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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Apr 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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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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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于 2015 年 4 月 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30 点在维科大厦二楼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马东辉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 年监事会报告》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七届九次、七届十次、七届十一次、七届十二 次共计四次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本着对全 体股东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 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4 年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管理运作;决策程序均严格遵循 《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 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具有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高 的公司治理和内控水平。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忠诚敬业,在履行职责 和行使职权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公司出具的 2014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制度的

1

情形。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资产交易的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权益, 亦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4 年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计发生日 常性关联采购 692.55 万元,关联销售 2942.78 万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为 2.39%,合计 3635.33 万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均遵循了市场行为,不存在 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审议了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一致认为:

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全年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 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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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15年4月20日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需要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

本届监事会推选吕军、陈良琴、戴劲松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 选人简历见附件)。另2名职工监事由公司工会委员会直接选举产生。

上述 3 名监事人选在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 由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正式选举产生,并与2名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接任第七届监事会工 作。公司监事会任期3年,任期起始日为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50$

●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维科精华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吕军先生简历

吕军:男,1964 年 7 月出生,大专。曾任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资产部副部长、部长。现任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未持有本公司 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陈良琴先生简历

陈良琴:男,1965 年 9 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维科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维科丝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兼战略投资部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戴劲松先生简历

戴劲松:男,1972 年 1 月出生,本科。曾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 察审计部、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任外派财务总监,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经理。未 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