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VEKE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Oct 24, 2011
56521_rns_2011-10-24_a694d1ff-3bd9-4768-a659-12d47aebb3d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1-029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暨召开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1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9 时在宁波东港喜来登 大酒店三江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7 名,副董事长董捷先生因公出差 未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杨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承命主持,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黄福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詹新国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董事会递交辞呈,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及总经 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詹新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董事长何承命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黄福良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公司章程》 和其他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黄福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选黄福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黄福良先生具备《公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品行端正,综合素质颇高,拥有三十余年丰富的纺织类专 业技能与知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上述董事人选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1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 。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宁波维科精华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依据维科精华培育投资业务成为公司重要利润增长点的战略导向,将成立维 科精华投资实体平台,公司将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出资设立宁波维科精华投资 有限公司(以最终注册为准),占其 100%股权,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投资 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投资理 财及财务咨询(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及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 年11 月9 日上午9 时召开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11 月9 日上午9 时
-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和义路99 号维科大厦十楼)会议室
-
3、会议审议内容:
-
(1)审议《关于推选黄福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4、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1 年11 月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
5、会议登记事项
-
(1)登记手续
-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
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
(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
(2)登记地点:宁波市和义路99 号维科大厦十楼董事会秘书处。
-
(3)登记时间:2011 年11 月7 日-8 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
2
—5:00
(4)其他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赵姝 邮政编码:315010 联系电话:0574-87341480 传真:0574-87279527 联系地址:宁波市和义路99 号维科大厦十楼,董秘办公室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 24 日
3
附件: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为本人(单位)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于2011 年11 月9 日召开的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 会上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下列指示就股东大会通告所列的议案投票表决;如无作出指示, 则本人(单位)代理人可酌情决定投票表决。
| 序号 | 表 决 内 容 |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〇 |
|---|---|---|---|---|
| 1 | 关于推选黄福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委托单位/个人(盖章/签名):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单位/个人股东帐号:
委托单位/个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注:
-
1、 用正楷体填上委托人和受托人姓名。
-
2、 请委托人在相应栏内打“√”,不打、多打均视为弃权。
-
3、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签署;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
-
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由董事长、其 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人签署。
-
4、本授权委托书并不妨碍委托人本人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届时对原受托人的委托
-
自动失效。
4
独立董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规定赋予我们的职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推选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黄福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拟推选黄福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上提名程序履行了相关的 法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黄福良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 未发现上述人士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消除之现象;上述人士任职资格合法,具备与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签字:
杨纪朝 楼百均 陈运能
2011 年 10 月 2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