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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Jun 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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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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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9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随着锂电池应用日益广泛,细分产品领域前景可观,结合 公司“经营+资本”双驱动的战略,为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经公司经营层 多方调研及市场分析判断,公司拟向自然人左红购买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卓力能”)10%的股权,价格参照卓力能评估基准日2018 年12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的相应股权比例,即人民币1 亿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授权经营层 办理本交易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一、 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随着锂电池应用日益广泛,细分产品领域前景可观,结合公司“经营+资本” 双驱动的战略,为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经公司经营层多方调研及市场分析 判断,公司拟向自然人左红购买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力能”) 10%的股权, 价格参照卓力能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的相应股 权比例,即人民币1亿元。
卓力能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10876.64万元,评估值 106888.27万元,评估增值96011.63万元,增值率882.73%。
(二)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 案》(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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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网站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交易方情况介绍
自然人左红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姓名:左红(身份证号码:3421261981**21)
性别:女
国籍:中国(有香港居留权)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一路20 号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近三年左红女士任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深 圳市夏娃珠宝有限公司董事、任深圳市顶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道美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自然人左红与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毅为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与自然人左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购买资产:
|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
| 1 | 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10%的股权 | 股权 |
2、权属情况说明
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无自有的经营场所,租赁了欧陆不锈钢制品(深 圳)有限公司的厂房及宿舍,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塘头大道欧陆工业城,面积共计 16,909.85 平方米,租赁期为9 年,即2013 年10 月1 日至2022 年9 月30 日, 第一到第三年月租金为304,377.3 元(含税),第四到第六年租金上浮10%,第 七到第九年租金再上浮10%;租赁了深圳市业硕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厂房及宿 舍,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大道蓝韵科技园2 栋3 楼,租赁期为2 年, 即2017 年10 月1 日至2019 年9 月30 日,月租金为105,422 元(含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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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前3 个月租金上浮10%。
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除上述租赁外的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 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新社区工业三路2 号厂房B 和塘头大道蓝韵科 技园2 栋3 楼
成立时间:2009 年11 月06 日
法定代表人:左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69.23 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脑周边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 术服务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厂房租赁。(以上均不含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电子产品、电脑周边产品的生 产。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500 万元,股东持股明细如下:
| 出资人 | 出资额(单位:万元)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
| 左红 | 325.00 | 65.00 |
| 深圳市道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 | 30.00 |
| 丁智琼 | 25.00 | 5.00 |
| 合计 | 500.00 | 100.00 |
