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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Annual Report 2021
Apr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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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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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 600152 公司简称:维科技术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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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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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4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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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49,142,739.18 元,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4,611,531.09 元;2020 年 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为202,124,653.70 元,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42,128,979.95 元。经公司董事会第十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 虑,且公司2020 年和2021 年产业建设资金投入较大,为确保公司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1 公司简介 |
||||
|---|---|---|---|---|
| 股票种类 A股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维科技术 | 600152 | 维科精华、敦煌集 团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薛春林 | 杨昱 |
| 办公地址 | 宁波市柳汀街225号20楼 | 宁波市柳汀街225号20楼 |
| 电话 | 0574-87341480 | 0574-87341480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行业介绍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消费类电池(包括聚合物电池、铝壳电池)和小动力电池(包括两轮车电 池、电动工具电池、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消费类电池主要服务于 3C 数码领域,服务的市场包括手机、笔记本及平板电脑、移动电源、 智能家居、无人机、可穿戴设备等。
小动力电池主要服务于小动力储能领域,服务的市场包括两轮车、电动工具、储能等。
锂离子电池作为新的绿色能源,正在改变社会和人们的生活方式,电池新能源行业正处于高 速发展的行业。
(二)公司主要业务
- 公司的主要战略
公司持续聚焦高端的技术和产品,坚持“做最好最安全的电池,成为移动终端智能产品的电 池整体解决方案专家”的企业发展愿景。公司按照高质量的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布局新能源行业, 保持在消费类电池和小动力电池行业的领先地位。
-
公司的主要业务
-
( 1 )消费类电池(聚合物电池和铝壳电池)
-
1 )主要产品:纯锰电池、三元电池、三元加锰电池、三元加钴电池、纯钴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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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用领域: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电源、智能家居、无人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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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①智能手机
智能手机,是指像个人电脑一样,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独立的运行空间,可以由用户自行 安装软件、游戏、导航等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程序,并可以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来实现无线网络接 入的手机类型的总称。
业绩驱动的因素来自于智能手机不断的更新迭代,以及 5G 手机的到来,加速了人们对智能 手机的换机潮。公司依托与 TCL 、传音、飞毛腿(供应 MOTO 手机)、中兴通讯、宁波麦博韦尔移 动电话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等知名品牌及公司的良好合作经历,持续获取该 等客户的新产品订单,对该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及销售量实现了较快增长或持续保持了较高的水平。
②笔记本电脑
笔记本电脑,又称“便携式电脑,手提电脑、掌上电脑或膝上型电脑”,特点是机身小巧。比 台式机携带方便,是一种小型、便于携带的个人电脑。
业绩驱动的因素来自于人们对移动办公、移动娱乐诉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在疫情发生以后,人们 无法到办公室办公或者教育不能集合到一起。公司依托与神基科技( GETAC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SIMPLO 等知名笔记本电脑厂商及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实现了较为稳定的订单及 销售收入,并获得了良好的业界口碑。
③移动电源
移动电源是一种个人可随身携带,自身能储备电能,主要为手持式移动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 (如手机、笔记本电脑)充电的便携充电器,特别应用在没有外部电源供应的场合;移动电源分 为个人移动电源和共享移动电源。
业绩驱动的因素来自于智能手机耗电越来越快,同时共享经济概念的火爆,共享充电移动电 源也被推上了风口,公司凭借产品的技术优势和产能规模的持续扩大,未来将努力突破一线品牌 客户的订单。公司通过客户摩乐吉实现了向共享充电宝运营商来电的批量供货、亦有与知名充电
宝品牌商罗马仕进行较大业务合作。
- ④智能家居
智能家居是以住宅为平台,利用综合布线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安全防范技术、自动控制技 术、音视频技术将家居生活有关的设施集成,构建高效的住宅设施与家庭日程事务的管理系统, 提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并实现环保节能的居住环境。
业绩驱动的因素来自智能家居作为国家重点关注的一项新兴产业,由工信部和国家标准化管 理委员会共同印发的《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促进消费 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提到了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 息产品,重点发展适应消费升级的智慧家庭产品等前沿信息消费产品;电池作为智能家居的部件, 给万物互联增加了联系。
- ⑤ 无人机
无人驾驶飞机简称 “ 无人机 ” ,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 机,或者由车载计算机完全地或间歇地自主地操作。
业绩驱动的因素来自无人应用领域越来越广,随着 5G 的到来,通过搭载高清摄像头,小型 无人机可以在高空拍摄 / 录制影视素材,包括极限运动航拍作品、风景航拍作品以及商业宣传片等, 无人机航拍在社区视频平台中愈加受欢迎,无人机需求非常大,公司提前布局无人机电池产线和 技术,已得到行业大客户的认可。
-
( 2 )小动力电池(圆柱形电池包和动力型软包电池)
-
1 )主要产品:磷酸铁锂电池、三元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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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用领域:电动两轮车、电动工具、储能电池等
-
3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
①电动两轮车
电动两轮车是安装有可充电电池或其他电动推动马达的自行车和单脚滑行车;
业绩驱动的因素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对电动 车生产企业做出新的要求,对消费者在日常使用的电瓶车也做出新规定,此举有利于完善电瓶车 企业合理规范生产;有利于保护消费者购买电瓶车的利益;有利于促进电瓶车产业结构创新升级, 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保障。公司凭借产品的技术优势和产能规模的持续扩大,与张飞出行、哈啰 出行等建立了合作关系。
- ②电动工具
电动工具主要分为金属切削电动工具、研磨电动工具、装配电动工具和铁道用电动工具。 业绩驱动的因素来自电动工具被广泛用于航天,属于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高铁的建设,造船,
汽车和其他先进装备制造业和建设道路,装饰,木材加工,金属加工等生产领域。
- ③储能电池 储能电池主要用于应急电源、电瓶车、电厂富余能量的储存;
