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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Dec 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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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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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8-12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工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增持 人”)计划于未来6个月内(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6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以自有资金 在不高于7元/股的前提下,拟增持公司维科技术股票不低于60万股且不超过300 万股。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2018年12月25日,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维科 技术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风险提示: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 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增持人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8年12月25日,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增持维科技术股权的通知。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及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徐伟宁,现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党委副书记。公司监事戴劲松,现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经 理。

2、2018年12月25日,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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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增持前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5,685,45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09%,本次增持后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36,835,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5%。

3、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 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维科技术发展前景的认可。

  •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维科技术(600152)A 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 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合计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60万股且不 超过300万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7元/股。增持人将基于对维科技术股票 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维科技术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 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函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6 月 24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维科技术股票如果因 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 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增持人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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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

  • 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3、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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