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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5

Mar 2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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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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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52 2005 008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维科精华 编号: —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05 年 3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召开,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聂 林鸿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房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鼓楼支 行签署最高额度为 15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2 年的资产抵押贷款合同,抵押物 为公司所属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产。具体如下:

  • 1、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场路 2 号北侧的土地,面积 3839.70 平方米;

  • 2、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狮子街的土地,面积 1383.70 平方米;

  • 3、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场路 2 号房屋,建筑面积 3001.67 平方米;

  • 4、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狮子街的房屋,建筑面积 1572.50 平方米。 经宁波宁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上述资产的评估值为 2146 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