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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5
Mar 1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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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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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Z h e j i a n g P a n - C h i n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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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388 号 邮编:310012 电话:(0571) 8821 6888 传真:(0571) 8821 6999
关于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浙天会[2006]第 52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真实、完整地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是宁波维 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上述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专项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发[2003]56 号)的要求,现将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 2005 年度宁波维科精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资金情况以附表的形式作出说明。
附表:2005 年度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表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0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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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关于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
00 签署日期:二 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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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3 6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宁波签署:
甲方: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和义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永国
乙方: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和义路 99 号 法人代表:何承命
鉴于:
-
1 、乙方为甲方的控股股东,双方每年在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上发生一定的
-
关联交易;
-
2 、甲方希望通过制定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能够维护广大股东
-
的正当权益,同时又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进一步规范公司的 经常性关联交易,增强对关联交易披露的可操作性。
-
3 、甲方已得到其所有控股子公司的授权,能代表各控股子公司签署本协议。
-
4 、乙方已得到其除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所有控股子公司的授权,能
-
代表各控股子公司签署本协议。
-
5 、甲方与乙方的商品购销包含甲方及乙方的控股子公司。
-
6 、甲、乙双方有义务约束其控股子公司履行本协议;
-
据此,各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署本框架协议。
一、购销商品范围
本框架协议所明确的购销商品是指经常性关联交易,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日常性原料、产品的采购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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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销商品价格确定
双方承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 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 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三、购销商品交易的实施
各方在实施本框架协议时,仍需按照《合同法》的规定,遵循商业原则,就 具体的交易活动签订合同。各方也可以选择其他的公司购销同类产品,并不因本 协议的签订而受到限制。
四、协议生效及有效期限
-
1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
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限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
2 30 、本协议期满后 天内,如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
-
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一份。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或授权)代表: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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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关于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
00 签署日期:二 六年三月六日
第 5 页 共 3 页
2006 3 6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宁波签署:
甲方: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和义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永国
乙方: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8 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兆龙路 号 法人代表:史美信
鉴于:
-
1 、乙方为甲方的合营企业,双方每年在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上发生一定的
-
关联交易;
-
2 、甲方希望通过制定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能够维护广大股东
-
的正当权益,同时又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进一步规范公司的 经常性关联交易,增强对关联交易披露的可操作性。
-
3 、甲方已得到其所有控股子公司的授权,能代表各控股子公司签署本协议。
-
4 、甲方与乙方的商品购销包含甲方的控股子公司。
-
5 、甲方有义务约束其控股子公司履行本协议;
据此,各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署本框架协议。
一、购销商品范围
本框架协议所明确的购销商品是指经常性关联交易,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日常性原料、产品的采购和销售。
二、购销商品价格确定
双方承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 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 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第 6 页 共 3 页
三、购销商品交易的实施
各方在实施本框架协议时,仍需按照《合同法》的规定,遵循商业原则,就 具体的交易活动签订合同。各方也可以选择其他的公司购销同类产品,并不因本 协议的签订而受到限制。
四、协议生效及有效期限
1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限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2 30 、本协议期满后 天内,如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 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一份。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或授权)代表: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法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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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05年度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资金占用方类 别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 目 |
2005年期初占用 资金余额 |
2005年度占用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资金占用利 息) |
2005年度占用资 金的利息 |
2005年度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
2005年期末占用资 金金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应收账款 | 3.43 | 3.43 | 销售 | |||||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
宁波维科销售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应收票据 | 224.74 | 224.74 | 销售 | 经营性占用 | |||
| 应收账款 | 686.80 | 4,069.71 | 3,832.79 | 923.72 | 销售 | |||||
| 宁波维科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应收账款 | 50.80 | 2,883.76 | 2,934.41 | 0.15 | 销售 | |||
| 宁波维科置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应收账款 | 2.98 | 2.68 | 0.30 | 销售 | ||||
|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应收账款 | 1,632.48 | 1,632.46 | 0.02 | 销售 | ||||
| 宁波维美纺织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应收账款 | 82.82 | 82.82 | 销售 | |||||
| 宁波维寐家纺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应收账款 | 47.04 | 47.04 | 销售 | |||||
| 宁波维科联合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应收账款 | 230.32 | 230.32 | 销售 | |||||
|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应收账款 | 0.09 | 0.09 | 销售 | |||||
| 慈溪维科置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应收账款 | 4.28 | 4.28 | 销售 | |||||
| 宁波维科物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应收账款 | 0.16 | 0.16 | 销售 | |||||
|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应收账款 | 2.03 | 2.03 | 销售 | |||||
| 宁波宁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应收账款 | -30.00 | 883.02 | 853.02 | 销售 | ||||
| 宁波保税区维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预付账款 | 4.73 | 511.44 | 516.17 | 销售 | ||||
| 小计 | 712.33 | 10,578.30 | 10,141.70 | 1,148.93 | ||||||
| 上市公司的子 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 |
宁波敦煌经营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26.30 | 326.30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占用 | |||
| 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注1]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7,361.59 | 154,372.62 | 471.41 | 155,796.38 | 6,409.24 | 资金往来 | ||
| 宁波维科精华维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9.98 | 30.00 | 139.98 | 资金往来 | ||||
| 宁波维科棉纺织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63.07 | 52,952.00 | 1.23 | 53,021.41 | 94.89 | 资金往来 | ||
| 宁波特丽梦纺织有限公司[注2]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90.19 | 29,410.07 | 16.43 | 29,616.69 | 资金往来 | |||
| 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365.00 | 56,216.04 | 144.72 | 56,389.16 | 2,336.60 | 资金往来 | ||
| 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59.00 | 1,320.31 | 14.55 | 1,136.55 | 357.31 | 资金往来 | ||
| 宁波维科精华热电有限公司[注3]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12.23 | 5,979.17 | 6,191.40 | 资金往来 | ||||
| 镇江维科精华棉纺织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00.00 | 4,002.01 | 33.83 | 2,300.19 | 2,135.65 | 资金往来 | ||
| 宁波众驰装饰织物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注4] | -244.32 | 54,667.30 | 6.63 | 53,644.24 | 785.37 | 资金往来 | ||
| 宁波维科精华床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注4] | -1,600.24 | 68,458.50 | 19.53 | 66,683.21 | 194.58 | 资金往来 | ||
|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 合营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126.06 | 3,126.06 | 3,126.06 | 3,126.06 | 资金往来 | |||
| 小计 | 12,568.86 | 430,534.08 | 708.33 | 428,231.59 | 15,579.68 | |||||
| 关联自然人及 其控制的法人 |
||||||||||
| 小计 | ||||||||||
| 其他关联人及 其附属企业 |
||||||||||
| 小计 | ||||||||||
| 总计 | 13,281.19 | 441,112.38 | 708.33 | 438,373.29 | 16,728.61 |
-
[注1]:宁波维科精华人丰家纺有限公司本期更名为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
-
[注2]:宁波特丽梦纺织有限公司2005年9月因经营期限到期进行清算。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清算工作已经结束,与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往来余额为零。
-
[注3]:宁波维科精华热电有限公司因其行业受国家调控影响,2005年8月公司决定进行清算。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清算工作已经结束,与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往来余额为零。
-
[注4]:余额为负数的,会计报表在“其他应付款”反映。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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