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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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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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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 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维科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3 号核准,本公司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发行 42,652,920 股股份、向杨龙勇发行 33,660,678 股股份、向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耀宝投资”)发行 12,154,109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本公司非公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 亿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股份 58,698,840 股,其中: 向维科控股发行 22,012,065 股,向杨东文发行 36,686,77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75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3,614,850.00 元,扣除承销费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人 民币 14,000,000.00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9,614,850.00 元。
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7]D-0045 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序 号 |
开户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
| 1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 3901110029200026537 | 28,000,000.00 | 5,457,458.73 |
| 2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 3901110029200026413 | 250,000,000.00 | 4,816,116.08 |
| 3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 3901110029200026386 | 49,614,8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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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开户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
| 0.00 | |||||
| 4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 3901110029200026262 | 172,000,000.00 | 18,553,655.57 |
| 5 |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 | 3901100029000133551 | 1,767.35 | |
| 6 |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 | 3901100029000133702 | 1,461,135.54 | |
| 7 |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 | 3901100029000133675 | 590,880.77 | |
| 8 | 宁波保税区维科新源动 力电池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 | 3901100029000133950 | 0.00 | |
| 9 |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 | 2010027329200390592 | 3,761,886.36 | |
| 10 |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 | 2010027341000014111(注) | 5,824,171.30 | |
| 合 计 | 499,614,850.00 | 40,467,071.70 |
注:账号为“2010027341000014111”为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保证金户,根据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提高实施主体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池”)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42,892.17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2017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本着为股东负责的态 度,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1)由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电池”)实施的“年产 3000 万只聚 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变更为由宁波电池全资子公司东莞电池实施的“年产 3800 万只聚 合物锂电芯建设项目”,并将其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7,200 万元变更为 22,200 万元;
(2)调减“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25,000 万元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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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至 10,000 万元,减少的使用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其中 5,000 万元变更用于“年产 3800 万只聚合物锂电芯建设项目”,10,000 万元变更用于“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 ” 目 。
上述调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产业投向,是基于产业发展、区域布局等因素而进行 的募投项目之间拟投入使用金额的调整,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业务资源,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募集资金项 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根据上述调整,公司投入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年产3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172,000,000.00 | 0.00 |
| 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0.00 | 222,000,000.00 |
|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 |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 宁波保税区维科新源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49,614,850.00 | 149,614,850.00 |
| 合 计 | 499,614,850.00 | 499,614,850.00 |
2、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以 及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市场环境及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并将募集资金 14,961.49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 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公司拟将“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 14,961.49 万元及 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进一步提升整体经营效率。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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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和业务结构做出的优化调整,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 并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积极推动公司业务形成新的核心竞 争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上述调整,公司各募集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
| 前次调整前 | 前次调整后 | 本次调整后 | ||
| 年产3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 建设项目 |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172,000,000.00 | 0.00 | 0.00 |
| 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 建设项目 |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0.00 | 222,000,000.00 | 222,000,000.00 |
|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 项目 |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电池 建设项目 |
宁波保税区维科新源动力电 池有限公司 |
49,614,850.00 | 149,614,850.00 | 0.00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49,614,850.00 |
| 合 计 | 499,614,850.00 | 499,614,850.00 | 499,614,850.00 |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 “年产 3000 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17,200 万元,实际投资金 额 0 万元,差异 17,200 万元;“年产 3800 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0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 15,838.32 万元,差异 15,838.32 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
(1)通过前期大量客户沟通及访谈,确认华南地区为目前 3C 产品潜在客户群集中区 域,公司为实现与客户的敏捷交付及零距离沟通,对生产力区域布局进行调整,分别在 宁波及东莞两地进行产能布局。因此决定终止“年产 3000 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同时新增由宁波电池全资子公司东莞电池作为实施主体的“年产 3800 万只聚合物锂电芯 建设项目”,并将其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7,200 万元变更为 22,200 万元。
(2)东莞位于经济发达、产业链成熟的珠三角地区,靠近华为等众多知名智能手机厂 商生产基地。新项目实施主体为东莞电池,实施地点为东莞市,新项目将使公司与下游 大客户的联系更为紧密,公司通过更加贴近客户的生产配套能够更好地服务核心客户, 更高效地响应和贴近客户需求、开发新市场、拓展新业务,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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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点更加靠近大客户也将缩短运输半径、降低运输成本。
