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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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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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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工 作的通知》、《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维科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 认真履行 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10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推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共三人,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冷军先生

成员:独立董事梅志成先生、董事吕军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

(一)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年报与年审会计事务所的会谈

20181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阅了公司提交 的未经审计的 2017 年末财务报表,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年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项目组沟通了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及安排事项。

201833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阅了未经审计 的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听取了公司年审签字会计师对公司 2017 年度初审工作等 情况的汇报,并与签字会计师就初审结果进行了沟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

201841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 , 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计委员会对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2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表决,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核;

3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报告》进行表决,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核。

4 、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年审中,能够全面、积极配合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 的工作。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 政策,并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获取的审计证据充 分、适当;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

20184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 , 会 议审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

20188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

  • 1 、审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竞价拍卖的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资产。

  •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

201810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 , 会议审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审计委员会审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 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对公司编制的季 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慎的核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运行稳健,符 合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主要工作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就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委员会 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 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 , 勤勉尽责 , 独立性强 , 有较强的专业水准 , 按计划完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 客观、实真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选聘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条件要求对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考核,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聘立信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 ,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并在审计过 程中 , 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 ,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和交流。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 计政策运用恰当,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 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 确;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审相关部门就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进 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