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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Feb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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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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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4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等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方 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内容的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17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