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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2

Jun 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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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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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0152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 年6 月29 日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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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2 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4 议案二:关于制定《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5 议案三:关于制定《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6 议案四:关于核实《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7 议案五: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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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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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2022 年6 月29 日上午9 点30 分

会议地点: 宁波市柳汀街 225 号月湖金汇大厦 20 楼会议室

主 持 人: 董事长 何承命先生

会议议程 :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 二、主持人介绍参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列席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律师 三、开始逐项介绍议案

  • 议案一:关于《维科技术 2022 年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制定《维科技术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制定《维科技术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 议案四:关于核实《维科技术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 单》的议案

  • 议案五: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 关事宜的议案

  • 四、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 五、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2 名股东代表和1 名监事为监票人

  • 六、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 七、参会股东(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投票

  • 八、由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 九、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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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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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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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维科技术2022 年股票期权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 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激励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管理层 及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 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 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维科技术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2022 年6 月14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 科技术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维科技术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维科技术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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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6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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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制定《维科技术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贯彻落实维科技术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明 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程序、授予及行权程序、特 殊情况的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特制订《维 科技术202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2022 年6 月14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 科技术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维科技术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维科技术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6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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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制定《维科技术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维科技术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维科技术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2022 年6 月14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 科技术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维科技术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维科技术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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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核实《维科技术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维科技术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占授予期权总
数的比例
占草案公告日股
本总额的比例
1 陈良琴 董事、副总经理 200 3.85% 0.38%
2 陶德瑜 副总经理 200 3.85% 0.38%
公司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合计268 人)
4,304 82.77% 8.20%
预留部分 496 9.54% 0.94%
合计 5,200 100% 9.91%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 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2022 年6 月14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 科技术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维科技术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维科技术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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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由我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

  • 其授予数量,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 2、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 期权,并办理授予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 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 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 章程》、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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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必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 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处理事宜,终止激励计划等;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 进行分配和调整,包含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直接调减或 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15、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 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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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6 月14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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