业绩驱动的因素来自储能电池概念越来越热,各国政策都在推动储能的发展,日本从资金、 技术、政策方面综合发力;美国联邦层面和各州“双管齐下,积极推动储能发展;我国出台《关 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布局和推动储能发展等。
2 、经营模式
( 1 )采购模式
公司下属产业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机器设备、其他办公相关物资和外 协加工服务。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和《供方管理控制程序》等采购制度,建立了完整的 采购管控系统,确保所有采购物资符合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设计研发能力、客户服务能力、产 品质量、产品价格和信用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择优选择供应商。
( 2 )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采用设定目标库存与依照订单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方式,通常产业公司与客户进行预先沟通,对客 户的需求进行预测后安排生产计划。产业公司根据《生产运作控制程序》对产品生产的各个过程 进行控制,确保生产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确保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达到公司要求。
为适应下游客户需求,产业公司采用的生产模式逐步向“智能化、自动化”发展,使产线既 能保证产品高一致性,又能满足 “ 多批次,小批量 ” 生产,在充分理解设备属性的基础上,按照不 同电池产品建立快速响应的柔性化生产体系,减少非标准化和小批量带来的频繁设备调试的影响, 进而降低生产成本。
( 3 )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品牌厂商,通过加强技术和产品研发,完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品质, 扩建生产能力以增强对客户需求的响应能力。公司目前已与联想、 MOTO 、传音、 TCL 、中兴、惠 普等国内外知名智能终端产品品牌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商贸合作关系。公司主要以直销方式为主。 首先,公司通过终端客户的供应商资格认证,成为其合格供应商。然后,根据客户提供的订单需 求,设计定制相关电芯或电池产品,组织生产后再销售给客户。
( 4 )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消费类 锂离子电池产品销售是公司收入、利润和现金流的主要来源,同时逐步加深在小动力锂离子电池 领域的布局。
3 、行业情况
(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公司主营锂离子电池业务。近年来,锂离子电池产业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 持。锂离子电池行业的行业发展的周期性主要受上游电极材料的技术发展、下游消费电子产品、 电动交通工具和储能装置的影响,目前消费电子产品类锂离子电池已经处于较为成熟稳定阶段, 动力锂离子电池则尚处于成长阶段。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锂离子电池可以分为消费类电池、动 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公司产品以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小动力电池为主。
消费类锂电池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电源等传统领域和电子烟、无人机、 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新兴领域。从行业周期角度来看,不同的消费类电池所处周期不一样, 总体来看,在传统消费类领域,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较为稳定,在新兴消费类领域呈现出较快的 发展态势。除动力电池外, 3C 消费电子产品也仍将是未来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重要的增长来源, 智能手机以及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行业的巨大市场空间将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带来持续的 发展动力。
小动力电池方面,近年来,锂电池在小动力市场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应用驱动了小动力电池 市场的需求。小动力市场具有庞大的可替换存量市场,未来随着锂离子电池的成本下降、技术不 断提高,锂电池在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特种车等小动力市场的渗透率将不断提升,小动力市 场有望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 2 )公司的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为行业领先的集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新能源科技型企业, 具备电芯制造、封装和系统整合方案一体化能力。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业务相 对成熟并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
维科电池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维 科电池凭借其深厚的技术沉淀、成熟的生产工艺、可靠的产品品质,以及快速的技术研发反应能 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目前是国内 排名前五的 3C 数码电池供应商。维科新能源以维科电池十余年的锂电池生产技术为依托,可定制
开发各种不同用途的电池包,并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电池解决方案,应用领域覆 盖二轮乘用车电池、特种车辆电池、家电用电池、储能电池等,目前已成为两轮车换电行业头部 企业供应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
| 总资产 | 3,171,313,866.46 | 2,720,942,353.36 | 16.55 | 2,471,257,834.68 |
| 营业收入 | 1,744,979,518.01 | 1,645,001,121.19 | 6.08 | 1,602,678,942.81 |
| 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 入 |
1,523,647,367.02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 |
49,142,739.18 | -64,080,936.68 | 54,579,586.18 |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63,427,141.27 | -75,944,153.70 | -162,830,624.13 |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 |
1,423,075,857.02 | 1,359,578,504.02 | 4.67 | 1,398,214,578.47 |
|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
29,606,382.59 | -60,375,774.88 | -17,225,792.59 |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1206 | -0.1520 | 0.1249 |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1168 | -0.1520 | 0.1228 | |
|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3.53 | -4.65 | 增加8.18个百 分点 |
3.89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199,637,340.15 | 428,021,812.36 | 423,175,968.34 | 694,144,397.1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16,254,325.62 | 50,419,129.58 | 8,248,524.05 | 6,729,411.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
-34,011,205.42 | -19,741,335.77 | -1,925,013.60 | -7,749,586.48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9,911,139.12 | 8,805,713.91 | -57,871,013.64 | 68,760,543.2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单位: 股 | 单位: 股 | 单位: 股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143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174 |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 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 量 |
比例 (%) |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 股 份 状 态 |
数量 | ||||||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122,305,864 | 29.06 | 49,155,864 | 质 押 |
22,012,065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
| 杨东文 | 36,686,775 | 8.72 |
