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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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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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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规定赋予我们的职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16 年度 对外担保及其他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截止2016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7,000 万元,占2015 年期 末公司净资产的85.39%。上述担保均无逾期情况。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余额为3,000 万元;对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科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4,000 万元。2016 年度,维科控 股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7,200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我们同意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作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固定的前提 下,继续向各子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 万元额度内的担保。

同意公司为维科控股在人民币120,000 万元额度内进行银行融资担保,维科 控股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不受此上额限制。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必须严格按照额 度进行,在为对方提供担保时,维科控股应提供公司认可的反担保措施。

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我们对公司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审查,2016 年度公司与维科控 股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销售2257.26 万元,关联采购454.03 万元;在此 基础上,公司预计2017 年度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销售3100 万元,关 联采购3600 万元。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行为,不存在利用关 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根据公司在2006 年3 月6 日与维科控股签署的《关于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 协议》,在尚无法彻底消除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现状下,通过增强对关 联交易的披露,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2、关联房产租赁事项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7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 宁波人丰家纺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租赁房产作为办公、商品销售及工业生产所用,上述公司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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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租金累计为748.09 万元。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要求,公司租赁房产支付的租赁费用 的定价系遵循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3、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截止2016 年12 月31 日,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中短期资金融通余额为0 万元。

我们同意维科控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中短期拆借资金,本项资金拆 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三、关于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64,401,273.28 元,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为-17,184,548.45 元,由于亏 损较为严重,决定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意 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我们对公司《关于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核查,经审 阅相关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公 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理由充分、合理,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

公司201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公司实际情况,薪酬的发 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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