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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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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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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3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月湖金汇大厦二 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承命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以记名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 年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为-127,176,282.86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9,329,853.95 元; 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140,134,600.26 元,未分配利润为335,401,857.21 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2021 年度财务状况不符合现金分 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公司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 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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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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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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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为共享授信资源,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 意由公司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的担保(含贷款、 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单笔担保期限不超 过一年;公司向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担保(含 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单笔担保期 限不超过一年;下属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担保 (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单笔担 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 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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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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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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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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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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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科控股”)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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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融资互相担保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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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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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信用证、黄金租赁等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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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为维科控股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3000 万元,维科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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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3000 万元。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3、本次担保合作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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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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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方各自自行承担融资责任,因融资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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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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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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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认可的反担保措施。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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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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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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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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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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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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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何承命、吕军、陈良琴、李小辉回避了本次表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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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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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将继续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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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提供不超过4 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满足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 行贷款利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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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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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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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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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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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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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何承命、吕军、陈良琴、李小辉回避了本次表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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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关于以资产抵押和质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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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规范公司的大额资产处置行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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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在向银行(债权人)申请信贷的事项中涉及 的资产抵押和质押行为进行授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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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和质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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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下的,且金额低于8 亿元,授权董事长在本额度内签 署相应的信贷(抵押和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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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和质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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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上的,或金额高于8 亿元,对超出额度后的信贷(抵 押和质押)合同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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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抵押和质押金额以账面价值余额为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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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子公司发生上述事项的,视同本公司行为,由董事长(会)依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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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条款进行授权,并由公司委派的董事(股东代表)在所任职的企业依照公司的 决定和法定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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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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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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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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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继续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50%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额度内进行包括股票及 其衍生产品、基金以及衍生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借款类等产品市场投资,同时 亦在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上述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 方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公司在理财投资的实际操作中一直遵循谨慎、风险控制的原则,定期将理财 投资的运作情况向董事会及监事会进行汇报。今后公司将继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理财投资的风险控制和信 息披露工作。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之 间发生,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1 年 | |
|---|---|---|---|---|---|---|
| 采购预计 | 采购数据 | 预计采购 |
销售预计 |
销售数据 | 预计销售 | |
| 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 | ||||||
| 100 | 4.86 | 200 | 1000 | 689.09 | 1500 | |
| 的关联交易合计 | ||||||
| 与维乐电池的关联交易 | ||||||
| 4000 | 112.48 | 10000 | 5000 | 539.33 | 10000 | |
| 合计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 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何承命、杨东文、吕军、陈良琴、李小辉回避了本次表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 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 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 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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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 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 性存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 券报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经 营层办理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并及时进行对外信息披露。本授权有效期至 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 券报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 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 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21 年末公司对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 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有关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清理,经测 试,公司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845,719.29 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0,378,014.23 元,合计影响当期损益56,223,733.52 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 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 券报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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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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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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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 年度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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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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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 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定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报酬标准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决策程序,经考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如下: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 | 是否在股东单位 | ||
|---|---|---|---|
| 姓名 | 职务 | 报酬总额(税前) (万元) |
领取报酬、津贴 |
| 何承命 | 董事长 | -- | 是 |
| 杨东文 |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 345.88 | 否 |
| 吕 军 | 董事 | -- | 是 |
| 陈良琴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91.12 | 否 |
| 李小辉 | 董事 | -- | 是 |
| 余红琴 | 董事 | -- | 是 |
| 楼百均 | 独立董事 | 6 | 否 |
| 吴巧新 | 独立董事 | 6 | 否 |
| 阮殿波 | 独立董事 | 6 | 否 |
| 陶德瑜 | 副总经理 | 97.84 | 否 |
| 薛春林 | 财务总监兼董秘 | 49.25 | 否 |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
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将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具体工作量 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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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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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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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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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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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内控
-
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将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具体工作量 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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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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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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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 券报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听取《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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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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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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