
| 7 | 造价咨询服务费用 | 项 | 1 | 25.00 | 25.00 |
1-1-2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估单价 (万元) |
预估总价 (万元) |
|---|---|---|---|---|---|
| 五 | 其它前期及管理费 | 286.00 | |||
| 1 | 报批报建费 | 项 | 1 | 1.00 | 1.00 |
| 2 | 项目管理费 | 项 | 1 | 285.00 | 285.00 |
| 合计 | - | - | - | 9,925.00 |
注:上表中“五 其它前期及管理费”为费用支出,其余项目均为资本性支出。
2 、设备及技术投资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设备及技术投资主要系按 照项目所需设备的投资规划及相关设备的当前市场价格估算。年产6,000万支聚 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计划建成12条聚合物锂电池生产线和4条高倍率 锂电池生产线,设备及技术投资为44,079.00万元,拟选用的设备及技术投资清单 如下表:
单位:台、万元
|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12 条 | |||||||
| 序号 | 位置 | 设备名称 | 工序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合计 |
| 1 | 前工 段处 理设 备 |
上料系统-正极 | 搅拌 | 1 | 250 | 250 | 29,990.00 |
| 2 | 上料系统-负极 | 搅拌 | 1 | 250 | 250 | ||
| 3 | 正极搅拌机650L | 搅拌 | 2 | 90 | 180 | ||
| 4 | 负极搅拌机650L | 搅拌 | 2 | 90 | 180 | ||
| 5 | 正极搅拌机350L | 搅拌 | 1 | 60 | 60 | ||
| 6 | 负极搅拌机350L | 搅拌 | 1 | 60 | 60 | ||
| 7 | 浆料输送系统正极 | 涂布 | 1 | 30 | 30 | ||
| 8 | 浆料输送系统负极 | 涂布 | 1 | 30 | 30 | ||
| 9 | 正极涂布机 | 涂布 | 4 | 280 | 1,120 | ||
| 10 | 负极涂布机 | 涂布 | 4 | 280 | 1,120 | ||
| 11 | 微斑检测仪(负极) β-xay |
涂布 | 4 | 30 | 120 | ||
| 12 | 微斑检测仪(正极) x-xay |
涂布 | 4 | 30 | 120 | ||
| 13 | 正极辊压机 | 辊压弯钢型 | 2 | 220 | 440 | ||
| 14 | 负极辊压机 | 辊压弯钢型 | 2 | 220 | 440 | ||
| 15 | 激光测厚仪 | 辊压弯钢型 | 4 | 15 | 60 | ||
| 16 | 分条机(正极)+CCD | 分条 | 2 | 150 | 300 | ||
| 17 | 分条机(负极)+CCD | 分条 | 2 | 150 | 300 | ||
| 18 | 后工 段处 |
制片卷绕一体机 | 卷绕 | 18 | 280 | 5,040 | |
| 19 | 自动包装机 | 封装 | 12 | 260 | 3,120 |
1-1-22
| 20 | 理设 备 |
高真空烘烤炉(接触式 加热) |
真空烘烤 | 12 | 180 | 2,160 | |
|---|---|---|---|---|---|---|---|
| 21 | 自动注液机 | 注液 | 12 | 150 | 1,800 | ||
| 22 | 高温隧道炉 | 高温静置 | 12 | 100 | 1,200 | ||
| 23 | ACT化成容量一体机 | 化成容量 | 20 | 210 | 4,200 | ||
| 24 | Degas机 | Degas | 12 | 110 | 1,320 | ||
| 25 | 双折边机 | 折边 | 12 | 120 | 1,440 | ||
| 26 | 高温房 | 高温静置 | 4 | 80 | 320 | ||
| 27 | 电压内阻测试机OCV1 | OCV1 | 9 | 60 | 540 | ||
| 28 | 电压内阻测试机OCV2 | OCV2 | 9 | 60 | 540 | ||
| 29 | X-ray,四个角 | X-ray | 9 | 70 | 630 | ||
| 30 | 自动尺寸测量机 | 尺寸测量 | 9 | 40 | 360 | ||
| 31 | 自动贴胶机 | 贴侧边胶 | 9 | 40 | 360 | ||
| 32 | 自动撕膜机 | 撕膜 | 9 | 40 | 360 | ||
| 33 | 正压或负压测漏机 | 捡漏 | 9 | 40 | 360 | ||
| 34 | 自动pack线 | 焊接贴胶 | 5 | 100 | 500 | ||
| 35 | 目检&包装 | 目检 | 9 | 20 | 180 | ||
| 36 | 其他辅助工装,托盘, 弹夹 |
辅助工夹具 | 1 | 500 | 500 | ||
| 37 | 电芯 封装 设备 |
多功能机 | 自动上料、测 试、极耳、裁切 |
6 | 60 | 360 | 3,601.20 |
| 38 | E型胶机 | 贴顶封 | 6 | 40.5 | 243 | ||
| 39 | 衬垫机 | 贴硅胶垫 | 6 | 40 | 240 | ||
| 40 | 激光机 | 焊接 | 6 | 60 | 360 | ||
| 41 | 焊点检测机 | 检测 | 6 | 40 | 240 | ||
| 42 | 装支架机 | 保护板装胶壳 | 6 | 70 | 420 | ||
| 43 | 贴胶机 | 保护板贴胶 | 6 | 58 | 348 | ||
| 44 | 折弯机 | 保护板弯折 | 6 | 28 | 168 | ||
| 45 | 贴PI胶+台阶检测机 | 贴头部胶 | 6 | 42 | 252 | ||
| 46 | 出料机 | 半成品下料 | 6 | 25 | 150 | ||
| 47 | 尾部胶机 | 电池底部贴胶 | 6 | 22 | 132 | ||
| 48 | 侧面胶机 | 电池侧面贴胶 | 6 | 25 | 150 | ||
| 49 | 性能测试机 | 电池性能检测 | 6 | 35 | 210 | ||
| 50 | 尺寸检测机 | 电池尺寸检测 | 6 | 35.5 | 213 | ||
| 51 | 大族激光主机 | 光源 | 6 | 19.2 | 115.2 | ||
| 高倍率锂电池产线4 条 | |||||||
| 序号 | 位置 | 设备 | 工序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合计 |
| 52 | 前工 段处 理设 备 |
匀浆系统-正极 | 搅拌,正负极, 含上下料和浆 料输送系统 |
1 | 175 | 175 | 9,987.80 |
| 53 | 匀浆系统-负极 | 搅拌,正负极, 含上下料和浆 |
1 | 175 | 175 |
1-1-23
| 料输送系统 | |||||||
|---|---|---|---|---|---|---|---|
| 54 | 搅拌机(350L正极) | 搅拌,正负极, 含上下料和浆 料输送系统 |
2 | 57 | 114 | ||
| 55 | 搅拌机(350L负极) | 搅拌,正负极, 含上下料和浆 料输送系统 |
2 | 57 | 114 | ||
| 56 | 正极涂布机 | 涂布 | 2 | 348 | 696 | ||
| 57 | 负极涂布机 | 涂布 | 2 | 330 | 660 | ||
| 58 | 正极辊压机 | 辊压 | 1 | 162.6 | 163 | ||
| 59 | 负极辊压机 | 辊压 | 1 | 162.6 | 163 | ||
| 60 | 正极预分条 | 制片分条 | 1 | 69 | 69 | ||
| 61 | 负极预分条 | 制片分条 | 1 | 69 | 69 | ||
| 62 | 正极模切机(激光) | 制片分条 | 2 | 320 | 640 | ||
| 63 | 负极模切机(激光) | 制片分条 | 2 | 320 | 640 | ||
| 64 | 正极分小条 | 制片分条 | 2 | 142 | 284 | ||
| 65 | 负极分小条 | 制片分条 | 2 | 142 | 284 | ||
| 66 | 后工 段处 理设 备 |
卷绕机 | 卷绕 | 10 | 100 | 1000 | |
| 67 | 极耳焊接机 | 封装 | 8 | 80 | 640 | ||
| 68 | POCKET成型机 | 封装 | 4 | 30 | 120 | ||
| 69 | 顶侧封机 | 封装 | 6 | 38 | 228 | ||
| 70 | baking炉 | 真空烘烤 | 8 | 10 | 80 | ||
| 71 | 注液泵 | 注液 | 8 | 9.9 | 79 | ||
| 72 | 自动注液机 | 注液 | 4 | 151.6 | 607 | ||
| 73 | 高温烘烤房 | 高温静置 | 2 | 10.3 | 21 | ||
| 74 | 高温夹具化成 | 化成 | 6 | 133.6 | 802 | ||
| 75 | 自动抽气真空 封装机5工位 |
Degas | 5 | 72.36 | 362 | ||
| 76 | 单切单折单通道 三合一机 |
折边 | 6 | 37.7 | 226 | ||
| 77 | 箱式恒温分容机 | 分容 | 30 | 11.6 | 348 | ||
| 78 | 高温高湿房 | 高温静置 | 2 | 14.4 | 29 | ||
| 79 | OCV1 | OCV1 | 2 | 75 | 150 | ||
| 80 | OCV2 | OCV2 | 2 | 156 | 312 | ||
| 81 | X-ray | X-RAY检测 | 2 | 70 | 140 | ||
| 82 | 包侧边胶 | 包侧边胶检测 | 2 | 50 | 100 | ||
| 83 | 尺寸测量 | 尺寸测量检测 | 2 | 35 | 70 | ||
| 84 | 其他辅助工夹具 | 产线辅助工夹 具 |
1 | 430 | 430 | ||
| 软件及技术投资 | |||||||
| 85 | 制造执行溯源系统 | MES | 1 | 500 | 500 | 500 | |
| 总计 | - | - | - | 44,079.00 |
1-1-24
注:上表中各项支出均为资本性支出。
3 、铺底流动资金
为维持本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本项目需要一定的配套流动资金投入。本项 目铺底流动资金主要是综合考虑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以 及应付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负债等因素估算得出。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15,000 万 元,占项目总投资金额比例为 21.74%。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规模等情况,公司本次发 行拟使用募集资金 17,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比 例为 24.29%,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测算情况如下:
1 、现有货币资金及未来主要资金支出计划
(1)现有货币资金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31,006.3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可自由支配资金 | 受限原因 |
| 库存现金 | 12.64 | 12.64 | - |
| 银行存款 | 21,860.98 | 21,860.98 | - |
| 其他货币资金 | 9,132.71 |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 合计 | 31,006.34 | 21,873.62 |
由上表可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际可供公司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 额为 21,873.62 万元。
(2)未来主要资金支出计划
- 1)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①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的含义及其测算公式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为企业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即
1-1-25
“ ” 最低现金保有量 ),根据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年付现成本总额÷货币资金周转 次数计算。货币资金周转次数(即“现金周转率”)主要受净营业周期(即“现金 周转期”)影响,净营业周期系外购承担付款义务,到收回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 务而产生应收款项的周期,故净营业周期主要受到存货周转期、应收款项周转期 及应付款项周转期的影响。净营业周期的长短是决定公司流动资产需要量的重要 因素,较短的净营业周期通常表明公司维持现有业务所需货币资金较少。
②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的测算过程
根据公司 2019 年财务数据,维持日常经营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具 体测算过程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财务指标 | 计算公式 | 计算结果 |
|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最低现金保有量)① | ①=②÷③ | 21,227.02 |
| 2019年度付现成本总额② | ②=④+⑤-⑥ | 158,519.65 |
| 2019年度营业成本④ | ④ | 141,522.22 |
| 2019年度期间费用总额⑤ | ⑤ | 24,905.87 |
| 2019年度非付现成本总额⑥ | ⑥ | 7,908.44 |
|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现金周转率)③ | ③=360÷⑦ | 7.47 |
| 现金周转期(天)⑦ | ⑦=⑧+⑨-⑩ | 48.21 |
| 存货周转期(天)⑧ | ⑧ | 74.56 |
| 应收款项周转期(天)⑨ | ⑨ | 156.62 |
| 应付款项周转期(天)⑩ | ⑩ | 182.98 |
-
注 1: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及财务费用;
-
注 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注 3:存货周转期=360*平均存货账面价值/营业成本;
-
注 4:应收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平均预
-
付款项账面价值)/营业收入;
注 5:应付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平均应付票据账面价值+平均预 收款项账面价值)/营业成本。
综上,公司未来需要 21,227.02 万元存量资金维持现有业务体量所需货币资 金。
2)为偿还短期银行借款预留资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 14,015.30 万元, 为保障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公司需要为一年内到期的短期银行借款预留一定的资
1-1-26
金。
3)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本次募投项目中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投资总额 69,004.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53,000.00 万元,剩余 16,004.00 万元需公司以 自筹资金投入。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因此公司也面临 本次募投项目前期建设的资金需求。
2 、营运资金需求测算
(1)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
销售收入增加通常会引起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的增加,从而增加对营 运资金的需求。计算营运资金需求量的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应付票据+应付账 款+预收款项)
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重=营运资金/营业收入
当年营运资金=当年营业收入*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重
当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量=当年营运资金—上一年度营运资金 (2)测算过程
最近三年,公司能源业务发展快速,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能源业务板块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4.63%和 32.63%,平均增长率为 18.63%。公司 2017—2019 年能源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能源业务板块主营业 务收入 |
153,621.03 | 115,823.68 | 110,695.25 |
| 同比增速 | 32.63% | 4.63% | - |
| 平均增长率 | 18.63% |
根据过去三年业绩增长情况,假设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保持在
1-1-27
18.63%。
公司 2019 年度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重为 20.35%,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9 年/2019 年末 |
| 营业收入 | 164,500.11 |
| 应收票据 | 37,113.57 |
| 应收账款 | 44,305.57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37.51 |
| 预付款项 | 773.80 |
| 存货 | 30,727.83 |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115,758.28 |
| 应付票据 | 37,502.14 |
| 应付账款 | 44,077.70 |
| 预收款项 | 694.79 |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82,274.63 |
| 营运资金占用额 (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
|
| 33,483.65 | |
| 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例 | 20.35% |
公司 2019 年度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重为 20.35%,假设未来三年公司营运资 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 2019 年一致。
公司未来三年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E | 2021 年E | 2022 年E |
| 主营业务收入 | 153,621.03 | 182,240.63 | 216,192.06 | 256,468.64 |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32.63% | 18.63% | 18.63% | 18.63% |
| 营运资金占比 | 20.35% | 20.35% | 20.35% | 20.35% |
| 营运资金量 | 33,483.65 | 37,085.97 | 43,995.08 | 52,191.37 |
| 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 3,602.32 | 6,909.12 | 8,196.28 |
根据上述测算情况,公司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分 别为 3,602.32 万元、6,909.12 万元和 8,196.28 万元。2020—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 增长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合计为 18,707.72 万元。为保障公司 2020—2022 年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入 17,000.00 万元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占未来三年预计新增营运资金的比例为 90.87%,与公司未来 的业务发展和流动资金需求相匹配。
1-1-28
综上所述,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为21,873.62万 元,小于公司维持现有业务体量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21,227.02万元)与为偿 还短期银行借款(余额为14,015.30万元)预留资金之和,更不足以覆盖未来年产 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新增的营运资金需求。因此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拟投入1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维持日常经营所 需的资金以及满足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带来的运营资金需求,具有合理性及必要 性,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二、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 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项目投入安排,不存在需置换已投入募 集资金的情形;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情况如下:
(一)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及预 计进度安排
1、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2020 年 5 月开始动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已经签署装修改造及设备采购合同 64 项,签署合同金 额 16,740.39 万元,并已经支付款项 7,637.62 万元。
具体进展方面,目前厂房装修及公共配套工程正在施工中,2 条高倍率产线 的设备已经到场安装;3 条聚合物产线正在设备采购招标中,其余聚合物产线正 在设备考察及设备技术规格书准备。
2、项目预计建设进度安排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进度 安排如下:
1-1-29
| 时间 | 第一年 | 第一年 | 第一年 | 第一年 | 第一年 | 第一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二年 | 第二年 | 第二年 | 第二年 | 第二年 |
|---|---|---|---|---|---|---|---|---|---|---|---|---|---|
| 0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
| 项目报批 | |||||||||||||
| 工程及设备招标 | |||||||||||||
| 厂房装修工程 | |||||||||||||
| 设备采购 | |||||||||||||
| 设备安装调试 | |||||||||||||
| 生产线投产 | |||||||||||||
| 生产线达产 |
注:该项目采用边建设边生产的方式实施,设备分批采购和安装调试并投入生产。
(二)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资金的预计使用安
排
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截至本反馈回复出 具日,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按年度列示的募集资金 使用进度安排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T+1 年 | T+2 年 | 合计 |
| 1 | 厂房装修及公共配套 | 5,393.87 | 4,531.14 | 9,925.00 |
| 2 | 设备及技术投资 | 22,089.50 | 21,989.50 | 44,079.00 |
| 合计 | 27,483.37 | 26,520.64 | 54,004.00 |
注: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预计建设期为 2 年,T+2 年的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包括了供应商质量保证金等,由于质量保证的安排,其实际支付时间 可能晚于 T+2 年。
(三)本次募集资金不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0 年 4 月 27 日,截至 2020 年 4 月 27 日,本项目尚未发生资金投入;从 2020 年 6 月底开始,本募投项目逐 步进行了资金投入。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全面达产
1-1-30
后预计将形成 4,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芯、1,200 万支高倍率锂电芯以及 3,000 万支 聚合物锂电芯封装的产能。
(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1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市场空间广阔、发展前景良好
根据 GGII 的统计数据,2019 年中国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 56.8GWh, 同比增长 78.62%。2019 年消费类锂电池出货量大幅增长,以可穿戴设备和智能 家居设备为代表的新兴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快速增长,为消费类锂电池增长开辟新 的渠道。2014-2019 年我国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417 x 2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资料来源:GGII
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品种日益多样化,且产品更新迭代的速度很 快,市场规模广阔,下游行业的旺盛需求将促进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健康、 持续快速发展。
1 、传统消费电子产品市场
(1)智能手机市场
从智能手机领域来看,智能手机销量自 2011 年起连续 5 年保持高速增长, 年均复合增速达到 20%,近年来虽受消费者换机周期拉长、碎片化智能终端分流
1-1-31
等因素的影响,智能手机出货量有所下滑,但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仍保持在 13.5 亿部以上。随着 5G、折叠屏和全面屏等新技术出现以及 5G 商业化应用加 快,搭载相应软硬件功能的智能手机逐步放量,5G 手机将成为未来几年内消费 者换机的主要推动力。根据 IDG 的统计数据,预测 2020 年及之后的 3-4 年随着 5G 等技术的兴起,2023 年全球 5G 手机出货量有望达到 4 亿台以上,同比增长 23.9%,占全球整体手机出货量的比例将达到 26%,带动全球手机出货量再次呈 现增长态势。最近三年,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均在 3.5 亿部以上,随着国内 5G 手机批量推向市场,将为国内手机市场注入关键性驱动力。
(2)笔记本电脑市场
从笔记本电脑领域来看,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总体增长趋于平稳。根据 IDC 的统计数据,2015-2019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的出货量整体维持平稳,约 1.64 亿 台左右。预计未来三年出货量将小幅上升,2018-2022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0.4%, 笔记本电脑市场仍具有较大的存量规模。随着平板电脑对笔记本电脑的冲击逐步 消退,折叠屏、多屏幕等新技术快速发展,笔记本电脑市场创新加速,生命周期 缩短,潜在换机需求大,行业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增长。
随着笔记本电脑的轻薄化趋势(Macbook、超级本以及平板化),传统的 18650 锂离子电池(18 表示直径为 18mm,65 表示长度为 65mm,0 表示为圆柱形)已 无法满足工业设计要求,厂商逐渐转而使用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聚合物锂离子电 池未来替换空间较大。
综上,作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随着 5G 商用化加速,智能 手机以及笔记本电脑等传统消费电子行业仍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并将推动消费 类锂电池行业的持续发展。
2 、新兴消费电子产品市场
从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领域来看,可穿戴设备与智能家居设备的发展有赖 于更高性能的传输网络。随着国内行业生态不断完善以及大数据处理、人工智能、 网络通信、人机交互以及 5G 等技术的深入发展,新兴智能硬件产品已成为消费 电子行业新的增长点。根据 IDC 的统计数据,2019 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和智能家
1-1-32
居设备市场分别较 2018 年增长 89.33%和 26.98%,出货量分别为 3.37 亿台和 8.33 亿台,预计 2023 年出货量分别可达 4.89 亿台和 15.57 亿台。2019 年我国可穿戴 设备和智能家居设备市场分别较 2018 年增长 35.62%和 40.67%,出货量分别为 0.99 亿台和 3.11 亿台,预计 2023 年出货量分别可达到 1.2 亿台和 5 亿台。
综上,各类新兴智能硬件市场的兴起,将进一步催生消费电子行业新一轮增 长,也将继续扩大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市场需求。
综上所述,作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智能手机以及笔记本 电脑等消费电子行业的广阔市场空间将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带来持续的发 展动力。各类新兴智能硬件的发展和普及将进一步催生消费电子行业新的增长 点,也将继续扩大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下游应用市场。公司“年产 6,000 万支聚 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主要聚焦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传统消费 电子行业以及新兴消费电子产品市场,符合行业发展方向,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2 、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开拓市场的能力
(1)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1)生产优势
为了顺应消费电子行业对锂电池在安全、续航、快充、能量密度等方面持续 提高的趋势,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以自动化生产线和数据化生产 追溯系统为支撑,不断升级自动化流水线,提升涂布、分切、制片、卷绕、封装 等工艺水平。同时,公司导入先进的生产管理理念,实现项目开发、原料检验、 生产工序的可追溯、无缝隙品质管控体系,保障了生产体系的高效运转。此外, 公司依托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稳定可靠的原材料供应体系、良好的生产协调能 力、灵活的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实现了锂离子电池业务从锂电芯业务向锂电池封 装业务延伸,有效缩短了多批次产品转线生产的切换时间,增强了对各类订单的 承接能力,使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根据订单快速组织生产并及时交货。
2)产品优势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的锂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下游客户主要是手 机厂商,手机等消费电子锂电池产品技术指标遵循《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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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组总规范》(GB-T18287-2013 版)国家标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国家标准,并通过研发、生产工艺优化等途径提高锂电池产品质量、性能,增强 稳定性及安全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 ISO9001:2008 认证,产品通过了 UL1642、UL2054、CE、BIS 和 CB 等认证,在行内具有较高的性价比优势。
随着 5G 商用进程的加速推进以及消费电子终端产品的不断迭代,锂离子电 池呈现能量密度大、工作电压高、循环寿命长、充放电速度快和安全性能好的发 展方向。公司与竞争对手的主要产品技术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 技术指标 | 单位 | 公司 | 日韩电池厂商 | 国内主流锂电 池厂商 |
国内中低端 锂电池厂商 |
|---|---|---|---|---|---|
| 容量范围 | Ah | 0.05-11 | 0.2-11 | 0.05-11 | 0.05-11 |
| 量产产品 最高能量密 度 |
Wh/L | 720 | 720 | 730 | ≤660 |
| 量产产品 最高充放电 压 |
V | 4.45-3.0 | 4.45-3.0 | 4.45-3.0 | 4.40-3.0 |
| 循环寿命 | 次 | 1000 | 1000 | 1000 | 500 |
| 最大充放电 倍率 |
C | 充电2.0C 放电13C |
充电2.0C 放电20C |
充电2.0C 放电20C |
充电1.0C 放电1C |
| 起鼓漏液率 | DPPM | ≤1% | ≤1% | ≤1% | ≤1% |
注:技术指标根据产品实际测试取得;国内外竞争对手数据根据行业内交流信息整理得 出,通过公开信息无法取得具体竞争对手的产品技术指标数据。
公司锂电池产品技术指标均符合国标要求,并且与目前国内锂电池第一梯队 厂商水平相当,在研的锂电芯最高能量密度达到 750Wh/L,处于国内行业前列。 随着国内锂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产品性能指标不断提高,与日本、韩国等国际 锂电池厂商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但与日韩电池厂商的技术储备和生产管理水平 仍有一定差距。对标国内外锂电池生产龙头企业,公司通过不断增加研发投入、 优化生产工艺,及时跟进国际锂电池厂商生产技术,在实现大规模量产的同时保 证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性能,以更好的产品赢得客户的信任,从而不断增强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
3)研发优势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产品的研发及创新,坚持依靠持续的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 更加完善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专注于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在多年技术积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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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经验的基础上成功进入以韩、日主导的消费类锂电池产品市场。公司拥有国 家级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 CNAS 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 以及广东省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并和中国科 学院材料所、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国内 著名科研院所建立了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联合开发等多种 方式不断培养和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共拥有专利 88 项,其中发明专利 27 项、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外观设计专 利 3 项。公司目前的研发方向主要为高能量密度及快充类锂电池,已完成 750Wh/L 高能量密度锂电池和 720Wh/L 高能量密度锂电池快充 1.5C 的研发,并 实现小批量中试,处于行业前列水平。
4)客户优势
基于公司对锂离子电池市场的深刻理解以及公司十余年在锂离子电池领域 的深耕经验,公司将自身的目标客户定位于国内外消费电子产品行业中拥有广阔 的市场且成长快速的知名企业,目前公司已进入 TCL、飞毛腿、传音、神基科 技、中兴、海信等知名下游客户的供应商名单,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产品线。
目前,公司正在推动国内外一线智能终端产品品牌厂商的供应商审核,有望 进入一流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市场,完善公司在消费类锂离子产品领域中的战 略定位与布局。此外,除了继续加大手机客户开发及营销力度外,公司利用自身 强大的产品设计研发能力,拓展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无人机等新兴消费电 子产品市场和两轮车、吸尘器、电动工具等小动力锂电池以及家用储能系统领域, 并与张飞出行、哈啰出行、大疆、小米生态链等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
5)人才优势
锂电池行业对管理和技术人才要求较高,人才优势是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的重要保证。在管理人才方面,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稳定高效的职业经理人 团队。锂离子电池行业人才流动较为频繁,公司将“以人为本”作为指导思想,不 断完善用人机制,通过绩效奖金、专项奖金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等方面构建了长 中短期相结合的激励体系,以制度留住和培养人才。公司分管业务的总经理、生 产副总经理均在公司任职超过 10 年,成熟稳定的职业经理人团队为公司及时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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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战略适应市场变化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提供了重要保证。在技术人才方面,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 462 名,其中核心技术人员 9 名。研发团 队成员专业背景涵盖材料化学、电化学、化学工程以及机械设计等领域,人员结 构合理、分工明确并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为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提供强有力的 保障。
(2)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能源板块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10,695.25 万元、115,823.68 万元、153,621.03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7.80%, 收入稳步增长。
客户方面,公司能源板块业务 2017 年第一大客户为金立系公司,2017 年对 金立系公司的销售收入为 21,472.06 万元,占当年销售收入比重为 14.55%;由于 金立破产事件的爆发,导致公司 2018 年开始停止了与金立系公司的业务,但公 司 2018 年以来成功开发及扩大了 TCL、传音系公司、飞毛腿、摩乐吉(主要终 端客户为来电共享充电宝)等客户的业务,不但填补了丧失金立系客户所减少的 业务和收入,而且在 2019 年能源板块业务收入实现了同比增长 32.63%。
综上,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3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产能规模明显处于劣势,且同行业公司亦在扩大
产能
(1)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产能规模比较情况如下:
| 公司 | 锂离子电池产能(万支) | 锂离子电池产能(万支) | 锂离子电池产能(万支) |
|---|---|---|---|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亿纬锂能 | 37,077.00 | 未披露 | 未披露 |
| 欣旺达 | 39,749.24 | 41,212.00 | 31,137.60 |
| 珠海冠宇 | 23,534.30 | 18,524.01 | 14,488.45 |
| 维科技术 | 11,444.00 | 9,765.00 | 9,189.80 |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来自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等资料。
由上表数据可见,与亿纬锂能、欣旺达、珠海冠宇等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 的产能规模尚较小;为了适应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快速增长的趋势,公司亟 需扩充产能以保持在行业内较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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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费电子产品市场的较大需求以及快速的更新迭代,催生了消费类锂 离子电池行业的较大需求,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厂商纷纷扩充产能,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 | 扩充产能情况 | 信息来源 |
|---|---|---|
| 欣 旺 达 (300207)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20 亿元,其中 7.84 亿元用于“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 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8.24 亿元,建设 期为2.5年,计划建成年产9,360万支消费类 锂离子电芯的生产线。 |
2020-7-10上市公司相关公告 |
| 亿纬锂能 (300014) |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将用于投资于 “面向TWS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10.5 亿元。 |
2020-09-03上市公司相关公告 |
| 珠海冠宇电 池股份有限 公司 |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总投资209,000 万元,建设期3 年。建设完 成后,项目将形成年产15,500万支聚合物锂 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 |
2020-11-05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 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
由上表可见,公司同行业公司均在扩充产能,公司亦需通过年产6,000万支 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来扩充产能,以维持并努力提升公司在消费类 锂电池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
4 、公司现有产能利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支
| 单位:万支 | ||||
|---|---|---|---|---|
| 年份 | 类别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 | 4,196.00 | 2,850.82 | 67.94% | |
| 2020 年1-6 月 |
||||
| 铝壳类锂离子电芯 | 1,342.00 | 781.30 | 58.22% | |
| 合计 | 5,538.00 | 3,632.12 | 65.59% | |
|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 | 8,199.00 | 7,448.93 | 90.85% | |
| 2019 年 | 铝壳类锂离子电芯 | 3,245.00 | 2,585.52 | 79.68% |
| 合计 | 11,444.00 | 10,034.45 | 87.68% | |
