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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n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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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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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8-06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为适应公司能源业务产能扩张的场地需要,公司和公司控 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与联志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英文名Combine Wil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该公司为新 加坡交易所上市企业,代码:N0Z)下属的联志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志 工业”)和忠信制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信制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分别以人民币1.1 亿元(含税)收购联志工业持有的东莞联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志管理”)100%的股权、以人民币6800 万元(含税)收购忠信 制模持有的东莞忠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信管理”)100%股权,合 计购买上述资产的金额为人民币1.78 亿元(含税)。

 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参与 了该项交易的前期洽谈,并已支付了合计6800万元定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无此类交易的关联交 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授权经营层 办理本交易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一、 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适应公司能源产业扩张的场地需要,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与联志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联志工业和忠信制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分别以人民币1.1亿元(含税)收购联志工业持有的联志管理100%的股权,以人 民币6800万元(含税)收购忠信制模持有的忠信管理100%股权,合计购买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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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金额为人民币1.78亿元(含税)。

联志管理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3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1444.79万元,评估值 11194.22万元,评估增值9749.42万元,增值率674.80%;忠信管理于评估基准日 2018年3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485.60万元,评估值6808.54万元,评估增值 6322.94万元,增值率1302.09%。

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在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参与了该项交易的前 期洽谈,鉴于 2017 年始东莞地区地产价格持续攀高,为锁定交易价格,支持上 市公司的后续经营发展,维科控股已代为向交易对象分别于 2017 年 9 月和 2018 年 5 月,支付了交易定金 4800 万元和 2000 万元,合计 6800 万元。因此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无 此类交易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支付扣除维科控股已交定金的剩余转让价款给交易对方,并将维科控股支 付的交易定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本息支付给维科控股。 (二)交易生效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授权经营层 办理本交易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二、 交易方情况介绍

(一)联志工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联志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

住所:香港新界大埔汀角路51 号A 太平工业中心第四座901-2 室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港币1400 万元 主营业务:玩具、礼品、消费用品制造

董事:赵孝纯、谭祖德、李显麟

控股股东:联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联志工业 100%股权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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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联志工业主营业务为玩具、礼品、消费用品制造,近三年公司经营情况 正常。

  • 3、本公司与联志工业在产权、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 年12 月

31 日,联志工业资产总额为港币118257.13 万元,股东权益为港币35123.03 万

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港币109745.17 万元;净利润港币69.64 万元。

  • (二)忠信制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忠信制模有限公司

注册地:萨摩亚

住所:香港新界大埔汀角路51 号A 太平工业中心9 楼902 室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美元100 万元

主营业务:控股投资和模具交易

董事:赵孝纯,郑乃桥

控股股东:联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忠信制模 100%股权

  •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

目前忠信制模主营业务为控股投资和模具交易,近三年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 3、本公司与忠信制模在产权、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 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因公司注册地法律规定不需要审计,该公司无审计报告。

(三)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 225 号(20-1)室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1998 年5 月14 日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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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 10706.55 万元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实 业投资;纺织品、针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矿产品、 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农产品、燃料油的批发、零 售;黄金批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纺织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 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本公司 房屋租赁。

实际控制人:何承命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

维科控股以新能源、新材料、纺织服装等先进制造业,产业投资、金融服务、 大宗贸易、仓储物流、进出口等现代服务业,以及住宅地产、工业地产等为核心 业务的综合性产业投资集团。近三年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 3、本公司与维科控股在产权、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德 威(会)财审字【2018】00389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维科控股资产 总额为148.35 亿元,股东权益为40.82 亿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79.68 亿元;净利润30,141.1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购买资产:

序号 名称 类别
1 东莞联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股权
2 东莞忠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股权

2、权属情况说明

联志工业下属公司联志管理与联志玩具礼品(东莞)有限公司存在厂房租赁 合同,联志管理将其位于横沥镇新城工业区景福路厂房及宿舍楼(建筑面积约3 万平方米)出租给联志玩具礼品(东莞)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5 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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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10 月1 日起至2022 年9 月30 日止)。联志工业和联志管理同意从本公 司支付完股权转让交易款后起,由本公司与联志玩具礼品(东莞)有限公司重新 签订租赁合同,收取余下期间的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25 万元(不含税)。

