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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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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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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0-027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相关重组 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7 月 27 日,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本公 司”、“公司”、“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3 号),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7年8月24日完成资产交割,相关标的已完成过户 登记,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验字[2017] D-0045号《验资报告》审验,2017年9月7日,维科技术办理完成新股登记手续。 2017年9月8日,维科技术取得中证登上海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标的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的差 异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情况

(一)维科电池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维科电池利润补偿协议》,交易对方维科 控股、杨龙勇及耀宝投资承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维科电池2017年度、2018年度、 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0万元,7,000万元和9,000万元。

(二)维科能源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维科能源利润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维科能源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30万元,2,002万元和2,574万 元。

二、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安排

(一)维科电池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公 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111 号, 维科电池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7,181,007.68 元,扣除“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项目使用的配套募集资 金到账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 3 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成本 3,240,293.84 元,实际实现承诺业绩 73,940,713.84 元,较承诺的 90,000,000.00 元少了 16,059,286.16 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 82.16%。

鉴于上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2020 年 4 月 27 日,上市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 偿的议案》,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杨龙勇及耀宝投资所签订的《维科电池利润 补偿协议》,公司将向交易对方回购补偿股份数量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交易对方通过发行股份购 - 买标的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 交易对方累积已补偿股份数。

2019 年应补偿股份数=(210,000,000.00 元-106,468,245.70 元)÷210,000,000.00 元×63,575,341 股-26,481,392 股 = 4,861,784 股(各补偿方均向上进位),交易对 方具体补偿数量如下:

序号 业绩承诺方名称 各方补偿比例 需补偿股份数量(股)
1 维科控股 33.68% 1,637,617
2 杨龙勇 47.20% 2,294,708
3 耀宝投资 19.12% 929,459
合计 100.00% 4,861,784

股份补偿的后续相关工作将按照《维科电池利润补偿协议》约定方式进行。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的议案》,尚需提请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维科能源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公 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111 号, 维科能源 2019 年实际实现承诺业绩 20,779,443.81 元,较承诺的 25,740,000.00 元少了 4,960,556.19 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 80.73%。

鉴于上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2020 年 4 月 27 日,上市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 偿的议案》,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所签订的《维科能源利润补偿协议》,公司将向 交易对方回购补偿股份数量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交易对方通过发行股份购 - 买标的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 交易对方累积已补偿股份数。

2019 年应补偿股份数=(34,320,000.00 元- 29,613,748.42 元)÷60,060,000.00 元×15,528,375 股- 6,589,268 股=1,282,541 股,交易对方具体补偿数量如下:

序号 业绩承诺方名称 各方补偿比例 需补偿股份数量(股)
1 维科控股 100.00% 1,282,541

股份补偿的后续相关工作将按照《维科能源利润补偿协议》约定方式进行。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的议案》,尚需提请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2019 年度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2019 年度维科电池已逐步消化前期不利因素,实现业绩与承诺业绩差距较 上两个年度明显减少。当期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系动力类锂电池存在产能 过剩情况,部分过剩产能导入消费类锂电池领域,导致消费类锂电池行业竞争逐 步加剧,进而影响标的公司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