|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 | 6,674.00 | 4,348.79 | 65.16% | |
| 2018 年 | 铝壳类锂离子电芯 | 3,091.00 | 1,960.98 | 63.44% |
| 合计 | 9,765.00 | 6,309.77 | 64.62% | |
|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 | 5,944.80 | 4,541.11 | 76.39% | |
| 2017 年 | 铝壳类锂离子电芯 | 3,245.00 | 2,209.25 | 68.08% |
| 合计 | 9,189.80 | 6,750.36 | 73.45% |
注 1:产能为实际产能,新增产能按照月度产能和投产月份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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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公司报告期内消费类锂离子聚合物电芯规格型号较多,为准确计算产能利用率, 统计聚合物锂离子电芯产量时,将单支电芯容量大于 3,000 毫安时的电芯按照产能规划产品 规格即每个电芯 3,000 毫安时进行了折算。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6 月,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生产产 能利用率分别为 73.45%、64.62%、87.68%、65.59%。2018 年以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的原因如下:
1)受金立破产事件的影响,2018 年初公司退出了金立系的供应链体系,并 对主要客户进行了调整优化,积极拓展新客户。由于下游的消费电子客户对电池 质量的要求较为严格,从前期客户验厂开始到最终实现量产的整个过程一般需要 1 至 2 年时间,因此,公司 2018 年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主要客户发生变化导 致锂离子电芯生产量较低;此外,公司子公司东莞电池新建的“年产 3800 万支聚 合物锂电芯建设项目”自 2018 年 10 月陆续投入生产,新建生产线的可靠性、稳 定性以及产量爬坡需要一定时间;此外,东莞电池的客户开发与拓展需要一个过 程,因此,东莞电池 2018 年聚合物锂电芯的产能利用率较低。
2)由于锂离子电池主要为订单式生产,定制化程度较高,为了加强与大型 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公司在正常排产的同时会保留一定的产能,以满足大客户 大批量生产订单的供货需求。
3)2020 年 1-6 月,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公司订单量减少,而公司主要采 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因此导致产能利用率降低。
随着公司客户结构的不断优化,东莞电池大客户引进计划的逐步落地,公司 新增产能将得以消化,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也将逐步提高。
(2)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池)产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支
| 年份 | 类别 | 生产数量 | 采购数量 | 销售数量 | 产销率 |
|---|---|---|---|---|---|
|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池) | 2,850.82 | 144.09 | 2,128.86 | 71.08% | |
| 2020 年 1-6 月 |
|||||
| 铝壳类锂离子电芯(池) | 781.30 | 7.16 | 590.24 | 74.86% | |
| 合计 | 3,632.12 | 151.25 | 2,719.09 | 71.87% | |
|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池) | 7,448.93 | 274.89 | 8,070.45 | 104.49% | |
| 2019 年 | 铝壳类锂离子电芯(池) | 2,585.52 | 129.61 | 2,628.20 | 96.80% |
| 合计 | 10,034.45 | 404.50 | 10,698.65 | 102.49% | |
|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池) | 4,348.79 | 462.78 | 4,693.72 | 97.55% | |
| 2018 年 | |||||
| 铝壳类锂离子电芯(池) | 1,960.98 | 425.91 | 2,418.17 | 101.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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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6,309.77 | 888.69 | 7,111.89 | 98.80% | |
|---|---|---|---|---|---|
|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池) | 4,541.11 | 134.09 | 4,862.58 | 104.01% | |
| 2017 年 | 铝壳类锂离子电芯(池) | 2,209.25 | 402.49 | 3,053.86 | 116.93% |
| 合计 | 6,750.36 | 536.58 | 7,916.44 | 108.64% |
注 1:采购数量系在少数情况下,客户需求紧急,而生产调试未能满足交期需求,因此 通过对外采购来交付的锂电芯和锂电池数量。
注 2:销售数量系指对外销售的锂电芯和锂电池数量之和,不含内部销售数量。消费类 锂电芯封装以单电芯封装为主,部分笔记本和 POS 机锂离子电池采用双电芯封装,此处按 照电芯与电池封装比例为 1:1 进行计算。
注 3:产销率=销售数量/(生产数量+采购数量)。
公司生产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因此产销率 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基本实现了对外销售,带动了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的增长。
(3)2020 年 4 季度以来公司聚合物锂离子电芯生产线基本达到满产状态
2020 年 1-6 月,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公司订单量减少,而公司主要采用“以 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因此导致产能利用率降低,但 2020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的 产能利用率在逐步提高,特别是 4 季度以来,公司的聚合物锂离子电芯生产线基 本达到满产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支
| 单位:万支 | |||
|---|---|---|---|
|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 |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 | ||
| 月份 | 产能利用率 | ||
| 产量 | 产能 | ||
| 2020年7月 | 560.84 | 732.67 | 76.55% |
| 2020年8月 | 560.44 | 732.67 | 76.49% |
| 2020年9月 | 662.89 | 732.67 | 90.48% |
| 2020年10月 | 689.01 | 732.67 | 94.04% |
| 2020年11月 | 665.39 | 732.67 | 90.82% |
| 2020年12月 | 713.97 | 732.67 | 97.45% |
注:公司报告期内消费类锂离子聚合物电芯规格型号较多,为准确计算产能利用率, 统计聚合物锂离子电芯产量时,将单支电芯容量大于 3,000 毫安时的电芯按照产能规划产品 规格即每个电芯 3,000 毫安时进行了折算。
综上所述,公司与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厂商的合作情况良好,业务规模持续 提升;锂电池行业市场空间广阔,已经处于“4G/5G 代际升级”过渡期,行业拐点 来临,即将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并开启更大市场空间,从而为本次募投新增产能 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因此,本次募投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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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为促进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投产后产能的消 化,公司制定了充分的消化募投产能的措施:
1 、紧跟现有大客户发展脚步,加大新客户的开拓
基于公司对锂离子电池市场的深刻理解以及公司十余年在锂离子电池领域 的深耕经验,公司将自身的目标客户定位于国内外消费电子产品行业中拥有广阔 的市场且成长快速的知名企业,目前公司已进入TCL、飞毛腿、传音、神基科技、 中兴、海信、来电等知名客户的供应商名单,产品广泛应用于其产品线。上述客 户服务领域涵盖全球主要市场,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 移动电源、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等多个领域,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本身 发展迅速,业务不断增长,对其产品核心零部件需求在持续、稳定的增长。
公司的品牌客户资源优势为公司不断开发新客户以及公司销售规模的持续 增加提供了保障。一方面,公司能借助品牌客户在各行业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和强化公司的品牌优势,开拓更多优质客户。凭借公司在研发、品质、服务等全 方位的竞争优势以及良好的口碑,公司正在不断获得知名客户以及细分行业龙头 企业的供应资质,使得公司的客户资源优势得到持续增强。另一方面,公司新开 发的知名品牌客户一般对锂离子电池需求较大,公司为其提供锂离子电池订单有 望持续增加并达到一定规模,从而为公司销售规模的持续增加提供保障。
(1)2018年以来,公司能源板块总体营业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
受金立破产事件的影响,公司能源板块2018年虽然失去了以前期间的第一大 客户(金立系公司);但自2018年以来,公司能源板块总体营业收入仍然实现了 较快增长。
2018-2020年,公司能源板块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能源板块营业收入 | 150,545.00 | 153,621.03 | 115,823.68 |
| 增长率 | -2.00% | 32.63% | 4.63% |
注:2020年能源板块营业收入为未经审计的初步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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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公司能源板块2019年总体营业收入较2018年度增长了32.63%, 增速较快;2020年虽然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较大,但根据未经审计的初步统计数据, 公司能源板块2020年总体营业收入也仅较2019年下降了2.00%,仍未改变公司能 源板块发展良好的趋势。
(2)2018年以来,公司能源板块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 2018-2020年各期,公司能源板块前十名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客户公司名称 | 2020 年销售 收入 |
2020 年排 名 |
2019 年销售 收入 |
2019 年排 名 |
2018 年销售 收入 |
2018 年排 名 |
|---|---|---|---|---|---|---|
| TCL MOBILE COMMUNICATION (HK) CO. Ltd |
15,911.83 | 1 | 14,198.49 | 1 | 10,971.49 | 2 |
| 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 | 14,611.38 | 2 | 13,674.36 | 2 | 1,026.58 | |
| 传音系公司 | 8,962.22 | 3 | 8,574.33 | 4 | 14,427.15 | 1 |
| 深圳金三普电子有限公司 | 7,923.90 | 4 | 4,786.57 | 9 | 3,407.35 | |
| 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 | 5,805.05 | 5 | 3,550.98 | 4,867.53 | 5 | |
|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 | 5,676.58 | 6 | 6,101.40 | 6 | 4,303.66 | 8 |
| GETAC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5,667.29 | 7 | 6,202.91 | 5 | 5,050.48 | 3 |
|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 | 5,036.89 | 8 | 5,150.25 | 8 | 255.02 | |
| 东莞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 | 4,274.53 | 9 | ||||
| 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960.01 | 10 | 1,099.28 | 118.58 | ||
|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 | 3,087.98 | 2,361.41 | 4,583.73 | 6 | ||
| 威海摩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32 | 11,702.58 | 3 | |||
| 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 | 1,281.15 | 5,183.23 | 7 | |||
| 宁波公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137.62 | 4,372.64 | 10 | 2,141.05 | ||
| 珠海市嘉德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1,821.10 | 2,851.16 | 5,032.70 | 4 | ||
|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88.74 | 2,821.51 | 3,916.57 | 9 | ||
| 深圳市诚壹科技有限公司 | 218.66 | 4,370.17 | 7 | |||
| 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 | 0.43 | 196.4 | 3,735.40 | 10 | ||
| 合计 | 88,269.03 | 93,046.16 | 68,207.47 |
注:表中2020年销售收入为未经审计的初步统计数据。
由上表可见,2018-2020年,公司能源板块前十名客户中主要客户均实现了 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能源板块业务发展情况良好。
(3)公司依托行业客户的品牌效应,新客户开发进展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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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产3,8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围绕手机锂电池、笔记本电脑锂 电池、移动电源、手机更换电池、高倍率锂电池等主要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市场全 面开发客户,并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手机锂电池市场方面,公司依托与TCL、传音、飞毛腿(供应MOTO手机)、 中兴通讯、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等知 名品牌及公司的良好合作经历,持续获取该等客户的新产品订单,对该等客户的 销售收入及销售量实现了较快增长或持续保持了较高的水平,随着合作的深入, 预计未来有望获取该等客户更大的订单和市场份额。此外,随着公司与小米等头 部手机厂商生态链公司的接洽与合作,未来有望逐步获取小米等头部手机厂商的 订单,从而进一步增加手机锂电池订单及销售规模。
笔记本电脑锂电池市场方面,公司依托与神基科技(GETAC TECHNOLOGY CORPORATION)、SIMPLO等知名笔记本电脑厂商及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实现 了较为稳定的订单及销售收入,并获得了良好的业界口碑,目前公司正在与知名 电脑厂商DELL洽谈合作的事宜,预期在2021年能与DELL达成协议并实现较大 量供货。
移动电源市场方面,公司通过客户摩乐吉实现了向共享充电宝运营商来电的 批量供货、亦有与知名充电宝品牌商罗马仕进行较大业务合作,通过该等客户的 品牌效应,公司在2020年陆续与安克、街电、小电等客户达成合作意向,预计在 2021年将向该等客户实现较大量的供货。
手机更换电池市场方面,公司已经开发了深圳金三普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品 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随着5G时代的到来,智能手机耗电量增加,从而 智能手机更换电池的需求将会大幅增加,未来手机更换电池市场预计将有较大增 幅,公司凭借良好的手机锂电池开发经验和产品质量,未来有望在手机更换电池 市场实现较大的销售规模。
高倍率电池方面,公司2020年与国内某知名无人机厂商签署了《合作备忘 录》,双方拟在无人机及其他消费类产品锂电池市场进行有效合作,为双方创造 更大的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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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现有主要客户及潜在客户预计2021年的销售订单不仅能全面消化年产 3,8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的产能,还将为后续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有力 保障。
2 、完善公司生产工艺流程,掌握新产品核心技术
随着消费电子产品对锂离子电池在安全、续航、快充、能量密度等方面的要 求在持续提高,锂离子电池厂商需不断升级自动化生产流水线,提升整体工艺水 平。目前,公司已经具备了较为完整的生产工艺和核心技术,对于聚合物锂离子 电池等产品有了较为完整的新品研发能力,而且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联合开发等 多种方式不断培养和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专利 88 项,其中发明专利 27 项、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外观设 计专利 3 项,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多样性需求,提 升客户满意度和客户黏性,达到“服务客户,留住客户”的效果。
3 、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力度,为产品销售提供技术支持
随着5G进程的加速推进以及消费电子终端产品的不断迭代,锂离子电池呈 现能量密度大、工作电压高、循环寿命长、安全性能好的发展方向。公司自成立 以来一直注重研发团队的建设和研发投入。公司拥有国家级示范院士专家工作 站、国家CNAS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以及广东省高安全性高能 量密度锂离子电池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并和中国科学院材料所、上海纳米技 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国内著名科研院所建立了密切 的技术合作关系。经过多年实践,公司打造出一套成功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形 成了以企业为核心,科研院所为依托的技术创新体制,拓展了前瞻性技术创新和 储备的渠道。未来公司也将继续坚持大力投入研发和积极对外技术合作的技术发 展路径,不断构筑、巩固自身技术壁垒,提升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为募投项 目产能的消化提供技术保障。
四、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 否谨慎
本次募投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采取分批建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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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产的方式,在项目建设前三年达产率分别约为 30%、90%和 100%,项目全面 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 129,6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7,800-8,000 万元, 项目预期效益良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年份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第六年 | 第七年 | 第八年 | 第九年 | 第十年 |
|---|---|---|---|---|---|---|---|---|---|---|
| 销售收入 | 41,400.00 | 116,000.00 | 129,600.00 | 129,600.00 | 129,600.00 | 129,600.00 | 129,600.00 | 129,600.00 | 129,600.00 | 129,600.00 |
| 销售成本 | 34,350.00 | 96,906.00 | 108,183.00 | 108,183.00 | 108,183.00 | 108,183.00 | 108,183.00 | 108,183.00 | 108,183.00 | 108,183.00 |
| 税金及附加 | 209.82 | 272.75 | 397.19 | 575.33 | 634.71 | 634.71 | 634.71 | 634.71 | 634.71 | 634.71 |
| 销售费用 | 828.00 | 2,320.00 | 2,592.00 | 2,592.00 | 2,592.00 | 2,592.00 | 2,592.00 | 2,592.00 | 2,592.00 | 2,592.00 |
| 管理费用 | 2,484.00 | 6,960.00 | 7,776.00 | 7,776.00 | 7,776.00 | 7,776.00 | 7,776.00 | 7,776.00 | 7,776.00 | 7,776.00 |
| 利润总额 | 3,528.18 | 9,541.25 | 10,651.81 | 10,473.67 | 10,414.29 | 10,414.29 | 10,414.29 | 10,414.29 | 10,414.29 | 10,414.29 |
| 所得税 | 882.05 | 2,385.31 | 2,662.95 | 2,618.42 | 2,603.57 | 2,603.57 | 2,603.57 | 2,603.57 | 2,603.57 | 2,603.57 |
| 净利润 | 2,646.14 | 7,155.94 | 7,988.86 | 7,855.25 | 7,810.72 | 7,810.72 | 7,810.72 | 7,810.72 | 7,810.72 | 7,810.72 |
本项目完全达产当年效益测算的主要过程如下:
(一)销售收入的测算
| 产品 | 销量(万支) | 销售价格(元) (不含税)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 聚合物锂电芯 | 4,800 | 17 | 81,600.00 |
| 高倍率电芯 | 1,200 | 25 | 30,000.00 |
| 聚合物锂电芯封装 | 3,000 | 6 | 18,000.00 |
| 合计 | - | - | 129,600.00 |
1、聚合物锂电芯的销售价格 17 元/支,系结合项目规划及建设情况,并在 公司 2019 年度聚合物锂电芯主要客户的销售单价基础上合理预测确定。
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规划以高效的自动化 生产线和数据化生产追溯系统为支撑,全面提升涂布、分切、制片、卷绕、封装 等工艺水平,生产的聚合物锂电芯产品的稳定性、一致性、可靠性将会大幅提高, 因此主要面向中高端客户群体及产品。
公司 2019 年度聚合物锂电芯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 项目 | 聚合物锂电芯销售 收入(万元) |
聚合物锂电芯销售 数量(万支) |
销售单价(元/支) |
|---|---|---|---|
| 客户1 | 13,636.42 | 788.29 | 17.30 |
| 客户2 | 6,202.91 | 345.24 | 17.97 |
| 客户3 | 3,314.10 | 164.46 | 20.15 |
1-1-44
| 项目 | 聚合物锂电芯销售 收入(万元) |
聚合物锂电芯销售 数量(万支) |
销售单价(元/支) |
|---|---|---|---|
| 客户4 | 2,671.95 | 166.47 | 16.05 |
| 客户5 | 1,255.67 | 70.07 | 17.92 |
| 合计 | 27,081.05 | 1,534.51 | 17.65 |
如上表,公司 2019 年度聚合物锂电芯主要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为 17.65 元/ 支,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预测的聚合物锂电芯 销售价格 17 元支,系在公司 2019 年度聚合物锂电芯主要客户的销售单价基础上 合理预测确定。
2、高倍率电芯属于新产品,其不含税销售价格 25 元/支,系根据市场情况 进行的合理预测。
3、聚合物锂电池(封装)价格 6 元/支,系根据公司子公司东莞甬维的聚合 物锂电池(封装)平均价格谨慎预测确定。
(二)总成本费用及净利润的测算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 一、 | 生产成本 | 108,183.00 |
| 1、 | 直接材料 | 71,796.00 |
| (1) | 聚合物锂电芯 | 45,696.00 |
| (2) | 高倍率电芯 | 13,500.00 |
| (3) | 聚合物锂电芯封装 | 12,600.00 |
| 2、 | 人工成本 | 16,431.00 |
| (1) | 聚合物锂电芯 | 8,970.00 |
| (2) | 高倍率电芯 | 4,890.00 |
| (3) | 聚合物锂电池 | 2,571.00 |
| 3、 | 制造费用 | 19,956.00 |
| (1) | 聚合物锂电芯 | 13,056.00 |
| (2) | 高倍率电芯 | 5,100.00 |
| (3) | 聚合物锂电池 | 1,800.00 |
| 二、 | 管理费用 | 2,592.00 |
| 三、 | 销售费用 | 7,776.00 |
| 总成本费用合计 | 118,551.00 |
1 、生产成本的测算
直接材料成本系分别按照聚合物锂电芯、高倍率电芯、聚合物锂电池三类产
1-1-45
品的 BOM 成本占预计销售单价的比重乘以达产当年的营业收入得出;人工成本 系按照聚合物锂电芯、高倍率电芯、聚合物锂电池三类产品直接及间接生产员工 需要的人数、预期薪资水平进行测算;制造费用金额系分别按照聚合物锂电芯、 高倍率电芯、聚合物锂电池三类产品的制造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乘以达产当年 的营业收入得出;其中,聚合物锂电芯、聚合物锂电池两类产品制造费用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参分别考了公司最主要的新能源业务板块经营实体公司宁波电池、东 莞甬维最近三年制造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进行取值。
2 、管理费用(含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的测算
管理费用(含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系分别按照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乘以达产当年的营业收入得出;其中,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系 参考了公司最主要的新能源业务板块经营实体公司宁波电池、东莞甬维最近三年 合并管理费用(含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77%、6.33%、4.96%) 进行取值 6%,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亦系参考了宁波电池、东莞甬维最近三年 合并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2%、1.52%、1.57%)进行谨慎取 值 2%。
3 、税金及附加的测算
税金及附加中包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本次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东莞电池的实际情况,税率分别为 5%、3%、2%。税金及附 加金额系上述税率乘以增值税销项税与增值税进项税之差得出。
企业所得税率按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东莞电池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 25%进行测算。
4 、净利润的测算
综上,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总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1-企业所得税 率)=(129,600.00-118,551.00-397.19)(1-25%)=7,988.8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最主要的能源业务板块经营实体公司宁波电池、东莞甬维最 近三年合并的综合毛利率、净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1-1-46
|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平均 | 年产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 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
| 综合毛利率 | 15.71% | 13.83% | 19.55% | 16.37% | 16.53% |
| 净利率 | 5.87% | 1.30% | 2.22% | 3.13% | 6.16% |
| 经调整(剔除财务费用、 其他收益、信用减值损 失、资产减值损失、资 产处置收益)的净利率 |
7.54% | 4.06% | 8.96% | 6.85% | 6.16% |
注:由于受“金立破产事件”的影响,宁波电池 2017 年、2018 年计提的对金立系客户的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大;此外由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时仅考虑正常的经 营业务的效益,未考虑财务费用、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项目;为了比较标准的统一,因 此将宁波电池、东莞甬维的净利润做剔除财务费用、其他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 失、资产处置收益处理。
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全面达产当年(T+3)的 毛利率为 16.53%,与公司最主要的能源业务板块经营实体公司宁波电池、东莞 甬维最近三年合并的平均综合毛利率较为接近,但略高于宁波电池、东莞甬维 2019 年合并的综合毛利率,主要系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 项目将以高效的自动化生产线和数据化生产追溯系统为支撑,全面提升涂布、分 切、制片、卷绕、封装等工艺水平,生产的聚合物锂电芯产品的稳定性、一致性、 可靠性将会大幅提高,从而有助于提升产品价格和盈利能力。
随着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和产销规模 的逐步扩大,其毛利率亦在逐步提高,2020 年度该项目毛利率接近 20%,并使 得公司 2020 年消费类锂电池整体的销售毛利率提升至 17%-18%,高于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的预测毛利率 16.53%,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毛利率具有合理 性和谨慎性。
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全面达产当年(T+3)的 净利率为 6.16%,与公司最主要的能源业务板块经营实体公司宁波电池、东莞甬 维最近三年经调整后的合并净利率较为接近,具有合理性。
综上,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效益测算具有谨 慎性和合理性。
1-1-47
五、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效益测算 表等资料,与管理层访谈了解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运营规划,分析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划及效益测算等的合理性。
-
2、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相关资
-
料,了解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
3、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能规划的合理性,
-
产能消化措施及客户开发情况。
-
4、收集并查阅行业相关资料,分析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划、
-
产能设计以及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 目投资数额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各项投入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2、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董事会前尚未发生资金投入,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 的情形。
- 3、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及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具有合理性。 4、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6. 申请人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宁波电池 71.4% 、维科能源 60% 股权,交易对 方对 2017-2019 年业绩有业绩承诺,但业绩承诺均未实现。前次发行同时募集配 套资金 5 亿元用于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等 5 个项目,但相关项目 实际投资额均低于承诺投资额,实现业绩大幅低于预计效益,年产 3800 万支聚 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产能利用率仅 37.51% ,本次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年产 6000 万 支聚合物锂电池项目。
1-1-48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 )宁波电池、维科能源 2017-2019 年承诺业绩、实现 业绩及完成度情况,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及合理性未完成业绩承诺是否有补 偿措施及措施履行情况;( 2 )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均低于承诺投 资额,实现业绩大幅低于预计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效益预测是否谨慎;( 3 ) 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产能利用率仅 37.51% 的情况下继续募集资 金用于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及 产能闲置风险;( 4 )结合前次配套融资项目实现业绩大幅低于预计效益情况补 充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宁波电池、维科能源 2017-2019 年承诺业绩、实现业绩及完成度情况, 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及合理性,未完成业绩承诺是否有补偿措施及措施履行 情况
- (一)宁波电池、维科能源 2017-2019 年承诺业绩、实现业绩及完成度情况
1 、宁波电池
根据 2017 年 2 月 15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维科控股、耀宝投资及杨龙勇签 署的《维科电池利润补偿协议》,宁波电池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0 万元, 7,000 万元和 9,000 万元。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专审字 [2018]D-0031 号审计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19]D-0091 号审计报告、立信中联 专审字[2020]D-0111 号审计报告、《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更正说明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254 号,宁波电 池业绩承诺各期的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年度 | 业绩承诺金额 | 业绩实现金额 | 差异数 | 完成率 |
| 2017年度 | 5,000.00 | 1,201.85 | 3,798.15 | 24.04% |
| 2018年度 | 7,000.00 | 2,024.99 | 4,975.01 | 28.93% |
1-1-49
| 年度 | 业绩承诺金额 | 业绩实现金额 | 差异数 | 完成率 |
|---|---|---|---|---|
| 2019年度 | 9,000.00 | 7,081.04 | 1,918.96 | 78.68% |
| 合计 | 21,000.00 | 10,307.89 | 10,692.11 | 49.09% |
2 、维科能源
根据 2017 年 2 月 15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维科控股签署的《维科能源利润 补偿协议》,维科能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430 万元,2,002 万元和 2,574 万元。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专审字 [2018]D-0031 号审计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19]D-0091 号审计报告、立信中联 专审字[2020]D-0111 号审计报告、《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更正说明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254 号,维科能 源业绩承诺各期的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年度 | 业绩承诺金额 | 业绩实现金额 | 差异数 | 完成率 |
| 2017年度 | 1,430.00 | 296.51 | 1,133.49 | 20.74% |
| 2018年度 | 2,002.00 | 579.51 | 1,422.49 | 28.95% |
| 2019年度 | 2,574.00 | 1,988.42 | 585.58 | 77.25% |
| 合计 | 6,006.00 | 2,864.44 | 3,141.56 | 47.69% |
(二)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及合理性
维科能源的主要业绩来源主体也为宁波电池,宁波电池实际业绩低于盈利预 测的主要原因系由于锂电池生产厂商的新客户拓展的周期相对较长,宁波电池在 停止与原第一大客户金立系公司的业务合作后,业绩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另外, 由于金立系公司处于破产清算状态,宁波电池对金立系公司应收账款计提较大比 例的减值准备,两者叠加致使宁波电池 2017 年和 2018 年业绩完成率较差。
(三)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措施及措施履行情况
1 、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维科电池利润补偿协议》、《维科能源利 润补偿协议》,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措施如下:
1-1-50
(1)利润补偿的实施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应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每一会计年度或期末结束时,聘请 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实际收益情况进行审核,由 该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与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对此出具专项审核 报告。上述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经对实际净利润进行审核,在利润补偿期间,如交易对方维科控股、耀宝投 资及杨龙勇需进行补偿的,交易对方维科控股、耀宝投资及杨龙勇当期应补偿的 股份数依照下述公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交易对方通过发行股份购 - 买标的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 交易对方累积已补偿股份数。
经各方一致确认,如果依据本款所列公式计算确定的交易对方维科控股、耀 宝投资及杨龙勇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为负数的,按零取值,即交易对方维科控股、 耀宝投资及杨龙勇已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减值测试及实施
1)减值测试及补偿
①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②交易对方维科控股、耀宝投资及杨龙勇承诺,经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合 计期末减值额>(利润补偿期间内交易对方维科控股、耀宝投资及杨龙勇已补偿 股份总数×发行价格),交易对方维科控股、耀宝投资及杨龙勇仍按照协议“2) 减值补偿的实施”约定的方式补偿给公司。
2)减值补偿的实施
①经减值测试,交易对方维科控股、耀宝投资及杨龙勇需进行减值补偿的, 交易对方维科控股、耀宝投资及杨龙勇应补偿的股份数依照下述公式计算:
1-1-51
交易对方维科控股、耀宝投资及杨龙勇减值应补偿的股份数=(标的资产合 - 计期末减值额 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维科控股、耀宝投资及杨龙勇就维科电池已 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②标的资产减值情形下的补偿义务人及承担补偿义务的方式与标的资产未 达到承诺利润情形下的补偿义务人及承担补偿义务的方式保持一致。
2 、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措施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措施履 行情况如下:
(1)宁波电池
1)利润补偿情况
| 业绩承诺期间 | 承诺业绩 | 当期经审计实 现的业绩 |
当期业绩承诺 完成比例 |
当期补偿股份 数(股) |
业绩承诺方名 称 |
各方补偿比例 | 各方补偿股份 数量(股) |
| 2017年 | 5,000万元 | 1,201.85万元 | 24.04% | 11,498,496 | 维科控股 | 33.68% | 3,873,093 |
| 杨龙勇 | 47.20% | 5,427,161 | |||||
| 耀宝投资 | 19.12% | 2,198,242 | |||||
| 小计 | 100.00% | 11,498,496 | |||||
| 2018年 | 7,000万元 | 2,024.99万元 | 28.93% | 15,061,333 | 维科控股 | 33.68% | 5,073,180 |