根据深圳范陈巨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深范陈巨源 验字【2019】第002 号),截止2019 年5 月16 日,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 完成增资。注册资本由500 万元增资至769.23 万元。股东持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实收资本 | ||||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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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例 | 比例 | ||||
|---|---|---|---|---|---|
| 1 | 左红 | 325.00 | 65.00% | 401.92 | 52.25% |
| 2 | 丁智琼 | 25.00 | 5.00% | 25.00 | 3.25% |
| 3 | 深圳市道美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
150.00 | 30.00% | 150.00 | 19.50% |
| 4 | 深圳市卓进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76.92 | 10.00% | ||
| 5 | 深圳市卓能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15.39 | 15.00% | ||
| 合计 | 500.00 | 100.00% | 769.23 | 100.00% |
实际控制人:丁毅,与交易方左红为一致行动人。
(2)除自然人左红外卓力能的原股东自愿放弃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立 信中联审字{2019}D-0194 号),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卓力能总资产2.72 亿 元,净资产为1.09 亿元;2018 年全年实现营业4.33 亿元,实现净利润1.08 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卓力能资产总额为2.00 亿元,净资产为7919.82 万元;2019 年1-3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9485.10 万元;净利润1741.89 万元(未 经审计)。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D-0075 号),本次评估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择收益法的结果作为评估结果,卓力能 在企业持续经营及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于评估基准日2018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账面价值10,876.64 万元,评估值106,888.27 万元,评估增值 96,011.63 万元,增值率882.73%。
(1)资产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企业申报的资产和负债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表已经立信中 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账 面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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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项目名称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
|---|---|---|---|---|---|---|
| 一、流动资产合计 | 257,669,565.69 | 一、流动负债合计 | 163,539,669.83 | |||
| 其中:货币资金 | 127,939,214.07 | 其中:应付票据 | 25,744,167.91 | |||
| 应收账款 | 61,657,089.92 | 应付帐款 | 52,847,316.35 | |||
| 预付账款 | 3,434,123.33 | 预收帐款 | 57,545,486.75 | |||
| 其他应收款 | 7,863,069.92 | 应付职工薪酬 | 13,412,379.97 | |||
| 存货 | 40,415,372.83 | 应交税费 | 9,313,695.27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360,695.62 | 其他应付款 | 4,676,623.58 | |||
|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636,466.16 | 二、非流动负债合计 | 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0,000.00 | 负债合计 | 163,539,669.83 | |||
| 固定资产 | 11,887,917.47 | 7,436,371.64 | ||||
| 在建工程 | 658,790.17 | |||||
| 长期待摊费用 | 4,941,794.63 | 2,654,908.9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0,249.42 | |||||
| 其它非流动资产 | 3,076,146.00 | |||||
| 资产总计 | 272,306,031.85 | 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8,766,362.02 |
此外,被评估单位申报了账外专利172 项,其中51 项外观设计(37 项获得 授权)、71 项实用新型(55 项获得授权)、28 项发明专利(2 项获得授权),22 项美国专利(其中1 项发明获得授权、1 项发明和6 项外观递交申请、14 项在 PCT 国际检索)。
历史年度经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年 度 | 2015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10,481.86 | 18,102.81 | 17,791.73 | 43,312.57 |
| 营业支出 | 10,337.47 | 17,292.36 | 16,461.84 | 30,996.26 |
| 利润总额 | 144.39 | 810.45 | 1,329.89 | 12,316.31 |
| 净利润 | 135.04 | 682.58 | 1,180.32 | 10,765.52 |
(2)未来各年度现金流量的预测
对卓力能电子未来各年度现金流量的预测是基于卓力能电子历史经营情况 及其所处行业发展的基础上得出的。
从卓力能电子历史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对其历史产量、运营能力、总体资产 规模,近期的经营计划以及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调研,发现卓力能电子2018 年度年收入出现大幅度增长,其中陶瓷雾化器是增长的重点,其次用于分体式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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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器的电池杆增长幅度也很大,作为新的增长点,增长迅速;其他收入也都有增 有减,总体上相对稳定。陶瓷雾化器这种销售业绩的快速上升,与产品属于新产 品,基数较小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我们注意到不同类别产品单价有增有减, 但均价表现为上涨,逐步趋于稳定。
从细分行业情况进行分析:卓力能电子的雾化器产品主要用于终端产品蒸汽 式电子烟,其经营受终端产品电子烟行业影响很大,本次预测是基于当前技术和 市场状况,以雾化型电子烟为应用方向,分析雾化器行业发展。
