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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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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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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 月9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的管理架构,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 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拟将其全资持有的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100%股权全部转 让给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全资孙公司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 司。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属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让,不会变更公司的 合并报表范围,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64539241T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西区 0212 地块 2 号标准厂房
法定代表人:陈良琴
注册资本:5269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10 月 14 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的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的锂离 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 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
外;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实业投资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股东信息:公司和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宁波维科电池有 限公司 96.39%和 3.61%股权。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145364.66 万 元,负债总额为 77527.80 万元,净资产为 67836.86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13114.42 万元,净利润-459.2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8J0M2A
企业地址:东莞市横沥镇田坑村新城工业区兴华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陈良琴 注册资本:26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12 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 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 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工装治具的研发、制造、 销售及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实业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 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64660.57 万元, 负债总额为 42784.22 万元,净资产为 21876.35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32904.85 万 元,净利润 1308.5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50082.49 万元, 负债总额为 34348.06 万元,净资产为 15734.43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8035.07 万 元,净利润-4766.1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全资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维科电 池有限公司 100%股权,该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 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同意将所持有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 230000000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 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 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 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 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 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甲 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按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 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乙方承认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 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为了优化公司的管理架构,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转让 完成后,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将从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仍纳 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股权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