| 杨龙勇 | 47.20% | 7,108,781 | |||||
| 耀宝投资 | 19.12% | 2,879,372 | |||||
| 小计 | 100.00% | 15,061,333 | |||||
| 2019年 | 9,000万元 | 7,081.04万元 | 78.68% | 5,809,450 | 维科控股 | 33.68% | 1,956,824 |
| 杨龙勇 | 47.20% | 2,741,995 | |||||
| 耀宝投资 | 19.12% | 1,110,631 | |||||
| 小计 | 100.00% | 5,809,450 |
-
注:上述 2018 年度、2019 年度当期经审计实现的业绩为依据《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更正说明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254 号)调整后的业绩,补偿股份数亦为依据该报告追加调整后的补偿股份数。
1-1-52
宁波电池 2017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股份补偿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上市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9 月完成了业绩 补偿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宁波电池 2018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股份补偿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上市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9 年 10 月完成了 业绩补偿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宁波电池 2019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股份补偿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上市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宁波电池 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承诺业绩更正并追加补偿股份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7 月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及 2019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将一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截至本 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将本次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情况通知债权人,后 续将按规定程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回 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减值测试补偿情况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 专审字[2020]D-0258 号,维科电池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73,600.00 万元,扣除补偿期内注入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 配的影响 11,580.00 万元后为 62,020.00 万元。维科技术公司购买维科电池 71.40% 股权对应的权益价值为 44,282.28 万元,与注入资产作价 64,974.00 万元比较,减 值 20,691.72 万元。补偿期内交易对方已补偿 33,081.40 万元,不需要再进行减值 补偿。
(2)维科能源
1)利润补偿情况
| 业绩承诺期间 | 承诺业绩 | 当期经审计实现 的业绩 |
当期业绩承诺完 成比例 |
当期补偿股份 数(股) |
业绩承诺方名 称 |
各方补偿比例 | 各方补偿股份 数量(股) |
|---|---|---|---|---|---|---|---|
1-1-53
| 2017年 | 1,430万元 | 296.51万元 | 20.74% | 2,930,611 | 维科控股 | 100.00% | 2,930,611 |
| 2018年 | 2,002万元 | 579.51万元 | 28.95% | 3,677,816 | 维科控股 | 100.00% | 3,677,816 |
| 2019年 | 2,574万元 | 1,988.42万元 | 77.25% | 1,514,009 | 维科控股 | 100.00% | 1,514,009 |
注:上述 2018 年度、2019 年度当期经审计实现的业绩为依据《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更正说明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254 号)调整后的业绩,补偿股份数亦为依据该报告追加调整后的补偿股份数。
维科能源 2017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股份补偿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上市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9 月完成了业绩 补偿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维科能源 2018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股份补偿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上市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9 年 10 月完成了 业绩补偿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维科能源 2019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股份补偿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上市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维科能源 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承诺业绩更正并追加补偿股份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与 2020 年 7 月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 销及 2019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将一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截 至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将本次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情况通知债权人,后续 将按规定程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回购 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减值测试补偿情况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 专审字[2020]D-0258 号,维科能源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扣除 补偿期内注入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股权转让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 为 18,037.97 万元。维科技术公司购买维科能源 60%股权对应的权益价值为 10,822.78 万元,与注入资产作价 15,870.00 万元比较,减值 5,047.22 万元。补偿 期内已补偿 8,301.13 万元,不需要再进行减值补偿。
1-1-54
二、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均低于承诺投资额,实现业绩大幅 低于预计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效益预测是否谨慎
(一)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额的完成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前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额的完 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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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49,961.4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059.98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9,961.49 | 2017年度 | 1,035.7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9.95% | 2018年度 | 19,555.09 | ||||
| 2019年度 | 22,301.38 | ||||||
| 2020年1-12月 | 9,167.81 | ||||||
| 投资项目 | 截止日(2020年12月17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 1 | 年产3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 池建设项目 |
年产3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 17,20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 2 | 年产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 池建设项目 |
年产38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 0.00 | 22,200.00 | 23,065.29 | -865.29 | 2020年12月31日 |
| 3 |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 级项目 |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 | 25,000.00 | 10,000.00 | 10,616.82 | -616.82 | 2020年12月31日 |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800.00 | 2,800.00 | 2,723.96 | 76.04 | 2020年12月31日 |
| 5 | 年产2Gwh 锂离子动力电 池建设项目 |
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 4,961.49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 6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14,961.49 | 15,653.91 | -692..42 | 不适用 |
| 合 计 | 49,961.49 | 49,961.49 | 52,059.98 | -2,098.49 |
注 1: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 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本着为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 出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1-1-56
①由宁波电池实施的“年产 3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变更为由宁波电池全资子公司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 电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并将其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7,200 万元变更为 22,200 万元;
②调减“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25,000 万元调减至 10,000 万元,减少的使用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其中 5,000 万 “ ” 元变更用于新项目,10,000 万元变更用于 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
上述调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产业投向,是基于产业发展、区域布局等因素而进行的募投项目之间拟投入使用金额的调整,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 业务资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募集资金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注 2: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及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与市场环境及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 电池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 14,961.49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公司拟将“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 14,961.49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整体经营效率。
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做出的优化调整,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并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积极推动公司业务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1-1-57
由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前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额的完 成情况表可见,公司前次募集配套资金经调整后的投资项目年产 3800 万支聚合 物锂电池建设项目、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占承诺投资金额的比例均已经超过 100%,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 投资金额占承诺投资金额的比例亦已达到 97.28%,且预计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 锂电池建设项目、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上,公司前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均不存在大幅低于承诺投 资额的情况。
(二)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业绩大幅低于预计效益的原因 及合理性,效益预测是否谨慎
1 、前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实际投资项目 | 预测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 计实现效 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
| 1 | 年产3800万支聚合物 锂电池建设项目 |
达产年后平均 净利润总额 7,500万元 |
不适用 | -2,463.43 | -4,766.19 | -7,229.62 | 不适用 |
| 2 |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 术升级项目 |
达产年后平均 净利润总额 935.12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 - | - |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系对宁波电池现有厂房、机器设备进行 全自动升级改造,其实现的效益难以与宁波电池实现的效益独立核算,且其预测 的效益不高,因此无预测效益的实现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目标是完善研发设备及人员配置、提升企业竞争实 力、提高研发水平、保持行业技术竞争优势、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实现产业技 术升级。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较少,无法核算该项目
1-1-58
产生的效益,但有力提升了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间接增强公司 的行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无预测效益的实现情况。
“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2018 年 6 月开始施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虽然全部 10 条产线均开始试运行,但仍处于调试阶段,需整 体稳定运行一定时间后才能进行该项目的验收。由于该项目仍处于运行调试阶 段,尚未达到预计产能,因此 2018-2019 年累计实现效益仍为负数,尚未达到预 计效益。
此外,效益预测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主要原材料及产品供求等多因素影 响,产品价格及成本受上游钴酸锂材料价格影响较大,而钴酸锂材料价格本身波 动剧烈,效益预测时虽然考虑了一定的产品价格及原材料价格波动,但由于后续 多种因素持续变化较大,因此导致预测效益与实际效益存在较大差异,详见本题 后续回复之“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实现业绩大幅低于预计效益 的原因及合理性”。
2 、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实现业绩大幅低于预计效益的原 因及合理性
前次配套融资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的盈利预测情况如下:
| 项目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
|---|---|---|---|---|---|
| 不含税销售收入(万元) | 4,118.00 | 80,053.00 | 80,053.00 | 80,053.00 | 80,053.00 |
| 销售数量(万支) | 200.00 | 3,800.00 | 3,800.00 | 3,800.00 | 3,800.00 |
| 销售单价(元/支) | 20.59 | 21.07 | 21.07 | 21.07 | 21.07 |
| 销售成本(万元) | 3,364.00 | 65,396.00 | 65,396.00 | 65,396.00 | 65,396.00 |
| 毛利(万元) | 754.00 | 14,657.00 | 14,657.00 | 14,657.00 | 14,657.00 |
| 毛利率 | 18.31% | 18.31% | 18.31% | 18.31% | 18.31% |
| 销售费用(万元) | 66.00 | 1,281.00 | 1,281.00 | 1,281.00 | 1,281.00 |
| 管理费用(万元) | 144.00 | 2,802.00 | 2,802.00 | 2,802.00 | 2,802.00 |
| 财务费用(万元) | 950.00 | 672.00 | 224.00 | - | - |
| 期间费用合计(万元) | 1,160.00 | 4,755.00 | 4,307.00 | 4,083.00 | 4,083.00 |
| 税金及附加 | 16.00 | 320.00 | 320.00 | 320.00 | 320.00 |
| 税前利润(万元) | -422.00 | 9,582.00 | 10,030.00 | 10,254.00 | 10,254.00 |
| 所得税率 | 25% | 25% | 25% | 25% | 25% |
| 税后利润(万元) | -317.00 | 7,187.00 | 7,523.00 | 7,691.00 | 7,691.00 |
1-1-59
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2018 年、2019 年度实际业绩与预计 业绩的比较情况如下:
| 项目 | 2019 年实 际业绩 |
2019 年预 测业绩 |
2019年实际业 绩与预测业绩 的差异率 |
2018 年实 际业绩 |
2018 年预 测业绩 |
2018 年实际业 绩与预测业绩 的差异率 |
|---|---|---|---|---|---|---|
| 聚合物锂电池(芯)销售 收入(万元) |
17,712.27 | 80,053.00 | -77.87% | 3,540.41 | 4,118.00 | -14.03% |
| 销售成本(万元) | 18,666.18 | 65,396.00 | -71.46% | 3,951.49 | 3,364.00 | 17.46% |
| 销售数量(万支) | 1,804.93 | 3,800.00 | -52.50% | 478.50 | 200.00 | 139.25% |
| 其中:销售单价(元/支) | 9.81 | 21.07 | -53.43% | 7.40 | 20.59 | -64.06% |
| 销售单位成本(元/ 支) |
10.34 | 17.21 | -39.91% | 8.26 | 16.82 | -50.90% |
| 毛利(万元) | -953.91 | 14,657.00 | -106.51% | -411.07 | 754.00 | -154.52% |
| 毛利率 | -5.39% | 18.31% | -23.70% | -11.61% | 18.31% | -29.92% |
| 期间费用(万元) | 5,600.97 | 4,755.00 | 17.79% | 3,327.93 | 1,160.00 | 186.89% |
| 期间费用率 | 31.62% | 5.94% | 25.68% | 94.00% | 28.17% | 65.83% |
| 税前利润(万元) | -6,810.18 | 9,582.00 | -171.07% | -3,908.94 | -422.00 | 826.29% |
| 所得税率 | 25.00% | 25.00% | - | 25.00% | 25.00% | - |
| 税后利润(万元) | -4,766.19 | 7,187.00 | -166.32% | -2,863.29 | -317.00 | 803.25% |
由上表可见,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2018 年、2019 年度实 际业绩大幅低于预计效益。具体原因包括:
( 1 )主要原材料钴酸锂价格的持续下降,导致产品实际售价和单位成本低 于效益预测,由于产品实际售价降低的幅度更大,导致毛利率大幅低于效益预 测
公司编制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的预计效益期间为 2018 年 4 月至 6 月,这期间该项目的主要原材料钴酸锂价格处于高位期间,后续钴酸锂价 格持续下降,并导致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2018 年、2019 年的 聚合物锂电池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单位成本大幅低于预测的情况。
依据上海有色金属网现货价格信息,钴酸锂现货价格自 2018 年 4 月份达到 高点 490 元/kg 后持续下降,2019 年以后的价格大部分均不到 2018 年 4 月份高 点时价格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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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2018 年、2019 年的聚合物锂电池(芯) 的销售单价及单位生产成本与效益预测的比较情况如下:
|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
| 效益预测的销售单价(元/支,不含税) | 21.07 | 20.59 |
| 实际销售单价(元/支,不含税) | 9.81 | 7.40 |
| 实际销售单价低于效益预测销售单价的比例 | 53.43% | 64.06% |
| 效益预测的单位生产成本(元/支,不含税) | 17.21 | 16.82 |
| 实际单位成本(元/支,不含税) | 10.34 | 8.26 |
| 实际单位成本低于效益预测单位生产成本的 比例 |
39.91% | 50.90% |
| 效益预测的销售毛利率 | 18.31% | 18.31% |
| 实际销售毛利率 | -5.39% | -11.61% |
由上表可见,聚合物锂电池的主要原材料钴酸锂的价格持续下跌,导致聚合 物锂电池的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均大幅下降,但生产成本下降幅度低于销售价格 的下降幅度,因此导致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2018 年、2019 年 的销售毛利率低于该项目效益预测的销售毛利率。
综上,效益预测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主要原材料及产品供求等多因素影 响,产品价格及成本受上游钴酸锂材料价格影响较大,而钴酸锂材料价格本身波 动剧烈,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效益预测时虽然考虑了一定的产 品价格及原材料价格波动,但由于后续钴酸锂价格持续下降达 50%以上,导致聚 合物锂电池产品实际售价和单位成本大幅低于效益预测,且由于产品实际售价降
1-1-61
低的幅度更大,导致毛利率大幅低于效益预测,因此导致预测效益与实际效益存 在较大差异。
( 2 )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尚处于生产调试及客户开拓期, 产能利用率较低、产销量尚未达预期、生产成本尚偏高
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2018 年开始施工建设,2018 年 9 月 部分产线开始试运行,2019 年 10 月 10 条产线全部开始试运行。公司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自开始试运行以来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 单位:万支 | 单位:万支 | 单位:万支 | 单位:万支 |
|---|---|---|---|
| 期间 | 产能(万支) | 产量(万支) | 产能利用率 |
| 2018年度 | 981.67 | 142.38 | 14.50% |
| 2019年度 | 3,230.00 | 2,029.67 | 62.84% |
注 1:2018 年 9 月,该项目 7 条产线试生产运行,2018 年 10 月增加 1 条产线试生产运 行;2019 年 10 月再增加 2 条产线试生产运行,至此全部 10 条产线全部试生产运行;产能 为按照试生产月度和产线数量计算的产能。
注 2:公司报告期内消费类锂离子聚合物电芯规格型号较多,为准确计算产能利用率, 统计聚合物锂离子电芯产量时,将单支电芯容量大于 3,000 毫安时的电芯按照产能规划产品 规格即每个电芯 3,000 毫安时进行了折算。
由于新建生产线的可靠性、稳定性以及产量爬坡需要一定时间;此外,新建 生产线需经历客户验厂验线的过程,因此,公司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 设项目 2018 年、2019 年度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4.50%、62.84%,产能利用率 较低。
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自 2018 年调机试生产以来,2019 年 度尚处于产能爬坡和客户开拓期,2019 年实际的产销量较低,因此导致该项目 2019 年度的实际销售收入及实现业绩大幅低于效益预测。
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自 2018 年调机试生产以来,其外部 客户以小型客户为主,订单亦为小批量多批次,未能发挥规模效应,因此导致生 产成本偏高,毛利率偏低。
( 3 )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投产前的筹备费用及研发费用 较大,导致期间费用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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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期间费用分 别为 3,327.93 万元、5,600.97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04%、 31.06%,较该项目效益预测的同期的期间费用分别高出 186.89%、17.79%,主要 系该项目 2018 年 1-9 月为筹建期,筹建期间的开办费用以及全部人员成本均计 入了期间费用;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该项目的人员产生了较大的 股权激励费用;此外,该项目为了引进客户,发生了较大的平台技术研发、配方 研发以及各个新产品型号的研发费用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说明 |
| (1)销售费用 | 598.72 | 134.31 | 主要为销售人员的工资和市场开 拓费用,公司2018年末销售人员 9名,2019年末销售人员16名。 |
| (2)管理费用 | 2,672.63 | 2,743.10 | |
| 其中:1)开办费 | - | 115.9 | 开业庆典、前期招待、办公家具 等费用。 |
| 2)投产前的人工成本 | - | 1,450.21 | 含2018 年投产前(1-9)月生产 人员及辅助制造人员的工资。 |
| 3)猎头费用 | 127.33 | 81.00 | 招聘高等研发人员及管理层的招 聘费用 |
| 4)股权激励费用 | 667.75 | 581.65 | 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 及的东莞电池的人员产生的股权 激励费用 |
| 5)其他 | 1,877.55 | 514.34 | 投产后的管理人员薪酬、折旧费 等 |
| (3)研发费用 | 1,848.41 | 399.86 | 研发项目主要为平台技术研发、 配方研发以及各个新产品型号的 研发。 |
| 其中:1)职工薪酬 | 1054.99 | 216.05 | |
| 2)直接投入费用 | 371.40 | 136.17 | |
| 3)折旧费用 | 302.31 | 16.96 | |
| 4)其他费用 | 119.71 | 30.68 | |
| (4)财务费用 | 481.21 | 50.66 | |
| 期间费用合计 | 5,600.97 | 3,327.93 | |
| 聚合物锂电池(芯)销 售收入 |
17,712.27 | 3,540.41 | |
| 期间费用占比 | 31.62% | 94.00% |
综上所述,效益预测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主要原材料及产品供求等多因 素影响,产品价格及成本受上游钴酸锂材料价格影响较大,而钴酸锂材料价格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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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波动剧烈,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效益预测时虽然考虑了一定 的产品价格及原材料价格波动,但由于后续钴酸锂价格持续下降达 50%以上,导 致聚合力锂电池产品实际售价和单位成本大幅低于效益预测,且由于产品实际售 价降低的幅度更大,导致毛利率大幅低于效益预测;此外,该项目前期处于生产 调试及客户开拓期,产能利用率尚较低、产销量尚未达预期、生产成本尚偏高; 以及该投产前的筹备费用及研发费用较大,导致前期期间费用较高,因此综合导 致该项目预测效益与实际效益存在较大差异。
三、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产能利用率仅 37.51% 的情况下继 续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 复建设及产能闲置风险
(一)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且近期 已接近满产状态
公司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2018 年开始施工建设,2018 年 底 8 条产线开始试运行,2019 年 10 月 10 条产线全部开始试运行。公司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自开始试运行以来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支
| 单位:万支 | |||
|---|---|---|---|
| 期间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 2018年度 | 981.67 | 142.38 | 14.50% |
| 2019年度 | 3,230.00 | 2,029.67 | 62.84% |
| 2020年1-6月 | 1,900.00 | 1,199.64 | 63.14% |
| 2020年7-9月 | 950.00 | 751.67 | 79.12% |
| 2020年10-12月 | 950.00 | 937.57 | 98.69% |
注 1:2018 年 9 月,该项目 7 条产线试生产运行,2018 年 10 月增加 1 条产线试生产运 行;2019 年 10 月再增加 2 条产线试生产运行,至此全部 10 条产线全部试生产运行;产能 为按照试生产月度和产线数量计算的产能。
注 2:公司报告期内消费类锂离子聚合物电芯规格型号较多,为准确计算产能利用率, 统计聚合物锂离子电芯产量时,将单支电芯容量大于 3,000 毫安时的电芯按照产能规划产品 规格即每个电芯 3,000 毫安时进行了折算。
由于新建生产线的可靠性、稳定性以及产量爬坡需要一定时间;此外,新建 生产线需经历客户验厂验线的过程,因此,公司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 设项目 2018 年、2019 年度的产能利用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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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的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订单量减少, 而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因此导致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 建设项目产能利用率降低。
随着新冠疫情影响的逐步减弱,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自 2020 年下半年以来的产能利用率在逐步提升,自 2020 年 10 月以来,该项目月 产量超过 250 万支,已基本接近满产的状态。
(二)依托行业客户的品牌效应,公司新客户开发进展情况良好
1 、 2018 年以来,公司能源板块总体营业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
受金立破产事件的影响,公司能源板块2018年虽然失去了以前期间的第一大 客户(金立系公司);但自2018年以来,公司能源板块总体营业收入仍然实现了 较快增长。
2018-2020年,公司能源板块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能源板块营业收入 | 150,545.00 | 153,621.03 | 115,823.68 |
| 增长率 | -2.00% | 32.63% | 4.63% |
注:2020年能源板块营业收入为未经审计的初步统计数据。
由上表可见,公司能源板块2019年总体营业收入较2018年度增长了32.63%, 增速较快;2020年虽然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较大,但根据未经审计的初步统计数据, 公司能源板块2020年总体营业收入也仅较2019年下降了2.00%,仍未改变公司能 源板块发展良好的趋势。
2 、 2018 年以来,公司能源板块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
2018-2020年各期,公司能源板块前十名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客户公司名称 | 2020 年销售 收入 |
2020 年排 名 |
2019 年销售 收入 |
2019 年排 名 |
2018 年销售 收入 |
2018 年排 名 |
|---|---|---|---|---|---|---|
| TCL MOBILE COMMUNICATION (HK) CO. Ltd |
15,911.83 | 1 | 14,198.49 | 1 | 10,971.49 | 2 |
| 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 | 14,611.38 | 2 | 13,674.36 | 2 | 1,02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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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公司名称 | 2020 年销售 收入 |
2020 年排 名 |
2019 年销售 收入 |
2019 年排 名 |
2018 年销售 收入 |
2018 年排 名 |
|---|---|---|---|---|---|---|
| 传音系公司 | 8,962.22 | 3 | 8,574.33 | 4 | 14,427.15 | 1 |
| 深圳金三普电子有限公司 | 7,923.90 | 4 | 4,786.57 | 9 | 3,407.35 | |
| 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 | 5,805.05 | 5 | 3,550.98 | 4,867.53 | 5 | |
|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 | 5,676.58 | 6 | 6,101.40 | 6 | 4,303.66 | 8 |
| GETAC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5,667.29 | 7 | 6,202.91 | 5 | 5,050.48 | 3 |
|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 | 5,036.89 | 8 | 5,150.25 | 8 | 255.02 | |
| 东莞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 | 4,274.53 | 9 | ||||
| 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960.01 | 10 | 1,099.28 | 118.58 | ||
|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 | 3,087.98 | 2,361.41 | 4,583.73 | 6 | ||
| 威海摩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32 | 11,702.58 | 3 | |||
| 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 | 1,281.15 | 5,183.23 | 7 | |||
| 宁波公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137.62 | 4,372.64 | 10 | 2,141.05 | ||
| 珠海市嘉德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1,821.10 | 2,851.16 | 5,032.70 | 4 | ||
|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88.74 | 2,821.51 | 3,916.57 | 9 | ||
| 深圳市诚壹科技有限公司 | 218.66 | 4,370.17 | 7 | |||
| 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 | 0.43 | 196.4 | 3,735.40 | 10 | ||
| 合计 | 88,269.03 | 93,046.16 | 68,207.47 |
注:表中2020年销售收入为未经审计的初步统计数据。
由上表可见,2018-2020年,公司能源板块前十名客户中主要客户均实现了 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能源板块业务发展情况良好。
3 、公司依托行业客户的品牌效应,新客户开发进展情况良好
公司年产3,8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围绕手机锂电池、笔记本电脑锂 电池、移动电源、手机更换电池、高倍率锂电池等主要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市场全 面开发客户,并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手机锂电池市场方面,公司依托与TCL、传音、飞毛腿(供应MOTO手机)、 中兴通讯、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等知 名品牌及公司的良好合作经历,持续获取该等客户的新产品订单,对该等客户的 销售收入及销售量实现了较快增长或持续保持了较高的水平,随着合作的深入, 预计未来有望获取该等客户更大的订单和市场份额。此外,随着公司与小米等头 部手机厂商生态链公司的接洽与合作,未来有望逐步获取小米等头部手机厂商的 订单,从而进一步增加手机锂电池订单及销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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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锂电池市场方面,公司依托与神基科技(GETAC TECHNOLOGY CORPORATION)、SIMPLO等知名笔记本电脑厂商及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实现 了较为稳定的订单及销售收入,并获得了良好的业界口碑,目前公司正在与知名 电脑厂商DELL洽谈合作的事宜,预期在2021年能与DELL达成协议并实现较大 量供货。
移动电源市场方面,公司通过客户摩乐吉实现了向共享充电宝运营商来电的 批量供货、亦有与知名充电宝品牌商罗马仕进行较大业务合作,通过该等客户的 品牌效应,公司在2020年陆续与安克、街电、小电等客户达成合作意向,预计在 2021年将向该等客户实现较大量的供货。
手机更换电池市场方面,公司已经开发了深圳金三普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品 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随着5G时代的到来,智能手机耗电量增加,从而 智能手机更换电池的需求将会大幅增加,未来手机更换电池市场预计将有较大增 幅,公司凭借良好的手机锂电池开发经验和产品质量,未来有望在手机更换电池 市场实现较大的销售规模。
高倍率电池方面,公司2020年与国内某知名无人机厂商签署了《合作备忘 录》,双方拟在无人机及其他消费类产品锂电池市场进行有效合作,为双方创造 更大的商业价值。
以上现有主要客户及潜在客户预计2021年的销售订单不仅能全面消化年产 3,8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的产能,还将为后续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有力 保障。
(三)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全部产投的情况下,公司与同 行业公司相比产能规模仍较小,且同行业公司亦在扩大产能
1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产能规模比较情况如下:
| 公司 | 锂离子电池产能(万支) | 锂离子电池产能(万支) | 锂离子电池产能(万支) |
|---|---|---|---|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亿纬锂能 | 37,077.00 | 未披露 | 未披露 |
| 欣旺达 | 39,749.24 | 41,212.00 | 31,137.60 |
| 珠海冠宇 | 23,534.30 | 18,524.01 | 14,488.45 |
| 维科技术 | 11,444.00 | 9,765.00 | 9,18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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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行业公司数据来自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等资料。
