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VEKE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Dec 4, 2019

56521_rns_2019-12-04_f2c67462-6e99-4e1e-b8cb-ed2b30b97b9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75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新能源”)拟 与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东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融资租赁”)拟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本次保理融资额 度为人民币2980万元,该额度为循环额度。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 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无此类交易的关联交易,维科新能源与非关联人远东国际租 赁有限公司有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保理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授权经营 层办理本交易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的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盘活资产,加快资金回笼,公司控 股子公司维科新能源与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东 海融资租赁拟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保理融资额度为人民币2980万元,期限三 年。协议期限内,保理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 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无此类交易的关联交 易,维科新能源与非关联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有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保 理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吕军、苏伟军、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授 权经营层办理本交易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保税西区港西大道3 号1 幢-1 北侧厂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良琴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 制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锂离子应急电源电池、储能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的 研发、制造和销售。

控股股东:本公司持有维科新能源100%股权

  • 2、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目前维科新能源主营业务为小动力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近三年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维科新能源资产总额为5141.74 万元,股东权益为

2746.74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321.72 万元;净利润-7089.15 万元。 (二)东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 号1 幢401 室A 区E0297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苏伟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31444.97 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与融资租赁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

2

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东海融资租赁30.80%股权 2、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目前东海融资租赁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近三年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 3、本公司与东海融资租赁在产权、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东海融资租赁资产总额为8.50 亿元,股东权益为

  • 4.70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8075.17 万元;净利润4022.57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转让公司子公司维科新能源部分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为 人民币 2980 万元,期限三年。协议期限内,保理额度可循环使用。

  • 四、关联交易《保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作为保理商):东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作为原债权人):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已经或将不时与债务人签订《销售合同》、《服务合同》或《租赁合 同》(以下统称该等合同及其任何补充或修改文件为“交易合同”),向债务人以 信用方式在国内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以下统称销售货物和/或提供 服务和/或出租资产为“交易”),并由此形成交易合同项下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 乙方愿意将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甲方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受让 应收账款并向乙方提供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服务。

(一)保理服务内容

甲方可为乙方提供的保理服务包括保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应收账款管理 中的一项或多项。针对每笔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保理服务, 以甲乙双方在《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及其回执中达成一致的内容为准。乙方仅 申请甲方为其提供部分保理服务的,未选定的服务项目所对应的合同条款或附件 对双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于乙方根据本合同提出的保理融资申请,甲方有权 进行审核并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受理。

(二)保理融资

乙方向甲方申请提供保理融资服务的,应在《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中一并 提出。甲方为乙方核定的保理融资额度:人民币29800000.00 元(大写:贰仟玖 佰捌拾万元整)。保理融资额度有效期三年,本有效期是甲方应乙方申请,根据 本合同予以保理融资的期限。该保理融资额度为循环额度。

3

本合同项下的保理融资与应收账款一一对应,融资方式为比例预付方式保理 融资:融资比例为100%,利率为每月0.824%,融资期限自应收账款转让价款预 付日至额外宽限期届满日。

在债务人付款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归还保理融资,经甲方 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保理融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提 前归还保理融资本金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甲方还可要 求乙方赔偿甲方因该等提前还款所发生的任何损失。

就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保理服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保理费,保 理费按每笔应收账款计算并收取,乙方应于应收账款转让日当日向甲方支付保理 费。

(三)其他重要条款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出现反转让情形时,乙方需办理应收账款的回购事宜, 偿还全部保理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乙方足额清偿保理融资 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前,甲方仍有权向债务人要求付款及收取债务人支付 的应收账款。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维科新能源所转让的应收账款承担提供连 带责任还款保证。

(四)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向甲方支付任何应付 款项的,乙方应自该等款项应当支付之日(不含当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含)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根据实际逾期天数按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收。

乙方未按本合同还款约定,通知甲方并将相关款项或支付工具转交甲方或者 将相同金额的款项付至保理回款账户的,甲方有权自乙方收到相关款项或支付工 具之日(不含当日)起,每日按应转交而未转交款项或支付工具金额的万分之五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乙方违约时,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差旅费、公证费、诉讼费、 评估拍卖费用、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五)争议解决

各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

4

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六)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更好的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盘活资产,加快资 金回笼,提高公司资产周转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维科新能源与东海融 资租赁拟签署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待具体项目操作时,再根据具体情况,授权经 营层在本次审议通过额度内,签订相应的文件。

2.本次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 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1. 东海融资租赁熟悉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能够设计操作

简单的交易结构,提供更加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