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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2
May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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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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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015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 年5 月16 日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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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2 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4 议案二: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5 议案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7 议案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0 议案五: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1 议案六: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12 议案七: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14 议案八: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16 议案九:关于以资产抵押和质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17 议案十:关于继续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18 议案十一: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19 议案十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3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6 议案十四:关于审定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8 议案十五:关于审定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29 议案十六: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30 议案十七: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31 三、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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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2022 年5 月16 日上午9 点30 分
会议地点: 宁波市柳汀街 225 号月湖金汇大厦 20 楼会议室
主 持 人: 董事长 何承命先生
会议议程 :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列席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律师 三、开始逐项介绍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二: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三: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五: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六: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以资产抵押和质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继续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预计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审定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审定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十六: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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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七: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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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听取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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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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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2 名股东代表和1 名监事为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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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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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参会股东(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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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由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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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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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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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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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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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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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由我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请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详情请见公司2022 年4 月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维科技术2021 年 年度报告》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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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监事会委托,由我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报 告》,请予以审议。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八次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 权力和义务,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努力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1 年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管理运作;决策程序均严格遵循《公 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具有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高的公司治理 和内控水平。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忠诚敬业,在履行职责和 行使职权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制度的情 形。
3、监事会对公司资产交易情况的意见
公司资产交易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权益,亦未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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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2021 年,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 及其关联方、参股公司江西维乐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乐电池”)2021 年共 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 117.33 万元,关联销售 1,228.42 万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 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59%。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租赁 房产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共为人民币 503.80 万元,维乐电池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租赁 房产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共为人民币 791.78 万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295.59 万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均遵循了市场行为,不存在利用关 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2 年 4 月 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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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的委托,现报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报表合并范围及审计结果
2021 年报表合并范围包括维科技术母公司及其控制的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东莞市甬维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宁波 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维科新能源有限 公司、深圳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维科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一维山科技有 限公司、镇江维科精华棉纺织有限公司、江西维科技术有限公司、东莞联志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东莞忠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维科新 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维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维科电池控股有限公司等共19 家公 司。
维科技术2021 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
2021 年维科技术共实现营业总收入207,543.82 万元,同比增加了33,045.87 万元,增幅18.94%。报告期,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按产品分类,其中聚合 物类锂离子电池实现销售收入137,732.43 万元,占70.79%;铝壳类锂离子电池实 现销售收入18,633.51 万元,占9.58%;其他电池类实现销售收入35,714.90 万元, 占18.36%;其他类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475.56 万元,占1.27%。
2021 年维科技术共实现营业利润-10,808.46 万元,利润总额-11,661.98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17.6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116.1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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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为-12,717.63 万元,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932.99 万元;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为14,013.46 万元,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540.19 万元。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 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资产结构分析
截止2021 年12 月31 日,维科技术资产总计为403,325.40 万元,负债合计为 204,818.4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98,584.67 万元。从资产的构成 情况看,流动资产为237,228.2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8.82%,较去年增加29.56%; 长期股权投资为15,514.7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85%,较去年减少1.42%;固定资 产为62,531.25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5.50%,较去年增加15.45%;无形资产为 8,030.3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99%,较去年减少11.56%。
2021年末维科技术的资产负债率为50.78%,流动比率为1.30,速动比率为0.95, 财务风险总体控制在合理水平内。
四、现金流量情况
2021 年维科技术现金流量为净流出7,987.53 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流出23,577.24 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出45,506.52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入61,494.85 万元,汇率变动对现金流量 的影响为流出398.63 万元。
五、股本收益
公司股本52,548.05 万元,2021 年基本每股收益-0.2829 元,稀释每股收益 -0.2829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73%;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0.3585 元,稀释 每股收益-0.3585 元,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79%。
六、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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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减值情况
2021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2,584.57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991.26 万元;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0.91 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81.13 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减 值损失1,543.10 万元。主要系计提北京电小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款及应收保 理坏账准备金所致。
2、资产减值情况