由于公司战略转型能源业务的时间较短,尽管公司最近 3 年产能呈现小幅上 升趋势,但公司 2019 年度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能 11,444.00 万支(其中前次配套 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贡献的产能为 3,230 万支), 与同行业公司产能相比规模仍然较小;为了适应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快速增 长的趋势,公司亟需扩充产能以保持在行业内较强的竞争力。
2 、消费电子产品市场的较大需求以及快速的更新迭代,催生了消费类锂离 子电池行业的较大需求,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厂商纷纷扩充产能,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 | 扩充产能情况 | 信息来源 |
|---|---|---|
| 欣 旺 达 (300207)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20 亿元,其中 7.84 亿元用于“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 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8.24 亿元,建设 期为2.5年,计划建成年产9,360万支消费类 锂离子电芯的生产线。 |
2020-7-10上市公司相关公告 |
| 亿纬锂能 (300014) |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将用于投资于 “面向TWS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10.5 亿元。 |
2020-09-03上市公司相关公告 |
| 珠海冠宇电 池股份有限 公司 |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总投资209,000 万元,建设期3 年。建设完 成后,项目将形成年产15,500万支聚合物锂 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 |
2020-11-05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 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
由上表可见,公司同行业公司均在扩充产能,公司亦需通过年产6,000万支 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来扩充产能,以提升公司在消费类锂电池领域 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
综上所述,年产38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2018年、2019年度产能利用 率较低,主要系尚处于试生产运营和客户开拓期间,2020年下半年以来该项目的 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且2020年4季度以来已接近满产状态;该项目客户开发进 展情况良好,预计2021年主要客户的销售订单除全面消化年产3,800万支聚合物 锂电池建设项目的产能外,还将为本次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 扩产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在年产38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全部产投的情况下,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产能规模仍较小,且同行业公司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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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产能,公司亦需通过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来扩 充产能,以提升公司在消费类锂电池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因此公司继 续募集资金用于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项目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 重复建设及产能闲置风险。
四、结合前次配套融资项目实现业绩大幅低于预计效益情况补充说明本次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前次配套融资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实现业绩大幅低于预计 效益主要系:1)钴酸锂价格的持续下降,导致产品实际售价和单位成本低于效 益预测,由于产品实际售价降低的幅度更低,导致毛利率大幅低于效益预测;2) 生产调试及客户开拓期间,产能利用率尚较低、产销量尚未达预期、生产成本尚 偏高,导致收入及毛利率低于效益预测;3)投产前的开办费用及新品研发测试 费用较大,导致期间费用较高。
基于前次配套融资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的情况,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采取了合理谨慎的效益预测,具体 如下:
(一)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效益预测合 理谨慎的预测了各项盈利指标
| 项目 | 本次年产6,000 万支聚 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 扩产项目效益预测 |
前次年产3,800 万支 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 目效益预测 |
本次效益预测较前 次效益预测的变动 情况 |
|---|---|---|---|
| 全面达产后销售收入 (万元) |
129,600.00 | 80,053.00 | |
| 其中:销售数量 | 电芯4,800万支、高倍率 电芯1,200万支、电芯封 装3,000万支 |
3,800万支电芯 | |
| 平均销售单价(元/支) | 电芯17元/支,高倍率电 芯25元/支,电芯封装6 元/支 |
电芯21.07元/支 | 本次预测电芯按支 的价格较前次降低 了19.32% |
| 全面达产后销售毛利率 | 16.53% | 18.31% | 本次预测销售毛利 率较前次降低了 1.78个百分点 |
1 、合理谨慎预测了聚合物锂离子电芯的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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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效益预测的聚合物锂 离子电芯的销售价格为 17 元/支,较前次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效益预测的销售价格分别下降了 19.32%,且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 能化工厂扩产项目预测的聚合物锂电芯的销售价格 17 元/支,系结合项目规划及 建设情况,并在公司 2019 年度聚合物锂电芯主要客户的销售单价基础上合理预 测确定,详见本报告第 5 题之“四、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 测算过程……”相关回复说明。
2 、合理谨慎预测了销售毛利率
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全面达产后的销售 毛利率为 16.53%,较前次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降低了 1.78 个 百分点。
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预测的全面达产后的 销售毛利率为 16.53%,与公司最主要的新能源业务板块经营实体公司宁波电池、 东莞甬维最近三年合并的综合毛利率平均值 16.37%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三年平均 | 年产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 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
| 综合毛利率 | 15.71% | 13.83% | 19.55% | 16.37% | 16.53% |
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全面达产后的毛利率为 16.53%,与公司最主要的能源业务板块经营实体公司宁波电池、东莞甬维最近三 年合并的平均综合毛利率较为接近,但略高于宁波电池、东莞甬维 2019 年合并 的综合毛利率,主要系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将以高 效的自动化生产线和数据化生产追溯系统为支撑,全面提升涂布、分切、制片、 卷绕、封装等工艺水平,其智能化生产水平较高,生产的聚合物锂电芯产品的稳 定性、一致性、可靠性将会大幅提高,从而有助于提升产品价格和盈利能力。
随着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和产销规模 的逐步扩大,其毛利率亦在逐步提高,2020 年度该项目毛利率接近 20%,并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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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司 2020 年消费类锂电池整体的销售毛利率提升至 17%-18%,高于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的预测毛利率 16.53%。
综上,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效益预测的毛 利率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3 、合理谨慎预测了期间费用率
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全面达产后的期间费 用率为 8.00%,较前次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的期间费用率上升 了 2.06-2.90 个百分点,具体如下:
| 项目 | 本次年产6,000 万支聚 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 扩产项目效益预测 |
前次年产3,800 万支 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 目效益预测 |
本次效益预测较前 次效益预测的变动 情况 |
|---|---|---|---|
| 全面达产后期间费用总 额(万元) |
10,368.00 | 4,083.00-4,755.00 | |
| 全面达产后期间费用率 | 8.00% | 5.10%-5.94% | 本次预测期间费用 率增加2.06 至2.9 个百分点 |
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管理费用(含研发 费用)、销售费用金额系分别按照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乘以达 产当年的营业收入得出;其中,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系参考了公司最主要 的新能源业务板块经营实体公司宁波电池、东莞甬维最近三年合并管理费用(含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77%、6.33%、4.96%)进行谨慎取值 6%,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亦系参考了宁波电池、东莞甬维最近三年合并销售 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2%、1.52%、1.57%)进行谨慎取值 2%。
综上,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效益预测的期 间费用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4 、合理谨慎预测了净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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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全面达产后的销售 净利率为 6.03%-6.16%,较前次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的净利率 降低了 2.82-3.58 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本次年产6,000 万支聚 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 扩产项目效益预测 |
前次年产3,800 万支 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 目效益预测 |
本次效益预测较前 次效益预测的变动 情况 |
|---|---|---|---|
| 全面达产后净利润(万元) | 7,810.72-7,988.86 | 7,187.00-7,691.00 | |
| 全面达产后销售净利率 | 6.03%-6.16% | 8.98%-9.61% | 本次预测销售净利 率较前次降低了 2.82 至3.58个百分 点 |
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全面达产后的销售净 利率为 6.03%-6.16%,低于公司最主要的新能源业务板块经营实体公司宁波电 池、东莞甬维最近三年经调整后的合并的净利率 6.85%,具体情况如:
|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三年平均 | 年产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 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
| 净利率 | 5.87% | 1.30% | 2.22% | 3.13% | 6.16% |
| 经调整(剔除财务费用、 其他收益、信用减值损 失、资产减值损失、资 产处置收益)的净利率 |
7.54% | 4.06% | 8.96% | 6.85% | 6.16% |
注:由于受“金立破产事件”的影响,宁波电池 2017 年、2018 年计提的对金立系客户的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大;此外由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时仅考虑正常的经 营业务的效益,未考虑财务费用、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项目;为了比较标准的统一,因 此将宁波电池、东莞甬维的净利润做剔除财务费用、其他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 失、资产处置收益处理。
综上,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效益预测的净 利率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二)依托行业客户的品牌效应,公司新客户开发进展情况良好
公司前次年产3,8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和本次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 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均以高效的自动化生产线和数据化生产追溯系统为 支撑,全面提升涂布、分切、制片、卷绕、封装等工艺水平,其智能化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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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生产的聚合物锂电芯产品的稳定性、一致性、可靠性大幅提高,具有较强 的市场竞争力。
客户开拓方面,围绕手机锂电池、笔记本电脑锂电池、移动电源、手机更换 电池、高倍率锂电池等主要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市场全面开发客户,并已经取得了 较好的效果。
手机锂电池市场方面,公司依托与TCL、传音、飞毛腿(供应MOTO手机)、 中兴通讯、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等知 名品牌及公司的良好合作经历,持续获取该等客户的新产品订单,对该等客户的 销售收入及销售量实现了较快增长或持续保持了较高的水平,随着合作的深入, 预计未来有望获取该等客户更大的订单和市场份额。此外,随着公司与小米等头 部手机厂商生态链公司的接洽与合作,未来有望逐步获取小米等头部手机厂商的 订单,从而进一步增加手机锂电池订单及销售规模。
笔记本电脑锂电池市场方面,公司依托与神基科技(GETAC TECHNOLOGY CORPORATION)、SIMPLO等知名笔记本电脑厂商及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实现 了较为稳定的订单及销售收入,并获得了良好的业界口碑,目前公司正在与知名 电脑厂商DELL洽谈合作的事宜,预期在2021年能与DELL达成协议并实现较大 量供货。
移动电源市场方面,公司通过客户摩乐吉实现了向共享充电宝运营商来电的 批量供货、亦有与知名充电宝品牌商罗马仕进行较大业务合作,通过该等客户的 品牌效应,公司在2020年陆续与安克、街电、小电等客户达成合作意向,预计在 2021年将向该等客户实现较大量的供货。
手机更换电池市场方面,公司已经开发了深圳金三普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品 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随着5G时代的到来,智能手机耗电量增加,从而 智能手机更换电池的需求将会大幅增加,未来手机更换电池市场预计将有较大增 幅,公司凭借良好的手机锂电池开发经验和产品质量,未来有望在手机更换电池 市场实现较大的销售规模。
高倍率电池方面,公司2020年与国内某知名无人机厂商签署了《合作备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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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双方拟在无人机及其他消费类产品锂电池市场进行有效合作,为双方创造 更大的商业价值。
以上现有主要客户及潜在客户预计2021年的销售订单不仅能全面消化年产 3,8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的产能,还将为本次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 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产能的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效益测 算具有谨慎性。
五、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并复核分析了宁波电池、维科能源报告各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等资料,了解并分析宁波电池、维科能源未完 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
2、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报告各期的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文件等资料,
-
了解并分析宁波电池、维科能源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措施的履行情况;
3、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效益测算 表等资料,与管理层访谈了解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分析募集 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业绩较低的原因;
4、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效益测算 表等资料,与管理层访谈了解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运营规划,分析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二)核查意见
-
1、宁波电池、维科能源 2017-2019 年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
-
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措施已经按照利润补偿协议等进行了切实的履行。
2、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投资额已经基本完成,募集配套资金投资 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实现业绩大幅低于预计效益主要系原材料 钴酸锂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以及该项目前期尚处于生产调试及客户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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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产能利用率尚较低,以及全面达产前的筹备费用及研发费用较大,导致期间 费用较高因此实现业绩较低。
3、发行人募集配套资金投资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前期产能 利用率较低,主要系尚处于试生产运营和客户开拓期间;该项目 2020 年下半年 以来该项目的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且 2020 年 4 季度以来已接近满产状态,且 该项目客户开发进展情况良好;公司现有产能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产能规模仍较 小,且同行业公司亦在扩大产能,公司需通过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 化工厂扩产项目来扩充产能,以提升公司在消费类锂电池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行 业地位;公司继续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项目具有合理性和 必要性,不存在重复建设及产能闲置风险。
4、基于前次配套融资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的情况,公司 本次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进行了合理谨慎的效益预 测。
7. 申请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大,其他应收款存在部分 借款及代垫款项。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 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同时对比目前 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 必要性。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 情况
- (一)有关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1 、财务性投资
(1)《发行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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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 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 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 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 资的情形。”
(2)《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3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 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财务性投资包括以下情形:1)《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2)对于上市公司投资 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上市公司为有限 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 控制权;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3)《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6 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 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 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 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 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 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 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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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类金融业务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之“问题 28”,类金融 业务的定义为:
(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 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2)发行人不得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对于虽包括类金 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 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 核工作:①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 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 扣除。②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 36 个月内,不再 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3)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 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发行人应 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 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 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二)报告期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 体情况
1 、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2020 年 1 月,发行人与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伙协议,共同出 资设立共青城维科锂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为 200 万元, 发行人认购出资比例为 99%。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各合伙人尚未实缴出资。
共青城维科锂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投资于与锂电池业务相关 的新技术新产品等产业项目,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 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发行人对共青城维 科锂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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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发行人实际发展情况和资金情况,2021 年 1 月 6 日,发行人和参与投 资共青城维科锂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作方协商后,决定退出对 共青城维科锂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2 、拆借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规模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处置固定资产、股权等 长期资产应收款 |
146.94 | 146.94 | 1,111.94 | 1,111.94 |
| 押金保证金 | 211.08 | 231.43 | 259.34 | 307.59 |
| 备用金 | 242.83 | 140.01 | 90.44 | 28.95 |
| 应收暂付款及其他 | 838.65 | 73.82 | 266.51 | 87.18 |
| 账面余额合计 | 1,439.50 | 592.20 | 1,728.23 | 1,535.66 |
| 坏账准备 | 211.57 | 169.20 | 1,207.99 | 1,256.83 |
| 计提比例(%) | 14.70 | 28.57 | 69.90 | 81.84 |
| 账面净值 | 1,227.93 | 422.99 | 520.24 | 278.83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 余额分别为 1,535.66 万元、1,728.23 万元、592.20 万元及 1,439.50 万元,占总资 产的比重为 0.56%、0.70%、0.22%和 0.56%,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股权等长期 资产应收款、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应收暂付款等;其中,处置固定资产、股 权等长期资产应收款为应收江西腾马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款项 和应收蔡仕瑾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款;押金、保证金系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押金、 开展业务相关的履约保证金等;备用金为公司员工按照公司备用金相关管理制度 并经审批后支取的款项;应收暂付款及其他为公司客户代垫费用、为公司员工代 垫社保公积金等;以上用途均不属于对外拆借资金。
针对上述其他应收款,保荐机构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处置固定资产、股权等长期资产应收款:就处置固定资产、股权等长 期资产应收款取得了公司关于相关事项的说明,取得并核查了相关业务合同及法 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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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押金、保证金:获取了押金、保证金明细表,就其中主要的项目检查 了押金保证金对应的业务合同、并核查了公司与该等保证金及押金单位持续的业 务往来记录。
(3)备用金:获取了员工备用金明细表,就其中主要的项目核查比对了公 司员工花名册及员工劳动合同、检查了备用金审批表并比对了是否符合公司备用 金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4)应收暂付款及其他:获取了应收暂付款及其他明细表,其中为公司客 户代垫费用核查了相关业务合同、付款审批表、代垫费用单据;为公司员工代垫 社保公积金等核查了主要项目的付款审批表、代垫费用单据等。
保荐机构经执行上述核查后,认为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具有合理性,其他应 收款中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况。
综上,报告期初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况。
3 、委托贷款
报告期初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委托贷款的情 况。
4 、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报告期初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 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5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2017年,公司与上市公司广东鸿图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向广东鸿图出售其持有的四维尔11.57%股权,并取得广东鸿图对应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该笔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期末余额(万元) | 主要业务 |
|---|---|---|---|---|
| 广东鸿图 | 1.32% | 7,025,000 | 4,826.18 | 精密铝合金压铸件、汽车内 外饰件、专用车及投资业务 |
| 合计 | 1.32% | 7,025,000 | 4,826.18 | - |
依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规定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定义,公司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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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上市公司广东鸿图对应股权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 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该笔投资为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投资外,报告期至今,公司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 | 10,012.00 | 26,001.75 | 43,902.62 |
| 合计 | 1,500.00 | 10,012.00 | 26,001.75 | 43,902.62 |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系公司根据前次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出 于现金管理之目的而购买,该等短期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收益稳定、期限不超过 一年,依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规定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定义,不属 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此外,上述理财产品具有相对明确用途,公司视前次募投项目情况已陆续投 入使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 期,不存在长期滚存的情形,亦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中期限较长 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 资。
综上,报告期初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除2017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上市公司广东鸿图对应股权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 融产品的情况。
6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报告期初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7 、类金融业务
报告期初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8 、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无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除2017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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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上市公司广东鸿图对应股权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根据前文分析,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 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 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务)相关的会计科目及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会计科目 | 金额 | 内容 | 是否属于财 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 务) |
财务性投资 (包括类金 融业务)金 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26.18 | 主要为短期理财产品和权益 工具投资,短期理财产品不涉 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权益工具投资属于财务性投 资,详见本题回复之“一、报 告期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 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 务的具体情况” |
部分是 | 4,826.1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公司不存在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其他应收款 | 1,439.50 | 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股权等 长期资产应收款、押金、保证 金、备用金、应收暂付款等, 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 业务 |
否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141.64 | 主要为待抵扣税金、待摊费用 等,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 融业务 |
否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23.65 | 详见下文 | 部分是 | 10.52 |
| 长期应收款 | - | 公司不存在长期应收款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公司不存在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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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043.80 | 详见下文 | 部分是 | 2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 |
6,078.19 | 详见下文 | 是 | 6,078.19 |
| 类金融 | - | 公司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 - | - |
(一)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期末余额 | 主要业务 | 是否属于财 务性投资 |
| 上海中城渝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40% | 10.52 | 实业投资 | 是 |
| Cybertech Optiemus Holdings Limited |
30% | 413.12 | 提供手机电池及移 动电源组装服务 |
否 |
| 合计 | - | 423.65 | - | - |
2015 年 4 月,公司参与对上海中城渝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认 缴出资比例为 40%。上海中城渝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根 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该笔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2019 年 6 月,发行人子公司香港新能与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弘量科技有限公司、Insight Technology Holding Limited 以及 Cybertech Optiemus Holdings Limited 共同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合资在英属维京群岛成 立 Cybertech Optiemus Holdings Limited;其中,弘量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新能、 Insight Technology Holding Limited 分别持有 Cybertech Optiemus Holdings Limited 50%、30%、20%的股权。Cybertech Optiemus Holdings Limited 主要在印度提供 手机电池及移动电源组装服务,属于围绕发行人产业链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 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发行人对 Cybertech Optiemus Holdings Limited 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期末余额 | 主要业务 | 是否属于财 务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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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期末余额 | 主要业务 | 是否属于财 务性投资 |
|---|---|---|---|---|
| ULTIMEMS,INC. | 10.05% | 1,742.52 | 激光显示用光电转化芯片及微 机电模组开发 |
否 |
| 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 | 5.00% | 5,000.00 | 电子雾化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否 |
| 北京电小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9.16% | 1,281.28 | 电动二轮车出行动力运营 | 否 |
| 镇江市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0.10% | 20.00 | 担保 | 是 |
| 合计 | - | 8,043.80 | - | - |
