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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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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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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8-07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部分房地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为加快公司内部产业调整进度,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

  • 资产运营效率,提升收益率水平,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 以下资产:

序号 项目 评估价(底价)
(单位:万元)
情况备注
1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0 号土地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14963.12 土地使用权面积161,408.50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33,683.73 平方米。
2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3 号土地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2463.66 土地使用权面积16,816.00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1,566.97平方米。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 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公开挂牌竞价的相关事宜 及签署相关文件。

一、 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 1、公司拟将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0号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

  • 土地使用面积161,408.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683.73平方米,以公开挂牌竞 价的方式进行出售,底价参照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评估价格为人民币 14963.12万元。

交易标的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4306.37万元,评估值14963.12万元,评 估增值10656.75万元,增值率247.46%。

  • 2、公司拟将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3号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

  • 土地使用面积16,81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66.97平方米,以公开挂牌竞价 的方式进行出售,底价参照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估价格为人民币2463.66 万元。

交易标的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1401.49万元,评估值2463.66万元,评估 增值1062.17万元,增值率75.79%。

(二)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部分房地产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 公开挂牌竞价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 交易方情况介绍

上述资产以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尚不能确定最终交易对象,待确 定后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一)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出售房地产:

序号 名称 类别
1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0 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房地产
2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3 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房地产

2、权属情况说明

公司与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维科特阔家纺有限公司存在厂房租赁合同,公司 将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0 号的部分厂房(建筑面积约30643 平方米) 出租给宁波维科特阔家纺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从2018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买受人竞拍成功后,需继续履行上述厂房租赁合同。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宁波维科丝网股 份有限公司存在厂房租赁合同,公司将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3 号的部 分厂房(建筑面积约4011 平方米)出租给宁波维科丝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租 赁期限从2018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买受人竞拍成功后,需继 续履行上述厂房租赁合同。

除上述租赁情况外,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性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 (1)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0 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中土地使

2

用权于2006 年2 月以27,310,987.66 元购置,地上建筑物于2008 年7 月以 34,389,969.40 元购建并投入使用,该项资产中建筑面积约30643 平方米的厂房 现出租给宁波维科特阔家纺有限公司使用,其余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2)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3 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中土地使 用权于2002 年11 月以2,093,592.14 元购置,地上建筑物于2013 年12 月以 14,524,467.66 元购建并投入使用,该项资产中建筑面积约4011 平方米的厂房 现出租给宁波维科丝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其余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二) 交易标的账面价值情况

拟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账面价值情况说明如下 :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 年5 月31 日
账面原值 已计提折旧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已计提折旧
账面净值
1 宁波市北仑区
小港纬五路30
号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建筑物
61,700,957.06 18,018,420.54 43,682,536.52 61,700,957.06 18,637,258.44 43,063,698.62
2 宁波市北仑区
小港纬五路33
号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建筑物
16,618,059.80 2,393,457.19 14,224,602.61 16,618,059.80 2,603,172.04 14,014,887.76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持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 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拟交易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相应评估报告,评估情况说 明如下:

序号
名称
评估报告 评估方法 评估
基准日


评估结论
1



宁波市北仑区小
港纬五路30 号
土地使用权及地
上建筑物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
出售其拥有的北仑区小港纬
五路30 号房地产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 大学评估评报字
[2018]980009号

房屋建筑物采用
成本法、土地使用
权采用市场法
2018
年5 月
31 日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维科技术
拟出售的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0
号房地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壹
亿肆仟玖佰陆拾叁万壹仟贰佰
元整(RMB149,631,200.00)
2



宁波市北仑区小
港纬五路33 号
土地使用权及地
上建筑物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
出售其拥有的北仑区小港纬
五路33 号房地产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 大学评估评报字
[2018]980010号

房屋建筑物采用
成本法、土地使用
权采用市场法
2018
年5 月
31 日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维科技术
拟出售的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3
号房地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贰
仟肆佰陆拾叁万陆仟陆佰元整
(RMB24,636,600.00)

评估增值情况说明如下:

评估增值情况说明如下: 评估增值情况说明如下: 评估增值情况说明如下: 评估增值情况说明如下: 评估增值情况说明如下: 评估增值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宁波市北仑区小
港纬五路30 号土
地使用权及地上
建筑物
账面原值
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
评估值
评估增值
评估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
34,389,969.40
22,518,887.72
33,578,500 11,059,612.28
49.11
土地使用权
27,310,987.66
20,544,810.90
116,052,700 95,507,889.10
464.88
宁波市北仑区小
港纬五路30 号土
地使用权及地上
建筑物
账面原值 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
评估值
评估增值 评估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 34,389,969.40
22,518,887.72

33,578,500
11,059,612.28
49.11
土地使用权 27,310,987.66
20,544,810.90

116,052,700
95,507,889.10
464.88

3

合计 61,700,957.06
43,063,698.62

149,631,200
106,567,501.38
247.46




宁波市北仑区小
港纬五路33 号土
地使用权及地上
建筑物
账面原值 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
评估值
评估增值 评估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 14,524,467.66
12,530,374.80

12,697,200

166,825.20

1.33
土地使用权 2,093,592.14
1,484,512.96

11,939,400
10,454,887.04
704.26
合计 16,618,059.80
14,014,887.76

24,636,600
10,621,712.24
75.79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土地使用权增值,上述资产的土地使用权 的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选取周边区域接近于估价时点的3 综成交案例作为参照,将3 宗案例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结合交易情况、交易日 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情况将成交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从而得出被评估对象 的评估值。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以拍卖的方式进行,存在无法成交的可能性,因此尚不能确定交易 结果及成交价格。此项交易对公司产生的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 时进行披露。

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 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

报备文件:

  •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其拥有的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0 号房地产

  •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学评估评报字[2018] 980009 号

  • 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其拥有的北仑区小港纬五路33 号房地产

  •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学评估评报字[2018]9800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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