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VEKE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Oct 16, 2017

56521_rns_2017-10-16_774a0613-1ccd-450d-b100-3cab239195a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85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规定赋予我们的职责,作为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等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人员诚 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 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同意董事会选举何承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杨东文先 生为副董事长;聘任杨东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福良先生、陈良琴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薛春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聘任丁秀才先生 为公司审计内控部经理;聘任杨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 表。任期三年,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签字:

梅志成、冷军、阮殿波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