2019 年 7 月,公司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通过投资在开曼群 岛设立的 ULTIMEMS,INC.,公司对应持股比例为 10.05%。ULTIMEMS,INC.在 台湾设立了及至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激光显示用光电转化芯片 及微机电模组开发,其产品为发行人子公司一维山的激光微投产品的主要部件, 激光微投产品为新兴消费电子产品,处于公司锂电池业务产业链下游,因此,该 项投资属于围绕发行人产业链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发行人对 ULTIMEMS,INC.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19 年 6 月,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卓力能相应股权,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在卓力能的持股比例为 5.00%。卓力能主要从事电子雾化器的研发、生产及 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吸入式医疗汽化器(IMV)和 HNB(加 热不燃装置),是发行人下属企业东莞电池的小型软包电池的下游客户,该笔投 资属于围绕发行人产业链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 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发行人对卓力能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19 年 4-9 月,公司参与了对电小二的投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电小二 的持股比例为 9.16%。电小二专注于电动二轮车出行动力运营,拥有锂电池的能 源管理系统和换电网络系统,是发行人下属企业宁波新能电动二轮车电池模组的 下游客户,该笔投资属于围绕发行人产业链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发行人对电小二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2007 年,公司参与了对镇江市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截至报告期 末,公司在镇江市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仅为 0.10%。镇江市诚信担 保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融资性担保: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 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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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 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 法规的相关规定,该笔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期末余额 | 主要业务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 资 |
| 上海中城勇略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5.56% | 78.19 | 实业投资 | 是 |
| 中城永馨私募投资基 金 |
- | 5,000.00 | 私募股权投资 | 是 |
| 中城永翼私募投资基 金 |
- | 1,000.00 | 私募股权投资 | 是 |
| 合计 | - | 6,078.19 | - | - |
2016 年 6 月,公司参与了对中城勇略的投资,中城勇略的经营范围为实业 投资,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中城永馨私募投资基金和 中城永翼私募投资基金均为发行人于 2016 年内认购的契约型基金产品。根据《再 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上投资均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合计 1.09 亿元(其中,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26.18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10.52 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00 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078.19 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产为 13.98 亿元,财务性投资占归母净资产的比重约 7.82%,占比较低。因此,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情形。
综上所述,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 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也不存在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 回复报告出具日有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故公司符 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规定。
三、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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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 财务性投资总额 | 10,934.8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9,754.00 |
| 募集资金总额 | 70,000.00 |
| 财务性投资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 | 7.82% |
| 财务性投资总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 15.62%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10,934.89万元,占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和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2%、15.62%,公司持有的财务 性投资远低于公司净资产以及本次拟募集资金规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抓住消费电子产品更新迭代速度 不断加快、消费电池应用场景日益多元化的市场机遇、顺应行业集中化发展趋势 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持续技术与产品创新、扩大优质产能、深化业务布局的战 略规划;本次募投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提升规模优势,增强 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推动公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此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资产 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 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总额远低于公司净资产以及本 次拟募集资金规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量系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现有业务发 展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情况等因素确定,本次募集资金量具有必要性和 合理性。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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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查询相关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监管规定;
2、查阅了公司披露的公告文件、审计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对外投 资协议、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报告期期初至今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进行了 核查;
3、查阅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决议、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就公司财务性投资情况及计划、本次募投项目投资必要性与 融资规模合理性同管理层进行沟通和访谈,了解公司未来经营规划以及重大资金 支出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报告期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除2017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上市 公司广东鸿图对应股权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 融业务的情况。
2、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情形;也不存在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 出具日有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故公司符合《再融 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总额远低于公司净资产以及本次拟募 集资金规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量系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现有业务发展情况、 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情况等因素确定,本次募集资金量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8.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新冠肺炎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对未来生产经营 及业绩的影响。如存在不利影响,请进行风险提示。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主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受延迟复工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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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二是下游客户停工停 产导致订单减少或取消,受此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三是外销收 入规模下降。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产能利用率的影响
2019年、2020年一季度、2020年二季度,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如下所示:
单位:万支
| 单位:万支 | ||||
|---|---|---|---|---|
| 年份 | 类别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 2020年二季度 |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 | 2,568.00 | 1,954.13 | 76.10% |
| 铝壳类锂离子电芯 | 858.00 | 511.26 | 59.59% | |
| 合计 | 3,426.00 | 2,465.39 | 71.96% | |
| 2020年一季度 |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 | 1,628.00 | 896.69 | 55.08% |
| 铝壳类锂离子电芯 | 484.00 | 270.04 | 55.79% | |
| 合计 | 2,112.00 | 1,166.73 | 55.24% | |
| 2019年 | 聚合物锂离子电芯 | 8,199.00 | 7,448.93 | 90.85% |
| 铝壳类锂离子电芯 | 3,245.00 | 2,585.52 | 79.68% | |
| 合计 | 11,444.00 | 10,034.45 | 87.68% |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严格的关于延迟复工、 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尽管在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公司尽快 实现了复工复产,但受制于供应商和客户复工复产进度以及物流运输管控的影 响,2020年一季度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仅为55.24%。2020年二季度,随着国内 疫情逐渐得到控制,供应商和客户复工进度较好,政府对于人流和物流的管控逐 渐放松,二季度公司的产能利用率达到71.96%,较一季度出现较大的增长。由此 可见,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在逐渐减弱,不会对公司的未来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二)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2020年1-6月与2019年1-6月经营业绩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1-6 月 | 同比变动情况 |
| 营业收入 | 62,765.92 | 54,255.22 | 15.69% |
| 营业成本 | 50,953.17 | 49,587.40 | 2.75% |
| 营业毛利 | 11,812.75 | 4,667.82 | 153.07% |
| 综合毛利率 | 18.82% | 8.60% | 118.75% |
| 期间费用 | 10,704.31 | 10,401.40 | 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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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利润 | 3,748.08 | -5,792.06 | 164.71% |
|---|---|---|---|
| 利润总额 | 3,687.50 | -5,968.95 | 161.78% |
| 净利润 | 3,398.90 | -5,011.89 | 167.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871.69 | -8,775.04 | 121.33% |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0年1-6月实现营业务收入62,765.92万元,较2019年1-6 月同比上升15.69%;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毛利11,812.75万元,较2019年1-6月同 比上升153.07%;2020年1-6月综合毛利率为18.82%,较2019年1-6月同比上升 118.75%。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毛利、综合毛利率和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主要原因为2020年1-6月,公司出售投资 性房地产增加其他业务收入13,904.03万元,增加营业利润5,722.41万元,增加现 金流量14,599.23万元。
剔除其他业务收入后,2019年1-6月和2020年1-6月的公司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表所示。因2019年1-6月东莞电池刚刚投产,固定成本较高,降低了公司2019年 1-6月的毛利率,故增加2018年1-6月数据进行对比,2018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和 主营业务成本已剔除纺织板块收入和成本。具体对比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1-6 月 | 2018 年1-6 月 |
| 主营业务收入 | 46,204.32 | 49,049.81 | 48,990.76 |
| 主营业务成本 | 41,611.91 | 45,946.50 | 42,234.33 |
| 主营业务毛利 | 4,592.41 | 3,103.31 | 6,756.43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9.94% | 6.33% | 13.79% |
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1-6月同比下降5.80%,但主营业 务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为2019年年初东莞电池刚刚投产,固定成本较高,降低 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毛利率。通过对比2020年1-6月和2018年1-6月,2020年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5.69%,主营业务毛利下降32.03%,主营业务毛利率下 降了3.85个百分点。受新肺炎冠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1-6月收入有所下降,但各 项固定成本仍继续发生,导致毛利率下降较大。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新冠疫 苗逐渐问世,公司各项业务已逐步走向正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逐渐减弱, 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产品出口的影响
1-1-88
2019年1-6月和2020年1-6月公司分地区的销售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地区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1-6 月 | 同比变动情况 |
| 外销 | 8,972.76 | 11,532.43 | -22.20% |
| 内销 | 37,231.57 | 37,517.37 | -0.76% |
| 合计 | 46,204.32 | 49,049.81 | -5.80% |
2020年1-6月,公司对外销售收入为8,972.76万元,同比下降22.20%。一季度 国内疫情较为严重,公司复工复产相对较迟,物流运输受限,对外出口数量较少; 二季度国外疫情逐渐爆发,国外客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需求下降。随着新冠 疫苗逐步问世,新冠病毒的全球传播有望得到抑制,未来公司对外销售能得到一 定程度恢复,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能源板块分地区的销售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地区 | 2020 年1-6 月 金额 占比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外销 | 8,972.76 | 19.42% | 30,315.96 | 19.61% | 20,418.51 | 17.63% | 7,481.45 | 6.76% |
| 内销 | 37,231.57 | 80.58% | 124,282.43 | 80.39% | 95,393.85 | 82.37% | 103,213.80 | 93.24% |
| 合计 | 46,204.32 | 100.00% | 154,598.39 | 100.00% | 115,812.36 | 100.00% | 110,695.25 | 100.00% |
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能源板块外销收入均不超过总销售收入的20%, 外销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同时公司对外出口的主要国家和地区为香港、台湾、出 口保税区、印度和韩国,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较小。从客户方面来看,公司的 主要客户包括TCL、飞毛腿、传音、神基科技、摩乐吉等,未出现被美国制裁的 情形。从原材料供应来看,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包括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 有限公司、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三星(天津)电池有限公司等,主要供应商均不涉及美国公司,且其生 产经营均在境内进行,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原材料供应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中美贸易摩擦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1-1-89
三、风险提示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保荐机构进行了 如下风险提示:
“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风险
2020 年 1 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严格的关于延迟复 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尽管在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公司 尽快实现了复工复产,但受制于供应商和客户复工复产进度以及物流运输管控的 影响,公司产能利用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营业收入和对外出口下滑。二季度 以来,随着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产能利用 率有所回升。但目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如果后续疫情发生不利变化 或境外疫情恶化导致国内疫情二次暴发风险增加,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程 度的不利影响。”
“ 国际贸易摩擦影响的风险
最近 3 年,公司能源业务来源于境外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7,481.45 万元、 20,418.51 万元、30,315.96 万元,境外销售收入呈现逐年增长趋势。虽然公司境 外客户主要集中于香港、台湾、出口保税区、印度、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不属于 与境内产生重大国际贸易摩擦的地区,但未来如果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有 可能对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
1、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资料;
-
2、获取了公司能源板块的产能利用率数据;
-
3、了解国内和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演变情况和防控进展;
-
4、查阅了中美贸易摩擦美国对华产品的加税清单;
5、就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了 疫情期间公司采购、生产及销售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以及疫情对公司未来生产
1-1-90
经营和业绩的影响;了解了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境外销售的影响,以及对公司供 应商和客户的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的短期负面影响, 但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新冠疫苗逐渐问世,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在逐 步减弱。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本次疫情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 未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 及业绩影响的相关风险提示已充分披露;
2、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中美贸易摩擦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亦未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中美贸易摩擦对公 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影响的相关风险提示已充分披露。
9. 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原 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 形;( 2 )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 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 1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1-1-91
| 2020 年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
| 应收账款余额 | 51,028.68 | 55,494.82 | 52,623.31 | 51,072.45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0,928.06 | 11,189.25 | 9,214.76 | 8,975.66 |
| 应收账款净额 | 40,100.62 | 44,305.57 | 43,408.56 | 42,096.79 |
| 营业收入 | 62,765.92 | 164,500.11 | 160,267.89 | 159,722.10 |
| 应收账款净额/营业收入 | 31.94% | 26.93% | 27.09% | 26.36% |
注:2020年6月末应收账款净额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已进行年化处理。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基本 保持稳定,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1,072.45 万元、52,623.31 万元、55,494.82 万元 和 51,028.68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 42,096.79 万元、43,408.56 万元、 44,305.57 万元及 40,100.62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26.36%、27.09%、26.93%,基本维持在 26%至 27%左右,较为稳 定;2020 年 1-6 月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1.94%,相对较高,主要 原因为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回款延迟。
“金立破产事件”发生后,公司对金立系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 应收账款余额 | 8,390.54 | 8,390.54 | 14,524.60 | 17,303.33 |
| 坏账准备 | 7,297.20 | 7,297.20 | 6,041.04 | 5,208.59 |
| 计提比例 | 86.97% | 86.97% | 41.59% | 30.10% |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对金立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达 86.97%, 坏账计提较为充分。
公司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如下:
| 客户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TCL MOBILE COMMUNICATION (HK) CO., LTD. |
||||
| 月结90天 | 月结90天 | 月结90天 | 月结90天 | |
| 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 | 月结90天 | 月结90天 | 月结90天 | - |
| 传音系公司 | 月结60天 | 月结60天 | 月结60天 | 月结60天 |
| GETAC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月结60天 | 月结60天 | 月结60天 | 月结60天 |
| 威海摩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月结90天 | 月结90天 | - | - |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板块主要根据客户规模、合作时间等采取不同的结算模
1-1-92
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针对新客户及小型客户采取货到付款或预付款的结算方式; 针对长期合作客户、中大客户以及新的知名高端品牌客户,根据客户的资质以及 合作情况,给予客户一定信用账期,期末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的形式进行结算。 公司给予主要客户信用政策以月结 60 天和月结 90 天为主,相对较长,导致公司 应收账款余额较高。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基本保持稳定,公司给予主要客户 的账期相对较长,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最近一期的回款有所延迟,导 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高。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具有合理性。
2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2020 年6 月末 |
2019 年度/ 2019 年末 |
2018 年度/ 2018 年末 |
2017 年度/ 2017 年末 |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 20,936.45 | 37,113.57 | 17,129.64 | 23,053.88 |
| 营业收入 | 62,765.92 | 164,500.11 | 160,267.89 | 159,722.10 |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
16.68% | 22.56% | 10.69% | 14.43% |
| 期末质押应收票据 | 16,911.64 | 24,555.74 | 5,294.39 | 14,113.87 |
注: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已经年化处理。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 别为 23,053.88 万元、17,129.64 万元、37,113.57 万元及 20,936.45 万元,占营业 收入比例分别为 14.43%、10.69%、22.56%和 16.68%。2018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 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5,924.24 万元,降幅 25.70%,主要原因为 2018 年公司应收 票据背书转让支付供应商货款较多。2019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8 年末 增加 19,983.93 万元,增幅 116.66%,主要原因为能源板块业务规模增加,收到 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以及 2019 年度公司优化了票据融资业务,即通过公司 统一与银行签订应收票据质押合作协议,统一给各子公司授信,导致应收票据质 押开具应付票据方式支付货款较多,因此 2019 年度应收票据背书转让较少。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16,177.12 万元,降幅 43.59%; 主要原因为 2020 年上半年收入规模较小,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较少,同时部 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获兑所致。
1-1-93
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高主要系从 2018 年末开始调整票据融资的方法,通过 公司统一与银行签订应收票据质押合作协议,统一给各子公司授信,以应收票据 质押开具应付票据方式支付货款,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也以票据结算为 主。因此,公司收到的应收票据主要用于应收票据融资业务,到期兑付,贴现和 背书情况较少,导致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 高具有合理性。
(二)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维科技术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具体如下:
单位:次/年
| 单位:次/年 | |||||
|---|---|---|---|---|---|
| 证券代码 | 指标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300014.SZ | 亿纬锂能 | 1.40 | 3.28 | 2.80 | 2.83 |
| 300207.SZ | 欣旺达 | 2.06 | 5.13 | 4.63 | 4.49 |
| 000049.SZ | 德赛电池 | 1.98 | 4.57 | 4.43 | 4.01 |
| 300438.SZ | 鹏辉能源 | 0.85 | 2.16 | 1.89 | 2.27 |
| 002074.SZ | 国轩高科 | 0.40 | 0.93 | 1.20 | 1.62 |
| 可比公司平均数 | 1.34 | 3.21 | 2.99 | 3.05 | |
| 600152.SH | 维科技术 | 1.49 | 3.75 | 3.75 | 3.89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89、3.75、3.75 和 1.49 次/年,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维科技术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用政策的对比如下:
| 公司 | 信用政策 | 资料出处 |
|---|---|---|
| 亿纬锂能(300014.SZ) | 根据客户情况,公司对于新客户及规模较小客户采用款到 发货的方式,对于信誉良好的长期合作客户,公司综合考 虑客户的经营状况、与公司合作情况等因素给予其0-6个 月不等的信用账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客户因获取 补贴时间放缓等因素,在短期资金周转过程中存在延迟付 款的情形。公司对到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采取业务员催 收,发催收函等手段进行催收,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并 将其纳入销售人员绩效考核,并追究相关责任。报告期内, 公司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稳定执行,未发生重大变化。 |
亿纬锂能:公司与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018-12-11 |
| 欣旺达(300207.SZ) | 公司按照统一的政策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包括对客户实 力、采购量、以往交易情况和回款及时度等各方面进行评 估,最终确定具体的信用政策。公司对客户信用政策进行 动态管理,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销售量的增加,对客户 |
欣旺达:创业板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 见回复2019-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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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信用政策进行调整。 | ||
|---|---|---|
| 德赛电池(000049.SZ) | 公开资料未披露 | - |
| 鹏辉能源(300438.SZ) | 信用政策公司根据其生产规模及资信状况、向公司的采购 规模、历史交易资金回款率等因素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 确定给予的信用期限。一般给予客户月结30到180天的 信用政策。零星一次性客户一般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对 于海外客户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出口信用保险 合同。 |
鹏辉能源: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0-10-16 |
| 国轩高科(002074.SZ) | 公司根据客户生产规模及资信状况、向公司的采购规模、 历史交易资金回款率等因素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并确定 相应的信用期限。公司一般给予客户6个月到1年的信用 政策,零星一次性客户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报告期内, 除少数客户随着与客户合作期限延长,结算时间略有增加 外,其余主要客户在报告期内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 |
国轩高科:关于对深 圳证券交易所2019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 公告2020-07-15 |
| 维科技术(600152.SH) | 公司根据客户规模、合作时间等采取不同的结算模式。针 对新客户及小型客户采取货到付款或预付款的结算方式; 针对长期合作客户、中大客户以及新的知名高端品牌客 户,根据客户的资质以及合作情况,给予客户一定信用账 期,期末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的形式进行结算。 |
- |
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行业 的整体情况,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高具有合理性,信用政策符 合行业整体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 的情形。
二、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报告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 | |||||
|---|---|---|---|---|---|
| 组合类别 | 项目 | 2020 年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单项计提 | 应收账款余额 | 9,887.89 | 9,945.22 | 15,838.46 | 19,425.30 |
| 坏账准备 | 8,447.03 | 8,494.33 | 7,143.03 | 7,079.60 | |
| 计提比例 | 85.43% | 85.41% | 45.10% | 36.45% | |
| 账龄组合 计提 |
应收账款余额 | 41,140.79 | 45,549.60 | 36,784.86 | 31,647.14 |
| 坏账准备 | 2,481.03 | 2,694.92 | 2,071.73 | 1,896.06 | |
| 计提比例 | 6.03% | 5.92% | 5.63% | 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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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对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充分的计提坏账准备,其中主要系“金立破产 事件”产生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内金立系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金立系 | 2020 年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应收账款余额 | 8,390.54 | 8,390.54 | 14,524.60 | 17,303.33 |
| 坏账准备 | 7,297.20 | 7,297.20 | 6,041.04 | 5,208.59 |
| 计提比例 | 86.97% | 86.97% | 41.59% | 30.1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账 龄 | 2020 年6 月30 日 | |
| 应收账款 | 余额占比 | |
| 1年以内 | 39,449.75 | 95.89% |
| 1-2年 | 1,367.30 | 3.32% |
| 2-3年 | 40.59 | 0.10% |
| 3年以上 | 283.15 | 0.69% |
| 合计 | 41,140.79 | 100.00% |
(续)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账 龄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应收账款 | 余额占比 | |
| 1年以内 | 43,922.25 | 96.43% |
| 1-2年 | 1,320.02 | 2.90% |
| 2-3年 | 13.07 | 0.03% |
| 3年以上 | 294.27 | 0.65% |
| 合计 | 45,549.60 | 100.00% |
(续)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账龄 | 2018 年12 月31 日 | |||
| 能源板块 | 纺织板块 | |||
| 应收账款 | 余额占比 | 应收账款 | 余额占比 | |
| 1年以内 | 36,095.55 | 99.09% | 110.44 | 30.74% |
| 1-2年 | 318.90 | 0.88% | 9.08 | 2.53% |
| 2-3年 | 9.64 | 0.03% | 41.73 | 11.62% |
| 3年以上 | 1.48 | 0.00% | 198.04 | 55.12% |
| 合计 | 36,425.57 | 100.00% | 359.29 | 100.00% |
(续)
1-1-96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账龄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能源板块 | 纺织板块 | |||
| 应收账款 | 余额占比 | 应收账款 | 余额占比 | |
| 1年以内 | 27,707.95 | 97.70% | 2,428.89 | 85.78% |
| 1-2年 | 650.98 | 2.30% | 111.01 | 3.92% |
| 2-3年 | 1.48 | 0.01% | 14.79 | 0.52% |
| 3年以上 | - | 0.00% | 276.77 | 9.77% |
| 合计 | 28,360.41 | 100.00% | 2,831.46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主要集中在 一年以内,能源板块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基本在 95%以上,公司应收账款账 龄结构稳定。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着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客户信用状况良 好,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
