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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Oct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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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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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60015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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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项项目名称: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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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安排: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共计节余募集资金2,383.04 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 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日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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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 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14,192,495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94.3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0,249,238.2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9,750,756.15 元。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1]D 0035 号《验 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1 年 7 月 26 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池”)、中 天国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东莞横沥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2 年 12 月 5 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 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电池”)、中天国 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尚未完成的 持续督导工作由世纪证券承接。2023 年 7 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23 年 7 月 19 日、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世纪证券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东莞电池、世纪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横沥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南昌电池、世纪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市新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类型 | 余额(元) |
|---|---|---|---|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 3901110029200393335 | 23,558,795.79 |
| 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南昌市新建支行 | 202255129294 | 271,604.35 |
|---|---|---|---|
| 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南昌市新建支行 | 193255357245 | 0 |
| 合计 | 23,830,400.14 |
三、 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年产“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68,211.00 万元,其中 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 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年产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累计投入18,370.84 万元,尚未支付的项目尾 款405.25 万元,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83.04 万元(含利息收 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尾款。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拟结项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
| 年产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20,000.00 |
| 累计投入金额(2) | 18,370.84 | |
| 累计利息收入等(3) | 753.88 | |
| 节余募集资金(4=1-2+3) | 2,383.04 |
注:
1、“累计利息收入等”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 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是指未到期质保金等。
四、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加强各个环节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有效地节约了项目投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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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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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公司与供应商签署的相关合同,尚有未支付的合同质保金的支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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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周期较长。
五、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合理分配资源,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 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同时,董事会同意 授权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 销的相关手续。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进 一步审议。相关决策和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