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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1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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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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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 告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宁波维科 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对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三 人,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楼百均先生

成员:董事杨健先生、独立董事陈运能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3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

(一)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2年年报与年审会计事务所的会谈

2013年2月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未 经审计的2012年末财务报表,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年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 沟通了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及安排事项。

2013年3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阅了未经审计的 2012年度财务报表,听取了公司年审签字会计师对公司2012年度初审工作等情况 的汇报,并与签字会计师就初审结果进行了沟通。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

2013年3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计委员会对201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2、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3、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表决,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年审中,能够全面、积极配合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 的工作。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 政策,并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获取的审计证据充 分、适当;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的情况。

(三)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

2013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

2013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核2013年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

2013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四次会

议, 会议审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 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对公司编制的季 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慎的核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运行稳健,符 合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主要工作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就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委员会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 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有较强的专业 水准,按计划完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实真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选聘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条件要求对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考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建议续聘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3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在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 ,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 计政策运用恰当,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定 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 确;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审相关部门部就201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 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促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四、总结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 定,充分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201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密切关注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努力。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