(二)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及坏 账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期末时点 | 应收账款余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回款比例 | 当期核销 金额 |
核销 比例 |
|---|---|---|---|---|---|
| 2020年6月30日 | 41,140.79 | 20,902.56 | 50.81% | 32.59 | 0.06% |
| 2019年12月31日 | 45,549.60 | 32,984.53 | 72.41% | 192.82 | 0.35% |
| 2018年12月31日 | 36,784.86 | 32,337.58 | 87.91% | 719.71 | 1.37% |
| 2017年12月31日 | 31,647.14 | 25,680.69 | 81.15% | 892.92 | 1.75% |
注:2017 年末、2018 年末期后回款为期后 1 年内回款金额,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后回款为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回款金额。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 81.15%、87.91%、72.41%和 50.81%,坏账核销比例分别为 1.75%、1.37%、0.35%和 0.06%,呈下降趋势,占比较小。公司 2017 年末、2018 年末的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较高,总体回款情况较好;公司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相对较低主要系统计回款期限尚不足一年,以及受新 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客户回款有所延缓导致。
2、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期后回 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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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单位名称 | 金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回款比例(%) |
| 2020 年6 月30 日 | |||
| 金立系公司 | 8,390.54 | - | 0.00 |
| 威海摩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409.93 | 1,550.00 | 20.92 |
| Pacific Cyber TechnologyPrivate Ltd | 2,631.56 | 118.65 | 4.51 |
| TCL MOBILE COMMUNICATION (HK) CO., LTD |
2,533.73 | 2,533.73 | 100.00 |
| 南京槽保母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585.63 | - | 0.00 |
| 合计 | 22,551.29 | 4,202.38 | 18.63 |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立系公司 | 8,390.54 | - | 0.00 |
| 威海摩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519.10 | 4,875.96 | 64.85 |
|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 | 3,121.58 | 3,121.58 | 100.00 |
| Pacific Cyber TechnologyPrivate Ltd | 2,861.94 | 374.51 | 13.09 |
| 北京电小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341.71 | 980.62 | 41.88 |
| 合计 | 24,234.86 | 9,352.67 | 38.59 |
| 2018 年12 月31 日 | |||
| 金立系公司 | 14,524.60 | 6,134.06 | 42.23 |
| TCL MOBIL ECOMMUNICATION (HK) CO., LTD. |
3,516.37 | 3,516.37 | 100.00 |
| 传音系公司 | 3,012.43 | 3,012.43 | 100.00 |
| Pacific Cyber TechnologyPrivate Ltd | 1,879.18 | 1,879.18 | 100.00 |
| 深圳金三普电子有限公司 | 1,865.54 | 1,865.54 | 100.00 |
| 合计 | 24,798.11 | 16,407.58 | 66.16 |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立系公司 | 17,303.33 | 2,778.53 | 16.06 |
|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3,874.42 | 3,874.42 | 100.00 |
| 传音系公司 | 3,854.60 | 3,854.60 | 100.00 |
| 深圳市朗太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3,271.31 | 3,271.31 | 100.00 |
| TCL MOBILE COMMUNICATION (HK) CO., LTD. |
1,551.28 | 1,551.28 | 100.00 |
| 合计 | 29,854.94 | 15,330.14 | 51.35 |
注:2017 年末、2018 年末期后回款为期后 1 年内回款金额,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后回款为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回款金额。
除金立系公司外,公司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的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客户应收 账款在下年期末已全部收回,金立系公司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较差,一方面是统计的回款周期尚未满一年,另一 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回款有所延缓。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应收账款中,北京电小二网
1-1-98
络科技有限公司回款 224.72 万元,主要系其旗下产品张飞出行的二轮车换电业 务受疫情冲击较大,回款有所延迟;Pacific Cyber Technology Private Ltd 回款 288.30 万元,回款较慢的原因主要为受疫情影响较大,出货较慢,回款延迟;威 海摩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回款 3,000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末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2020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为 61.40%,威海摩乐 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国内共享充电宝来电的供应商,受国内疫情影响回款较 慢;南京槽保母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585.63 万元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
(三)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账龄结构、坏账政策及坏账计提比例的对比情况 1 、同行业上市公司账龄结构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账龄结构如下:
| 期末时点 | 公司名称 | 1 年以内 | 1 至2 年 | 2 至3 年 | 3 至4 年 | 4 至5 年 | 5 年以上 |
|---|---|---|---|---|---|---|---|
| 2020年6月30 日 |
亿纬锂能 | 92.79% | 3.06% | 3.23% | 0.92% | ||
| 欣旺达 | 99.04% | 0.73% | 0.06% | 0.17% | |||
| 德赛电池 | 98.78% | 0.64% | 0.46% | 0.12% | |||
| 鹏辉能源 | 70.83% | 22.08% | 6.12% | 0.52% | 0.10% | 0.36% | |
| 国轩高科 | 71.09% | 20.61% | 5.54% | 1.91% | 0.41% | 0.45% | |
| 行业平均 | 86.50% | 9.42% | 3.08% | 0.99% | |||
| 维科技术 | 95.89% | 3.32% | 0.10% | 0.69% | |||
| 2019年12月31 日 |
亿纬锂能 | 84.78% | 8.38% | 4.94% | 1.54% | 0.30% | 0.06% |
| 欣旺达 | 98.76% | 1.02% | 0.03% | 0.19% | |||
| 德赛电池 | 99.25% | 0.22% | 0.42% | 0.11% | |||
| 鹏辉能源 | 82.21% | 16.16% | 1.11% | 0.01% | 0.09% | 0.42% | |
| 国轩高科 | 64.58% | 25.57% | 6.14% | 2.64% | 0.56% | 0.51% | |
| 行业平均 | 85.92% | 10.27% | 2.53% | 1.29% | |||
| 维科技术 | 96.43% | 2.90% | 0.03% | 0.65% | |||
| 2018年12月31 日 |
亿纬锂能 | 90.92% | 8.05% | 0.38% | 0.65% | ||
| 欣旺达 | 98.71% | 1.02% | 0.24% | 0.04% | |||
| 德赛电池 | 99.75% | 0.24% | 0.00% | 0.01% | |||
| 鹏辉能源 | 83.32% | 15.06% | 1.12% | 0.59% | |||
| 国轩高科 | 66.82% | 22.12% | 9.53% | 0.84% | 0.36% | 0.32% | |
| 行业平均 | 87.90% | 9.30% | 2.25% | 0.56% | |||
| 维科技术 | 99.09% | 0.88% | 0.03% | 0.00% | |||
| 2017年12月31 日 |
亿纬锂能 | 87.99% | 10.91% | 0.74% | 0.36% | ||
| 欣旺达 | 99.15% | 0.78% | 0.03% | 0.03% | |||
| 德赛电池 | 99.87% | 0.13% | 0.00% | 0.01% |
1-1-99
| 鹏辉能源 | 96.29% | 2.70% | 0.33% | 0.68% | 0.68% | 0.68% | |
|---|---|---|---|---|---|---|---|
| 国轩高科 | 75.28% | 20.05% | 2.26% | 1.51% | 0.56% | 0.34% | |
| 行业平均 | 91.72% | 6.92% | 0.67% | 0.70% | |||
| 维科技术 | 97.70% | 2.30% | 0.01% | 0.00% |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定期报告,维科技术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的账龄结构剔 除纺织板块的应收账款。
由上表可见,维科技术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账龄结构不存在显著差异。
2 、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政策及坏账计提比例对比情况
上市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标准 如下:
| 证券代码 | 公司简称 | 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标准 |
|---|---|---|
| 300014.SZ | 亿纬锂能 | 余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
| 300207.SZ | 欣旺达 | 占应收款项10%以上(含10%) |
| 000049.SZ | 德赛电池 | 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人民币超过100万元 |
| 300438.SZ | 鹏辉能源 | 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收账款 |
| 002074.SZ | 国轩高科 | 应收账款500万元以上 |
| 600152.SH | 维科技术 | 应收款项前五名且大于100万元 |
上市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准备标准如下:
| 公司简称 | 6 个月内 | 7-12 个月 | 1-2 年 | 2-3 年 | 3-4 年 | 4-5 年 | 5 年以上 |
|---|---|---|---|---|---|---|---|
| 亿纬锂能 | 5% | 10% | 20% | 50% | 100% | ||
| 欣旺达 | - | 5% | 10% | 30% | 100% | ||
| 德赛电池 | - | 10% | 20% | 50% | 100% | ||
| 鹏辉能源 | 3% | 10% | 20% | 100% | |||
| 国轩高科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
| 维科技术 | 5% | 15% | 50% | 100% |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所述,除金立系公司外,公司主要客户资信良好,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一年期以内,账龄结构较为合理;公司报告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总体情况良 好,坏账核销比例较小;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1-100
(一)核查程序
-
1、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明细情况,与发行人财
-
务负责人沟通了解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原因;
-
2、查阅了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应收票据质押合作协议;
-
3、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同及订单,获取了发行人对客户的信用政策,
-
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
4、查阅并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各期期后回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坏账准备
-
计提和坏账核销的具体情况等相关资料;
-
5、查阅了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等公开数据,
-
并分析对比公司与同行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是在公司现有信用政策下合理 形成的,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放宽信用 政策的情形;
2、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高,主要原因为从 2018 年末开始公 司统一与银行签订应收票据质押合作协议,以应收票据质押开具应付票据方式支 付货款,公司收到的应收票据主要用于应收票据融资业务,到期兑付,贴现和背 书情况较少,导致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高 具有合理性;
-
3、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以一年以内为主,报告期内核销应收账款的金额较小,
-
期后回款情况较好,且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不存在重大 差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10. 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1-1-101
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2 )结合库龄、期 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一、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一)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原材料 | 6,671.92 | 5,650.71 | 6,037.75 | 9,195.81 |
| 库存商品 | 17,360.62 | 11,424.33 | 14,690.84 | 18,524.35 |
| 在产品 | 5,989.98 | 5,191.16 | 3,800.76 | 6,409.39 |
| 委托加工物资 | - | 4,127.04 | 798.57 | 1,328.70 |
| 发出商品 | 10,680.53 | 4,334.60 | 2,565.54 | 5,054.28 |
| 合计 | 40,703.05 | 30,727.83 | 27,893.46 | 40,512.53 |
| 其中:纺织业务存货 | - | - | 0.69 | 5,508.18 |
| 能源业务存货 | 40,703.05 | 30,727.83 | 27,892.77 | 35,004.34 |
| 存货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 | 15.91% | 11.29% | 11.29% | 14.90% |
| 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 例 |
39.94%(注) | 21.71% | 20.29% | 30.93% |
注:2020 年 6 月 30 日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已经年化处理。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能源业务的存货 账面价值分别为:35,004.34 万元、27,892.77 万元、30,727.83 万元、40,703.05 万元,各期末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0.93%、20.29%、21.71%、 39.94%。公司报告各期末的存货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的产品从备料至销售结转 周期约为 3 至 4 个月,此外,公司还会提前预判未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情况以及 未来的销售情况而适当进行采购备货或提前生产通用型产品以备交付。综上,报 告各期末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0.93%、20.29%、21.71%、39.94%,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波动的原因如下:
1-1-102
2018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12,619.07 万元,降幅 31.15%,主 要系主要系金立破产事件导致 2018 年公司终止了与金立系客户的业务,同时公 司开发及加强了与传音、TCL、神基科技、珠海嘉德、飞毛腿等主要客户的业务 合作,但由于对该等客户的销售规模均无法达到 2017 年金立系客户的规模水平, 因此生产备货有所减少;此外,公司 2017 年末存货余额中还包括纺织板块的存 货 5,508.18 万元,2018 年末随着纺织板块业务的剥离,该部分存货同比减少, 因此综合导致 2018 年末存货余额同比有所降低。
2019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2,835.06 万元,主要系 2019 年末能源 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32.63%,对主要客户 TCL、飞毛腿、神基科技的销 售规模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新增了大客户威海摩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供货 共享充电宝),导致 2019 年末生产备货有所增加,因此存货余额同比有所增长。
2020 年 6 月末存货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9,975.22 万元,主要系新冠疫情的 影响,摩乐吉、电小二以及海外客户 TCL、神基科技等的采购订单有所减少且 对账结算有所延缓,而公司为了确保产能的合理利用及时复工复产,因此 2020 年 6 月末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较 2019 年末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具有合理性。
(二)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可比上市公司 | 项目 | 2020 年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德赛电池 | 存货余额 | 182,419.77 | 206,910.32 | 261,101.76 | 193,176.17 |
| 总资产 | 833,456.24 | 877,015.54 | 882,202.53 | 761,906.75 | |
| 占比 | 21.89% | 23.59% | 29.60% | 25.35% | |
| 欣旺达 | 存货余额 | 388,580.18 | 423,070.77 | 339,914.87 | 222,113.95 |
| 总资产 | 2,371,125.31 | 2,358,910.81 | 1,867,681.77 | 1,305,885.73 | |
| 占比 | 16.39% | 17.94% | 18.20% | 17.01% | |
| 亿纬锂能 | 存货余额 | 129,054.57 | 125,120.53 | 124,026.63 | 92,408.55 |
| 总资产 | 1,744,287.87 | 1,629,454.88 | 1,003,192.03 | 746,033.60 | |
| 占比 | 7.40% | 7.68% | 12.36% | 12.39% | |
| 鹏辉能源 | 存货余额 | 92,151.49 | 89,796.56 | 91,002.97 | 55,874.55 |
| 总资产 | 550,257.90 | 539,824.08 | 504,279.06 | 367,507.87 | |
| 占比 | 16.75% | 16.63% | 18.05% | 15.20% | |
| 国轩高科 | 存货余额 | 407,968.67 | 395,883.19 | 227,713.53 | 151,461.41 |
1-1-103
| 可比上市公司 | 项目 | 2020 年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 总资产 | 2,606,089.54 | 2,517,044.71 | 2,058,700.27 | 1,709,689.95 | |
| 占比 | 15.65% | 15.73% | 11.06% | 8.86% | |
| 可比公司平均 数 |
存货余额 | 240,034.94 | 248,156.27 | 208,751.95 | 143,006.93 |
| 总资产 | 1,621,043.37 | 1,584,450.00 | 1,263,211.13 | 978,204.78 | |
| 占比 | 14.81% | 15.66% | 16.53% | 14.62% | |
| 维科技术 | 存货余额 | 40,703.05 | 30,727.83 | 27,893.46 | 40,512.53 |
| 总资产 | 222,091.57 | 272,094.24 | 247,125.78 | 271,865.25 | |
| 占比 | 18.33% | 11.29% | 11.29% | 14.90%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定期公告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存货占总资产比例指标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之 间,具备合理性,公司存货规模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基本相符。
报告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公司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300014.SZ | 亿纬锂能 | 2.00 | 3.87 | 3.15 | 2.93 |
| 300207.SZ | 欣旺达 | 2.52 | 5.81 | 6.36 | 6.42 |
| 000049.SZ | 德赛电池 | 3.68 | 7.41 | 7.13 | 7.91 |
| 300438.SZ | 鹏辉能源 | 1.18 | 2.79 | 2.68 | 3.52 |
| 002074.SZ | 国轩高科 | 0.45 | 1.07 | 1.92 | 2.75 |
| 可比公司平均数 | 1.97 | 4.19 | 4.25 | 4.70 | |
| 600152.SH | 维科技术 | 1.43 | 4.83 | 4.02 | 5.22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基 本一致,公司存货周转情况与行业情况基本相符,具备合理性。
(三)报告期库存积压情况
公司存货库龄较短,产成品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具体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之 “二、结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 分”之“(一)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及“(二)公司期后销售情况”,不存在重大库 存积压情况。
二、结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 否充分
(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
1-1-104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末存货余额 | 1 年以内 | 1 年以上 |
| 原材料 | 6,806.67 | 6,698.15 | 108.52 |
| 库存商品 | 18,080.35 | 18,080.35 | |
| 在产品 | 5,989.98 | 5,989.98 | |
| 发出商品 | 11,465.79 | 10,748.75 | 717.04 |
| 委托加工物资 | |||
| 合计 | 42,342.79 | 41,517.23 | 825.56 |
(续)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9 年末存货余额 | 1 年以内 | 1 年以上 |
| 原材料 | 5,739.87 | 5,734.87 | 5.00 |
| 库存商品 | 12,133.02 | 12,133.02 | |
| 在产品 | 5,191.16 | 5,191.16 | |
| 发出商品 | 5,396.76 | 4,679.72 | 717.04 |
| 委托加工物资 | 4,127.04 | 4,127.04 | |
| 合计 | 32,587.85 | 31,865.81 | 722.04 |
(续)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8 年末存货余额 | 1 年以内 | 1 年以上 |
| 原材料 | 6,042.24 | 6,042.24 | |
| 库存商品 | 15,572.35 | 15,572.35 | |
| 在产品 | 3,800.76 | 3,800.76 | |
| 发出商品 | 2,970.73 | 2,253.69 | 717.04 |
| 委托加工物资 | 798.57 | 798.57 | |
| 合计 | 29,184.66 | 28,467.62 | 717.04 |
(续)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7 年末存货余额 | 1 年以内 | 1 年以上 |
| 原材料 | 9,374.24 | 9,374.24 | |
| 库存商品 | 22,275.44 | 17,794.44 | 4,481.00 |
| 在产品 | 6,441.09 | 6,441.09 | |
| 发出商品 | 5,443.36 | 5,443.36 | |
| 委托加工物资 | 1,349.46 | 1,349.46 | |
| 合计 | 44,883.60 | 40,402.60 | 4,481.00 |
注:2017 年末 1 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为纺织板块的库存商品。
1-1-105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基本在 1 年以内,存货库龄 结构整体良好。
(二)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期后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期后三个月销售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库存商品及发出 商品账面余额 |
期后三个月 累计销售结转金额 |
期后三个月累计销 售结转率 |
| 2020年6月末 | 29,546.14 | 29,183.88 | 98.77% |
| 2019年末 | 17,529.78 | 18,015.14 | 102.77% |
| 2018年末 | 18,543.08 | 19,617.71 | 105.80% |
| 2017年末 | 27,718.80 | 22,343.21 | 80.61%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期后三个月基本销售 结转完毕,期后销售情况良好。
(三)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对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比较情 况如下:
| 公 司 | 2020年6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 亿纬锂能 | 10.19% | 9.71% | 3.22% | 1.84% |
| 欣旺达 | 4.35% | 4.01% | 3.04% | 3.24% |
| 德赛电池 | 3.52% | 2.59% | 2.22% | 2.20% |
| 鹏辉能源 | 4.32% | 4.39% | 2.60% | 1.83% |
| 国轩高科 | 10.21% | 8.86% | 2.76% | 3.55% |
|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 6.52% | 5.91% | 2.77% | 2.53% |
| 维科技术 | 3.87% | 5.71% | 4.42% | 9.74% |
公司 2017 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 2017 年末存在纺织业务板 块存货原值 8,257.64 万元,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2,749.46 万元,计提比例较高, 剔除该部分的影响,2017 年末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 4.43%。
公司 2020 年 6 月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降低,主要系新冠疫情的影响, 公司客户摩乐吉、电小二、TCL、神基科技等的采购订单有所减少且对账结算有 所延缓,而公司为了确保产能的合理利用及时复工复产,导致 2020 年 6 月末库 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原值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 9 月末,该等库存商品及发出商
1-1-106
品已经基本销售并结转完毕。
公司报告各期末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 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报告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结构、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公司已根据自 身存货的实际情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报告各期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报告期 各期末的存货明细表,与发行人财务负责人沟通了解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
2、与发行人财务负责人沟通了解发行人存货周转情况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情况,查阅并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表,报告期各期末库存 商品及发出商品在报告期后三个月的销售结转的情况;
3、查阅并分析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和比例与同行业 公司的比较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具有合理性;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公司存货周转情况与行业情况基本相 符,具备合理性;公司存货不存在重大库存积压情况。
2、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基本在 1 年以内,存货库龄结构整体良好;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期后三个月基本销售结转完毕,期后销 售情况良好;公司报告各期末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的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已根据自身存货的实际情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 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11. 申请人最近三年一期扣非后均亏损,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均为负。
1-1-107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 )最近三年一期扣非后均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2 )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持续亏损是 否对未来持续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构成不利影响;( 3 )经营活动现金流连 续三年为负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一、最近三年一期扣非后均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一致
(一)最近三年一期扣非后均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能源板块及纺织板块的简要利润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能源板块 | 纺织板块 | ||||||
| 主营业务收入 | 毛利 | 毛利率 | 扣非后净利润 | 主营业 务收入 |
毛利 | 毛利率 | 扣非后净 利润 |
|
| 2020年1-6月 | 62,765.92 | 11,812.75 | 18.82% | -5,375.25 | - | - | - | - |
| 2019年 | 153,621.03 | 19,675.09 | 12.81% | -7,594.42 | - | - | - | - |
| 2018年 | 115,823.68 | 12,484.79 | 10.78% | -15,341.65 | 26,105.58 | 5,510.80 | 21.11% | -941.41 |
| 2017年 | 110,695.25 | 19,624.09 | 17.73% | 271.18 | 36,810.17 | 6,038.60 | 16.40% | -8,951.95 |
1 、纺织板块亏损的原因
公司于 1998 年国企改制上市,原从事纺织产业,产品包括高档家纺产品、 纱线、针织服装、面料等。
自 2010 年始,整个纺织行业面临严峻的产业环境,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营 业收入连年下降,同时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综合成本高、技术更新缓慢,在严 峻的内外形势面前,公司纺织产业模式的转型及资产配置未能及时调整,造成产 品竞争力不足导致公司纺织产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2017 年、2018 年纺织 板块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8,951.95 万元、-941.41 万元。
为加快主营业务转型,公司于 2018 年底基本完成纺织业务板块相关资产的 剥离,纺织业务板块剥离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聚焦为能源业务。
2 、能源板块亏损的原因
- ( 1 )公司战略转型能源业务的时间较短,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产能规模及营
1-1-108
收规模均处于明显劣势,规模经济效应较弱
公司自 2016 年起实施战略转型,布局能源业务,并于 2017 年以重大资产重 组的方式收购了宁波电池和宁波新能,主营业务全面向集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 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能源业务转型。
公司能源业务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尽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消费类锂离子 电池业务相对成熟并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但与国内外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产 能规模、销售规模、市场影响力等方面仍与国际领先的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存在 一定差异,公司产品尚未纳入 3C 头部厂商的采购体系,公司能源业务尚不具备 规模经济效应及整体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1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能规模及主要客户情况对比如 下:
| 公司 | 主营业务 |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能(万支) |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能(万支) |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能(万支) | 主要客户情况 |
|---|---|---|---|---|---|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欣旺达 | 消费类锂离子电 池、动力电池、 智能硬件、储能 业务 |
39,749.24 | 41,212.00 | 31,137.60 | 消费类锂电池主要客户有苹 果、华为、OPPO、vivo、小米、 联想、微软、谷歌、传音;电 动汽车主要客户有雷诺-日产联 盟、吉利、东风柳汽等;储能 业务主要是政府项目 |
| 珠海冠宇 | 消费电池、动力 电池 |
23,534.30 | 18,524.01 | 14,488.45 | 主要客户有笔记本电脑厂商惠 普、联想、戴尔、华硕、宏碁、 微软;手机厂商华为、OPPO、 小米、摩托罗拉、中兴;以及 大疆、BOSE、Facebook等无人 机、智能穿戴厂商;动力电池 方面有豪爵、康明斯、中华汽 车等厂商 |
| 亿纬锂能 | 消费电池、动力 电池 |
37,077.00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消费电池主要客户华为、小米; 动力电池主要客户宇通客车、 南京金龙 |
| 德赛电池 | 消费类锂电池、 动力电池、储能 电池、智能控制 器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消费电池主要客户有苹果、华 为、OPPO、VIVO、小米 |
| 鹏辉能源 | 消费类锂电池、 动力电池、储能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消费类电池主要客户有哈曼音 箱,JBL,Honeywell,Philips, |
1-1-109
| 公司 | 主营业务 |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能(万支) |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能(万支) |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能(万支) | 主要客户情况 |
|---|---|---|---|---|---|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电池、轻型动力 电池 |
小米;动力电池主要客户有上 汽通用五菱、东风股份、长安 汽车;储能电池主要客户有联 动天翼,卧龙电器等;轻型动 力电池主要客户有哈啰换电、 铁塔换电 |
||||
| 国轩高科 | 动力锂电池、储 能业务、输配电 设备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动力锂电池客户为国内新能源 车企如博世、塔塔、北汽新能 源、吉利商用车、长安汽车、 上汽大通等;储能业务主要客 户为华为、中国铁塔、国家电 网、中电投等 |
| 维科技术 | 消费类锂电池、 小动力电池 |
11,444.00 | 9,765.00 | 9,189.80 | TCL、飞毛腿、传音、神基科技、 中兴、海信等 |
锂电池行业,规模效应既意味着更低单位成本和更高利润空间,更意味着更 强技术实力与设备工艺水平带来的更为可靠的产品质量,而且可更为积极的响应 客户需求,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力的地位。
由于公司战略转型能源业务的时间较短,尽管公司最近 3 年产能呈现小幅上 升趋势,但公司 2019 年度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能 11,444 万支(其中前次配套资 金投资项目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贡献的产能为 3,230 万支),公 司 2019 年度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能约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28%-48%,公司与同 行业公司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能规模相比产能规模尚较小,且客户尚未包含 3C 头部厂商,因此导致公司报告期内能源业务整体的营收规模及盈利能力有待 进一步提升。
2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营收规模及盈利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德赛电池 | 营业收入 | 757,406.82 | 1,844,268.76 | 1,724,923.38 | 1,248,597.56 |
| 毛利率 | 8.34% | 8.36% | 8.20% | 8.80% | |
| 净利润 | 17,376.80 | 50,217.98 | 40,137.00 | 30,053.56 | |
| 扣非后净利润 | 15,609.37 | 47,468.86 | 38,328.82 | 29,284.82 | |
| 鹏辉能源 | 营业收入 | 131,360.91 | 330,844.80 | 256,870.56 | 209,849.27 |
| 毛利率 | 18.37% | 23.75% | 23.24% | 25.01% | |
| 净利润 | 7,091.45 | 16,826.03 | 26,480.06 | 25,139.65 |
1-1-110
| 公司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扣非后净利润 | 4,479.46 | 14,757.12 | 19,338.67 | 22,357.64 | |
| 亿纬锂能 | 营业收入 | 317,595.08 | 641,164.16 | 435,119.06 | 298,230.48 |
| 毛利率 | 27.91% | 29.72% | 23.74% | 29.25% | |
| 净利润 | 36,323.76 | 152,200.81 | 57,070.70 | 40,336.48 | |
| 扣非后净利润 | 27,020.39 | 149,125.81 | 49,617.20 | 27,409.48 | |
| 欣旺达 | 营业收入 | 1,150,967.54 | 2,524,065.79 | 2,033,830.19 | 1,404,488.25 |
| 毛利率 | 14.88% | 15.35% | 14.83% | 14.42% | |
| 净利润 | 588.24 | 75,096.59 | 70,144.35 | 54,380.06 | |