蒸汽式电子烟是采用低温雾化技术加热烟油,产生烟气供人吸食的一种烟草 替代物,对烟瘾人员能够一定程度上替代烟草,因其不采用燃烧方式,电子烟一 般不产生焦油和悬浮微粒等烟雾,降低了烟草危害,现在还有不含尼古丁的烟油, 是一种替代减害的辅助戒烟工具,2018 年至2019 年初,电子烟行业增长很快, 但中长期上,由于受行业政策不确定性影响,未来发展存在一定风险。
作为雾化器生产厂家,借力2018-2019 年初的高速增长,取得长足的发展。 相比电子烟行业,雾化器生产厂家生产的是“快速加热雾化装置”,从行业分类 上,属于电子产品,政策上直接影响较小;规模较大的生产厂家在2018 年度获 得大量现金,对于行业未来的不确定性,被评估单位在新技术、新材料、新的市 场等研究上增加投入,意图将雾化器从电子烟附属行业发展为多行业通用的硬件 供应行业。未来几年是被评估单位的发展机会,机遇与风险并存。
公司主要客户为欧美电子烟销售商,其中前5 家客户就占了全年销售额的 60%以上,这些客户信誉良好,支付能力强,并每年均签订合作协议,根据订单 安排生产,保证了销售业务和回款率,但同时由于主要客户占销售比重过大,如 果客户经营出现困难,销售额、销售利润率下降,也会对被评估单位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鉴于企业未来5 年机遇与风险并存的特点,在预测时,对外部经济环境和企 业自身经营情况的多种可能性,分别预测增长率及发生几率,加权计算确定最终 增长率。在价格上了解企业定价模式,是在成本基础上加加工费,经了解主要材 料构成、材料采购途径,相应材料生产厂家均为成熟产业,价格较稳定,随着规 模采购的增加,未来采购单价略有下降。具体预测依据及过程如下:
①销售数量、销售价格、营业收入预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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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货类 | 销量 (万个) |
单价(元 /个) |
金额(万个) | 销量增长 率 |
单价变 动率 |
收入增 长率 |
|---|---|---|---|---|---|---|---|
| 2019 | 电池杆 | 238.12 | 37.87 | 9,016.58 | 15.00% | 0.00% | 15.00% |
| 包棉雾化器 | 651.66 | 3.91 | 2,545.72 | -10.00% | 0.00% | -10.00% | |
| 陶瓷雾化器 | 3,956.64 | 7.59 | 30,050.63 | 15.00% | 0.00% | 15.00% | |
| 一次性套装 | 441.99 | 10.82 | 4,783.12 | 5.00% | 0.00% | 5.00% | |
| 多次性套装 | 43.51 | 50.50 | 2,197.20 | 20.00% | 0.00% | 20.00% | |
| 合计 | 5,331.92 | 9.11 | 48,593.24 | 10.42% | 1.90% | 12.52% | |
| 2020 | 电池杆 | 273.84 | 37.87 | 10,369.06 | 15.00% | 0.00% | 15.00% |
| 包棉雾化器 | 586.49 | 3.91 | 2,291.15 | -10.00% | 0.00% | -10.00% | |
| 陶瓷雾化器 | 4,550.14 | 7.22 | 32,830.31 | 15.00% | -5.00% | 9.25% | |
| 一次性套装 | 464.09 | 10.82 | 5,022.28 | 5.00% | 0.00% | 5.00% | |
| 多次性套装 | 52.21 | 47.97 | 2,504.81 | 20.00% | -5.00% | 14.00% | |
| 合计 | 5,926.77 | 8.95 | 53,017.60 | 11.16% | -1.85% | 9.10% | |
| 2021 | 电池杆 | 301.22 | 37.87 | 11,405.97 | 10.00% | 0.00% | 10.00% |
| 包棉雾化器 | 586.49 | 3.91 | 2,291.15 | 0.00% | 0.00% | 0.00% | |
| 陶瓷雾化器 | 5,232.66 | 6.85 | 35,867.11 | 15.00% | -5.00% | 9.25% | |
| 一次性套装 | 464.09 | 10.82 | 5,022.28 | 0.00% | 0.00% | 0.00% | |
| 多次性套装 | 60.04 | 45.57 | 2,736.50 | 15.00% | -5.00% | 9.25% | |
| 合计 | 6,644.51 | 8.63 | 57,323.01 | 12.11% | -3.56% | 8.12% | |
| 2022 | 电池杆 | 331.34 | 35.97 | 11,919.24 | 10.00% | -5.00% | 4.50% |
| 包棉雾化器 | 586.49 | 3.91 | 2,291.15 | 0.00% | 0.00% | 0.00% | |
| 陶瓷雾化器 | 5,755.92 | 6.85 | 39,453.82 | 10.00% | 0.00% | 10.00% | |
| 一次性套装 | 464.09 | 10.82 | 5,022.28 | 0.00% | 0.00% | 0.00% | |
| 多次性套装 | 69.05 | 45.57 | 3,146.98 | 15.00% | 0.00% | 15.00% | |
| 合计 | 7,206.90 | 8.58 | 61,833.46 | 8.46% | -0.55% | 7.87% | |
| 2023 | 电池杆 | 364.47 | 34.17 | 12,455.61 | 10.00% | -5.00% | 4.50% |
| 包棉雾化器 | 586.49 | 3.91 | 2,291.15 | 0.00% | 0.00% | 0.00% | |
| 陶瓷雾化器 | 6,331.52 | 6.85 | 43,399.21 | 10.00% | 0.00% | 10.00% | |
| 一次性套装 | 464.09 | 10.82 | 5,022.28 | 0.00% | 0.00% | 0.00% | |
| 多次性套装 | 75.96 | 45.57 | 3,461.67 | 10.00% | 0.00% | 10.00% | |
| 合计 | 7,822.53 | 8.52 | 66,629.91 | 8.54% | -0.72% | 7.76% |
②生产、采购成本及费用预测
对应的生产成本,分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其中固定成本按历史数据及生 产规模扩大,合理预测增长率,变动成本根据企业定价模式,包含材料成本、计 件工资等,以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
其他费用预测参考成本预测,按历史数据及生产规模扩大,合理预测增长率, 确定费用预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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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7 年10 月31 日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 GR201744203263,有效期三年。2017-2019 年度享受15%的优惠企业 所得税税率。随着企业每年在研发中的投入比例的不断加大,未来取得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机会仍可实现,所以本次评估预测中均以这一政策不变为前提条件对所 得税进行预测。
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 除比例的通知财政部》(财税〔部2018〕99 号)规定,2020 年12 月31 日之前 研发费用的75%可在税前加计扣除,2021 年后研发费用的50%可在税前加计扣除。 ③预测的结果
