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VEKEN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17, 2018

56521_rns_2018-04-17_e0e2f802-a3bf-4f7a-8dd2-107ec6f800e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关于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C 座十层

滨海业务部 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城西路 19号鸿泰花园别墅 22号

电话: 022-66220155

天津市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书 防伪报备页

报备号码: 0221201002320180416758240 报告编号: 立信中联专审字[2018]D-0033号 报告单位: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报备日期: 2018-04-16 报告日期: 2018-04-16 签字注师: 俞德昌 舒国平

事务所名称: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电话: 23733333 事务所传真: 23718888 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区10层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事务所网址: www.zhlcpa.com

防伪监制单位: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防伪查询网址:http://www.tjicpa.org.cn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津ICP备05002894号

$1/1$

关于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18]D-0033 号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资产交割 过渡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交割过渡期(2016年11月1日-2017年8月31日) 合并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 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发表审 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 以获取有关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金额和披 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 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以及评价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mathbf{1}$

$\rlap{/}$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贵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 公允反映了贵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的经营成果。

四、对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根据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与维科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等四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维科电池71.4%股权的协议》约定: 贵公司作为标的公司,在资产交割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或其他任何原因增加的净 资产归上市公司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减少的净资产由维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等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金额占标的资产对价金额的 比例向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足亏损或减少的 71.40%。本报告仅提供 相关方履行前述合同约定之目的使用, 不适用其他用途。

中国天津市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过渡期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Q} = \mathcal$
0.6
坝日
附注六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营业收入 $(-)$ 869, 094, 154.91
减:营业成本 $(-)$ 734, 852, 266. 44
税金及附加 $(\rightharpoonup)$ 3, 845, 389. 20
销售费用 $(\equiv)$ 15, 000, 931. 12
管理费用 (四) 61, 763, 558. 63
财务费用 (五) 8, 956, 816.89
资产减值损失 (六) 26, 587, 378.41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 $-14, 726.92$
其他收益 (1) 1, 044, 398.3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 117, 485. 63
加: 营业外收入 $(f_L)$ 2, 724, 578.85
减:营业外支出 $(+)$ 529, 223.6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 312, 840.86
减: 所得税费用 5, 191, 364. 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 121, 476. 28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 121, 476.28
2.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 121, 476. 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二)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 121, 476. 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 121, 476. 2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 基本每股收益
(二) 稀释每股收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1、 公司的历史沿革

(1)2004 年 10 月,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成立

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宁波维科电池有 限公司,系由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宁兴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 企业,经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甬保税项[2004]41 号文件批准设立,于 2004 年 10 月 14 日取得由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资甬保字[2004]007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于 2004 年 10 月 14 日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企甬 总字第 00863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原注册资本 2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00 75.00%
宁兴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0.00 25.00%
合 计 20,000,000.00 100.00%

(2)2006 年 6 月,第一次股权变更

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及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宁兴开发有限公司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5%的股份转让给维科(香港)纺织有限公司。2006 年 6 月,上述事项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00 75.00%
维科(香港)纺织有限公司 5,000,000.00 25.00%
合 计 20,000,000.00 100.00%

(3)2009 年 7 月,增资至 2500 万元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经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甬外经贸资管函[2009]378 号的批 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500 万元,增资部分由维科(香港)纺 织有限公司投入。2009 年 7 月,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变更后公司的股权 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00 60.00%
维科(香港)纺织有限公司 10,000,000.00 40.00%
合 计 25,000,000.00 100.00%

(4)2009 年 10 月,第二次股权变更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经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甬外经贸资管函[2009]650 号批准,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6%的股份转让给廖志峰等人。2009 年 10 月,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1,000,000.00 44.00%
维科(香港)纺织有限公司 10,000,000.00 40.00%
缪志峰 2,100,000.00 8.40%
王传宝 1,000,000.00 4.00%
毛德君 150,000.00 0.60%
李新琴 150,000.00 0.60%
李万臣 150,000.00 0.60%
曹长河 150,000.00 0.60%
宋浩棠 150,000.00 0.60%
任家庆 50,000.00 0.20%
李同华 50,000.00 0.20%
陈志光 50,000.00 0.20%
合 计 25,000,000.00 100.00%

(5)2010 年 12 月,增资至 4500 万元

经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甬外经贸资管函[2010]780 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 币 2500 万增加至人民币 5000 万元,实收资本分两期出资到位,首期出资额为 2000 万元, 出资方式中方以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200 万元转增资本,外方以 760 万元人民币税后利润转 增资本和相当于 40 万元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外汇出资。2010 年 12 月,上述事项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9,800,000.00 44.00%
维科(香港)纺织有限公司 18,000,000.00 40.00%
缪志峰 3,780,000.00 8.40%
王传宝 1,800,000.00 4.00%
毛德君 270,000.00 0.60%
李新琴 270,000.00 0.60%
李万臣 270,000.00 0.60%
曹长河 270,000.00 0.60%
宋浩棠 270,000.00 0.60%
任家庆 90,000.00 0.20%
李同华 90,000.00 0.20%
陈志光 90,000.00 0.20%
合 计 45,000,000.00 100.00%

