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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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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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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4 月22 日,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与《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交至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9 日,2013 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 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 年10 月31 日,持有中 国( 天津) 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60796417077 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 区)亚洲路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 水西道333 号万豪大厦C 座10 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2020 年末, 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 省、安徽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地设有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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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是在与宁波国信联合会计 师事所合作的基础上设立,是立信中联发展最迅速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 年 2 月11 日,持有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4091901938E 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 号 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6 楼606 室。
2.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21 年 末,合伙人43 人:注册会计师25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125 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2,425.9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5,697.2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2,016.77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 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059.00 万元,主 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1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余额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纪律处分0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 次,涉及人员12 人,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6、执业资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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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为12010023 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 书编号为08181001 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政 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 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舒国平
舒国平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浙江分所所 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 专业人士,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资深会员”。从业三十年来,先后直 接参加主审浙大网新、维科精华IPO,协审宁波韵升、宁波热电IPO;参与并出 色地完成了宁波维科、宁波富邦控股、海运集团的改制;配合宁波市国资委做好 资产界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职工劳动关系理顺工作;牵头负责宁波富达、 荣安地产资产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并已成功为宁波、绍兴、嘉兴、台 州等多家政府融资平台提供审计服务。舒国平先生还先后担任过宁波市第十二届、 第十四届政协委员;2009 年、2012 年分别被评为宁波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建设者。2012 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现为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 会副会长、宁波市新联会副会长。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骋
陈骋先生,201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 年,负 责审计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超,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3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 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杨铭姝,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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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执业行为2021 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 次,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的情形。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 罚日期 |
处理处罚 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 1 | 舒国平 | 2021 年10 月25 日 |
行政监管措 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宁波监管局 |
维科技术年报审计项目 执业中存在问题。 |
| 2 | 陈骋 | 2021 年10 月25 日 |
行政监管措 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宁波监管局 |
维科技术年报审计项目 执业中存在问题。 |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公司财务审计费用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 万元,公司董事会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立信中联的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公司业务的繁简程度、审 计范围、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等因素决定的。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及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时,该所出具的《维科 技术2021 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综上,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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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 计机构并提交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 皆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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