预测的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毛利率、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等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
| 营业收入 | 48,593.24 | 53,017.60 |
57,323.01 |
61,833.46 |
66,629.91 |
| 收入增长率 | 12.19% | 9.10% | 8.12% | 7.87% | 7.76% |
| 毛利率 | 38.32% | 38.36% | 37.46% | 37.73% | 36.70% |
| 营业利润 | 12,640.62 | 13,370.59 |
13,434.09 |
14,325.04 |
14,395.38 |
|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 10,840.36 | 11,728.67 |
11,657.75 |
12,258.48 |
12,399.94 |
备注:收入增长率在对每类产品数量和单价预测基础上的综合增长率,表现出每年增长
不同;
毛利率在综合成本加成及未来材料采购等成本后的综合毛利率。
④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参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的确定,具体公式为
公式:WACC=Ke×E/(D+E)+Kd×D/(D+E)×(1-T)
式中:Ke 为权益资本成本;
Kd 为债务资本成本
D/E:根据市场价值估计的被估企业的目标债务与股权比率,企业目前资本
结构中无有息负债,故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等于权益资本成本;
权益资本成本Ke 的确定
Ke=Rf+ β ×RPm+Rc
Rf=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至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高于10 年的国债,
计算其到期收益率(复利),并取其平均值作为此次评估的无风险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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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 =企业风险系数,选取以消费电子为主营的A 股上市公司为优选对象,并 要求其为上市时间在三年以上的公司作为对比公司,Wind 资讯查询股票Beta 值, 取其剔除财务杠杆后算术平均Beta。
RPm=市场风险溢价,参考国内外针对市场风险溢价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成果, 结合评估机构的研究成果,评估市场风险溢价取5.80%;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公司的特有风险目前国际上比较多的是考虑公 司的规模对投资风险大小的影响,公司资产规模小、投资风险就会相对增加,反 之,公司资产规模大,投资风险就会相对减小,根据企业资产规模采用规模超额 收益率测算模型确定其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根据以上计算过程,确定折现率为13.11%。
⑤溢余资产和非经营资产
A、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货币资金为12,793.92 万元,根据营运资金需求分 析,溢余货币资金为6,093.92 万元。
B、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预测无关的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个人 借款、其他流动资产—出口退税及理财、在建工程中研发自主研制设备项目、长 期股权投资—阿拉丁公司70%股权、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2,236.17万元。
C、与企业经营预测无关的负债
非经营性负债0.00元。
⑥收益法评估计算公式为:
企业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 价值
(4)评估结论
A、采用资产基础法所得出的评估结论
评估人员认真遵循资产评估有关法规和国家规定的评估方法及计价原则,经 过资产的账面清查、产权验证、实地勘察、评定估算、分析确定,采用资产基础 法得出的评估值为15,460.19 万元,较其账面价值10,876.64 万元,评估增值 4,583.55 万元,增值率42.14%。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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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项 目 | 账 面 价 值 | 评 估 价 值 | 增 减 值 | 增 值 率% |
|---|---|---|---|---|---|
| B | C | D=C-B | E=(C-B)/B×100% | ||
| 流动资产 | 1 | 25,766.96 | 27,013.63 |
1,246.67 |
4.84 |
| 非流动资产 | 2 | 1,463.65 | 4,800.53 |
3,336.88 |
227.98 |
| 长期股权投资 | 3 | 35.00 | 38.73 |
3.73 |
10.66 |
| 固定资产 | 4 | 743.64 | 782.81 |
39.17 |
5.27 |
| 在建工程 | 5 | 65.88 | 65.88 |
0.00 |
0.00 |
| 无形资产 | 6 | 0.00 | 3,340.00 |
3,340.00 |
|
| 长期待摊费用 | 7 | 265.49 | 265.49 |
0.00 |
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 | 46.02 | 0.00 |
-46.02 |
-1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 | 307.61 | 307.61 |
0.00 |
0.00 |
| 资 产 总 计 | 10 | 27,230.61 | 31,814.16 |
4,583.55 |
16.83 |
| 流动负债 | 11 | 16,353.97 | 16,353.97 |
0.00 |
0.00 |
| 负 债 总 计 | 12 | 16,353.97 | 16,353.97 |
0.00 |
0.00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3 | 10,876.64 | 15,460.19 |
4,583.55 |
42.14 |
B、采用收益法所得出的评估结论
经实施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收益 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0,876.64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为106,915.31万元,评估增值96,038.67万元,增值率882.98%。
C、采用两种方法所得评估结论的比较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6,915.31万元,比资产基 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5,460.19万元,高91,455.12万元,高 591.55 %。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重置成本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所耗费 的社会必要劳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通常是将申报资产的评估价值简单加和, 没有充分考虑各项资产和负债组合成为一个企业经营所发挥的协同效益。而收益 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该方法完整的考虑了资产按计划投资完 成后,未来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 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 方法产生差异。
