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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Mar 2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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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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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1-008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 时在宁波华侨豪生大酒店香 港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 年监事会报告》
2010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届四次、六届五次、六届六次、六届七次、 六届八次共计五次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本 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0 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了管理运作的可控性;决策 程序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建立了较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和内控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忠诚敬业,在履行职责 和行使职权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 2010 年度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制度的 情形。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 权益,亦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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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0 年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计发生关 联采购 21,199,055.19 元,关联销售 64,940,233.22 元,合计 86,139,288.41 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均遵循了市场行为,不存在 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5、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经对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后认为:公司对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 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审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 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 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一致认为:
1、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 年全年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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