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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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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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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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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 年度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10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 员共三人,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楼百均先生

成员:独立董事吴巧新女士、董事李小辉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确》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一) 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 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楼百均 7 7
吴巧新 7 7
李小辉 7 7

(二) 审计委员会审议议案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2 年4 月22 日 1、《2021 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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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2022 年第一次会议 2、《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计委员会2021 年度履职报
告》
4、《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2 年第二次会议
2022 年4 月29 日 1、《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会计
报表》
2、《2022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
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2 年第三次会议
2022 年5 月3 日 1、《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拟签订<意向采购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2 年第四次会议
2022 年8 月15 日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
表》
2、《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2 年第五次会议
2022 年10 月17 日 1、《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会计
报表》
2、《2022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
告》

2022 年1 月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阅了公司提 交的未经审计的2021 年度财务报表,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21 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年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项目组沟通了公司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及安排事项。

2022 年3 月3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阅了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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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公司年审签字会计师对公司2021 年度初审工作等情况 的汇报,并与签字会计师就初审结果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和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承办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结果和实践经验,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守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多方面内 容与审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鉴于审计师在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 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2021 年公司的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及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审计计划,对 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我们认为 内部审计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形。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公司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 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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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重要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促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召集现场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在充 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协调,力求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审 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安排,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按审计约定时限完成了相 关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关联担保事项的 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书面同意意见。

(七)提升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圆满地完成了2022 年度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 作用,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行使职权,督促公司治理和内部 控制不断规范,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建 设。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新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职能要求,忠实勤勉履 职,持续落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 范化运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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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4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