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VEKEN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5, 2022

56521_rns_2022-04-25_fd548f99-24a7-4410-ae72-a3bb8b21598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4 月22 日,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与《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交至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9 日,2013 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 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 年10 月31 日,持有中 国( 天津) 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60796417077 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 区)亚洲路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 水西道333 号万豪大厦C 座10 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2020 年末, 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 省、安徽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地设有分所。

1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是在与宁波国信联合会计 师事所合作的基础上设立,是立信中联发展最迅速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 年 2 月11 日,持有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4091901938E 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 号 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6 楼606 室。

2.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21 年 末,合伙人43 人:注册会计师25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125 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2,425.9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5,697.2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2,016.77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 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059.00 万元,主 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1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余额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纪律处分0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 次,涉及人员12 人,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6、执业资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

2

编号为12010023 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 书编号为08181001 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政 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 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舒国平

舒国平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浙江分所所 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 专业人士,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资深会员”。从业三十年来,先后直 接参加主审浙大网新、维科精华IPO,协审宁波韵升、宁波热电IPO;参与并出 色地完成了宁波维科、宁波富邦控股、海运集团的改制;配合宁波市国资委做好 资产界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职工劳动关系理顺工作;牵头负责宁波富达、 荣安地产资产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并已成功为宁波、绍兴、嘉兴、台 州等多家政府融资平台提供审计服务。舒国平先生还先后担任过宁波市第十二届、 第十四届政协委员;2009 年、2012 年分别被评为宁波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建设者。2012 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现为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 会副会长、宁波市新联会副会长。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骋

陈骋先生,201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 年,负 责审计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超,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3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 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杨铭姝,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

3

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执业行为2021 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 次,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的情形。

序号 姓名 处理处
罚日期
处理处罚
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舒国平 2021 年10
月25 日
行政监管措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宁波监管局
维科技术年报审计项目
执业中存在问题。
2 陈骋 2021 年10
月25 日
行政监管措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宁波监管局
维科技术年报审计项目
执业中存在问题。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公司财务审计费用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 万元,公司董事会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立信中联的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公司业务的繁简程度、审 计范围、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等因素决定的。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及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时,该所出具的《维科 技术2021 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综上,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

4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 计机构并提交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 皆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