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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Sep 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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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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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江维科置业有限公司承担维科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收购江苏镇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家破 产企业中所涉改制成本的专项意见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 对贵公司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关 于对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函》(甬证上市函[2015]23 号)文件中提到的第一个事项所涉及的有关镇江维科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改制成本 资料进行了审阅。现根据这些资料将该公司承担的改制成本及相关情况说明如 $\top$ :

1、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自2004年起收购 江苏镇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家破产企业(镇江合成纤维厂、镇江毛纺厂、镇 江针织厂、镇江面料厂),并通过有条件挂牌出让的方式获得819.06亩土地(其 中597.10亩土地根据改制政策可以享受40%的折扣优惠),土地开发实施由维科控 股子公司宁波维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置业有限公司同江苏省纺织集团 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镇江维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维科置业") 执行。根据镇江维科置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反映,镇江维科置业除支付合同约定的 土地价款57435万元外,该公司还承担的其他费用支出有:

(1)、镇江维科置业于2005年通过镇江市产权交易中心以3946万元的价格 受让了镇江市纺织丝绸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一批,包含了短期投资1万元、对外 债权8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60万元、固定资产3799万元,上述资产除尚挂账长期 股权投资-镇江维科精华棉纺织有限公司10万元外, 其余资产于2005年、2006年 进行了处置, 处置取得对价总额为1005.48万元。上述资产交易造成镇江维科置 业损失2930.52万元。

(2)、镇江维科置业于2006年6月通过镇江市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给镇江市 纺织丝绸资产经营公司876.72万元树木款,据《江苏镇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 友情操作费用清单》及提供的相关说明,该款项实际为支付给上述被收购企业员 工的安置费。

(3)、根据2007年7月17日与镇江市纺织建筑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签订的 《关于镇江印染厂、东吴电厂职工分流及拆迁工作的补充协议》、2010年6月22 日与镇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的地块剩余房屋拆迁追加土地补偿协议、2012 年8月与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及镇江市京口区四牌楼街道办事处签订的 后续拆迁事宜协议,镇江维科置业自取得上述土地并进行开发至今,共应承担土 地拆迁支出金额3272.50万元,至2015年8月24日已实际支付2040.314万元。

至2015年8月24日止, 上述应承担其他费用合计为7079.74万元。

2、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六条规定,出让方在书面通知受让 方交付土地时,镇江维科置业受让开发的宗地应达到下列土地状态:拆除地上建 筑物(不含电力、通讯、广播等杆线), 宗地内、外市政基础设施保持现状; 第 十四条规定, 受让人同意在2005年7月底之前动工建设, 分期开发建设, 其中在 2006年12月底前开发量不少于50%, 2009年12月底之前竣工。

根据2014年1月13日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向镇江市政府请示的报告"《关于维 科置业建设项目延期竣工的请示》(镇国土开发[2014]12号)"及2015年6月25 日镇江维科置业向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说明"《关于东吴路、焦山片区04-6-1 地块的有关说明》"(该说明中的情况经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实), 截至2015年6月, 镇江维科置业开发的宗地拆迁尚有150亩未拆迁到位, 影响了开 发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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