D、最终评估结论的选取
收益法评估增值较大,主要原因是评估企业收益的持续增长且毛利率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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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首先卓力能公司的技术先进,且近年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销售量排名靠
前;其次电子烟的未来的发展前景被看好,雾化器未来的应用方向广阔。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本次收益法评估结果有较大的增幅是建立在科学 合理的预测基础之上的。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的差异反映了评估对象账面未记 录的人力资源、技术研发、营销网络、客户关系、管理经验等无形资产以及雾 化器行业本身的优势带来的价值,因此两个评估结果的差异是合理的,收益法 相对于资产基础法而言,更能够全面、合理地反映被评估企业的价值。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取收益法评估结果做为最终评估结果,即深圳市卓力能 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106,915.31 万元。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自然人左红及卓力能原股东签署协议
(一)股权转让合同主体
甲方: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自然人左红;及其他卓力能原股东等。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转让价格:乙方持有的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10%的股权,以人民币为 1 亿元,转让给甲方。 在协议签署并生效后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股权 转让价款5,000 万元;在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3 日内,甲方向乙方 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5,000 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出资。
(三)合同生效时间
协议生效时间:自协议签署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 权:
(1)标的公司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该 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方面不具备上市条件,或由于参与公司 经营的原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严重过错等原因造成公司无法上市等。但包 括政策、法规或虽申请境内外上市但未获得批准等不可抗力客观原因导致不能上 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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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任何时间,卓力能实际控制人丁毅或公司明 示放弃本协议项下的标的公司上市安排或工作;
(3)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任何时间,当公司累计新增亏损达到投资方 进入时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当期净资产的50%时;
2、本协议项下的股权回购价格应按以下(1)和(2)两者较高者确定:
(1)按照甲方支付转让款的规定,甲方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从实际支付之日 起至乙方实际支付回购价款之日按年利率8%计算利息(单利),但应扣除投资方已 从标的公司退回的股权转让款及实际分配所得税前利润的所得。
(2)回购时甲方所持有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3)本协议项下的股权回购均应以现金形式进行,全部股权回购款应在投 资方发出书面回购要求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或转移到投资方,丁毅对 上述回购款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其他
(1)鉴于本次交易是以卓力能2018年度净利润1亿元为作价依据,公司有义 务尽力实现和完成最佳的经营业绩,股东及公司管理层有义务尽职管理公司,确 保公司实现该等经营目标。
(2)如果标的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低于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50%,则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将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退还给投资方。卓力能实际控制人丁毅和 标的公司承诺对此约定的对投资方的退回股权转让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主要为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产运营效率,提升收益率水平,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 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购买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10%的股权,不会导致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公司将授权经营层办理本交易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公司将 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后续披露。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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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报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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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
-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D-007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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