2021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3,037.80 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1,559.59 万元, 主要系计提库存商品跌价所致;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123.05 万元,主要系计提宁波 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聚合物业务调整后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所致;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89.45 万元,主要系计提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聚合物业务调整后相关无形资产减 值所致;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65.70 万元,主要系本公司计提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聚合物业务调整后相关未完工资产的减值所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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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由我就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董事会作报告, 请予以审议。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为-127,176,282.86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9,329,853.95 元;以母公 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140,134,600.26 元,未分配利润为335,401,857.21 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2021 年度财务状况不符合现金分红条 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15。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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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为公司2021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2]D-0446 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会计数据及业务数据,均摘自立信中联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22]D-0446 号《审计报告》。
年度报告中的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2021 年12 月31 日股东名册编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 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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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共享授信资源,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下 属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 所允许的担保方式,2022 年有关互保详情如下:
公司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的担保(含贷款、信 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一 年;
公司向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担保(含贷款、 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 一年;
下属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担保(含贷款、信 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一 年。
上述数据以担保余额计算。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53,800 万元,其中公 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800 万元。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 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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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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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日常融资需要,并结合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 科控股”)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公司要求控股股东维科控股为公司提供银行 融资担保,维科控股同意与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
一、互相担保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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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国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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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证、黄金租赁等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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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为维科控股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3000 万元,维科控股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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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3000 万元。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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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担保合作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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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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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方各自自行承担融资责任,因融资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融资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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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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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其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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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的反担保措施。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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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科控股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 号(20-1)室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497 元 成立日期:1998 年5 月14 日
目前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占29.11%,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维科控股总资产212.62 亿元,净资产62.38 亿元。 2021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0.66 亿元,净利润10.29 亿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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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维科控股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000 万元, 公司为维科控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3,000 万元。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 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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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要求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 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维科控股同 意在2022 年提供不超过4 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
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截止2021 年12 月31 日,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 短期资金融通余额为0 万元。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 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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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以资产抵押和质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规范公司的大额资产处置行为,根据《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在向银行(债权人)申请信贷的事项中涉及的资产 抵押和质押行为进行授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和质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下的,且金额低于8 亿元,授权董事长在本额度内签署 相应的信贷(抵押和质押)合同;
二、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和质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上的,或金额高于8 亿元,对超出额度后的信贷(抵押和 质押)合同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资产抵押和质押金额以账面价值余额为计算标准;
四、控股子公司发生上述事项的,视同本公司行为,由董事长(会)依据上述 条款进行授权,并由公司委派的董事(股东代表)在所任职的企业依照公司的决定 和法定程序实施。
截止2021 年12 月31 日,以资产抵押和质押申请银行信贷余额为67500 万元。 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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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继续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继续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合并报表净资产50%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额度内进行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 品、基金以及衍生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借款类等产品市场投资,同时亦在进行充 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上述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向,尽可能 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公司在理财投资的实际操作中一直遵循谨慎、风险控制的原则,定期将理财投 资的运作情况向董事会及监事会进行汇报。今后公司将继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理财投资的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 工作。
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5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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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预计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度,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 股”)和参股公司江西维乐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乐电池”)开展日常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 易,需要对公司2022 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做出预计并进行专项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金额:万元)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21 年 预计金额 |
2021 年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 向关联人 销售产 品、提供 劳务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 |
1500 | 689.09 |
|
| 江西维乐电池有限 公司 |
10000 | 539.33 |
因维乐电池2021 年4 月才开始试生产,且 受经济大环境影响, 下半年实际产能与预 计产能差异较大。 |
|
| 小计 | 11500 | 1228.42 |
||
| 向关联人 采购产 品、接受 劳务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 |
200 | 4.86 |
|
| 江西维乐电池有限 公司 |
10000 | 112.48 |
因维乐电池2021 年4 月才开始试生产,且 受经济大环境影响, 下半年实际产能与预 计产能差异较大。 |
|
| 小计 | 10200 | 117.33 |
||
| 合计 | 21700 | 1345.75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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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维科技 | 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预计 金额 |
2021年实际 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销售产 品、提供劳务 |
维科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 |
1000 | 689.09 | |
| 江西维乐电池有 限公司 |
5000 | 539.33 | 因维乐电池2021年4月才开 始试生产,2022年将逐步进 入正常运营状态。 |
|
| 小计 | 6000 | 1228.42 | ||
| 向关联人采购产 品、接受劳务 |
维科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 |
100 | 4.86 |
|
| 江西维乐电池有 限公司 |
4000 | 112.48 |
因维乐电池2021年4月才开 始试生产,2022年将逐步进 入正常运营状态。 |
|
| 小计 | 4100 | 117.33 |
||
| 合计 | 10100 | 1345.75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注册资本:107,065,497 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 号(20-1)室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主要股东:何承命持有43.77%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维科控股资产总额为212.62 亿元,净资产为产62.38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140.66 亿元,净利润10.29 亿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 口径,未经审计)。
2、江西维乐电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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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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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东文
注册资本:5622 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长堎工业园区坚磨大道699 号 主营业务:电池的研发、销售、生产