(6)2010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变更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经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甬外经贸资管函[2010]918 号文批 准,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缪志峰等 10 人将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16%的股权转让给宁波保税区耀 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变更 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9,800,000.00 44.00%
维科(香港)纺织有限公司 18,000,000.00 40.00%
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7,200,000.00 16.00%
合 计 45,000,000.00 100.00%

(7)2011 年 1 月,增资至 5000 万元

经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甬外经贸资管函[2010]780 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 币 2500 万增加至人民币 5000 万元,实收资本分两期出资到位,第二期出资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以货币资金出资。2011 年 1 月,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已完成,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2,000,000.00 44.00%
维科(香港)纺织有限公司 20,000,000.00 40.00%
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8,000,000.00 16.00%
合 计 50,000,000.00 100.00%

(8)2011 年 7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各股东签订的《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经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局甬外贸资管函[2011]422 号文件批准,以经审计的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截至 2011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 70,989,984.49 元按 1:0.7043247 的比例折合为股本人民币 5000 万 元。2011 年 7 月,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变更后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数量及 持股比例如下:

股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2,000,000 44.00%
维科(香港)纺织有限公司 20000,000 40.00%
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8,000,000 16.00%
合 计 50,000,000 100.00%

(9)2014 年 12 月,增资至 7692 万元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甬外经贸资 管函[2014]450 号批准,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人民币 2344 万元认购本公司 922.80 万股股份;宁波中恒创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人民币 4494 万 元认购公司 1769.20 万股股份;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692 万元,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新增 41,460,000.00 元。2014 年 12 月,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 完成,变更后各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2,000,000 28.60%
维科(香港)纺织有限公司 20,000,000 26.00%
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8,000,000 10.40%
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9,228,000 12.00%
宁波中恒创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692,000 23.00%
合 计 76,920,000 100.00%

(10)2014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变更

2014 年 12 月 16 日,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经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 合作局甬外经贸资管函[2014]497 号批准,维科(香港)纺织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1850 万 股以 2.54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将其持有的 150 万股以 2.54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宁波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 万股股份以 2.54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 通合伙),并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获取了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30200400019805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各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2,000,000 28.60%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500,000 24.05%
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10,500,000 13.65%
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8,228,000 10.70%
宁波中恒创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692,000 23.00%
合 计 76,920,000 100.00%

(11)2015 年 4 月,第五次股权变更

2015 年 4 月 8 日,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宁波中恒创嘉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公司 1769.20 万股股份以及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 有的公司 822.20 万股股份转让给自然人杨龙勇。上述变更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 后公司各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2,000,000 28.60%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500,000 24.05%
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10,500,000 13.65%
杨龙勇 25,920,000 33.70%
合 计 76,920,000 100.00%

(12)2017 年 7 月,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2017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限 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145 号),公司 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17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13)2017 年 8 月,公司变更企业类型

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未有 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维科电池有 限公司。

(14)2017 年 8 月,公司股权变更

2017 年 2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股东维科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杨龙勇、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向宁波维科精华集团有限 公司转让全部股权。

2017 年 7 月 27 日,维科精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宁波维科 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3 号)。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完成相关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股东及其持股 情况如下: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2,000,000.00 28.60%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4,920,000.00 71.40%
合 计 76,920,000.00 100.00%

2、 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为宁波保税区港西大道 5 号 2 号标准厂房;

法人代表: 陈良琴;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的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及材 料的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 询、实业投资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深圳市甬维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甬维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维科新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宁波保税区维科新源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二、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的编制背景

根据维科精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维科电池 71.4%股权的协议》约定:公司作为标的公司,在资产交割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或其他任何 原因增加的净资产归维科精华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其他任何原因减少的净资产由维科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等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金额占标的资产对价金额的比例向上 市公司或标的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足亏损或减少的 71.40%。为履行前述协议约定,本公司编 制了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

协议约定,资产交割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 含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其中,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10 月 31 日,资产交割日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因财务报表系按月编制,为与资产负债表日衔接,资产交割过渡期确定为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止。

三、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报告期公司的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的合并经营成果。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 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 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 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 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 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 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 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 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 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 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 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 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 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 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 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 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 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 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 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 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 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 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 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 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 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 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 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 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 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 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账款前五名且大于 100 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 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组合 1 按统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划分组合
除合并关联方组合及单项金额重大并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 2
应收款项之外,其余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合并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年 15.00 15.00
2-3年 50.00 50.00
3年以上 100.00 100.00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时间较长且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 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 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 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 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 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 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 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 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 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 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 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 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 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 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 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 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 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 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三)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 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 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20 10 4.50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10 3-10 9.00-9.70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4-10 3-10 9.00-24.25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平均年限法 3-10 3-10 9.00-32.33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十四)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 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 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五)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 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 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 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 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 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 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 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 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六)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 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预计使用寿命(年) 依 据
土地使用权 33.67 土地使用年限
软件 5 预计的使用年限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 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 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 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 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 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 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 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 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 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 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 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八)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 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租入厂房装修及改造。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 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九)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 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 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 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 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无设定受益计划。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 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 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收入