| 扣非后净利润 | -6,591.36 | 52,445.66 | 61,465.85 | 41,035.94 | |
| 国轩高科 | 营业收入 | 242,184.36 | 495,889.86 | 512,699.52 | 483,809.86 |
| 毛利率 | 25.06% | 32.54% | 29.19% | 39.14% | |
| 净利润 | 3,613.76 | 5,125.38 | 58,034.55 | 83,800.71 | |
| 扣非后净利润 | -8,806.31 | -34,482.99 | 19,128.99 | 52,948.87 | |
| 均值 | 营业收入 | 519,902.94 | 1,167,246.67 | 992,688.54 | 728,995.08 |
| 毛利率 | 18.91% | 21.94% | 19.84% | 23.32% | |
| 净利润 | 12,998.80 | 59,893.36 | 50,373.33 | 46,742.09 | |
| 扣非后净利润 | 6,342.31 | 45,862.89 | 37,575.91 | 34,607.35 | |
| 维科技术 | 营业收入 | 62,765.92 | 164,500.11 | 160,267.89 | 159,722.10 |
| 毛利率 | 18.82% | 13.97% | 14.20% | 18.00% | |
| 净利润 | 3,416.48 | -6,408.09 | 5,457.96 | 1,597.87 | |
| 扣非后净利润 | -5,375.25 | -7,594.41 | -16,283.06 | -8,745.72 |
注:上表中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均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口径。
由上表可见,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目前营收规模尚较小,报告各期同行 业公司平均营收规模为公司的 5-8 倍,规模经济效应较为突出,盈利情况相对较 好。公司报告各期正处于由原来的纺织业务战略转型到能源业务的期间,能源业 务规模经济效应相对较弱,单位固定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公司报告各期扣非后呈 现亏损状态。
综上,公司亟需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缩小与欣旺达、亿纬锂能、珠海冠宇 等同行业公司的产能规模差距,迈进头部 3C 厂商的供应链体系,从而扩大公司 的营收规模,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 2 )金立破产事件导致公司失去大额营业收入,且同时产生了较大额的减 值准备
公司能源板块业务 2017 年度第一大客户为金立系公司,公司 2017 年对金立 系公司的销售收入为 21,472.06 万元,占当年销售收入比重为 14.55%。
1-1-111
受“金立破产事件”的影响,导致公司 2018 年直接停止了与金立系公司的 业务,2018 年以后不仅失去了金立系公司带来的营业收入,而且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对金立系客户的应收账款、发出商品计提了较大额的减值准备,进一步 减少了公司报告各期扣非后的净利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 2020 年1-6 月 |
|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208.50 | 832.54 | 1,256.15 | - |
| 计提发出商品跌价准备 | 335.97 | 22.55 |
358.52 |
- |
| 影响扣非后净利润 | -4,158.35 | -641.32 |
-1,211.00 |
- |
( 3 )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处于建成试生产阶段,产能尚 未完全释放,单位生产成本及前期费用较高导致出现了较大亏损
公司下属子公司东莞电池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从 2018 年 10 月陆续开始试生产运营;由于新建生产线的可靠性、稳定性以及产量爬坡需 要一定时间,此外,新建生产线需经历客户验厂验线的过程,导致东莞电池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2018 年、2019 年新增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单 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和前期费用支出较高,导致东莞电池报告各期扣非后亏 损,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 2020 年1-6 月 |
| 扣非后净利润 | - | -2,865.14 | -4,849.71 | -471.87 |
( 4 )宁波新能业务结构调整以及小动力电池封装业务处于建成试生产阶 段,导致出现了较大亏损
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新能成立于 2016 年 3 月,经营业务原来包括锂离子动 力池生产和小动力电池封装。由于锂离子动力池生产形成规模效应需要大额资金 投入,2018 年宁波新能终止了锂离子动力池生产业务并对其中试线设备等相关 资产计提了 2,972.95 万元的减值准备,2019 年处置了锂离子动力池生产业务相 关资产并产生了 489.52 万元的资产处置损失。小动力电池封装业务 2017 年下半 年开始试生产并逐步开发相关客户。
由于宁波新能的小动力电池封装业务规模较小,生产成本及费用率较高,报
1-1-112
告各期宁波新能扣非后还处于亏损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 2020年1-6月 |
| 扣非净利润 | -1,052.01 | -7,179.64 | -1,666.37 | -501.08 |
综上,公司最近三年一期扣非后均亏损的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
性。
(二)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非后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德赛电池 | 营业收入 | 757,406.82 | 1,844,268.76 | 1,724,923.38 | 1,248,597.56 |
| 毛利率 | 8.34% | 8.36% | 8.20% | 8.80% | |
| 净利润 | 17,376.80 | 50,217.98 | 40,137.00 | 30,053.56 | |
| 扣非后净利润 | 15,609.37 | 47,468.86 | 38,328.82 | 29,284.82 | |
| 鹏辉能源 | 营业收入 | 131,360.91 | 330,844.80 | 256,870.56 | 209,849.27 |
| 毛利率 | 18.37% | 23.75% | 23.24% | 25.01% | |
| 净利润 | 7,091.45 | 16,826.03 | 26,480.06 | 25,139.65 | |
| 扣非后净利润 | 4,479.46 | 14,757.12 | 19,338.67 | 22,357.64 | |
| 亿纬锂能 | 营业收入 | 317,595.08 | 641,164.16 | 435,119.06 | 298,230.48 |
| 毛利率 | 27.91% | 29.72% | 23.74% | 29.25% | |
| 净利润 | 36,323.76 | 152,200.81 | 57,070.70 | 40,336.48 | |
| 扣非后净利润 | 27,020.39 | 149,125.81 | 49,617.20 | 27,409.48 | |
| 欣旺达 | 营业收入 | 1,150,967.54 | 2,524,065.79 | 2,033,830.19 | 1,404,488.25 |
| 毛利率 | 14.88% | 15.35% | 14.83% | 14.42% | |
| 净利润 | 588.24 | 75,096.59 | 70,144.35 | 54,380.06 | |
| 扣非后净利润 | -6,591.36 | 52,445.66 | 61,465.85 | 41,035.94 | |
| 国轩高科 | 营业收入 | 242,184.36 | 495,889.86 | 512,699.52 | 483,809.86 |
| 毛利率 | 25.06% | 32.54% | 29.19% | 39.14% | |
| 净利润 | 3,613.76 | 5,125.38 | 58,034.55 | 83,800.71 | |
| 扣非后净利润 | -8,806.31 | -34,482.99 | 19,128.99 | 52,948.87 | |
| 均值 | 营业收入 | 519,902.94 | 1,167,246.67 | 992,688.54 | 728,995.08 |
| 毛利率 | 18.91% | 21.94% | 19.84% | 23.32% | |
| 净利润 | 12,998.80 | 59,893.36 | 50,373.33 | 46,742.09 | |
| 扣非后净利润 | 6,342.31 | 45,862.89 | 37,575.91 | 34,607.35 | |
| 维科技术 | 营业收入 | 62,765.92 | 164,500.11 | 160,267.89 | 159,722.10 |
| 毛利率 | 18.82% | 13.97% | 14.20% | 18.00% | |
| 净利润 | 3,416.48 | -6,408.09 | 5,457.96 | 1,597.87 | |
| 扣非后净利润 | -5,375.25 | -7,594.41 | -16,283.06 | -8,745.72 |
注:上表中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均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口径。
1-1-113
由上表可见,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目前营收规模尚较小,报告各期同行 业公司平均营收规模为公司的 5-8 倍,规模经济效应较为突出,盈利情况相对较 好。
此外,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业务结构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并导致毛利率存 在差异,德赛电池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封装业务,而公司业务覆盖电芯生产和电 池封装全流程,因此公司毛利率高于德赛电池;国轩高科主要从事动力锂离子电 池制造业务,因此毛利率高于公司;欣旺达、亿纬锂能和鹏辉能源除了数码类锂 离子电池外,近年来在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积极开拓,因此毛利率高于公司。
公司报告各期正处于由原来的纺织业务战略转型到能源业务的时期,报告各 期产能规模处于逐步的建设及扩大中,产出及销售规模亦处于逐步释放的进程 中,总体上能源业务尚不具备规模经济效应,固定成本摊薄效应较弱,因此公司 报告各期扣非后呈现亏损状态。
综上,报告各期,由于公司正处于由原来的纺织业务战略转型到能源业务的 时期,产能规模较小,规模经济效应相对较弱;加上公司业务结构等方面与同行 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报告各期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弱,营收规模及盈 利能力与同行业公司存在一定差距。
二、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持续亏损是否对未来持续生产经营 及本次募投项目构成不利影响
(一)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1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空间广阔、发展前景良好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公司主要从事锂 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为手机、笔记本及平板电脑、 移动电源、智能家居、无人机、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以及小动力交通工 具和电动工具等。
根据 GGII 的统计数据,2019 年中国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 56.8GWh, 同比增长 78.62%。2019 年消费类锂电池出货量大幅增长,以可穿戴设备和智能 家居设备为代表的的新兴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快速增长,为消费类锂电池增长开辟
1-1-114
新的渠道。2014-2019 年我国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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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2014-2019 年我国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情况
60 80%
70%
50
60%
40 50%
40%
30
30%
20 20%
10%
10
0%
0 -10%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出货量(GWh) 增长率
----- End of picture text -----
资料来源:GGII
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品种日益多样化,且产品更新迭代的速度很 快,市场规模较大,下游行业的旺盛需求将促进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健康、 持续快速发展。
1 、传统消费电子产品市场
(1)智能手机市场
从智能手机领域来看,智能手机销量自 2011 年起连续 5 年保持高速增长, 年均复合增速达到 20%,近年来虽受消费者换机周期拉长、碎片化智能终端分流 等因素的影响,智能手机出货量有所下滑,但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仍保持在 13.5 亿部以上。随着 5G、折叠屏和全面屏等新技术出现以及 5G 商业化应用加 快,搭载相应软硬件功能的智能手机逐步放量,5G 手机将成为未来几年内消费 者换机的主要推动力。根据 IDG 的统计数据,预测 2020 年及之后的 3-4 年随着 5G 等技术的兴起,2023 年全球 5G 手机出货量有望达到 4 亿台以上,同比增长 23.9%,占全球整体手机出货量的比例将达到 26%,带动全球手机出货量再次呈 现增长态势。最近三年,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均在 3.5 亿部以上,随着国内 5G 手机批量推向市场,将为国内手机市场注入关键性驱动力。
1-1-115
(2)笔记本电脑市场
从笔记本电脑领域来看,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总体增长趋于平稳。根据 IDC 的统计数据,2015-2019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的出货量整体维持平稳,约 1.64 亿 台左右。预计未来三年出货量将小幅上升,2018-2022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0.4%, 笔记本电脑市场仍具有较大的存量规模。随着平板电脑对笔记本电脑的冲击逐步 消退,折叠屏、多屏幕等新技术快速发展,笔记本电脑市场创新加速,生命周期 缩短,潜在换机需求大,行业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增长。
随着笔记本电脑的轻薄化趋势(Macbook、超级本以及平板化),传统的 18650 锂离子电池已无法满足工业设计要求,厂商逐渐转而使用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聚 合物锂离子电池未来替换空间较大。
综上,作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随着 5G 商用化加速,智能 手机以及笔记本电脑等传统消费电子行业仍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并将推动消费 类锂电池行业的持续发展。
2 、新兴消费电子产品市场
从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领域来看,可穿戴设备与智能家居设备的发展有赖 于更高性能的传输网络。随着国内行业生态不断完善以及大数据处理、人工智能、 网络通信、人机交互以及 5G 等技术的深入发展,新兴智能硬件产品已成为消费 电子行业新的增长点。根据 IDC 的统计数据,2019 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和智能家 居设备市场分别较 2018 年增长 89.33%和 26.98%,出货量分别为 3.37 亿台和 8.33 亿台,预计 2023 年出货量分别可达 4.89 亿台和 15.57 亿台。2019 年我国可穿戴 设备和智能家居设备市场分别较 2018 年增长 35.62%和 40.67%,出货量分别为 0.99 亿台和 3.11 亿台,预计 2023 年出货量分别可达到 1.2 亿台和 5 亿台。
综上,各类新兴智能硬件市场的兴起,将进一步催生消费电子行业新一轮增 长,也将继续扩大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市场需求。
综上所述,作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智能手机以及笔记本电 脑等消费电子行业的广阔的市场空间将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带来持续的发 展动力。各类新兴智能硬件的发展和普及将进一步催生消费电子行业新的增长
1-1-116
点,也将继续扩大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下游应用市场。公司聚焦于智能手机、笔 记本电脑等传统消费电子行业以及新兴消费电子产品等消费类锂电池市场,符合 行业发展方向,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2 、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开拓市场的能力
( 1 )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1)生产优势
为了顺应消费电子行业对锂电池在安全、续航、快充、能量密度等方面持续 提高的趋势,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以自动化生产线和数据化生产 追溯系统为支撑,不断升级自动化流水线,提升涂布、分切、制片、卷绕、封装 等工艺水平,促使公司的智能化生产水平较高。同时,公司导入先进的生产管理 理念,实现项目开发、原料检验、生产工序的可追溯、无缝隙品质管控体系,保 障了生产体系的高效运转。此外,公司依托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稳定可靠的原 材料供应体系、良好的生产协调能力、灵活的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实现了锂离子 电池业务从锂电芯业务向锂电池封装业务延伸,有效缩短了多批次产品转线生产 的切换时间,增强了对各类订单的承接能力,使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根 据订单快速组织生产并及时交货,并有效降低公司的整体生产成本。
2)产品优势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的锂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下游客户主要是手 机厂商,手机等消费电子锂电池产品技术指标遵循《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 蓄电池组总规范》(GB-T18287-2013 版)国家标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国家标准,并通过研发、生产工艺优化等途径提高锂电池产品质量、性能,增强 稳定性及安全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 ISO9001:2008 认证,产品通过了 UL1642、UL2054、CE、BIS 和 CB 等认证,在行内具有较高的性价比优势。
随着 5G 进程的加速推进以及消费电子终端产品的不断迭代,锂离子电池呈 现能量密度大、工作电压高、循环寿命长、充放电速度快和安全性能好的发展方 向。公司与竞争对手的主要产品技术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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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指标 | 单位 | 公司 | 日韩电池厂商 | 国内主流锂电 池厂商 |
国内中低端 锂电池厂商 |
|---|---|---|---|---|---|
| 容量范围 | Ah | 0.05-11 | 0.2-11 | 0.05-11 | 0.05-11 |
| 量产产品 最高能量密 度 |
Wh/L | 720 | 720 | 730 | ≤660 |
| 量产产品 最高充放电 压 |
V | 4.45-3.0 | 4.45-3.0 | 4.45-3.0 | 4.40-3.0 |
| 循环寿命 | 次 | 1000 | 1000 | 1000 | 500 |
| 最大充放电 倍率 |
C | 充电2.0C 放电13C |
充电2.0C 放电20C |
充电2.0C 放电20C |
充电1.0C 放电1C |
| 起鼓漏液率 | DPPM | ≤1% | ≤1% | ≤1% | ≤1% |
注:技术指标根据产品实际测试取得;国内外竞争对手数据根据行业内交流信息整理得 出,通过公开信息无法取得具体竞争对手的产品技术指标数据。
公司锂电池产品技术指标均符合国标要求,并且与目前国内锂电池第一梯队 厂商水平相当,在研的锂电芯最高能量密度达到 750Wh/L,处于国内行业前列。 随着国内锂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产品性能指标不断提高,与日本、韩国等国际 锂电池厂商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但与日韩电池厂商的技术储备和生产管理水平 仍有一定差距。对标国内外锂电池生产龙头企业,公司通过不断增加研发投入、 优化生产工艺,及时跟进国际锂电池厂商生产技术,在实现大规模量产的同时保 证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性能,以更好的产品赢得客户的信任,从而不断增强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
3)研发优势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产品的研发及创新,坚持依靠持续的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 更加完善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专注于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在多年技术积累与 研发经验的基础上成功进入以韩、日主导的消费类锂电池产品市场。公司拥有国 家级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 CNAS 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 以及广东省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并和中国科 学院材料所、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国内 著名科研院所建立了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联合开发等多种 方式不断培养和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共拥有专利 88 项,其中发明专利 27 项、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外观设计专
1-1-118
利 3 项。公司目前的研发方向主要为高能量密度及快充类锂电池,已完成 750Wh/L 高能量密度锂电池和 720Wh/L 高能量密度锂电池快充 1.5C 的研发,并 实现小批量中试,处于行业前列水平。
4)客户优势
基于公司对锂离子电池市场的深刻理解以及公司十余年在锂离子电池领域 的深耕经验,公司将自身的目标客户定位于国内外消费电子产品行业中拥有广阔 的市场且成长快速的知名企业,目前公司已进入 TCL、飞毛腿、传音、神基科 技、中兴、海信等知名下游客户的供应商名单,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产品线。
目前,公司正在推动国内外一线智能终端产品品牌厂商审核,有望进入一流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市场,完善公司在消费类锂离子产品领域中的战略定位与 布局。此外,除了继续加大手机客户开发及营销力度外,公司利用自身强大的产 品设计研发能力,拓展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POS 机、门铃、无人机等新兴 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和两轮自动车、吸尘器、电动工具等小动力锂电池以及家用储 能系统领域,并与张飞出行、哈啰出行、大疆、小米生态链等客户建立了合作关 系。
5)人才优势
锂电池行业对管理和技术人才要求较高,人才优势是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的重要保证。在管理人才方面,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稳定高效的职业经理人 团队。锂离子电池行业人才流动较为频繁,公司将“以人为本”作为指导思想,不 断完善用人机制,通过绩效奖金、专项奖金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等方面构建了长 中短期相结合的激励体系,以制度留住和培养人才。公司分管业务的总经理、生 产副总经理均在公司任职超过 10 年,成熟稳定的职业经理人团队为公司及时调 整战略适应市场变化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提供了重要保证。在技术人才方面,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 462 名,其中核心技术人员 9 名。研发团 队成员专业背景涵盖材料化学、电化学、化学工程以及机械设计等领域,人员结 构合理、分工明确并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为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提供强有力的 保障。
( 2 )公司具有较强的开拓市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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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能源板块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10,695.25 万元、115,823.68 万元、153,621.03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7.80%, 收入稳步增长。
客户方面,公司能源板块业务 2017 年第一大客户为金立系公司,2017 年对 金立系公司的销售收入为 21,472.06 万元,占当年销售收入比重为 14.55%;由于 金立破产事件的爆发,导致公司 2018 年开始停止了与金立系公司的业务,但公 司 2018 年以来成功开发及扩大了 TCL、传音系公司、飞毛腿、摩乐吉(主要终 端客户为来电共享充电宝)等客户的业务,不但填补了丧失金立系客户所减少的 业务和收入,而且在 2019 年能源板块业务收入实现了同比 32.63%的较大增幅。
综上,公司具有较强的开拓市场的能力。
3 、公司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客户开发进展情况良好,根 据未审财务数据,东莞电池 2020 年已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报告期内扣非后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东莞电池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2018 年度、2019 年度新增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和前期费用支出较高,导致东莞电池 2018 年度、2019 年度扣非后分别亏损 2,865.14 万元、4,849.71 万元。
公司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围绕智能手机、笔记本及平板电 脑、充电宝市场、手机及笔记本更换电池四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市场全面开发客 户,并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预计 2021 年主要客户的销售订单除全面消化年 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的产能外,还将为后续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 有力保障。
随着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和优质大客户的开发引进,东莞电池 2020 年取得了 较好的经营业绩。根据未审财务数据,预计东莞电池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2,9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2,400 万元,实现了扭亏为盈,预计未来将成为公司新 的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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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小动力锂电池封装业务客户开发情况良好,业务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亏损逐步减少
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新能于 2017 年下半年开始投产,主营小动力电池封装 业务。宁波新能 2018 年开发了家用吸尘器、各类电动工具、平衡车、电单车等 领域较为优质的大客户,其 2017 年至 2019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7.94 万 元、3,321.72 万元、17,199.06 万元,营业收入稳步增长;2017 年至 2019 年扣非 后净利润金额分别为-1,052.01 万元、-7,179.64 万元、-1,666.37 万元,亏损呈现 总体呈现降低趋势。
(二)持续亏损是否对未来持续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构成不利影响
导致公司报告期内持续亏损的主要因素已经逐步改善并消除,因此预计不会 对未来持续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 、纺织板块造成的亏损随着相关资产业务的剥离而基本消除
公司 1998 年上市时主营的纺织业务,由于转型及资产配置未能及时调整, 造成产品竞争力不足,导致 2017 年、2018 年纺织板块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 -8,951.95 万元、-941.41 万元;公司于 2018 年底基本完成纺织业务板块相关资产 的剥离,报告期内纺织板块造成的亏损对未来的影响已经基本消除。
2 、金立系客户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已经计提充分,且替代客户开发情况良 好,金立破产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已经基本消除
由于 2018 年初金立破产事件的爆发,公司在 2017 年-2019 年对金立系客户 的应收账款分别计提了 5,208.50 万元、832.54 万元、1,256.15 万元的坏账准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金立系应收账款的余额为 8,390.54 万元,已计 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 7,297.20 万元,计提比例为 86.97%,未计提部分根据金立 系债务重组情况基本确定能得到补偿,公司对金立系客户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已 经计提充分。
此外,公司能源板块业务 2017 年第一大客户为金立系公司,2017 年对金立 系公司的销售收入为 21,472.06 万元,占当年销售收入比重为 14.55%;由于金立 破产事件的爆发,导致公司 2018 年开始停止了与金立系公司的业务,但公司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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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成功开发及扩大了 TCL、传音系公司、飞毛腿、摩乐吉(主要终端客户 为来电共享充电宝)等客户的业务,不但填补了丧失金立系客户所减少的业务和 收入,而且在 2019 年能源板块业务收入实现了同比 32.63%的较大增幅。
综上,金立破产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已经基本消除。
3 、公司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客户开发进展情况良好,根 据未审财务数据东莞电池 2020 年已实现扭亏为盈,预计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营 业收入和利润的增长点
公司报告期内扣非后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东莞电池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2018 年度、2019 年度新增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和前期费用支出较高,导致东莞电池 2018 年度、2019 年度扣非后分别亏损 2,865.14 万元、4,849.71 万元。
公司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围绕智能手机、笔记本及平板电 脑、充电宝市场、手机及笔记本更换电池四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市场全面开发客 户,并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预计 2021 年主要客户的销售订单全面消化年产 3,8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的产能外,还将为后续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有 力保障。
随着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和优质大客户的开发引进,东莞电池 2020 年取得了 较好的经营业绩。根据未审财务数据,预计东莞电池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2,9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2,400 万元,实现扭亏为盈,预计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营业收 入和利润的增长点。
4 、公司小动力电池业务客户开发情况良好,业务销售收入稳步增长,亏损 逐步减少,亦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新能于 2017 年下半年开始投产,主营小动力电池封装 业务。宁波新能 2018 年以来开发了家用吸尘器、各类电动工具、平衡车、电单 车等领域较为优质的大客户,其 2017 年至 2019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7.94 万元、3,321.72 万元、17,199.06 万元,营业收入稳步增长;2017 年至 2019 年扣 非后净利润金额分别为-1,052.01 万元、-7,179.64 万元、-1,666.37 万元,亏损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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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总体呈现降低趋势,亦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综上,导致公司报告期内持续亏损的主要因素已经基本改善或消除,因此不 会对未来持续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构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连续三年为负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 2017 年 -2019 年,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净利润 | -6,439.15 | 5,640.55 | 956.66 |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2,256.66 | - | - |
| 资产减值准备 | 3,204.85 | 8,263.30 | 10,908.43 |
|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 | 6,680.80 | 5,864.31 | 5,571.66 |
| 无形资产摊销 | 444.56 | 321.39 | 278.11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83.08 | 965.64 | 1,252.2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
647.44 | -11,692.97 | 210.9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5.32 | 28.63 | 32.5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60.81 |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20.02 | 2,006.51 | 1,638.46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13.10 | -6,999.72 | -8,917.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48.70 | 270.29 | -1,421.5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83.27 | 504.55 | 0.00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744.89 | 4,108.74 | -11,621.59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071.58 | 71.94 | -723.95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243.01 | -11,075.73 | -2,297.5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37.58 | -1,722.58 | -4,132.74 |
2017 年-2019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以及主 要影响因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差异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401.57 | -7,363.13 | -5,089.40 |
| 差异影响因素: | |||
| 1、存货的减少 | -4,744.89 | 4,108.74 | -11,621.59 |
| 2、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 -26,071.58 | 71.94 | -723.95 |
| 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18,243.01 | -11,075.73 | -2,29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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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值准备、折旧 与摊销、递延所得税以及投资收益、财务费用等 非经营活动项目的综合影响) |
12,975.01 | -468.07 | 9,553.50 |
|---|---|---|---|
| 合计 | 401.57 | -7,363.13 | -5,089.40 |
公司 2017 年-2019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32.74 万元、-1,722.58 万元、-6,037.58 万元,与净利润 2017 年-2019 年的净利润差异分别为:-5,089.40 万元、-7,363.13 万元、401.57 万元。
公司 2017 年-2019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原因如下:
2017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净利润少 5,089.40 万元,主要系 2017 年度与金立系客户的销售业务金额尚较大,当期生产备货增加,导致 2017 年末存货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了 11,621.59 万元,因此导致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当期净利润。
201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净利润少 7,363.13 万元,主要系 2018 年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含其他流动负债)较 2017 年末减少 12,751.88 万元,因此导致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当期净利润。
201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差异较小。
综上,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主要 系销售回款、采购付款与净利润存在时间差等原因造成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 生的净利润为负,同时公司各年度存在一定的投资收益、财务费用等非经营活动 项目,导致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存在差异。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与净利润的差异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 |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德赛电池 | 净利润① | 66,983.77 | 52,561.54 | 36,376.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② | 159,456.99 | 12,216.85 | -41,765.24 | |
| 差异③=②-① | 92,473.22 | -40,344.69 | -78,142.22 | |
| 差异率③/① | 138.05% | -76.76% | -214.81% | |
| 鹏辉能源 | 净利润① | 18,113.83 | 27,290.44 | 25,055.8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② | 19,128.03 | 12,772.12 | -703.82 | |
| 差异③=②-① | 1,014.20 | -14,518.33 | -25,75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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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差异率③/① | 5.60% | -53.20% | -102.81% | |
| 亿纬锂能 | 净利润① | 154,882.36 | 58,293.84 | 43,306.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② | 113,863.25 | 43,449.47 | 8,098.97 | |
| 差异③=②-① | -41,019.11 | -14,844.36 | -35,208.02 | |
| 差异率③/① | -26.48% | -25.46% | -81.30% | |
| 欣旺达 | 净利润① | 75,011.72 | 70,585.94 | 56,460.5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② | 74,384.52 | 110,128.17 | -15,047.37 | |
| 差异③=②-① | -627.20 | 39,542.24 | -71,507.94 | |
| 差异率③/① | -0.84% | 56.02% | -126.65% | |
| 国轩高科 | 净利润① | 4,833.27 | 58,168.53 | 84,017.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② | -68,319.42 | -155,863.97 | -9,968.35 | |
| 差异③=②-① | -73,152.69 | -214,032.50 | -93,985.63 | |
