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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5
Nov 2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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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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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编号:2005-02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5 年 11 月 28 日上午在宁波市体育场路 2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共 3 人,代表股份 156519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33%,非流通股股东 0 人。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正一先生主 持本次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
同意周正一先生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补选周永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任期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即 2005 年 11 月 28 日至 2006 年 4 月 15 日止)。
该项董事调整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15651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
同意周永国先生辞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补选马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监事,任期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即 2005 年 11 月 28 日至 2006 年 4 月 15 日止)。
该项监事调整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15651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农作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