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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pr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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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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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6-003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 点半 在月湖金贸大厦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8 名。公司监事会 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承命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以记名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 44,232,710.86 元,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 54,315,803.12 元为基数,加上 母公司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310,428,917.81 元,上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364,744,720.93 元。
经董事会研究,拟以2015 年末总股本293,494,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派发0.2 元(含税),计5,869,884.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58,874,836.93 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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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选徐伟宁先生(简历见附件)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基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董事会 同意由公司继续为下属所有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为人民币30,000 万元担保 (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上述担 保额度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 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科控股”)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
银行融资互相担保主要内容:
-
1、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业务)
-
时,由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2、公司为维科控股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 万元,维科控 股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3、本次担保合作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
4、双方各自自行承担融资责任,因融资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融资
-
方承担。
5、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 其认可的反担保措施。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担保。(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 告编号:2016-006)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 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关联董事何承命、马东辉、黄福良、苏伟军回避了本次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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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将继续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6 年 度提供不超过4 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满足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 行贷款利率确定。(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 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关联董事何承命、马东辉、黄福良、苏伟军回避了本次表决。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规范公司的大额资产处置行为,根据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在向银行(债权人)申请信贷的事项中涉及 的资产抵押行为进行授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下的,且金额低于40,000 万元,授权董事长在本额度内签 署相应的信贷(抵押)合同;
2、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上的,或金额高于40,000 万元,对超出额度后的信贷(抵 押)合同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资产抵押金额以帐面价值余额为计算标准;
4、控股子公司发生上述事项的,视同本公司行为,由董事长(会)依据上 述条款进行授权,并由公司委派的董事(股东代表)在所任职的企业依照公司的 决定和法定程序实施。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继续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50%或者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额度内进行包括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基金以及衍生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借款类等产品市场投资, 同时亦在进行充足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上述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 投资方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公司在证券投资的实际操作中一直遵循谨慎、风险控制的原则,定期将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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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的运作情况向董事会及监事会进行汇报。今后公司将继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证券投资的风险控制和信 息披露工作。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止。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之 间发生,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5 年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5 年 | |
|---|---|---|---|---|---|---|
| 采购预计 | 采购数据 | 预计采购 |
销售预计 |
销售数据 | 预计销售 | |
|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 | 600 | 204.09 | 500 | 4500 | 2673.09 | 4000 |
| 其他 | 6000 | 3011.92 | 6000 | 600 | 356.46 | 500 |
| 与上述维科控股及其关 | ||||||
| 6600 | 3216.01 | 6500 | 5100 | 3029.55 | 4500 | |
| 联方的关联交易合计 | ||||||
为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额度控制,董事会责成经营层和财务部门加强日常的 交易监控,建立预警机制,并将执行情况按季度向董事会汇报。(详情请见公司 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何承命、马东辉、黄福良、苏伟军回避了本次表决。
-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租赁房产的关联交 易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2016 年度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宁波人丰家纺有限公司、 宁波维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波维科家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维科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关联方租赁房产作为办公、商品销售及工业生产所用,上 述公司2016 年度预计租金累计为6,990,907 元。
(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关联董事何承命、马东辉、黄福良、苏伟军回避了本次表决。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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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内控
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淮安安鑫家纺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对全资子公司安鑫家纺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4500 万元人民
币。(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资产进行了梳理,并对存货、固定资产等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15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868,514.67 元,影响当期损益16,868,514.67 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884,995.43 元,
影响当期损益6,884,995.43 元。(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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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 年度履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 时召开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听取《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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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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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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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徐伟宁先生简历
徐伟宁:男,1960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政工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 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现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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