36,686,775 | 质 押 |
36,686,775 | 境外 自然 人 |
|
|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
35,685,450 | 8.48 |
未 知 |
国有 法人 |
|||
| 杨龙勇 | 21,161,758 | 5.03 |
21,161,758 | 未 知 |
境内 自然 人 |
||
| 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 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7,091,490 | 1.68 |
5,643,500 |
未 知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
| 李婷 | 4,403,700 | 1.05 |
未 知 |
境外 自然 人 |
|||
| 赵新苗 | 201,700 | 2,510,000 |
0.60 |
未 | 未知 |
| 知 | |||||||
|---|---|---|---|---|---|---|---|
| 曾以刚 | 2,151,300 | 0.51 | 未 知 |
未知 | |||
| 何承命 | 2,150,002 | 0.51 | 未 知 |
境内 自然 人 |
|||
| 王成华 | 2,116,550 | 0.50 | 未 知 |
未知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
1、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和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末合计持有公司29.57%股份。2、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东文与李婷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末 合计持有公司9.76%股份。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210 x 1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272 x 1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内总资产 31.71 亿元,比期初增长了 16.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权益为 14.23 亿元,比期初增长了 4.67%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实现盈利,实现营业收入 17.4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08%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14.2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322.36 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出售投资性 房地产和取得拆迁补偿及各项政府补助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修订前的收入准则简称“原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 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本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 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 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 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除了提供了更广泛的收入交易的披露外,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期初的留存收益金额未 产生重大影响。主要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 项 目 | 2019 年12 月31 日 | 重分类 | 2020 年1 月1 日 |
| 预收账款 | 6,947,893.01 | -5,537,757.70 | 1,410,135.31 |
| 合同负债 | 4,900,670.53 | 4,900,670.53 |
其他流动负债 637,087.17 637,087.1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项 目 | 2019 年12 月31 日 | 重分类 | 2020 年1 月1 日 | |
|---|---|---|---|---|
| 预收账款 | 1,550,616.90 | -140,481.59 | 1,410,135.31 | |
| 合同负债 | 124,319.99 | 124,319.99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161.60 | 16,161.60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 项 目 | 新收入准则下 2020 年12 月31 日余额 |
原收入准则下 2020 年12 月31 日余额 |
|---|---|---|
| 预收账款 | 129,566.78 | 16,355,984.22 |
| 合同负债 | 14,895,926.19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30,491.25 | |
| 销售费用-运输费 | 8,044,869.96 | |
| 营业成本 | 1,430,555,617.53 | 1,422,510,747.57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项 目 | 新收入准则下 2020 年12 月31 日余额 |
原收入准则下 2020 年12 月31 日余额 |
|---|---|---|
| 预收账款 | 129,566.78 | 4,777,500.00 |
| 合同负债 | 4,269,323.12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78,610.10 | |
| 销售费用-运输费 | 71,712.08 | |
| 营业成本 | 463,147,092.97 | 463,075,380.89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2019 年12 月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 号》(财会〔2019〕21 号,以 下简称“解释第13 号”),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 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 解释第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 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 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解释第13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
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 年6 月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 10 号),自2020 年6 月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 年1 月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 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 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子公司名称 | 简称 |
|---|---|
|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宁波电池 |
| 东莞市甬维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甬维 |
|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东莞电池 |
| 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 南昌电池 |
|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能源投资 |
| 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新能 |
| 宁波维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维科新能 |
| 深圳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新能 |
| 深圳维科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维科 |
| 深圳市甬毅科技有限公司 | 甬毅科技 |
| 深圳一维山科技有限公司 | 一维山 |
| 深圳云动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 云动未来 |
| 镇江维科精华棉纺织有限公司 | 镇江棉纺 |
| 江西维科技术有限公司 | 江西维科 |
| 东莞联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联志 |
| 东莞忠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忠信 |
| 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新能 |
| 东莞维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东莞新能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 九、在其他主 ” 体中的权益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