主要股东: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2%股权,株式会社LG 新能源持有34% 股权,南昌市新建区天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4%股权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维乐电池资产总额47,631.37 万元,净资产31,934.80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177.97 万元,净利润-5,889.66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 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维科控股持有本公司29.11%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直接持有 维乐电池42%股权,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东文、董事兼副总经理陈良琴在维乐电池 担任董事。维科控股和维乐电池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规定 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 正常经营,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 力,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销售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维科控股及其 关联方收取纺织品加工费以及物业服务费等;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采 购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其采购家纺用品等;公司与维乐电池之间的销售关联交 易,主要系公司向其销售电芯产品材料和极片产品材料;公司与维乐电池之间的采 购关联交易,主要系向其采购电芯产品材料和极片产品材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 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 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
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于 2006 年 3 月 6 日签署的《关于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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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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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其有效期限至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但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 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公司与维乐电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发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 效应,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 定价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 司业务的独立性,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5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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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4,192,495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94.3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249,238.20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689,750,756.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2021]D-0035号)验 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委托理财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 置成本。
(三)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理财产品品种: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含全资子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
(五)投资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六)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 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该 额度根据公司募资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七)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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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权限及授权: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 及协议等。
2、风险控制: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及时报交易所备案或者公告。公司 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 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公司将与该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八)信息披露
公司每次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 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2022年度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主要合作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预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 单位: | ||
|---|---|---|
| 项 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4,033,254,016.35 | 3,171,313,866.46 |
| 负债总额 | 2,048,184,898.26 | 1,744,774,176.95 |
| 资产净额 | 1,985,846,678.69 | 1,423,075,857.02 |
| 项 目 | 2021年1-12月 | 2020年1-12月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772,360.91 | 29,606,382.59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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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 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5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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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21 年末 对公司资产进行了梳理,并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了减值测 试。经测试,公司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845,719.29 元,计提存货跌价损 失15,595,942.70 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1,230,538.60 元,计提无形资产减 值损失894,537.00 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2,656,995.93 元,合计影响当期损 益56,223,733.52 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部分应收款项预期发 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845,719.29 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9,912,556.28 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09,106.90 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811,254.40 元;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15,431,015.51 元。上述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主要系计提北京电小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款及应收保理坏账 准备金所致。
2、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存货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5,595,942.70 元,并计入当期损益。主要系计提库存商品跌 价所致。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021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1,230,538.60 元,影响当期损益 11,230,538.60 元。主要系计提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聚合物业务调整后相关资产 的减值准备所致。
4、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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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894,537.00 元,影响当期损益 894,537.00
元。主要系计提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聚合物业务调整后相关无形资产减值所致。
5、在建工程减值情况
2021 年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656,995.93 元,影响当期损益 2,656,995.93 元。主要系本公司计提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聚合物业务调整后相关 未完工资产的减值所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 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4 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公告 编号:2022-02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5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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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关于审定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报酬标准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决策程序,经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 总额(税前)(万元) |
是否在股东单位领取 报酬、津贴 |
|---|---|---|---|
| 何承命 | 董事长 | -- | 是 |
| 杨东文 |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 345.88 | 否 |
| 吕 军 | 董事 | -- | 是 |
| 陈良琴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91.12 | 否 |
| 李小辉 | 董事 | -- | 是 |
| 余红琴 | 董事 | -- | 是 |
| 楼百均 | 独立董事 | 6 | 否 |
| 吴巧新 | 独立董事 | 6 | 否 |
| 阮殿波 | 独立董事 | 6 | 否 |
| 陶德瑜 | 副总经理 | 97.84 | 否 |
| 薛春林 | 财务总监兼董秘 | 49.25 | 否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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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
关于审定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监事薪酬决策程序,经考核,公司监事2021 年度薪酬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 的报酬总额(税前) (万 元) |
是否在股东单位领取 报酬、津贴 |
|---|---|---|---|
| 陈国荣 | 监事会主席 | -- | 是 |
| 戴劲松 | 监事 | -- | 是 |
| 董 樑 | 监事 | -- | 是 |
| 张燕萍 | 职工监事 | 48.82 | 否 |
| 何 易 | 职工监事 | 31.25 | 否 |
| 戎西贵 | 原职工监事 | 19.44 | 否 |
说明:戎西贵先生于2021年7月23日辞去职工监事职务。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5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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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
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中联”)所完成2021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沟通与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立信中联在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时,该所出具的《维 科技术2021 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因此,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 可以续聘。公司对立信中联的聘用期已满,经董事会讨论,建议续聘一年。
2021 年公司财务审计费用90 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 层根据2022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立信中 联的财务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公司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范围、实际参加业务的各 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等因素决定的。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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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七
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合称《内 控规范》)和宁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工作的通知》(甬证监发[2012]10 号)、财政部和证监会发布的《关于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 号) 的要求为指导,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全面落实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和实施 方案,保证内部控制的持续完善和有效运行,公司拟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1 年公司内控审计费用20 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 层根据2022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立信中 联的内控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公司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范围、实际参加业务的各 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等因素决定的。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4 月2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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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2022 年4 月26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维科技术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楼百均)》、《维 科技术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巧新)》、《维科技术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阮殿波)》。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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