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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r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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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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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60015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1、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维 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科技术”)控股股东维科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维科控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方案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68,493,150 股(含本数)股票,发行数量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维科控股。维科控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为进一步明确向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与维科控股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由出席会议 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 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8年5月14日
注册资本 10706.5497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04847832K
法定代表人 何承命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1)室
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
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橡胶
原料及制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纺织品、针织品、服装
的制造、加工;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
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农产品、燃料油的批
发、零售;黄金批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纺织技
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本公司房屋租赁。(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维科控股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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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情况

维科控股成立于 1998 年 5 月 14 日,注册资本 10,706.5497 万元。维科控股 最近三年主要从事纺织、贸易、投资、房地产、融资租赁等业务,并通过维科 技术从事新能源电池制造业务。

(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维科控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20251231
资产总额 2,112,993.24
所有者权益 833,576.45
营业收入 1,389,657.86
净利润 14,249.24

注: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向维科控股发行的不超过 68,493,150 股公司 A 股 股票。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 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 方案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7.3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 人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发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 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与维科控股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6 年 3 月 13 日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认购标的

本次认购标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7.3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 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 交易总量)。

若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 (2)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 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分配股票

股利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 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3、认购方式

发行人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认购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 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

  • 4、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认购人知晓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00 万元 (含本数),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如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批 复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认购人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 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金额相应调整。

发行人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68,493,150 股(含 68,493,150 股),认购人同意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股 份。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双方确认,最终发行股票数将以经上交所审 = 核及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数量为准。认购人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量 认购金额÷发行 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 价赠予发行人)。

  • 5、价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认购人同意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发行人发出 的《缴款通知书》约定的时限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 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款项在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 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在认购人支付认购价款后,发行人应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票登 记相关手续,以使认购人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6、股票上市及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具体上市安排待与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人认购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发行人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发行人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监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 求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 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票的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 比例共享。

8、协议的效力、变更及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 全部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获得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2)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取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如上述条件未获满足,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 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双方对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 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双方可协商 解除本协议。

9、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与此相关的纠纷均适用中国法律。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发行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若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保证等有任

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须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 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生效后,如认购人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发行人指定的为本次 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支付全部认购款项,每逾期一日,认购人应按未支付认购 资金的千分之一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10 个工作日仍未足额支付的则视 为放弃本次认购,发行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认购人赔偿发行人全部损失。

本次发行如未获得(1)发行人股东会通过;和(2)上交所审核通过;(3) 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不构成发行人违约。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 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 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 在事件发生后 15 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 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以上,一方有权提前 30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本公告披露前 24 个月内,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对与维科控股及 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作了充分披露,关联交易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除公司 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 之间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和信心,将进一步壮 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为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

有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持续稳定扩大,提升整体竞争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发 行不涉及资产收购事项,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拟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涉及关联 交易,该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交易定价方式 合法合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2、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

3、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

4、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就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并一致同意。

5、2026 年 3 月 13 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及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我 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次发行方案的内容推进本次发行相关工作,同意将本次发行 相关事项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尚须取得的批准

公司本次发行尚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5、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审核意见。

  • 6、《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