(3)在客户群端,宁波电池已与国内主要客户进行多年深度合作,并将开发高端客 户作为公司战略大力推进。布局华南工厂,目标针对国内前三客户,从人力布置、产品 设计、设备自动化程度、产能规模等方面积极对标客户,有利于公司实现同行领先。
该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25,000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 9,988.72 万元,差异 15,011.28 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
(1)为进一步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为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中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5,000 万元变更投入新募投项目 “年产 3800 万只聚合物锂电芯建设项目 ”和 “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从而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率及经济效益。
(2)项目投资金额调减后与实际投资金额差异为 11.28 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利息收入与手续费的差额。
该项目调减投资规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2,800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 1,411.22 万元,差 异 1,388.78 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项目尚未执行完毕。
4、 “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4,961.48 万元,实际投资 金额 0 万元,差异 4,961.48 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
募集资金到位后,宏观经济形势和动力电池市场竞争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动力电 池市场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结合该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 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进一步扩充公司流动资金余额,增强流动性。
该项目调减投资规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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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18 年 2 月 9 日止,公司先期已投入项目资金 2,722.03 万元,部分款项由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因此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1,402.28 万元。立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 联专审字[2018]D-0007 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8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1,402.2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 闲置资金使用情况
1、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 年 5 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以 及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向下属 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市场环境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 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 意公司终止实施“年产 2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 14,961.49 万元 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第 7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 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4.39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 2017 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2018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 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4.46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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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3.2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 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 款)。投资期限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 间内有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仍存在 4,000 万元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尚 未到期。
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最 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3.2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 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和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 核算效益。具体原因如下:
1、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主要原因:
-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 对宁波电池现有厂房、机器设备进行全自动升级
-
改造,其实现的效益难以与宁波电池实现的效益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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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无法核算效益的主要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目标是完善研发设备及人员配置、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提高 研发水平、保持行业技术竞争优势、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实现产业技术升级。本项目 建设完成后,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较少,无法核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但有力提 升了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间接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投资进度为 50.40%,目前该项目是陆续投入的,仍在 建设当中。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2018 年 6 月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 3800 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后,实施主 体进一步优化了总体设计方案和工艺布局,因此设备购置、建设施工时间及验收进度存 在一定的延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设备购置及建设施工合同已基本签订完毕, 其中部分升级产线已提交实施主体使用,但仍有部分产线处于试运行和调试阶段,需整 体运行一定时间后才能进行该项目的验收。由于该项目仍处于运行调试阶段,尚未达到 预计产能,因此 2018-2019 年累计实现效益仍为负数,未能完成预计效益。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运行情况说明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发行股份购买了维科控股、杨龙勇及耀宝投资合计持有的宁波电池 71.40%的股权,维科控股、杨龙勇合计持有的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维 科新能源”)100%的股权以及维科控股持有的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维科能源”)60%的股权。标的资产原股东均已办妥产权过户手续,宁波电池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维科能源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维科新能源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资,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17]D-0045 号)。
-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
(1)宁波电池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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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1,351,636,720.77 | 1,284,386,074.14 |
1,559,637,627.90 |
| 负债总额 | 1,002,726,493.41 | 742,873,396.12 |
822,145,895.63 |
|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合计 | 348,910,227.36 | 541,512,678.02 |
737,491,732.27 |
(2)维科能源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114,426,202.62 | 76,141,890.95 |
75,761,175.97 |
| 负债总额 | 289,560.48 | 1,623.38 |
230.09 |
|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合计 | 114,136,642.14 | 76,140,267.57 |
75,760,945.88 |
3、效益贡献情况
(1)宁波电池效益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 单位:人民币 | |||
|---|---|---|---|
|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营业收入 | 1,198,724,333.57 | 1,235,604,840.58 |
1,396,929,063.52 |
| 营业利润 | 28,266,409.87 | 37,177,017.30 |
92,373,242.48 |
| 利润总额 | 29,136,640.70 | 35,987,570.30 |
91,220,952.23 |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20,939,484.60 | 32,477,415.61 |
74,780,621.14 |
|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12,580,737.16 | 22,625,160.28 | 77,181,007.68 |
(2)维科能源效益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 单位:人民币 | |||
|---|---|---|---|