1、 销售商品

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 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如下:

(1)国内销售

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以经客户确认的对账单(书面或电子)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2)出口销售

公司以产品出口装船离岸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间,根据合同、装船单、出口报关单等资 料,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2、 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要发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 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若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劳务收入, 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将发生的 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同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一)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外的政府 补助。

2、 确认时点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计量,确认资产(银 行存款)和递延收益,自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 摊转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 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 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 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 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 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 损失。

(二十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 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 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 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 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 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 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 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三) 租赁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 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 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 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二十四) 专项储备

公司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的 第二章、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相关规定计提安全生产经费,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 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05%提取。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的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使用范 围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列支。

(二十五)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4)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其他收益
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1,044,398.33 元
(5)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 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 16,121,476.28 元;终止经
经营净利润"。 营净利润 0.00 元
(5)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
列示为"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
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4,726.92 元,调减营业外收
入 28,262.36 元,调减营业外支出 42,989.28 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
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17%(注1)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3%
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

注 1、公司根据销售额的 17%计算销项税额,按规定扣除进项税额后缴纳,自营出口外 销收入按照"免、抵、退"办法核算;

(二) 税收优惠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 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浙财综〔2016〕43 号)的规定,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费款所属期) 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8 月, 本公司根据通知免交水利基金。

六、 资产交割过渡期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收 入 成 本
主营业务 804,736,977.15 685,141,230.96
其他业务 64,357,177.76 49,711,035.48
合 计 869,094,154.91 734,852,266.44

(一)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二)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城市维护建设税 1,972,140.59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1,426,991.83
印花税 194,119.91
土地使用税 252,136.87
合 计 3,845,389.20

(三) 销售费用

项 目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职工薪酬 5,835,240.88
运输装卸及仓储费 3,105,578.45
业务招待费 2,497,233.27
样品色卡及检测费 794,221.05
差旅费 1,011,924.94
邮电费 462,060.13
出口代理费 214,936.37
保险费 357,953.42
租赁费 89,640.39
其他 632,142.22
合 计 15,000,931.12

(四) 管理费用

项 目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产品研发费 30,044,311.04
职工薪酬 15,486,636.39
检测费 2,655,093.69
中介服务费用 2,019,873.87
安全生产费 1,957,122.74
折旧与摊销 1,549,025.07
修理、物料消耗费用 983,655.49
差旅费 809,567.48
保安、保洁费 729,310.17
劳务费 521,559.54
业务招待费 461,711.96
水电、邮电费 441,655.62
办公费 385,799.97
租赁费 315,693.69
汽车费用 309,754.66
税费 292,708.10
保险费 169,201.46
董事会费用 117,600.00
其他 2,513,277.69
合 计 61,763,558.63

(五) 财务费用

类 别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利息支出
5,715,551.48
减:利息收入 252,002.01
票据贴现支出 2,630,510.59
汇兑损益 150,079.76
银行手续费 400,110.36
现金折扣 -56,945.24
合 计 8,956,816.89

(六)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坏账损失 -3,644,227.49
存货跌价损失 30,231,605.90
合 计 26,587,378.41

(七)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14,726.92

-14,726.92

(八) 其他收益

补助项目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电芯生产线技改补助款 153,333.33 与资产相关
全自动锂电池生产线改造设备补助款 33,333.33 与资产相关
聚合物电芯技改设备补助款 20,000.00 与资产相关
企业技术中心设备补助款 66,666.67 与资产相关
重点产业技改项目补贴 252,000.00 与资产相关
宁波示范基地的奖金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稳增促调专项结算资金 319,065.00 与收益相关
贯标企业认证补助资金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 计 1,044,398.33

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017 年 1-8 月部分摊销计入其他收益

(九) 营业外收入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政府补助 2, 343, 533, 33
其他 381, 045, 52

2, 724, 578, 8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电芯生产线技改补助款 38, 333. 33 与资产相关
全自动锂电池生产线改造设备补助款 8, 333. 33 与资产相关
聚合物电芯技改设备补助款 5,000.00 与资产相关
企业技术中心设备补助款 16, 666. 67 与资产相关
重点产业技改项日补贴 31, 500, 00 与资产相关
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0, 000, 00 与收益相关
创建"阳光厨房"补贴收入 5,000.00 与收益相关
工业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1, 938, 700, 00 与收益相关
管理先进企业奖励 200, 000, 00 与收益相关

2, 343, 533, 33

(十) 营业外支出


H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合计 258, 442, 34
其中: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258, 442, 34
水利基金 $-2, 118.26$
罚款支出 14, 346, 09
质量赔款 218, 881, 23
其他 39, 672. 22

Ħ
529, 223, 62

(十一)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当期所得税费用 5, 640, 048, 62
递延所得税费用 $-448,684,04$
合 计 5, 191, 364, 58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八年四月十六日 $\equiv$ 3302060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