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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Oct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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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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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宁波 “ ” “ ” “ ” 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科精华 、 上市公司 、 公司 )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维科精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维科精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323 号)核准,公司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 和杨东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698,840 股,发行价格 8.7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513,614,85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14,000,000.00 元(含税) 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499,614,85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17] D-0045 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有关制度文件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集中管理,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

为 3901110029200026537 、 3901110029200026413 、 3901110029200026386 、 3901110029200026262。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年产3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 0.00 17,200.00
2 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 0.00 25,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0.00 2,800.00
4 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0.00 4,961.49
合计 0.00 49,961.49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本公司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的情况下,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4.39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 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 结构性存款)。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 本。

  • 2、理财产品品种: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 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含全资子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

3、投资期限:自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4、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4.39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 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9亿元(含

本数)。该额度根据公司募资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四、 实施方式

1、审批权限及授权: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 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风险控制: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及时报交易所备案或者公 告。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 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在上述 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该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 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独立董事、监 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信息披露

公司每次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 该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维科精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 财务顾问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顾峻毅 陈华伟

项目协办人:

常 江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