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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Sep 1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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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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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3-028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弃权票。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包 括直接送达)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长何承命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收益率水平,公司子公司九 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印染”)于2013 年9 月5 日与立马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控股”)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决定将九江印染位于九江市庐山区姑塘化纤纺织工业园区的新厂资产(包 括土地使用权面积140,434 平方米、建筑物面积43,753 平方米及机器设备等资 产)转让给立马控股,转让价格8,600 万元。截至2013 年8 月31 日,上述资产 账面价值10,562.41 万元。立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除为本次资产出售的买方 外,与本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产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约 -1,400 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详见2013 年9 月17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29。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

1

董事杨健、王伟对本项议案的表决为弃权,弃权的原因:本次资产转让符合 企业的实际情况,但转让的方式与国有资产转让方式不符。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资产转让合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