忠信制模下属公司忠信管理与本公司下属公司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存在 厂房租赁合同,忠信管理将其位于横沥镇新城工业区厂房(建筑面积约28255.3 平方米)出租给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25 年(从2018 年1 月1 日起至2043 年1 月1 日止)。忠信制模和忠信管理同意从本公司支付完股权 转让交易款后起,终止上述合同。

联志工业、联志管理、忠信制模和忠信管理承诺: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 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不存在除上述租赁外的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1)东莞联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东莞市横沥镇新城工业区联志1 号厂房2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孝纯

成立日期:2017 年4 月27 日

注册资本:港币1744.76 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 划咨询、自有物业出售咨询出租、物业管理。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联志工业持有联志管理100%股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东莞联志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大学评估【2018】980007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联志管理资产总额为1448.15 万元,股东权益为1431.48 万元; 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5.00 万元;净利润78.54 万元。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联志管理资产总额为1480.38 万元,股东权益为 1444.79 万元;2018 年1-3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75.00 万元;净利润13.31 万元。 (2)东莞忠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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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东莞市横沥镇新城工业区1 栋2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孝纯 成立日期:2017 年4 月24 日 注册资本:港币512.165 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 划咨询、自有物业出售咨询出租、物业管理。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忠信制模持有忠信管理100%股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东莞忠信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大学评估【2018】980008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忠信管理资产总额为478.98 万元,股东权益为478.98 万元; 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2.80 万元;净利润-16.88 万元。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忠信管理资产总额为489.60 万元,股东权益为 485.60 万元;2018 年1-3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2.80 万元;净利润6.62 万元。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东莞联志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大学评估【2018】980007 号),本次评估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联志管理于评估基准日2018 年3 月31 日净资产账面 价值1444.79 万元,评估值11194.22 万元,评估增值9749.42 万元,增值率 674.80%;

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即房地产增值,固定资产账面价 值834.14 万元,评估值8534.33 万元,评估增值7700.19 万元,增值率923.13%;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51.84 万元,评估值2526.61 万元,评估增值2274.77 万元, 增值率903.25%。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东莞忠信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大学评估【2018】980008 号),本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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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忠信管理于评估基准日2018 年3 月31 日净资产账面 价值485.60 万元,评估值6808.54 万元,评估增值6322.94 万元,增值率 1302.09%;

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即房地产增值,固定资产账面价 值239.99 万元,评估值4222.03 万元,评估增值3982.04 万元,增值率1659.25%;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09.60 万元,评估值2550.50 万元,评估增值2340.90 万元, 增值率1116.84%。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公司与维科控股、联志工业签署的三方协议

1、股权转让合同主体

甲方: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联 志工业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转让价格:根据协议,标的东莞联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含税(费)价 款为11,000 万元,截至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向丙方支付定金合计5,000 万元 (以下简称“已付转让价款”)。

鉴于甲方已向丙方支付部分转让价款,协议生效后,乙方无需另行向丙方支 付已付转让价款。

支付方式:现金出资。

3、支付期限

经各方同意,剩余转让价款由乙方在目标公司房地产确权手续完成后60 个 自然日内存入丙方和乙方的共管账户。除支付协议约定的剩余转让价款外,乙方 无需就标的股权转让向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7 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垫付的已付转让价款及按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支付给甲方。

4、合同生效时间

协议生效时间:2018 年6 月28 日

(二)公司与维科控股、忠信制模签署的三方协议

1、股权转让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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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忠 信制模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根据协议,标的东莞忠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含税(费)价款为6,800 万元,截至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向丙方支付定金合计1,800 万元(以下简称“已 付转让价款”)。

鉴于甲方已向丙方支付部分转让价款,协议生效后,乙方无需另行向丙方支 付已付转让价款。

支付方式:现金出资。

3、支付期限

经各方同意,剩余转让价款由乙方在目标公司房地产确权手续完成后60 个 自然日内存入丙方和乙方的共管账户。除支付协议约定的剩余转让价款外,乙方 无需就标的股权转让向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7 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垫付的已付转让价款及按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支付给甲方。

4、合同生效时间

协议生效时间:2018 年6 月28 日。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主要为本公司能源业务在东莞扩张产能提供场地,本次交易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升收益率水平,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 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已于2018 年6 月28 日将上述股权收购的 剩余转让价款合计11,000 万元存入乙丙双方共管账户,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 时进行后续披露。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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