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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n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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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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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8-05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 年6 月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8 年6 月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5 名,实到5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荣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议 案》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68 名激励人员中,10 人因个人原因 放弃认购本次限制性股票,现确认实际认购人数为58 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 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原1500 万股调整为1470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无预留限制性 股票。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 象名单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授 予数量的调整符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上 述事项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8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 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下列情形:

1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上述58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授予58 名激励对象14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无预留限制性股票,确定公司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6 月8 日。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 备查文件目录:

  •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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