|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 营业利润 | 40,843,342.53 | 6,493.51 |
-13,024.44 |
| 利润总额 | 40,843,342.53 | 6,493.51 |
-11,970.44 |
| 实际实现承诺业绩[注] | 2,965,109.05 | 5,869,195.56 | 20,779,443.81 |
注:维科能源系持股型公司,除持有维科电池 28.60%无其他业务,重组交易时承诺 的业绩系根据维科电池承诺业绩的 28.6%确定。2017 年 10 月 20 日维科能源将维科电池 3.9%股权转让给维科技术。我们在计算实际实现承诺业绩计算口径根据维科能源实际经 营业绩与宁波电池承诺业绩的 28.60%合计确定,剔除了股权转让对承诺业绩的影响。
4、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1)根据 2017 年 2 月 15 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维科控股、耀宝投资及杨龙勇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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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维科电池利润补偿协议》,宁波电池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0 万元,7000 万元和 9000 万 元。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专审字[2018]D-0031 号审计报告,宁波电池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258.07 万元, 扣除“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项目使用的配套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自募 集资金到账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 3 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成本 56.22 万 元,实际实现承诺业绩 1,201.85 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 24.04%。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专审字[2019]D-0091 号审计报告,宁波电池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262.52 万元, 扣除“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项目使用的配套募集资金到账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 3 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成本 211.62 万元,实际实现承诺业绩 2,050.90 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 29.30%。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立信中联专审字 [2020]D-0111 号审计报告,宁波电池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718.10 万元,扣除“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项目使用的配套募集资金到账 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 3 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成本 324.03 万元,实际 实现承诺业绩 7,394.07 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 82.16%。
(2)根据 2017 年 2 月 15 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维科控股签署的《维科能源利润补偿 协议》,维科能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430 万元,2,002 万元和 2,574 万元。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专审字[2018]D-0031 号审计报告,维科能源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际实现承诺业绩 296.51 万元, 完成业绩承诺的 20.73%。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专审字[2019]D-0091 号审计报告,维科能源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际实现承诺业绩 586.92 万元, 完成业绩承诺的 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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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111 号审计报告,维科能源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际实现承诺业绩 2,077.94 万元, 完成业绩承诺的 80.73%。
5、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原因
维科能源的主要业绩来源主体也为宁波电池,宁波电池实际业绩低于盈利预测的主 要原因系由于锂电池生产厂商的新客户拓展的周期相对较长,宁波电池在停止与原第一 大客户的业务合作后,业绩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且由于金立处于破产清算状态,宁波电 池对金立系公司应收账款计提较大比例的减值准备,两者叠加致使宁波电池 2017 年和 2018 年业绩完成率较差,仅为 24.04%和 29.30%。随着新客户开拓逐见成效,宁波电池 2019 年业绩明显改善,收入和毛利率较 2018 年明显增长,业绩完成率达到 82.16%。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 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董事会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相关规定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 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2017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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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
2017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编制单位: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49,961.49 | 49,961.4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892.17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9,961.49 | 2017年度 | 1,035.7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9.95% | 2018年度 | 19,555.09 | ||||||||
| 2019年度 | 22,301.38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 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 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 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 额(注2) |
||
| 1 | 年产3000 万只聚合物锂 电池建设项目 |
年产3000 万只聚合物 锂电池建设项目 |
17,200.00 | 0.00 | 0.00 | 17,200.00 | 0.00 | 0.00 | 0.00 | ||
| 2 | 年产3800 万只聚合物锂 电池建设项目 |
年产3800 万只聚合物 锂电池建设项目 |
0.00 | 22,200.00 | 15,838.32 | 0.00 | 22,200.00 | 15,838.32 | 6,361.68 | ||
| 3 |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 升级项目 |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 术升级项目 |
25,000.00 | 10,000.00 | 9,988.72 | 25,000.00 | 10,000.00 | 9,988.72 | 11.28 | ||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800.00 | 2,800.00 | 1,411.22 | 2,800.00 | 2,800.00 | 1,411.22 | 1,388.78 | ||
| 5 | 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电 池建设项目 |
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 电池建设项目 |
4,961.49 | 0.00 | 0.00 | 4,961.49 | 0.00 | 0.00 | 0.00 | ||
| 6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14,961.49 | 15,653.91 | 0.00 | 14,961.49 | 15,653.91 | -692.42 | ||
| 合 计 | 49,961.49 | 49,961.49 | 42,892.17 | 49,961.49 | 49,961.49 | 42,892.17 | 7,069.32 |
注 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及比例统计包含了 2018 年 6 月上市公司变更和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项目以及 2019 年 5 月公司启动的终止募集 资金投资规模的项目。
注 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7,069.32 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046.71 万元差异 3,022.61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了为募集资金专户开具的银行承兑保证金户余额 582.42 万元和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394.97 万。
(2)剔除(1)外差异金额系未赎回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4,000 万元。
附表 2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 目累计产能利 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 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 1 | 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 37.51%(注1) | 达产年后平均 净利润总额 7,500万元 |
不适用(注1) | -2,463.43 | -4,766.19 | -7,229.62 | 不适用(注1) |
| 2 |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 | 不适用(注2) | 达产年后平均 净利润总额 935.12万元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注2)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注3) |
| 4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1:“年产 3800 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于 2018 年 10 月开始生产,2018 年 10-12 月产量为 142.38 万只,2019 年产量为 1,639.32 万只,累计产量为 1,781.69 万只,该项目预期年产量为 3,800 万只,累计产能利用率为 37.51%,尚未达到预定产能设计生产能力。该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累计收益的差异 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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