| 差异率③/① | -1513.52% | -367.95% | -111.86% | |
| 均值 | 净利润均值 | 63,964.99 | 53,380.06 | 49,043.5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 值 |
59,702.67 | 4,540.53 | -11,877.16 | |
| 差异率均值 | -279.44% | -93.47% | -127.49% | |
| 维科技术 | 净利润① | -6,439.15 | 5,640.55 | 956.6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② | -6,037.58 | -1,722.58 | -4,132.74 | |
| 差异③=②-① | 401.57 | -7,363.13 | -5,089.40 | |
| 差异率③/① | -6.24% | -130.54% | -532.00% |
注:上表中净利润均为包含少数股东损益的全口径净利润。
由上表可见,公司最近三年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行业上市公 司的平均水平相差较大,主要由于公司生产销售规模以及净利润规模与同行业上 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差距较大所致;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年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均存在差异较大的情况,符合行业及实际情况。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分 析了发行人报告各期扣非后亏损的原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原因; 分析了发行人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2、与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报告各期的经营情况、行业的发 展状况,发行人未来的发展规划;
3、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相关报告,分析行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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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景;
- 4、查阅并分析发行人同行业公司的相关情况,并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报告各期正处于由原来的纺织业务战略转型到能源业务的时期,产 能规模较小,规模经济效应相对较弱;加上公司业务结构等方面与同行业上市公 司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报告各期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弱,营收规模及盈利能力与 同行业公司存在一定差距。
-
2、公司报告期内导致持续亏损的主要因素已经基本改善或消除,因此不会
-
对公司未来持续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构成不利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主要系 销售回款、采购付款与净利润存在时间差等原因导致;此外,公司最近三年经营 活动产生的净利润为负,但公司各年度存在一定的投资收益、财务费用等非经营 活动项目,综合导致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存在差异。
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相差较大,主要由于公司生产销售规模以及净利润规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 水平差距较大所致;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与净利润均存在差异较大的情况,符合行业及实际情况。
12. 申请人最近三年均未现金分红。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最近三年均未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人最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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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 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发放股票股利 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的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
(三)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 有条件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 1、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
2、母公司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
5、公司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最近三年均未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7 年之前,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为纺织业务。国内纺织行业面临严峻的产 业环境。在此背景下,公司 2017 年经营工作主要围绕纺织主业加快战略转型, 通过并购布局能源业务。2017 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直接及间 接方式合计持有宁波电池 100%的股权,并直接持有宁波新能 100%的股权,于 2017 年 8 月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通过纺织板块业务剥离及上述资本运 作,公司经营扭亏为盈,公司 2017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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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28,209.18 元,但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仍为负,为-15,009,838.69 元, 不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规定。此外,考虑到后续在业务转型中重大支 出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未在 2017 年进行现金分红。
2018 年,公司经营工作继续围绕纺织业务加快战略转型,能源业务布局继 续进行优化调整。2018 年度,公司实现盈利,公司 2018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为 54,579,586.18 元,由于母公司层面存在较大金额的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仍为负,为-176,294,129.77 元,不符合《公司 章程》关于现金分红规定。考虑到后续在业务转型中重大支出情况和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公司未在 2018 年进行现金分红。
2019 年度,公司经营工作主要围绕能源业务布局。然而由于公司下属子公 司宁波新能和东莞电池仍处于建设前期,出现较大亏损,此外,公司持有的广东 鸿图股份因 2019 年广东鸿图股价下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公司 2019 年经营存在 一定的亏损,公司 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4,080,936.68 元, 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为-20,476,299.21 元,不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 分红规定。由于未实现盈利,公司未在 2019 年进行现金分红。
综上,公司最近三年未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三、改善公司近年来未现金分红的状态采取的措施
为改善公司近年来未现金分红的状态,公司采取了如下三项主要措施:
1 、剥离纺织业务,专注于盈利能力更强的能源业务
公司自 2010 年始,整个纺织行业面临严峻的产业环境,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营业收入连年下降,同时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综合成本高、技术更新缓慢,在 严峻的内外形势面前,纺织产业模式的转型及资产配置未能及时调整,造成产品 竞争力不足导致公司纺织产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为加快持续调整纺织业 务,公司通过剥离亏损资产,于 2018 年底基本完成纺织业务板块相关资产的剥 离。
公司自 2016 年起实施战略转型,布局能源业务,并于 2017 年完成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宁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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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 100%的股权,并直接持有宁波新能 100%的股权。目前,公司为集锂离子电 池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新能源科技型企业,具备电芯制造、封装和 系统整合方案一体化能力。公司以 3C 数码电池为核心业务,并以小动力电池、 小型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为快速增长业务。
2 、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0 年-2022 年)》,明确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 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优先考虑现金分红。
3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抓住市场机遇,充分满足市场和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提升公司综合 竞争实力
随着消费电子产品更新迭代速度不断加快,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应用场景日益 多元化,市场和客户需求不断提升。在行业快速发展背景下,公司将通过稳步推 进本次募投项目,提前进行市场布局和扩大优质产能,可以充分满足市场和客户 日益增长的需求,巩固、拓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培育新的优 势品种和利润增长点,在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的变革中进一步增加市场份额、巩 固优势地位,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2)增强资本实力,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的资本实力将获得大幅提升,进一 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公 司将在研发投入、业务布局、财务能力、长期战略等方面进一步夯实可持续发展 的基础,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 的条件。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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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阅公司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公司章程、相关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会议,了解公司最近三年的重大投资计划和分红情况;
2、查阅发行人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了解 发行人未来股东回报规划。
(二)核查意见
发行人最近三年未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为改善公 司近年来未现金分红的状态,公司制定了多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包括专注于盈利 能力更强的能源业务,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并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进一步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3. 申请人其他应收款中存在资产处置款无法收回情形。
请申请人结合交易背景、交易对手方等情况补充说明资产处置款无法收回 的原因。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
一、结合交易背景、交易对手方等情况说明资产处置款无法收回的原因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存在应收蔡仕瑾 146.94 万元资产处 置款无法收回,公司已对该笔其他应收账款 146.94 万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 体情况如下表:
| 单位:万元、%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蔡仕瑾 146.94 146.94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46.94 146.94 100.00 |
单位:万元、%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蔡仕瑾 146.94 146.94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46.94 146.94 100.00 |
单位:万元、%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蔡仕瑾 146.94 146.94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46.94 146.94 100.00 |
单位:万元、%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蔡仕瑾 146.94 146.94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46.94 146.94 100.00 |
单位:万元、%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蔡仕瑾 146.94 146.94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46.94 146.94 100.00 |
|---|---|---|---|---|
| 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蔡仕瑾 | 146.94 | 146.9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146.94 | 146.94 | 100.00 |
(一)交易背景及处置款无法收回的原因
该次交易中,发行人的交易主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维科能源。
维科能源成立于 2003 年,系由发行人(出资占比 40%)及其控股股东维科 控股(出资占比 60%),为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直至 2017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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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通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维科能源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维科能源主 营业务是股权投资,本身不经营具体业务。根据上市公司公告,维科能源历年来 进行过多次股权投资,较为成功的投资比如投资宁波电池并于 2017 年成功实现 资产证券化,但也存在投资亏损的情况,如 2009 年对广东富斯凯餐饮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富斯凯”)的股权投资。
2009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维科能源以增资扩股方式出资 1,275 万 元投资富斯凯,并取得富斯凯 11.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 85.044 万元)。就 本次投资,维科能源与富斯凯、富斯凯实际控制人蔡仕瑾签署了《增资扩股框架 协议》以及《<增资扩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如富斯凯未能在 2011 年底 前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申请批准,维科能源有权要求蔡仕瑾回购其持有富斯凯的 全部股权,同时约定如富斯凯 2009 年、2010 年净利润分别未达到 1,300 万元、 1,700 万元的,维科能源有权要求蔡仕瑾予以现金补偿。
2010 年 11 月 16 日,因富斯凯经营不善,维科能源以及其他股东协商一致 同意富斯凯按各股东持股比例将其账面资金支付给各股东(除蔡仕瑾外),其中, 维科能源收到 95.6250 万元(维科能源记:贷方-其他应付款-95.6250 万元);2013 年 7 月 18 日,因富斯凯经营困难,业绩下滑,维科能源与富斯凯、蔡仕瑾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蔡仕瑾回购维科能源持有富斯凯 11.6%的股权,回购 价格为维科能源原始投资价格的 55%(即 701.25 万元),分二期支付,第一期支 付回购款的 65%,第二期支付剩余回购款的 35%。
截至 2013 年 12 月末,维科能源已收到首期股权回购款 455.8125 万元,第 二期股权回购款 245.4375 万元尚未收回。
2014 年 3 月,维科能源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蔡仕瑾支付尚 未支付的股权回购款,法院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出具判决书((2014)甬海商初 字第 430 号),判决维科能源胜诉,并要求富斯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据此,维 科能源以应付富斯凯 95.6250 万元抵扣蔡仕瑾应付的股权回购款,抵扣后,尚有 149.8125 万元未收回。2014 年 8 月 12 日,维科能源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执 行案件编号:(2014)甬海执民字第 1244 号),经执行收回款项 2.872 万元,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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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146.94 万元未能收回。2014 年 10 月 11 日,因蔡仕瑾无可执行财产,宁波市 海曙区人民法院作出终本裁定。
综上,公司应收蔡仕瑾 146.94 万元资产处置款系因维科能源投资富斯凯产 生,维科能源已采取措施追偿,但因蔡仕瑾无可供执行财产,存在款项无法收回 的情况。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该次交易对手方为蔡仕瑾,标的资产为富斯凯股权投资款。根据公开信息查 询,蔡仕瑾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蔡仕瑾目前的对外投资和 任职的公司仅有富斯凯一家,系富斯凯实际控制人,富斯凯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企业,富斯凯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广东富斯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61575749K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法定代表人 | 蔡素杰 |
| 注册资本 | 733.1379万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04年4月28日 |
| 住所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玉树工业园敬业二街6号S5 栋120房 |
| 营业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餐饮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
| 股东情况 | 蔡仕瑾持股99%,蔡兴元持股1% |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措施:
-
1、查阅维科能源与富斯凯、蔡仕瑾签署的相关协议;
-
2、查阅维科能源投资富斯凯、以及维科能源收回相关款项的记账凭证和银
-
行转账凭证;
-
3、取得公司出具的关于无法收回款项的说明;
-
4、查阅相关诉讼的法律文件、上市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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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公司应收蔡仕瑾 146.94 万元资产处置款系因维科能源投资富斯凯产生,维 科能源已采取措施追偿,但因蔡仕瑾无可供执行财产,存在款项无法收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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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公司持有的住宅、商业房产情况
| 序号 | 所有权 人 |
房屋产权证编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
规划用途 | 取得 方式 |
权利限 制 |
取得背景 | 实际用途 | 未来使用计 划 |
|---|---|---|---|---|---|---|---|---|---|---|
| 1 | 维科技 术 |
甬国用(2008)第0101865 号 |
宁波市海曙区 文化路363 弄 8号 |
土地使用权 面积12.68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继续出租 |
| 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0834807号 |
房屋建筑面 积76.05 |
购买 | ||||||||
| 2 | 维科技 术 |
慈国用(2015)第0125429 号 |
浒山街道解放 中街310-312、 水 门 路 141-143(望江 苑) |
土地使用权 面积34.98 |
商业服务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继续出租 |
| 慈房权证2015 字第028525 号 |
房屋建筑面 积89.57 |
购买 | ||||||||
| 3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081339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101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 |
购买 | |||||||||
| 4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081823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102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8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1-1-134
| 序号 | 所有权 人 |
房屋产权证编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
规划用途 | 取得 方式 |
权利限 制 |
取得背景 | 实际用途 | 未来使用计 划 |
|---|---|---|---|---|---|---|---|---|---|---|
| 房屋建筑面 积72.74 |
购买 | |||||||||
| 5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080691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103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7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66 |
购买 | |||||||||
| 6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081277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104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租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
| 7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1557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201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
| 8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3264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202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8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74 |
购买 | |||||||||
| 9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3281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203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7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66 |
购买 |
1-1-135
| 序号 | 所有权 人 |
房屋产权证编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
规划用途 | 取得 方式 |
权利限 制 |
取得背景 | 实际用途 | 未来使用计 划 |
|---|---|---|---|---|---|---|---|---|---|---|
| 10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27346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204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
| 11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4699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301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
| 12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6637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302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8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74 |
购买 | |||||||||
| 13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6647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303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7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66 |
购买 | |||||||||
| 14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5443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304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1-1-136
| 序号 | 所有权 人 |
房屋产权证编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
规划用途 | 取得 方式 |
权利限 制 |
取得背景 | 实际用途 | 未来使用计 划 |
|---|---|---|---|---|---|---|---|---|---|---|
| 15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1528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401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
| 16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3289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402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8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74 |
购买 | |||||||||
| 17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3275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403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7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66 |
购买 | |||||||||
| 18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3485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404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
| 19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4263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501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租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
| 20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4858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8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租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
1-1-137
| 序号 | 所有权 人 |
房屋产权证编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
规划用途 | 取得 方式 |
权利限 制 |
取得背景 | 实际用途 | 未来使用计 划 |
|---|---|---|---|---|---|---|---|---|---|---|
| 17幢502 | 房屋建筑面 积72.74 |
购买 | 申请购买 | |||||||
| 21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4213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503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7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租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66 |
购买 | |||||||||
| 22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6619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504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
| 23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3458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601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
| 24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4140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602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8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74 |
购买 | |||||||||
| 25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2812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603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7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66 |
购买 |
1-1-138
| 序号 | 所有权 人 |
房屋产权证编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
规划用途 | 取得 方式 |
权利限 制 |
取得背景 | 实际用途 | 未来使用计 划 |
|---|---|---|---|---|---|---|---|---|---|---|
| 26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252827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604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
| 27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080699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701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 28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081349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702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8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74 |
购买 | |||||||||
| 29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080624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703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7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66 |
购买 | |||||||||
| 30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080664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704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1-1-139
| 序号 | 所有权 人 |
房屋产权证编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
规划用途 | 取得 方式 |
权利限 制 |
取得背景 | 实际用途 | 未来使用计 划 |
|---|---|---|---|---|---|---|---|---|---|---|
| 31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146692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801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 32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146670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804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
| 33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146905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902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8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74 |
购买 | |||||||||
| 34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146891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903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7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66 |
购买 | |||||||||
| 35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146777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1001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4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30 |
购买 |
1-1-140
| 序号 | 所有权 人 |
房屋产权证编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
规划用途 | 取得 方式 |
权利限 制 |
取得背景 | 实际用途 | 未来使用计 划 |
|---|---|---|---|---|---|---|---|---|---|---|
| 36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145165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1002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8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74 |
购买 | |||||||||
| 37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145178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1003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7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66 |
购买 | |||||||||
| 38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080685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1101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5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48 |
购买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 39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081243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1102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8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74 |
购买 | |||||||||
| 40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080656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1103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17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2.66 |
购买 |
1-1-141
| 序号 | 所有权 人 |
房屋产权证编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
规划用途 | 取得 方式 |
权利限 制 |
取得背景 | 实际用途 | 未来使用计 划 |
|---|---|---|---|---|---|---|---|---|---|---|
| 41 | 维科技 术 |
浙(2019)宁波市保税不动 产权第0081316号 |
庐山西路88号 (庐山花园) 17幢1104 |
土地使用权 面积7.05 |
住宅 | 出让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空置,拟预 留员工用 |
满足人才条 件的员工可 申请购买 |
| 房屋建筑面 积71.48 |
购买 | |||||||||
| 42 | 深圳新 能 |
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 第0077411号 |
莲花西路与香 蜜湖路交界东 南熙园2 栋A 座1606 |
用地面积 139.58 |
住宅 | 购买 | 无 | 购买取得商 品房 |
已出租 | 拟继续出租 |
| 房屋建筑面 积347.85 |
1-1-142
(本页无正文,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43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 picture [3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陈华伟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3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杨 露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121 x 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1-1-144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 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 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董事长: 余维佳
==> picture [121 x 7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1-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